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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

by Gu Ban · Chinese · Gutenberg #23841 · 937,504 chars · public domain (US)

The Project Gutenberg eBook of 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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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tle: 漢書

Author: Gu Ban

Commentator: Shigu Yan


        
Release date: December 13, 2007 [eBook #23841]

Language: Chinese

Other information and formats: www.gutenberg.org/ebooks/23841

Credits: Produced by Chiang Xiao-Yin


*** START OF THE PROJECT GUTENBERG EBOOK 漢書 ***




Produced by Chiang Xiao-Yin




漢書  卷一


【高帝紀第一】

  高祖,沛豐邑中陽裏人也,姓劉氏。母媼嘗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是時雷電晦冥
,父太公往視,則見交龍於上。已而有娠,遂產高祖。

  高祖為人,隆准而龍顏,美須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寬仁愛人,意豁如也。常有
大度,不事家人生產作業。及壯,試吏,為泗上亭長,延中吏無所不狎侮。好酒及色。
常從王媼、武負貰酒,時飲醉臥,武負、王媼見其上常有怪。高祖每酤留飲,酒讎數倍
。及見怪,歲竟,此兩家常折券棄責。

  高祖常徭咸陽,縱觀秦皇帝,喟然大息,曰:「嗟乎,大丈夫當如此矣!」

  單父人呂公善沛令,辟仇,從之客,因家焉。沛中豪傑吏聞令有重客,皆往賀。蕭
何為主吏,主進,令諸大夫曰:「進不滿千錢,坐之堂下。」高祖為亭長,素易諸吏,
乃給為謁曰「賀錢萬」,實不持一錢。謁入,呂公大驚,起,迎之門。呂公者,好相人
,見高祖狀貌,因重敬之,引入坐上坐。蕭何曰:「劉季固多大言,少成事。」高祖因
狎侮諸客,遂坐上坐,無所詘。酒闌,呂公因目固留高祖。竟酒,後。呂公曰:「臣少
好相人,相人多矣,無如季相,願季自愛。臣有息女,願為箕帚妾。」酒罷,呂媼怒呂
公曰:「公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沛令善公,求之不與,何自妄許與劉季?」呂公曰
:「此非兒女子所知。」卒與高祖。呂公女即呂後也,生孝惠帝、魯元公主。

  高祖嘗告歸之田。呂後與兩子居田中,有一老父過,請飲,呂後因餔之。老父相後
曰:「夫人天下貴人也。」令相兩子,見孝惠帝,曰:「夫人所以貴者,乃此男也。」
相魯元公主,亦皆貴。老父已去,高祖適從旁舍來,呂後具言:「客有過,相我子母皆
大貴。」高祖問,曰:「未遠。」乃追及,問老父。老父曰:「鄉者夫人兒子皆以君,
君相貴不可言。」高祖乃謝曰:「誠如父言,不敢忘德。」及高祖貴,遂不知老父處。

  高祖為亭長,乃以竹皮為冠,令求盜之薛治,時時冠之,及貴常冠,所謂「劉氏冠
」也。

  高祖以亭長為縣送徒驪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豐凱撒中亭,止飲,夜
皆解縱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從此逝矣!」徒中壯士願從者十餘人。高祖被酒
,夜徑澤中,令一人行前。行前者還報曰:「前有大蛇當徑,願還。」高祖醉,曰:「
壯士行,何畏!」乃前,拔劍斬蛇。蛇分為兩,道開。行數裏,醉困臥。後人來至蛇所
,有一老嫗夜哭。人問嫗何哭,嫗曰:「人殺吾子。」人曰:「嫗子何為見殺?」嫗曰
:「吾子,白帝子也,化為蛇當道,今者赤帝子斬之,故哭。」人乃以嫗為不誠,欲苦
之,嫗因忽不見。後人至,高祖覺。告高祖,高祖乃心獨喜,自負。諸從者日益畏之。

  秦始皇帝嘗曰「東南有天子氣」,於是東遊以當之。高祖隱于芒、碭山澤間,呂後
與人俱求,常得之。高祖怪問呂後,後曰:「季所居上常有雲氣,故從往常得季。」高
祖又喜。沛中子弟或聞之,多欲附者。

  秦二世元年秋七月,陳涉起蘄。至陳,自立為楚王,遣武臣、張耳、陳餘略趙地。
八月,武臣自立為趙王。郡縣多殺長吏以應涉。九月,沛令欲以沛應之。掾、主吏蕭何
、曹參曰:「君為秦吏,今欲背之,帥沛子弟,恐不聽。願君召諸亡在外者,可得數百
人,因以劫眾,眾不敢不聽。」乃令樊噲召高祖。高祖之眾已數百人矣。

  於是樊噲從高祖來。沛令後悔,恐其有變,乃閉城城守,欲誅蕭、曹。蕭、曹恐,
逾城保高祖。高祖乃書帛射城上,與沛父老曰:「天下同苦秦久矣。今父老雖為沛令守
,諸侯並起,今屠沛。沛令共誅令,擇可立立之,以應諸侯,即室家完。不然,父子俱
屠,無為也。」父老乃帥子弟共殺沛令,開城門迎高祖,欲以為沛令。高祖曰:「天下
方擾,諸侯並起,今置將不善,一敗塗地。吾非敢自愛,恐能薄,不能完父兄子弟。此
大事,願更擇可者。」蕭、曹皆文吏,自愛,恐事不就,後秦種族其家,盡讓高祖。諸
父老皆曰:「平生所聞劉季奇怪,當貴,且蔔筮之,莫如劉季最吉。」高祖數讓,眾莫
肯為,高祖乃立為沛公。祠黃帝,祭蚩尤於沛廷,而釁鼓。旗幟皆赤,由所殺蛇白帝子
,殺者赤帝子故也。於是少年豪吏如蕭、曹、樊噲等皆為收沛子弟,得三千人。

  是月,項梁與兄子羽起吳。田儋與從弟榮、橫起齊,自立為齊王。韓廣自立為燕王
。魏咎自立為魏王。陳涉之將周章西入關,至戲,秦將章邯距破之。

  秦二年十月,沛公攻胡陵、方與,還守豐。秦泗川監平將兵圍豐。二日,出與戰,
破之。令雍齒守豐。十一月,沛公引兵之薛。秦泗川守壯兵敗于薛,走至戚,沛公左司
馬得殺之。沛公還軍亢父,至方與。趙王武臣為其將所殺。十二月,楚王陳涉為其禦所
殺。魏人周市略地豐、沛,使人謂雍齒曰:「豐,故梁徙也。今魏地已定者數十城,齒
今下魏,魏以齒為侯守豐;不下,且屠豐。」雍齒雅不欲屬沛公,及魏招之,即反為魏
守豐。沛公攻豐,不能取。沛公還之沛,怨雍齒與豐子弟畔之。

  正月,張耳等立趙後趙歇為趙王。東陽甯君、秦嘉立景駒為楚王,在留。沛公往從
之,道得張良,遂與俱見景駒,請兵以攻豐。時章邯從陳,別將司馬將兵北定楚地,屠
相,至碭。東陽甯君、沛公引兵西,與戰蕭西,不利,還收兵聚留。

  二月,攻碭,三日拔之。收碭兵,得六千人,與故合九千人。三月,攻下邑,拔之
。還擊豐,不下。四月,項梁擊殺景駒、秦嘉,止薛,沛公往見之。項梁益沛公卒五千
人,五大夫將十人。沛公還,引兵攻豐,拔之。雍齒奔魏。五月,項羽拔襄城還。項梁
盡召別將。

  六月,沛公如薛,與項梁共立楚懷王孫心為楚懷王。章邯破殺魏王咎、齊王田儋於
臨濟。七月,大霖雨。沛公攻亢父。章邯圍田榮于東阿。沛公與項梁共救田榮,大破章
邯東阿。田榮歸,沛公、項羽追北,至城陽,攻屠其城。軍濮陽東,複與章邯戰,又破
之。

  章邯複振,守濮陽,環水。沛公、項羽去攻定陶。八月,田榮立田儋子市為齊王。
定陶未下,沛公與項羽西略地至雍丘,與秦軍戰,大敗之,斬三川守李由。還攻外黃,
外黃未下。

  項梁再破秦軍,有驕色。宋義諫,不聽。秦益章邯兵。九月,章邯夜銜枚擊項梁定
陶,大破之,殺項梁。時連雨自七月至九月。沛公、項羽方攻陳留,聞梁死,士卒恐,
乃與將軍呂臣引兵而東,徙懷王自盱台都彭城。呂臣軍彭城東,項羽軍彭城西,沛公軍
碭。魏咎弟豹自立為魏王。後九月,懷王並呂臣、項羽軍自將之。以沛公為碭郡長,封
武安侯,將碭郡兵。以羽為魯公,封長安侯。呂臣為司徒,其父呂青為令尹。

  章邯已破項梁,以為楚地兵不足憂,乃渡河北擊趙王歇,大破之。歇保巨鹿城,秦
將王離圍之。趙數請救,懷王乃以宋義為上將,項羽為次將,範增為末將,北救趙。

  初,懷王與諸將約,先入定關中者王之。當是時,秦兵強,常乘勝逐北,諸將莫利
先入關。獨羽怨秦破項梁,奮勢,願與沛公西入關。懷王諸老將皆曰:「項羽為人慓悍
禍賊,嘗攻襄城,襄城無噍類,所過無不殘滅。且楚數進取,前陳王、項梁皆敗,不如
更遣長者扶義而西,告諭秦父兄。秦父兄苦其主久矣,今誠得長者往,毋侵暴,宜可下
。項羽不可遣,獨沛公秦寬大長者。」卒不許羽,而遣沛公西收陳王、項梁散卒。乃道
碭至城陽與杠裏,攻秦軍壁,破其二軍。

  秦三年十月,齊將田都畔田榮,將兵助項羽救趙。沛公攻破東郡尉于成武。

  十一月,項羽殺宋義,並其兵渡河,自立為上將軍,諸將黥布等皆屬。

  十二月,沛公引兵至栗,遇剛武侯,奪其軍四千餘人,並之,與魏將皇欣、武滿軍
合攻秦軍,破之。故齊王建孫田安下濟北,從項羽救趙。羽大破秦軍巨鹿下,虜王離,
走章邯。

  二月,沛公從碭北攻昌邑,遇彭越。越助攻昌邑,未下。沛公西過高陽,酈食其為
裏監門,曰:「諸將過此者多,吾視沛公大度。」乃求見沛公。沛公方踞床,使兩女子
洗。酈生不拜,長揖曰:「足下必欲誅無道秦,不宜踞見長者。」於是沛公起,攝衣謝
之,延上坐。食其說沛公襲陳留。沛公以為廣野君,以其弟商為將,將陳留兵。

  三月,攻開封,未拔。西與秦將楊熊會戰白馬,又戰曲遇東,大破之。楊熊走之滎
陽,二世使使斬之以徇。四月,南攻潁川,屠之。因張良遂略韓地。

  時趙別將司馬卬方欲渡河入關,沛公乃北攻平陰,絕河津。南,戰雒陽東,軍不利
,從轘轅至陽城,收軍中馬騎。

  六月,與南陽守齮戰犨東,破之。略南陽郡,南陽守走,保城守宛。沛公引兵過宛
西。張良諫曰:「沛公雖欲急入關,秦兵尚眾,距險。今不下宛,宛從後擊,強秦在前
,此危道也。」於是沛公乃夜引軍從他道還,偃旗幟,遲明,圍宛城三匝。南陽守欲自
剄,其舍人陳恢曰:「死未晚也。」乃逾城見沛公,曰:「臣聞足下約先入咸陽者王之
,今足下留守宛。宛郡縣連城數十,其吏民自以為降必死,故皆堅守乘城。今足下盡日
止攻,士死傷者必多;引兵去,宛必隨足下。前則失咸陽之約,後有強宛之患。為足下
計,莫若約降,封其守,因使止守,引其甲卒與之西。諸城未下者,聞聲爭開門而待足
下,足下通行無所累。」沛公曰:「善。」七月,南陽守齮降,封為殷侯,封陳恢千戶
。引兵西,無不下者。至丹水,高武侯鰓、襄侯王陵降。還攻胡陽,遇番君別將梅鋗,
與偕攻析、酈,皆降。所過毋得鹵掠,秦民喜。遣魏人甯昌使秦。是月,章邯舉軍降項
羽,羽以為雍王。瑕丘申陽下河南。

  八月,沛公攻武關,入秦。秦相趙高恐,乃殺二世,使人來,欲約分王關中,沛公
不許。九月,趙高立二世兄子子嬰為秦王。子嬰誅滅趙高,遣將將兵距嶢關。沛公欲擊
之,張良曰:「秦兵尚強,未可輕。願先遣人益張旗幟於山上為疑兵,使酈食其、陸賈
往說秦將,啗以利。」秦將果欲連和,沛公欲許之。張良曰:「此獨其將欲叛,恐其士
卒不從,不如因其怠懈擊之。」沛公引兵繞嶢關,逾蕢山,擊秦軍,大破之藍田南。遂
至藍田,又戰其北,秦兵大敗。

  元年冬十月,五星聚于東井。沛公至霸上。秦王子嬰素車白馬,系頸以組,封皇帝
璽、符、節、降枳道旁。諸將或言誅秦王,沛公曰:「始懷王遣我,固以能寬容,且人
已服降,殺之不祥。」乃以屬吏。遂西入咸陽。欲止宮休舍,樊噲、張良諫,乃封秦重
寶財物府庫,還軍霸上。蕭何盡收秦丞相府圖籍文書。十一月,召諸縣豪桀曰:「父老
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耦語者棄市。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
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凡吾所
以來,為父兄除害,非有所侵暴,毋恐!且吾所以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要束耳。」乃
使人與秦吏行至縣、鄉、邑告諭之。秦民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享軍士。沛公讓不
受,曰:「倉粟多,不欲費民。」民又益喜,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或說沛公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強。今聞章邯降項羽,羽號曰雍王,王關中。
即來,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守函谷關,毋內諸侯軍,稍征關中兵以自益,距之。」
沛公然其計,從之。十二月,項羽果帥諸侯兵欲西入關,關門閉。聞沛公已定關中,羽
大怒,使黥布等攻破函谷關,遂至戲下。沛公左司馬曹毋傷聞羽怒,欲攻沛公,使人言
羽曰:「沛公欲王關中,令子嬰相,珍寶盡有之。」欲以求封。亞父范增說羽曰:「沛
公居山東時,貪財好色。今聞其入關,珍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此其志不小。吾使人
望其氣,皆為龍,成五色,此天子氣。急擊之,勿失。」於是饗士,旦日合戰。是時,
羽兵四十萬,號百萬。沛公兵十萬,號二十萬,力不敵。會羽季父左尹項伯素善張良,
夜馳見張良,具告其實,欲與俱去,毋特俱死。良曰:「臣為韓王送沛公,不可不告,
亡去不義。」乃與項伯俱見沛公。沛公與伯約為婚姻,曰:「吾入關,秋毫無所敢取,
籍吏民,封府庫,待將軍。所以守關者,備他盜也。日夜望將軍到,豈敢反邪!願伯明
言不敢背德。」項伯許諾,即夜複去,戒沛公曰:「旦日不可不早自來謝。」項伯還,
具以沛公言告羽,因曰:「沛公不先破關中兵,公巨能入乎?且人有大功,擊之不祥,
不如因善之。」羽許諾。

  沛公旦日從百餘騎見羽鴻門,謝曰:「臣與將軍戮力攻秦,將軍戰河北,臣戰河南
,不自意先入關,能破秦,與將軍複相見。今者有小人言,令將軍與臣有隙。」羽曰:
「此沛公左司馬曹毋傷言之,不然,籍何以至此?」羽因留沛公飲。範增數目羽擊沛公
,羽不應。范增起,出謂項莊曰:「君王為人不忍,汝入以劍舞,因擊沛公,殺之。不
者,汝屬且為所虜。」莊入為壽。壽畢,曰:「軍中無以為樂,請以劍舞。」因拔劍舞
。項伯亦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樊噲聞事急,直入,怒甚。羽壯之,賜以酒。噲因譙
讓羽。有頃,沛公起如廁,招樊噲出,置車官屬,獨騎,樊噲、靳強、滕公、紀成步,
從間道走軍,使張良留謝羽。羽問:「沛公安在?」曰:「聞將軍有意督過之,脫身去
,間至軍,故使臣獻璧。」羽受之。又獻玉鬥範增。增怒,撞其鬥,起曰:「吾屬今為
沛公虜矣!」

  沛公歸數日,羽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燒秦宮室,所過殘滅,秦民大失望
。羽使人還報懷王,懷王曰:「如約。」羽怨懷王不肯令與沛公俱西入關而北救趙,後
天下約。乃曰:「懷王者,吾家所立耳,非有功伐,何以得專主約!本定天下,諸將與
籍也。」春正月,陽尊懷王為義帝,實不用其命。

  二月,羽自立為西楚霸王,王梁、楚地九郡,都彭城。背約,更立沛公為漢王,王
巴、蜀、漢中四十一縣,都南鄭。三分關中,立秦三將,章邯為雍王,都廢丘;司馬欣
為塞王,都櫟陽;董翳為翟王,都高奴。楚將瑕丘申陽為河南王,都洛陽。趙將司馬卬
為殷王,都朝歌。當陽君英布為九江王,都六。懷王柱國共敖為臨江王,都江陵。番君
吳芮為衡山王,都邾。故齊王建孫田安為濟北王。徙魏王豹為西魏王,都平陽。徙燕王
韓廣為遼東王。燕將臧荼為燕王,都薊。徙齊王田市為膠東王。齊將田都為齊王,都臨
菑。徙趙王歇為代王。趙相張耳為常山王。漢王怨羽之背約,欲攻之,丞相蕭何諫,乃
止。

  夏四月,諸侯罷戲下,各就國。羽使卒三萬人從漢王,楚子、諸侯人之慕從者數萬
人,從杜南入蝕中。張良辭歸韓,漢王送至褒中,因說漢王燒絕棧道,以備諸侯盜兵,
亦視項羽無東意。

  漢王既至南鄭,諸將及士卒皆歌謳思東歸,多道亡還者。韓信為治粟都尉,亦亡去
。蕭何追還之,因薦于漢王,曰:「必欲爭天下,非信無可與計事者。」於是漢王齊戒
設壇場,拜信為大將軍,問以計策。信對曰:「項羽背約而王君王于南鄭,是遷也。吏
卒畢山東之人,日夜企而望歸,及其鋒而用之,可以有大功。天下已定,民皆自寧,不
可複用。不如決策東向。」因陳羽可圖、三秦易並之計。漢王大說,遂聽信策,部署諸
將。留蕭何收巴、蜀租,給軍糧食。

  五月,漢王引兵從故道出襲雍。雍王邯迎擊漢陳倉,雍兵敗,還走;戰好畤,又大
敗,走廢丘。漢王遂定雍地。東如咸陽,引兵圍雍王廢丘,而遣諸將略地。

  田榮聞羽徙齊王市于膠東而立田都為齊王,大怒,以齊兵迎擊田都。都走降楚。六
月,田榮殺田市,自立為齊王。時彭越在巨野,眾萬餘人,無所屬。榮與越將軍印,因
令反梁地。越擊殺濟北王安,榮遂並三齊之地。燕王韓廣亦不肯徙遼東。秋八月,臧荼
殺韓廣,並其地。塞王欣、翟王翳皆降漢。

  初,項梁立韓後公子成為韓王,張良為韓司徒。羽以良從漢王,韓王成又無功,故
不遣就國,與俱至彭城,殺之。及聞漢王並關中,而齊、梁畔之,羽大怒,乃以故吳令
鄭昌為韓王,距漢。令蕭公角擊彭越,越敗角兵。時張良徇韓地,遺羽書曰:「漢欲得
關中,如約即止,不敢複東。」羽以故無西意,而北擊齊。

  九月,漢王遣將軍薛歐、王吸出武關,因王陵兵,從南陽迎太公、呂後於沛。羽聞
之,發兵距之陽夏,不得前。

  二年冬十月,項羽使九江王布殺義帝於郴。陳餘亦怨羽獨不王己,從田榮借助兵,
以擊常山王張耳。耳敗走降漢,漢王厚遇之。陳餘迎代王歇還趙,歇立餘為代王。張良
自韓間行歸漢,漢王以為成信侯。

  漢王如陝,鎮撫關外父老。河南王申陽降,置河南郡。使韓太尉韓信擊韓,韓王鄭
昌降。十一月,立韓太尉信為韓王。漢王還歸,都櫟陽,使諸將略地,拔隴西。以萬人
若一郡降者,封萬戶。繕治河上塞。故秦菀囿園池,令民得田之。

  春正月,羽擊田榮城陽,榮敗走平原,平原民殺之。齊皆降楚,楚焚其城郭,齊人
複畔之。諸將拔北地,虜雍王弟章平。赦罪人。

  二月癸未,令民除秦社稷,立漢社稷。施恩德,賜民爵。蜀、漢民給軍事勞苦,複
勿租稅二歲。關中卒從軍者,複家一歲。舉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帥眾為善,置以
為三老,鄉一人。擇鄉三老一人為縣三老,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複勿徭戍。以十
月賜酒肉。

  三月,漢王自臨晉渡河。魏王豹降,將兵從。下河內,虜殷王卬,置河內郡。至脩
武,陳平亡楚來降。漢王與語,說之,使參乘,監諸將。南渡平陰津,至洛陽,新城三
老董公遮說漢王曰:「臣聞『順德者昌,逆德者亡』,『兵出無名,事故不成』。故曰
:『明其為賊,敵乃可服。』項羽為無道,放殺其主,天下之賊也。夫仁不以勇,義不
以力,三軍之眾為之素服,以告之諸侯,為此東伐,四海之內莫不仰德。此三王之舉也
。」漢王曰:「善。非夫子無所聞。」於是漢王為義帝發喪,袒而大哭,哀臨三日。發
使告諸侯曰:「天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今項羽放殺義帝江南,大逆無道。寡人親為
發喪,兵皆縞素。悉發關中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漢以下,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
者。」

  夏四月,田榮弟橫收得數萬人,立榮子廣為齊王。羽雖聞漢東,既擊齊,欲遂破之
而後擊漢,漢王以故得劫五諸侯兵東伐楚。到外黃,彭越將三萬人歸漢。漢王拜越為魏
相國,令定梁也。

  漢王遂入彭城,收羽美人貨賂,置酒高會。羽聞之,令其將擊齊,而自以精兵三萬
人從魯出胡陵,至蕭、晨擊漢軍,大戰彭城靈壁東睢水上,大破漢軍,多殺士卒,睢水
為之不流。圍漢王三匝。大風從西北起,折木髮屋,揚砂石,晝晦,楚軍大亂,而漢王
得與數十騎遁去。過沛,使人求室家,室家亦已亡,不相得。漢王道逢孝惠、魯元,載
行。楚騎追漢王,漢王急,推墮二子。滕公下收載,遂得脫。審食其從太公、呂後間行
,反遇楚軍,羽常置軍中以為質。諸侯見漢敗,皆亡去。塞王欣、翟王翳降楚,殷王卬
死。

  呂後兄周呂侯將兵居下邑,漢王從之。稍收士卒,軍碭。

  漢王西過梁地,至虞,謂謁者隨何曰:「公能說九江王布使舉兵畔楚,項王必留擊
之。得留數月,吾取天下必矣。」隨何往說布,果使畔楚。

  五月,漢王屯滎陽,蕭何發關中老弱未傅者悉詣軍。韓信亦收兵與漢王會,兵複大
振。與楚戰滎陽南京、索間,破之。築甬道屬河,以取敖倉粟。魏王豹謁歸視親疾。至
則絕河津,反為楚。

  六月,漢王還櫟陽。壬午,立太子,赦罪人。令諸侯子在關中者皆集櫟陽為衛。引
水灌廢丘,廢丘降,章邯自殺。雍地定,八十餘縣,置河上、渭南、中地、隴西、上郡
。令祠官祀天地、四方、上帝、山川,以時祠之。興關中卒乘邊塞。關中大饑,米斛萬
錢,人相食。令民就食蜀、漢。

  秋八月,漢王如滎陽,謂酈食其曰:「緩頰往說魏王豹,能下之,以魏地萬戶封生
。」食其往,豹不聽。漢王以韓信為左丞相,與曹參、灌嬰俱擊魏。食其還,漢王問:
「魏大將誰也?」對曰:「柏直。」王曰:「是口尚乳臭,不能當韓信。騎將誰也?」
曰:「馮敬。」曰:「是秦將馮無擇子也。雖賢,不能當灌嬰。步卒將誰也?」曰:「
項它。」曰:「不能當曹參。吾無患矣。」

  九月,信等虜豹,傳詣滎陽。定魏地,置河東、太原、上黨郡。信使人請兵三萬人
,願以北舉燕、趙,東擊齊,南絕楚糧道。漢王與之。

  三年冬十月,韓信、張耳東下井陘擊趙,斬陳餘,獲趙王歇。置常山、代郡。甲戌
晦,日有食之。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隨何既說黥布,布起兵攻楚。楚使項聲、龍且攻布,布
戰不勝。

  十二月,布與隨何間行歸漢。漢王分之兵,與俱收兵至成皋。

  項羽數侵奪漢甬道,漢軍乏食,與酈食其謀橈楚權。食其欲立六國後以樹党,漢王
刻印,將遣食其立之。以問張良,良發八難。漢王輟飯吐哺,曰:「豎儒幾敗乃公事!
」令趨銷印。又問陳平,乃從其計,與平黃金四萬斤,以間疏楚君臣。

  夏四月,項羽圍漢滎陽,漢王請和,割滎陽以西者為漢。亞父勸項羽急攻滎陽,漢
王患之。陳平反間既行,羽果疑亞父。亞父大怒而去,發病死。

  五月,將軍紀信曰:「事急矣!臣請誑楚,可以間出。」於是陳平夜出女子東門二
千余人,楚因四面擊之。紀信乃乘王車,黃屋左纛,曰:「食盡,漢王降楚。」楚皆呼
萬歲,之城東觀,以故漢王得與數十騎出西門遁。令御史大夫周苛、魏豹、樅公守滎陽
。羽見紀信,問:「漢王安在?」曰:「已出去矣。」羽燒殺信。而周苛、樅公相謂曰
:「反國之王,難與守城。」因殺魏豹。

  漢王出滎陽,至成皋。自成皋入關,收兵欲複東。轅生說漢王曰:「漢與楚相距滎
陽數歲,漢常困。願君王出武關,項王必引兵南走,王深壁,令滎陽、成皋間且得休息
。使韓信等得輯河北趙地,連燕、齊,君王乃複走滎陽。如此,則楚所備者多,力分。
漢得休息,複與之戰,破之必矣。」漢王從其計,出軍宛、葉間,與黥布行收兵。

  羽聞漢王在宛,果引兵南,漢王堅壁不與戰。是月,彭越渡睢,與項聲、薛公戰下
邳,破殺薛公。羽使終公守成皋,而自東擊彭越。漢王引兵北,擊破終公,複軍成皋。

  六月,羽已破走彭越,聞漢複軍成皋,乃引兵西拔滎陽城,生得周苛。羽謂苛:「
為我將,以公為上將軍,封三萬戶。」周苛罵曰:「若不趨降漢,今為虜矣!若非漢王
敵也。」羽亨周苛,並殺樅公,而虜韓王信,遂圍成皋。漢王跳,獨與滕公共車出成皋
玉門,北渡河,宿小修武。自稱使者,晨馳入張耳、韓信壁而奪之軍。乃使張耳北收兵
趙地。

  秋七月,有星孛於大角。漢王得韓信軍,複大振。

  八月,臨河南鄉,軍小修武,欲複戰。郎中鄭忠說止漢王,高壘深塹勿戰。漢王聽
其計,使盧綰、劉賈將卒二萬人,騎數百,渡白馬津入楚地,佐彭越燒楚積聚,複擊破
楚軍燕郭西,攻下睢陽、外黃十七城。

  九月,羽謂海春侯大司馬曹咎曰:「謹守成皋。即漢王欲挑戰,慎勿與戰,勿令得
東而已。我十五日必定梁地,複從將軍。」羽引兵東擊彭越。

  漢王使酈食其說齊王田廣,罷守兵與漢和。

  四年冬十月,韓信用蒯通計,襲破齊。齊王亨酈生,東走高密。項羽聞韓信破齊,
且欲擊楚,使龍且救齊。

  漢果數挑成皋戰,楚軍不出。使人辱之數日,大司馬咎怒,渡兵汜水。士卒半渡,
漢擊之,大破楚軍,盡得楚國金玉貨賂。大司馬咎、長史欣皆自剄汜水上。漢王引兵渡
河,複取成皋,軍廣武,就敖倉食。

  羽下樑地十余城,聞海春侯破,乃引兵還。漢軍方圍鐘離末于滎陽東,聞羽至,
盡走險阻。羽亦軍廣武,與漢相守。丁壯苦軍旅,老弱罷轉餉。漢王、羽相與臨廣武之
間而語。羽欲與漢王獨身挑戰,漢王數羽曰:「吾始與羽俱受命懷王,曰先定關中者王
之。羽負約,王我於蜀、漢,罪一也。羽矯殺卿子冠軍,自尊,罪二也。羽當以救趙還
報,而擅劫諸侯兵入關,罪三也。懷王約,入秦無暴掠,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塚,收
私其財,罪四也。又強殺秦降王子嬰,罪五也。詐坑秦子弟新安二十萬,王其將,罪六
也。皆王諸將善地,而徙逐故主,令臣下爭畔逆。罪七也。出逐義帝彭城,自都之,奪
韓王地,並王梁、楚,多自與,罪八也。使人陰殺義帝江南,罪九也。夫為人臣而殺其
主,殺其已降,為政不平,主約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無道,罪十也。吾以義兵從諸
侯誅殘賊,使刑余罪人擊公,何苦乃與公挑戰!」羽大怒,伏弩射中漢王。漢王傷胸,
乃捫足曰:「虜中吾指!」漢王病創臥,張良強請漢王起行勞軍,以安士卒,毋令楚乘
勝。漢王出行軍,疾甚,因馳入成皋。

  十一月,韓信與灌嬰擊破楚軍,殺楚將龍且,追至城陽,虜齊王廣。齊相田橫自立
為齊王,奔彭越。漢立張耳為趙王。

  漢王疾愈,西入關,至櫟陽,存問父老,置酒。梟故塞王欣頭櫟陽市。留四日,複
如軍,軍廣武。關中兵益出,而彭越、田橫居梁地,往來苦楚兵,絕其糧食。

  韓信已破齊,使人言曰:「齊邊楚,權輕,不為假王,恐不能安齊。」漢王怒,欲
攻之。張良曰:「不如因而立之,使自為守。」春二月,遣張良操印,立韓信為齊王。

  秋七月,立黥布為淮南王。

  八月,初為算賦。北貉、燕人來致梟騎助漢。漢王下令:軍士不幸死者,吏為衣衾
棺斂,轉送其家。四方歸心焉。

  項羽自知少助食盡,韓信又進兵擊楚,羽患之。漢遣陸賈說羽,請太公,羽弗聽。
漢複使侯公說羽,羽乃與漢約,中分天下,割鴻溝以西為漢,以東為楚。九月,歸太公
、呂後,軍皆稱萬歲。乃封侯公為平國君。羽解而東歸。漢王欲西歸,張良、陳平諫曰
:「今漢有天下太半,而諸侯皆附,楚兵罷食盡,此天亡之時,不因其幾而遂取之,此
養虎自遺患也。」漢王從之。

  五年冬十月,漢王追項羽至陽夏南,止軍,與齊王信、魏相國越期會擊楚。至固陵
,不會。楚擊漢軍,大破之,漢王複入壁,深塹而守。謂張良曰:「諸侯不從,奈何?
」良對曰:「楚兵且破,未有分地,其不至固宜。君王能與共天下,可立致也。齊王信
之立,非君王意,信亦不自堅。彭越本定梁地,始,君王以魏豹故,拜越為相國。今豹
死,越亦望王,而君王不早定。今能取睢陽以北至穀城皆以王彭越,從陳以東傅海與齊
王信,信家在楚,其意欲複得故邑。能出捐此地以許兩人,使各自為戰,則楚易散也」
。於是漢王發使使韓信、彭越。至,皆引兵來。

  十一月,劉賈入楚地,圍壽春。漢亦遣人誘楚大司馬周殷。殷畔楚,以舒屠六,舉
九江兵迎黥布,並行屠城父,隨劉賈皆會。

  十二月,圍羽垓下。羽夜聞漢軍四面皆楚歌,知盡得楚地。羽與數百騎走,是以兵
大敗。灌嬰追斬羽東城。

  楚地悉定,獨魯不下。漢王引天下兵欲屠之,為其守節禮義之國,乃持羽頭示其父
兄,魯乃降。初,懷王封羽為魯公,及死,魯又為之堅守,故以魯公葬羽於穀城。漢王
為發喪,哭臨而去。封項伯等四人為列侯,賜姓劉氏。諸民略在楚者皆歸之。

  漢王還至定陶,馳入齊王信壁,奪其軍。

  初項羽所立臨江王共敖前死,子尉嗣立為王,不降。遣盧綰、劉賈擊虜尉。

  春正月,追尊兄伯號曰武哀侯。下令曰:「楚地已定,義帝亡後,欲存恤楚眾,以
定其主。齊王信習楚風俗,更立為楚王,王淮北,都下邳。魏相國建城侯彭越勤勞魏民
,卑下士卒,常以少擊眾,數破楚軍,其以魏故地王之,號曰梁王,都定陶。」又曰:
「兵不得休八年,萬民與苦甚,今天下事畢,其赦天下殊死以下。」

  於是諸侯上疏曰:「楚王韓信、韓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吳芮、
趙王張敖、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大王陛下:先時,秦為亡道,天下誅之。大王先得秦王
,定關中,於天下功最多。存亡定危,救敗繼絕,以安萬民,功盛德厚。又加惠于諸侯
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地分已定,而位號比擬,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于後世
不宣。昧死再拜上皇帝尊號。」漢王曰:「寡人聞帝者賢者有也,虛言亡實之名,非所
取也。今諸侯王皆推高寡人,將何以處之哉?」諸侯王皆曰:「大王起于細微,滅亂秦
,威動海內。又以辟陋之地,自漢中行威德,誅不義,立有功,平定海內,功臣皆受地
食邑,非私之地。大王德施四海,諸侯王不足以道之,居帝位甚實宜,願大王以幸天下
。」漢王曰:「諸侯王幸以為便於天下之民,則可矣。」於是諸侯王及太尉長安侯臣綰
等三百人,與博士稷嗣君叔孫通謹擇良日二月甲午,上尊號。漢王即皇帝位於汜水之陽
。尊王后曰皇后,太子曰皇太子,追尊先媼曰昭靈夫人。

  詔曰:「故衡山王吳芮與子二人、兄子一人,從百粵之兵,以佐諸侯,誅暴秦,有
大功,諸侯立以為王。項羽侵奪之地,謂之番君。其以長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
立番君芮為長沙王。」又曰:「故粵王亡諸世奉粵祀,秦侵奪其地,使其社稷不得血食
。諸侯伐秦,亡諸身帥閩中兵以佐滅秦,項羽廢而弗立。今以為閩粵王,王閩中地,勿
使失職。」

  帝乃西都洛陽。夏五月,兵皆罷歸家。詔曰:「諸侯子在關中者,複之十二歲,其
歸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澤,不書名數,今天下已定,令各歸其縣,複故爵田宅,吏
以文法教訓辨告,勿笞辱。民以饑餓自賣為人奴婢者,皆免為庶人。軍吏卒會赦,甚亡
罪而亡爵及不滿大夫者,皆賜爵為大夫。故大夫以上,賜爵各一級。其七大夫以上,皆
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複其身及戶,勿事。」又曰:「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
也。諸侯子及從軍歸者,甚多高爵,吾數詔吏先與田宅,及所當求於吏者,亟與。爵或
人君,上所尊禮,久立吏前,曾不為決,其亡謂也。異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與亢
禮。今吾於爵非輕也,吏獨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勞行田宅,今小吏未嘗從軍者多滿,而
有功者顧不得,背公立私,守尉長吏教訓甚不善。其令諸吏善遇高爵,稱吾意。且廉問
,有不如吾詔者,以重論之。」

  帝置酒雒陽南宮。上曰:「通侯諸將毋敢隱朕,皆言其情。吾所以有天下者何?項
氏之所以先天下者何?」高起、王陵對曰:「陛下嫚而侮人,項羽仁而敬人。然陛下使
人攻城掠地,所降下者,因以與之,與天下同利也。項羽妒賢嫉能,有功者害之,賢者
疑之,戰勝而不與人功,得地而不與人利,此其所以先天下也。」上曰:「公知其一,
未知其二。夫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填國家,撫百姓,給餉饋,
不絕糧道,吾不如蕭何;連百萬之眾,戰必勝,攻必取,吾不如韓信。三者皆人傑,吾
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項羽有一範增而不能用,此所以為我禽也。」群臣說服
。

  初,田橫歸彭越。項羽已滅,橫懼誅,與賓客亡入海。上恐其久為亂,遣使者赦橫
,曰:「橫來,大者王,小者侯;不來,且發兵加誅。」橫懼,乘傳詣雒陽,未至三十
裏,自殺。上壯其節,為流涕,發卒二千人,以上禮葬焉。

  戍卒婁敬求見,說上曰:「陛下取天下與周異,而都雒陽,不便,不如入關,據秦
之固。」上以問張良,良因勸上。是日,車駕西都長安。拜婁敬為奉春君,賜姓劉氏。

  六月壬辰,大赦天下。

  秋七月,燕王臧荼反,上自將征之。

  九月,虜荼。詔諸侯王視有功者立以為燕王。荊王臣信等十人皆曰:「太尉長安侯
盧綰功最多,請立以為燕王。」使丞相噲將兵平代地。

  利幾反,上自擊破之。利幾者,項羽將。羽敗,利幾為陳令,降,上侯之潁川。上
至雒陽,舉通侯籍召之,而利幾恐,反。

  後九月,徙諸侯子關中。治長樂宮。

  六年冬十月,令天下縣邑城。

  人告楚王信謀反,上問左右,左右爭欲擊之。用陳平計,乃偽遊雲夢。十二月,會
諸侯于陳,楚王信迎謁,因執之。詔曰:「天下既安,豪桀有功者封侯,新立,未能盡
圖其功。身居軍九年,或未習法令,或以其故犯法,大者死刑,吾甚憐之。其赦天下。
」田肯賀上曰:「甚善,陛下得韓信,又治秦中。秦,形勝之國也,帶河阻山,縣隔千
里,持戟百萬,秦得百二焉。地勢便利,其以下兵于諸侯,譬猶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
夫齊,東有琅邪、即墨之饒,南有泰山之固,西有濁河之限,北有勃海之利,地方二千
里,持戟百萬,縣隔千里之外,齊得十二焉,此東西秦也。非親子弟,莫可使王齊者。
」上曰:「善。」賜金五百斤。上還至雒陽,赦韓信,封為淮陰侯。

  甲申,始剖符封功臣曹參等為通侯。詔曰:「齊,古之建國也,今為郡縣,其複以
為諸侯。將軍劉賈數有大功,及擇寬惠修絜者,王齊、荊地。」春正月丙午,韓王信等
奏請以故東陽郡、鄣郡、吳郡五十三縣立劉賈為荊王;以碭郡、薛郡、郯郡三十六縣立
弟文信君交為楚王。壬子,以雲中、雁門、代郡五十三縣立兄宜信侯喜為代王;以膠東
、膠西、臨淄、濟北、博陽、城陽郡七十三縣立子肥為齊王;以太原郡三十一縣為韓國
,徙韓王信都晉陽。

  上已封大功臣二十余人,其餘爭功,未得行封。上居南宮,從複道上見諸將往往耦
語,以問張良。良曰:「陛下與此屬共取天下,今已為天子,而所封皆故人所愛,所誅
皆平生仇怨。今軍吏計功,以天下為不足用遍封,而恐以過失及誅,故相聚謀反耳。」
上曰:「為之奈何?」良曰:「取上素所不快,計群臣所共知最甚者一人,先封以示群
臣。」三月,上置酒,封雍齒,因趣丞相急定功行封。罷酒,群臣皆喜,曰:「雍齒且
侯,吾屬亡患矣!」

  上歸櫟陽,五日一朝太公。太公家令說太公曰:「天亡二日,土亡二王。皇帝雖子
,人主也;太公雖父,人臣也。奈何令人主拜人臣!如此,則威重不行。」後上朝,太
公擁彗,迎門卻行。上大驚,下扶太公。太公曰:「帝,人主,奈何以我亂天下法!」
於是上心善家令言,賜黃金五百斤。夏五月丙午,詔曰:「人之至親,莫親于父子,故
父有天下傳歸於子,子有天下尊歸於父,此人道之極也。前日天下大亂,兵革並起,萬
民苦殃,朕親被堅執銳,自帥士卒,犯危難,平暴亂,立諸侯,偃兵息民,天下大安,
此皆太公之教訓也。諸王、通侯、將軍、群卿、大夫已尊朕為皇帝,而太公未有號,今
上尊太公曰太上皇。」

  秋九月,匈奴圍韓王信于馬邑,信降匈奴。

  七年冬十月,上自將擊韓王信於銅鞮,斬其將。信亡走匈奴,其將曼丘臣、王黃共
立故趙後趙利為王,收信散兵,與匈奴共距漢。上從晉陽連戰,乘勝逐北,至樓煩,會
大寒,士卒墮指者什二三。遂至平城,為匈奴所圍,七日,用陳平秘計得出。使樊噲留
定代地。

  十二月,上還過趙,不禮趙王。是月,匈奴攻代,代王喜棄國,自歸雒陽,赦為合
陽侯。辛卯,立子如意為代王。

  春,令郎中有罪耐以上,請之。民產子,複勿事二歲。

  二月,至長安。蕭何治未央宮,立東闕、北闕、前殿、武庫、大倉。上見其壯麗,
甚怒,謂何曰:「天下匈匈,勞苦數歲,成敗未可知,是何治宮室過度也!」何曰:「
天下方未定,故可因以就宮室。且夫天子以四海為家,非令壯麗亡以重威,且亡令後世
有以加也。」上說。自櫟陽徙都長安。置宗正官以序九族。夏四月,行如雒陽。

  八年冬,上東擊韓信余寇於東垣。還過趙,趙相貫高等恥上不禮其王,陰謀欲弑上
。上欲宿,心動,問「縣名何?曰:「柏人。」上曰:「柏人者,迫於人也。」去弗宿
。

  十一月,令士卒從軍死者,為槥歸其縣,縣給衣衾棺葬具,祠以少牢,長吏視葬。
十二月,行自東垣至。

  春三月,行如雒陽。令吏卒從軍至平城及守城邑者皆複終身勿事。爵非公乘以上毋
得冠劉氏冠。賈人毋得衣錦、繡、綺、□、絺、□、□,操兵,乘騎馬。

  秋八月,吏有罪未發覺者,赦之。

  九月,行自雒陽至。淮南王、梁王、趙王、楚王皆從。

  九年冬十月,淮南王、梁王、趙王、楚王朝未央宮。置酒前殿,上奉玉卮為太上皇
壽,曰:「始大人常以臣亡賴,不能治產業,不如仲力。今某之業所就孰與仲多?」殿
上群臣皆稱萬歲,大笑為樂。

  十一月,徙齊、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懷氏、田氏五姓關中,與利田宅。

  十二月,行如雒陽。

  貫高等謀逆發覺,逮捕高等,並捕趙王敖下獄。詔敢有隨王,罪三族。郎中田叔、
孟舒等十人自髡鉗為王家奴,從王就獄。王實不知其謀。

  春正月,廢趙王敖為宣平侯。徙代王如意為趙王,王趙國。丙寅,前有罪殊死以下
皆赦之。

  二月,行自雒陽至。賢趙臣田叔、孟舒等十人,召見與語,漢廷臣無能出其右者。
上說,盡拜為郡守、諸侯相。

  夏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十年冬十月,淮南王、燕王、荊王、梁王、楚王、齊王、長沙王來朝。

  夏五月,太上皇後崩。秋七月癸卯,太上皇崩,葬萬年。赦櫟陽囚死罪以下。

  八月,令諸侯王皆立太上皇廟于國都。

  九月,代相國陳豨反。上曰:「豨嘗為吾使,甚有信。代地吾所急,故封豨為列侯
,以相國守代,今乃與王黃等劫掠代地!吏民非有罪也,能去豨、黃來歸者,皆赦之。
」上自東,至邯鄲。上喜曰:「豨不南據邯鄲而阻漳水,吾知其亡能為矣。」趙相周昌
奏常山二十五城亡其二十城,請誅守、尉。上曰:「守、尉反乎?」對曰:「不。」上
曰:「是力不足,亡罪。」上令周昌選趙壯士可令將者,白見四人。上嫚罵曰:「豎子
能為將乎!」四人慚,皆伏地。上封各千戶,以為將。左右諫曰:「從入蜀、漢,伐楚
,賞未遍行,今封此,何功?」上曰:「非汝所知。陳豨反,趙、代地皆豨有。吾以羽
檄征天下兵,未有至者,今計唯獨邯鄲中兵耳。吾何愛四千戶,不以慰趙子弟!」皆曰
:「善。」又求:「樂毅有後乎?」得其孫叔,封之樂鄉,號華成君。問豨將,皆故賈
人。上曰:「吾知與之矣。」乃多以金購豨將,豨將多降。

  十一年冬,上在邯鄲。豨將侯敞將萬餘人遊行,王黃將騎千余軍曲逆,張春將卒萬
餘人度河攻聊城。漢將軍郭蒙與齊將擊,大破之。太尉周勃道太原入定代地,至馬邑,
馬邑不下,攻殘之。豨將趙利守東垣,高祖攻之不下。卒罵,上怒。城降,卒罵者斬之
。諸縣堅守不降反寇者,複租賦三歲。

  春正月,淮陰侯韓信謀反長安,夷三族。將軍柴武斬韓王信於參合。

  上還雒陽。詔曰:「代地居常山之北,與夷狄邊,趙乃從山南有之,遠,數有胡寇
,難以為國。頗取山南太原之地益屬代,代之雲中以西為雲中郡,則代受邊寇益少矣。
王、相國、通侯、吏二千石擇可立為代王者。」燕王綰、相國何等三十三人皆曰:「子
恒賢知溫良,請立以為代王,都晉陽。」大赦天下。

  二月,詔曰:「欲省賦甚。今獻未有程,吏或多賦以為獻,而諸侯王尤多,民疾之
。令諸侯王、通侯常以十月朝獻,即郡各以其口數率,人歲六十三錢,以給獻費。」又
曰:「蓋聞王者莫高於周文,伯者莫高於齊桓,皆待賢人而成名。今天下賢者智慧,豈
特古之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進!今吾以天之靈、賢士大夫定有天下,以為
一家,欲其長久,世世奉宗廟亡絕也。賢人已與我共平之矣,而不與吾共安利之,可乎
?賢士大夫有肯從我遊者,吾能尊顯之。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御史大夫昌下相國,
相國酂侯下諸侯王,禦史中執法下郡守,其有意稱明德者,必身勸,為之駕,遣詣相國
府,署行、義、年。有而弗言,覺,免。年老癃病,勿遣。」

  三月,梁王彭越謀反,夷三族。詔曰:「擇可以為梁王、淮陽王者。」燕王綰、相
國何等請立子恢為梁王,子友為淮陽王。罷東郡,頗益梁;罷潁川郡,頗益淮陽。

  夏四月,行自雒陽至。令豐人徙關中者皆複終身。

  五月,詔曰:「粵人之俗,好相攻擊,前時秦徙中縣之民南方三郡,使與百粵雜處
。會天下誅秦,南海尉它居南方長治之,甚有文理,中縣人以故不耗減,粵人相攻擊之
俗益止,俱賴其力。今立它為南粵王。」使陸賈即授璽、綬。它稽首稱臣。

  六月,令士卒從入蜀、漢、關中者皆複終身。

  秋七月,淮南王布反。上問諸將,滕公言故楚令尹薛公有籌策。上召見,薛公言布
形勢,上善之,封薛公千戶。詔王、相國擇可立為淮南王者,群臣請立子長為王。上乃
發上郡、北地、隴西車騎,巴、蜀材官及中尉卒三萬人為皇太子衛,軍霸上。布果如薛
公言,東擊殺荊王劉賈,劫其兵,度淮擊楚,楚王交走入薛。上赦天下死罪以下,皆令
從軍;征諸侯兵,上自將以擊布。

  十二年冬十月,上破布軍於會缶。布走,令別將追之。

  上還,過沛,留,置酒沛宮,悉召故人父老子弟佐酒。發沛中兒得百二十人,教之
歌。酒酣,上擊築自歌曰:「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令兒皆和習之。上乃起舞,忼慨傷懷,泣數行下。謂沛父兄曰:「遊子悲故鄉。吾
雖都關中,萬歲之後吾魂魄猶思沛。且朕自沛公以誅暴逆,遂有天下,其以沛為朕湯沐
邑,複其民,世世無有所與。」沛父老諸母故人日樂飲極歡,道舊故為笑樂。十餘日,
上欲去,沛父兄固請。上曰:「吾人眾多,父兄不能給。」乃去。沛中空縣皆之邑西獻
。上留止,張飲三日。沛父兄皆頓首曰:「沛幸得複,豐未得,唯陛下哀矜。」上曰:
「豐者,吾所生長,極不忘耳。吾特以其為雍齒故反我為魏。」沛父兄固請之,乃並複
豐,比沛。

  漢別將擊布軍洮水南北,皆大破之,追斬布番陽。

  周勃定代,斬陳豨於當城。

  詔曰:「吳,古之建國也。日者荊王兼有其地,今死亡後。朕欲複立吳王,其議可
者。」長沙王臣等言:「沛侯濞重厚,請立為吳王。」已拜,上召謂濞曰:「汝狀有反
相。」因拊其背,曰:「漢後五十年東南有亂,豈汝邪?然天下同姓一家,汝慎毋反。
」濞頓首曰:「不敢。」

  十一月,行自淮南還。過魯,以大牢祠孔子。

  十二月,詔曰:「秦皇帝、楚隱王、魏安釐王、齊湣王、趙悼襄王皆絕亡後。其與
秦始皇帝守塚二十家,楚、魏、齊各十家,趙及魏公子亡忌各五家,令視其塚,複,亡
與它事。」

  陳豨降將言豨反時燕王盧綰使人之豨所陰謀。上使辟陽侯審食其迎綰,綰稱疾。食
其言綰反有端。春二月,使樊噲、周勃將兵擊綰。詔曰:「燕王綰與吾有故,愛之如子
,聞與陳豨有謀,吾以為亡有,故使人迎綰。綰稱疾不來,謀反明矣。燕吏民非有罪也
,賜其吏六百石以上爵各一級。與綰居,去來歸者,赦之,加爵亦一級。」詔諸侯王議
可立為燕王者。長沙王臣等請立子建為燕王。

  詔曰:「南武侯織亦粵之世也,立以為南海王。」

  三月,詔曰:「吾立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於今矣。與天下之豪士賢大夫共定
天下,同安輯之。其有功者上致之王,次為列侯,下乃食邑。而重臣之親,或為列侯,
皆令自置吏,得賦斂,女子公主。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賜大第室。吏二千石,徙
之長安,受小第室。入蜀、漢定三秦者,皆世世複。吾于天下賢士功臣,可謂亡負矣。
其有不義背天子擅起兵者,與天下共伐誅之。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上擊布時,為流矢所中,行道疾。疾甚,呂後迎良醫。醫入見,上問醫。曰:「疾
可治。」於是上嫚罵之,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雖扁
鵲何益!」遂不使治疾,賜黃金五十斤,罷之。呂後問曰:「陛下百歲後,蕭相國既死
,誰令代之?」上曰:「曹參可。」問其次,曰:「王陵可,然少戇,陳平可以助之。
陳平知有餘,然難獨任。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劉氏者必勃也,可令為太尉。」呂後複問
其次,上曰:「此後亦非乃所知也。」

  盧綰與數千人居塞下候伺,幸上疾愈,自入謝。夏四月甲辰,帝崩于長樂宮。盧綰
聞之,遂亡入匈奴。

  呂後與審食其謀曰:「諸將故與帝為編戶民,北面為臣,心常鞅鞅,今乃事少主,
非盡族是,天下不安。」以故不發喪。人或聞,以語酈商。酈商見審食其曰:「聞帝已
崩四日,不發喪,欲誅諸將。誠如此,天下危矣。陳平、灌嬰將十萬守滎陽,樊噲、周
勃將二十萬定燕、代,此聞帝崩,諸將皆誅,必連兵還鄉,以攻關中。大臣內畔,諸將
外反,亡可蹺足待也。」審食其入言之,乃以丁未發喪,大赦天下。

  五月丙寅,葬長陵。已下,皇太子、群臣皆反至太上皇廟。群臣曰:「帝起細微,
撥亂世反之正,平定天下,為漢太祖,功最高。」上尊號曰高皇帝。

  初,高祖不修文學,而性明達,好謀,能聽,自監門戍卒,見之如舊。初順民心作
三章之約。天下既定,命蕭何次律令,韓信申軍法,張蒼定章程,叔孫通制禮儀,陸賈
造《新語》。又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金匱石室,藏之宗廟。雖日不暇給,規摹
弘遠矣。

  贊曰:《春秋》晉史蔡墨有言: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事孔甲,範氏
其後也。而大夫范宣子亦曰:「祖自虞以上為陶唐氏,在夏為禦龍氏,在商為豕韋氏,
在周為唐杜氏,晉主夏盟為範氏。」范氏為晉士師,魯文公世奔秦。後歸於晉,其處者
為劉氏。劉向雲戰國時劉氏自秦獲于魏。秦滅魏,遷大樑,都于豐,故周市說雍齒曰:
「豐,故梁徙也。」是以頌高祖雲:「漢帝本系,出自唐帝。降及于周,在秦作劉。涉
魏而東,遂為豐公。」豐公,蓋太上皇父。其遷日淺,墳墓在豐鮮焉。及高祖即位,置
祠祀官,則有秦、晉、梁、荊之巫,世祠天地,綴之以祀,豈不信哉!由是推之,漢承
堯運,德祚已盛,斷蛇著符,旗幟上赤,協於火德,自然之應,得天統矣。





漢書 卷二

【惠帝紀第二】

  孝惠皇帝,高祖太子也,母曰呂皇后。帝年五歲,高祖初為漢王。二年,立為太子
。十二年四月,高祖崩。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后曰皇太后。賜民爵一級。中
郎、郎中滿六歲爵三級,四歲二級。外郎滿六歲二級。中郎不滿一歲一級。外郎不滿二
歲賜錢萬。宦官尚食比郎中,謁者、執楯、執戟、武士、騶比外郎。太子禦驂乘賜爵五
大夫,舍人滿五歲二級。賜給喪事者,二千石錢二萬,六百石以上萬,五百石、二百石
以下至佐史五千。視作斥上者,將軍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
以下至佐史二金。減田租,複十五稅一。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
罪當盜械者,皆頌系;上造以上及內外公孫、耳孫有罪當刑及當為城旦舂者,皆耐為鬼
薪、白粲;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滿十歲有罪當刑者,皆完之。又曰:「吏所以治民也,能
盡其治則民賴之,故重其祿,所以為民也。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與同居,及故吏嘗
佩將軍、都尉印將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給軍賦,他無有所與。」

  令郡諸侯王立高廟。

  元年冬十二月,趙隱王如意薨。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賜民爵,戶一級
。

  春正月,城長安。

  二年冬十月,齊悼惠王來朝,獻城陽郡以益魯元公主邑,尊公主為太后。

  春正月癸酉,有兩龍見蘭陵家人井中,乙亥夕而不見。隴西地震。

  夏旱。郃陽侯仲薨。

  秋七月辛未,相國何薨。

  三年春,發長安六百里內男女十四萬六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

  以宗室女為公主,嫁匈奴單于。

  夏五月,立閩越君搖為東海王。

  六月,發諸侯王、列侯徒隸二萬人城長安。

  秋七月,都廄災。南越王趙佗稱臣奉貢。

  四年冬十月壬寅,立皇后張氏。

  春正月,舉民孝弟、力田者複其身。

  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挾書律。長樂宮鴻台災。宜陽雨
血。

  秋七月乙亥,未央宮淩室災;丙子,織室災。

  五年冬十月,雷;桃李華,棗實。

  春正月,復發長安六百里內男女十四萬五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

  夏,大旱。

  秋八月己醜,相國參薨。

  九月,長安城成。賜民爵,戶一級。

  六年冬十月辛醜,齊王肥薨。

  令民得賣爵。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夏六月,舞陽侯噲薨。

  起長安西市,修敖倉。

  七年冬十月,發車騎、材官詣滎陽,太尉灌嬰將。

  春正月辛醜朔,日有蝕之。夏五月丁卯,日有蝕之,既。

  秋八月戊寅,帝崩于未央宮。九月辛醜,葬安陵。

  贊曰:孝惠內修親親,外禮宰相,優寵齊悼、趙隱,恩敬篤矣。聞叔孫通之諫則懼
然,納曹相國之對而心說,可謂寬仁之主。曹呂太后虧損至德,悲夫!



漢書 卷三

【高後紀第三】

  高皇后呂氏,生惠帝。佐高祖定天下,父兄及高祖而侯者三人。惠帝即位,尊呂後
為太后。太后立帝姊魯元公主女為皇后,無子,取後宮美人子名之以為太子。惠帝崩,
太子立為皇帝,年幼,太后臨朝稱制,大赦天下。乃立兄子呂台、產、祿、臺子通四人
為王,封諸呂六人為列侯。語在《外戚傳》。

  元年春正月,詔曰:「前日孝惠皇帝言欲除三族罪、妖言令,議未決而崩。今除之
。」

  二月,賜民爵,戶一級。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夏五月丙申,趙王宮叢台災
。立孝惠後宮子強為淮陽王,不疑為恒山王,弘為襄城侯,朝為軹侯,武為壺關侯。秋
,桃李華。

  二年春,詔曰:「高皇帝匡飭天下,諸有功者皆受分弟為列侯,萬民大安,莫不受
休德。朕思念至於久遠而功名不著,亡以尊大誼,施後世。今欲差次列侯功以定朝位,
臧于高廟,世世勿絕,嗣子各襲其功位。其與列侯議定奏之。」丞相臣平言:「謹與絳
侯臣勃、曲周侯臣商、潁陰侯臣嬰、安國侯臣陵等議:列侯幸得賜餐錢奉邑,陛下加惠
,以功次定朝位,臣請臧高廟。」奏可。春正月乙卯,地震,羌道、武都道山崩。夏六
月丙戌晦,日有蝕之。秋七月,恒山王不疑薨。行八銖錢。

  三年夏,江水、漢水溢,流民四千餘家。秋,星晝見。

  四年夏,少帝自知非皇后子,出怨言,皇太后幽之永巷。詔曰:「凡有天下治萬民
者,蓋之如天,容之如地;上有歡心以使百姓,百姓欣然以事其上,歡欣交通而天下治
。今皇帝疾久不已,乃失惑昏亂,不能繼嗣奉宗廟,守祭祀,不可屬天下。其議代之。
」群臣皆曰:「皇太后為天下計,所以安宗廟、社稷甚深。頓首奉詔。」五月丙辰,立
恒山王弘為皇帝。

  五年春,南粵王尉佗自稱南武帝。秋八月,淮陽王強薨。九月,發河東、上黨騎屯
北地。

  六年春,星晝見。夏四月,赦天下。秩長陵令二千石。六月,城長陵。匈奴寇狄道
,攻阿陽。行五分錢。

  七年冬十二月,匈奴寇狄道,略二千餘人。春正月丁醜,趙王友幽死于邸。己醜晦
,日有蝕之,既。以梁王呂產為相國,趙王祿為上將軍。立營陵侯劉澤為琅邪王。夏五
月辛未,詔曰:「昭靈夫人,太上皇妃也;武哀侯、宣夫人,高皇帝兄姊也。號諡不稱
,其議尊號。」丞相臣平等請尊昭靈夫人曰昭靈後,武哀侯曰武哀王,宣夫人曰昭哀後
,六月,趙王恢自殺。秋九月,燕王建薨。南越侵盜長沙,遣隆慮侯灶將兵擊之。

  八年春,封中謁者張釋卿為列侯。諸中官、宦者令、丞皆賜爵關內侯,食邑。夏,
江水、漢水溢,流萬餘家。

  秋七月辛巳,皇太后崩于未央宮。遺詔賜諸侯王各千金,將、相、列侯下至郎吏各
有差。大赦天下。

  上將軍祿、相國產顓兵秉政,自知背高皇帝約,恐為大臣、諸侯王所誅,因謀作亂
。時齊悼惠王子硃虛侯章在京師,以祿女為婦,知其謀,乃使人告兄齊王,令發兵西。
章欲與太尉勃、丞相平為內應,以誅諸呂。齊王遂發兵,又詐琅邪王澤發其國兵,並將
而西。產、祿等遣大將軍灌嬰將兵擊之。嬰至滎陽,使人諭齊王與連和,待呂氏變而共
誅之。

  太尉勃與丞相平謀,以曲周侯酈商子寄與祿善,使人劫商令寄紿說祿曰:「高帝與
呂後共定天下,劉氏所立九王,呂氏所立三王,皆大臣之議。事已佈告諸侯王,諸侯王
以為宜。今太后崩,帝少,足下不急之國守籓,乃為上將將兵留此,為大臣諸侯所疑。
何不速歸將軍印,以兵屬太尉,請梁王亦歸相國印,與大臣盟而之國?齊兵必罷,大臣
得安,足下高枕而王千里,此萬世之利也。」祿然其計,使人報產及諸呂老人。或以為
不便,計猶豫未有所決。祿信寄,與俱出遊,過其姑呂嬃。嬃怒曰:「汝為將而棄軍,
呂氏今無處矣!」乃悉出珠玉、寶器散堂下,曰:「無為它人守也!」

  八月庚申,平陽侯窋行御史大夫事,見相國產計事。郎中令賈壽使從齊來,因數產
曰:「王不早之國,今雖欲行,尚可得邪?」具以灌嬰與齊、楚合從狀告產。平陽侯窋
聞其語,馳告丞相平、太尉勃。勃欲入北軍,不得入。襄平侯紀通尚符節,乃令持節矯
內勃北軍。勃複令酈寄、典客劉揭說祿,曰:「帝使太尉守北軍,欲令足下之國,急歸
將印,辭去。不然,禍且起。」祿遂解印屬典客,而以兵授太尉勃。勃入軍門,行令軍
中曰:「為呂氏右袒,為劉氏左袒。」軍皆左袒。勃遂將北軍。然尚有南軍,丞相平召
硃虛侯章佐勃。勃令章監軍門,令平陽侯告衛尉,毋內相國產殿門。產不知祿已去北軍
,入未央宮欲為亂。殿門弗內,徘徊往來。平陽侯馳語太尉勃,勃尚恐不勝,未敢誦言
誅之,乃謂硃虛侯章曰:「急入宮衛帝。」章從勃請卒千人,入未央宮掖門,見產廷中
。餔時,遂擊產,產走。天大風,從官亂,莫敢鬥者。逐產,殺之郎中府吏舍廁中。

  章已殺產,帝令謁者持節勞章。章欲奪節,謁者不肯,章乃從與載,因節信馳斬長
樂衛尉呂更始。還入北軍,複報太尉勃。勃起拜賀章,曰:「所患獨產,今已誅,天下
定矣。」辛酉,斬呂祿,笞殺呂嬃。分部悉捕呂男女,無少長皆斬之。

  大臣相與陰謀,以為少帝及三弟為王者皆非孝惠子,複共誅之,尊立文帝。語在周
勃、高五王《傳》。

  贊曰:孝惠、高後之時,海內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無為,故惠帝拱己,高後女
主制政,不出房闥,而天下晏然,刑罰罕用,民務稼穡,衣食滋殖。




漢書 卷四

【文帝紀第四】

  孝文皇帝,高祖中子也,母曰薄姬。高祖十一年,誅陳豨,定代地,立為代王,都
中都。十七年秋,高後崩,諸呂謀為亂,欲危劉氏。丞相陳平、太尉周勃、硃虛侯劉章
等共誅之,謀立代王。語在《高後紀》、《高五王傳》。

  大臣遂使人迎代王。郎中令張武等議,皆曰:「漢大臣皆故高帝時將,習兵事,多
謀詐,其屬意非止此也,特畏高帝、呂太后威耳。今已誅諸呂,新喋血京師,以迎大王
為名,實不可信。願稱疾無往,以觀其變。」中尉宋昌進曰:「群臣之議皆非也。夫秦
失其政,豪傑並起,人人自以為得之者以萬數,然卒踐天子位者,劉氏也,天下絕望,
一矣。高帝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所謂磐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強,二矣。漢興,除秦煩
苛,約法令,施德惠,人人自安,難動搖,三矣。夫以呂太后之嚴,立諸呂為三王,擅
權專制,然而太尉以一節入北軍,一呼士皆袒左,為劉氏,畔諸呂,卒以滅之。此乃天
授,非人力也。今大臣雖欲為變,百姓弗為使,其党寧能專一邪?內有硃虛、東牟之親
,外畏吳、楚、淮南、琅邪、齊、代之強。方今高帝子獨淮南王與大王,大王又長,賢
聖仁孝聞於天下,故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大王勿疑也。」代王報太后,計猶
豫未定。蔔之,兆得大橫。占曰:「大橫庚庚,余為天王,夏啟以光。」代王曰:「寡
人固已為王,又何王乎?」蔔人曰:「所謂天王者,乃天子也。」於是代王乃遣太后弟
薄昭見太尉勃,勃等具言所以迎立王者。昭還報曰:「信矣,無可疑者。」代王笑謂宋
昌曰:「果如公言。」乃令宋昌驂乘,張武等六人乘六乘傳,詣長安,至高陵止,而使
宋昌先之長安觀變。

  昌至渭橋,丞相已下皆迎。昌還報,代王乃進至渭橋。群臣拜謁稱臣,代王下拜。
太尉勃進曰:「願請間。」宋昌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無私。」太尉勃
乃跪上天子璽。代王謝曰:「至邸而議之。」

  閏月己酉,入代邸。群臣從至,上議曰:「丞相臣平、太尉臣勃、大將軍臣武、御
史大夫臣蒼、宗正臣郢、硃虛侯臣章、東牟侯臣興居、典客臣揭再拜言大王足下:子弘
等皆非孝惠皇帝子,不當奉宗廟。臣謹請陰安侯、頃王后、琅邪王、列侯、吏二千石議
,大王高皇帝子,宜為嗣,願大王即天子位。」代王曰:「奉高帝宗廟,重事也。寡人
不佞,不足以稱。願請楚王計宜者,寡人弗敢當。」群臣皆伏,固請。代王西鄉讓者三
,南鄉讓者再。丞相平等皆曰:「臣伏計之,大王奉高祖宗廟最宜稱,雖天下諸侯萬民
皆以為宜。臣等為宗廟、社稷計,不敢忽。願大王幸聽臣等。臣謹奉天子璽、符再拜上
。」代王曰:「宗室、將、相、王、列侯以為莫宜寡人,寡人不敢辭。」遂即天子位。
群臣以次侍。使太僕嬰、東牟侯興居先清宮,奉天子法駕迎代邸。皇帝即日夕入未央宮
。夜拜宋昌為衛將軍,領南、北軍,張武為郎中令,行殿中。還坐前殿,下詔曰:「制
詔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間者諸呂用事擅權,謀為大逆,欲危劉氏宗廟,賴將、相、
列侯、宗室、大臣誅之,皆伏其辜。朕初即位,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
酒,酺五日。」

  元年冬十月辛亥,皇帝見於高廟。遣車騎將軍薄昭迎皇太后于代。詔曰:「前昌產
自置為相國,呂祿為上將軍,擅遣將軍灌嬰將兵擊齊,欲代劉氏。嬰留滎陽,與諸侯合
謀以誅呂氏。呂產欲為不善,丞相平與太尉勃等謀奪產等軍。硃虛侯章首先捕斬產。太
尉勃身率襄平侯通持節承詔入北軍。典客揭奪呂祿印。其益封太尉勃邑萬戶,賜金五千
斤。丞相平、將軍嬰邑各三千戶,金二千斤。硃虛侯章、襄平侯通邑各二千戶,金千斤
。封典客揭為陽信侯,賜金千斤。」

  十二月,立趙幽王子遂為趙王,徙琅邪王澤為燕王。呂氏所奪齊、楚地皆歸之。盡
除收帑相坐律令。

  正月,有司請蚤建太子,所以尊宗廟也。詔曰:「朕既不德,上帝神明未歆饗也,
天下人民未有愜志。今縱不能博求天下賢聖有德之人而嬗天下焉,而曰豫建太子,是重
吾不德也。謂天下何?其安之。」有司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廟、社稷,不忘天下
也。」上曰:「楚王,季父也,春秋高,閱天下之義理多矣,明於國家之體。吳王于朕
,兄也;淮南王,弟也:皆秉德以陪朕,豈為不豫哉!諸侯王、宗室昆弟有功臣,多賢
及有德義者,若舉有德以陪朕之不能終,是社稷之靈,天下之福也。今不選舉焉,而曰
必子,人其以朕為忘賢有德者而專於子,非所以憂天下也。朕甚不取。」有司固請曰:
「古者殷、周有國,治安皆且千歲,有天下者莫長焉,用此道也。立嗣必子,所從來遠
矣。高帝始平天下,建諸侯,為帝者太祖。諸侯王、列侯始受國者亦皆為其國祖。子孫
繼嗣,世世不絕,天下之大義也。故高帝設之以撫海內。今釋宜建而更選于諸侯宗室,
非高帝之志也。更議不宜。子啟最長,敦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上乃許之。因賜天
下民當為父後者爵一級。封將軍薄昭為軹侯。

  三月,有司請立皇后。皇太后曰:「立太子母竇氏為皇后。」

  詔曰:「方春和時,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樂,而吾百姓鰥、寡、孤、獨、窮困之
人或阽於死亡,而莫之省憂。為憫父母將何如?其議所以振貸之。」又曰:「老者非帛
不暖,非肉不飽。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酒肉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
孝養其親?今聞吏稟當受鬻者,或以陳粟,豈稱養老之意哉!具為令。」有司請令縣道
,年八十已上,賜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鬥。其九十已上,又賜帛人二匹,絮三
斤。賜物及當稟鬻米者,長吏閱視,丞若尉致。不滿九十,嗇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
吏循行,不稱者督之。刑者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

  楚元王交薨。

  四月,齊、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潰出。

  六月,令郡國無來獻。施惠天下,諸侯、四夷,遠近歡洽。乃修代來功。詔曰:「
方大臣誅諸呂迎朕,朕狐疑,皆止朕,唯中尉宋昌勸朕,朕已得保宗廟。以尊昌為衛將
軍,其封昌為壯武侯。諸從朕六人,官皆至九卿。」又曰:「列侯從高帝入蜀、漢者六
十八人益邑各三百戶,吏二千石以上從高帝穎川守尊等十人食邑六百戶,淮陽守申屠嘉
等十人五百戶,衛尉足等十人四百戶。」封淮南王舅趙兼為周陽侯,齊王舅駟鈞為靖郭
侯,故常山丞相蔡兼為樊侯。

  二年冬十月,丞相陳平薨。詔曰:「朕聞古者諸侯建國千余,各守其地,以時入貢
,民不勞苦,上下歡欣,靡有違德。今列侯多居長安,邑遠,吏卒給輸費苦,而列侯亦
無由教訓其民。其令列侯之國,為吏及詔所止者,遣太子。」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詔曰:「朕聞之,天生民,為之置君以養治之。人主不
德,布政不均,則天示之災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見於天,災孰大焉!
朕獲保宗廟,以微眇之身托于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亂,在予一人,唯二三執政猶吾股
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過失,及
知見之所不及,B04F以啟告朕。及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敕以
職任,務省徭費以便民。朕既不能遠德,故B050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設備未息。今縱
不能罷邊屯戍,又飭兵厚衛,其罷衛將軍軍。太僕見馬遺財足,餘皆以給傳置。」

  春正月丁亥,詔曰:「夫農,天下之本也,其開籍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
民謫作縣官及貸種食未入、入未備者,皆赦之。」

  三月,有司請立皇子為諸侯王。詔曰:「前趙幽王幽死,朕甚憐之,已立其太子遂
為趙王。遂弟辟強及齊悼惠王子硃虛侯章、東牟侯興居有功,可王。」乃立辟強為河間
王,章為城陽王,興居為濟北王。因立皇子武為代王,參為太原王,揖為梁王。

  五月,詔曰:「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也,
今法有誹謗、訞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將何以來遠方之賢良
?其除之。民或祝詛上,以相約而後相謾,吏以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為誹謗。此
細民之愚無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來,有犯此者勿聽治。」

  九月,初與郡守為銅虎符、竹使符。

  詔曰:「農,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務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朕
憂其然,故今茲親率群臣農以勸之。其賜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

  三年冬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十一月丁卯晦,日有蝕之。

  詔曰:「前日詔遣列侯之國,辭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為朕率列侯之國。」遂免
丞相勃,遣就國。

  十二月,太尉穎陰侯灌嬰為丞相。罷太尉官,屬丞相。

  夏四月,城陽王章薨。淮南王長殺辟陽侯審食其。

  五月,匈奴入居北地、河南為寇。上幸甘泉,遣丞相灌嬰擊匈奴,匈奴去。發中尉
材官屬衛將軍,軍長安。

  上自甘泉之高奴,因幸太原,見故群臣,皆賜之。舉功行賞,諸民裏賜牛酒。複晉
陽、中都民三歲租。留游太原十餘日。

  濟北王興居聞帝之代欲自擊匈奴,乃反,發兵欲襲滎陽。於是詔罷丞相兵,以棘蒲
侯柴武為大將軍,將四將軍十萬眾擊之。祁侯繒賀為將軍,軍滎陽。

  秋七月,上自太原至長安。詔曰:「濟北王背德反上,詿誤吏民,為大逆。濟北吏
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軍、城邑降者,皆赦之,複官爵。與王興居居,去來者,亦赦之
。」八月,虜濟北王興居,自殺。赦諸與興居反者。

  四年冬十二月,丞相灌嬰薨。

  夏五月,複諸劉有屬籍,家無所與。賜諸侯王子邑各二千戶。

  秋九月,封齊悼惠王子七人為列侯。

  絳侯周勃有罪,逮詣廷尉詔獄。

  作顧成廟。

  五月春二月,地震。

  夏四月,除盜鑄錢令。更造四銖錢。

  六年冬十月,桃、李華。

  十一月,淮南王長謀反,廢遷蜀嚴重,死雍。

  七年冬十月,令列侯太夫人、夫人、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無得擅征捕。

  夏四月,赦天下。

  六月癸酉,未央宮東闕罘罳災。

  八年夏,封淮南厲王長子四人為列侯。

  有長星出於東方。

  九年春,大旱。

  十年冬,行幸甘泉。

  將軍薄昭死。

  十一年冬十一月,行幸代。春正月,上自代還。

  夏六月,梁王揖薨。

  匈奴寇狄道。

  十二年冬十二月,河決東郡。

  春正月,賜諸侯王女邑各二千戶。

  二月,出孝惠皇帝後宮美人,令得嫁。

  三月,除關,無用傳。

  詔曰:「道民之路,在於務本。朕親率天下農,十年於今,而野不加辟。歲一不登
,民有饑色,是從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務也。吾詔書數下,歲勸民種樹,而功未興,是
吏奉吾詔不勤,而勸民不明也。且吾農民甚苦,而吏莫之省,將何以勸焉?其賜農民今
年租稅之半。」

  又曰:「孝悌,天下之大順也;力田,為生之本也;三老,眾民之師也;廉吏,民
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萬家之縣,雲無應令,豈實人情?是吏舉賢之道未
備也。其遣謁者勞賜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
者三匹。及問民所不便安,而以戶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員,令各率其意以道民
焉。」

  十三年春二月甲寅,詔曰:「朕親率天下農耕以供粢盛,皇后親桑以奉祭服,其具
禮儀。」

  夏,除秘祝,語在《郊祀志》。

  五月,除肉刑法,語在《刑法志》。

  六月,詔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廑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謂本末
者無以異也,其于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賜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數。」

  十四年冬,匈奴寇邊,殺北地都尉卯。遣三將軍軍隴西、北地、上郡,中尉周舍為
衛將軍,郎中令張武為車騎將軍,軍渭北,車千乘,騎卒十萬人。上親勞軍,勒兵,申
教令,賜吏卒。自欲征匈奴,群臣諫,不聽。皇太后固要上,乃止。於是以東陽侯張相
如為大將軍,建成侯董赫、內史欒布皆為將軍,擊匈奴,匈奴走。

  春,詔曰:「朕獲執犧牲、珪幣以事上帝宗廟,十四年於今。曆日彌長,以不敏不
明而久撫臨天下,朕甚自愧。其廣增諸祀壇場、珪幣。昔先王遠施不求其報,望祀不祈
其福,右賢左戚,先民後己,至明之極也。今吾聞祠官祝釐,皆歸福於朕躬,不為百姓
,朕甚愧之。夫以朕之不德,而專鄉獨美其福,百姓不與焉,是重吾不德也。其令祠官
致敬,無有所祈。」

  十五年春,黃龍見於成紀。上乃下詔議郊祀。公孫臣明服色,新垣平設五廟,語在
《郊祀志》。

  夏四月,上幸雍,始郊見五帝,赦天下。修名山大川嘗祀而絕者,有司以歲時致禮
。

  九月,詔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上親策之,傅納以言,語在《
晁錯傳》。

  十六年夏四月,上郊祀五帝于渭陽。

  五月,立齊悼惠王子六人、淮南厲王子三人皆為王。

  秋九月,得玉杯,刻曰「人主延壽」。令天下大酺,明年改元。

  後元年冬十月,新垣平詐覺,謀反,夷三族。

  春三月,孝惠皇后張氏薨。

  詔曰:「間者數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災,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
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過與?乃天道有不順,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廢不享
與?何以致此?將百官之奉養或費,無用之事或多與?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
寡,而計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于古猶有餘,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無乃百姓
之從事于末以害農者蕃,為酒醪以靡穀者多,六畜之食焉者眾與?細大之義,吾未能得
其中。其與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議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遠思,無有所隱
也。」

  二年夏,行幸雍棫陽宮。

  六月,代王參薨。匈奴和親。詔曰:「朕既不明,不能遠德,使方外之國或不寧息
。夫四荒之外不安其生,封圻之內勤勞不處,二者之咎,皆自於朕之德薄而不能達遠也
。間者累年,匈奴並暴邊境,多殺吏民,邊臣兵吏又不能諭其內志,以重吾不德。夫久
結難連兵,中外之國將何以自寧?今朕夙興夜寐,勤勞天下,憂苦萬民,為之惻怛不安
,未嘗一日忘於心,故遣使者冠蓋相望,結徹於道,以諭朕志于單于。今單于反古之道
,計社稷之安,便萬民之利,新與朕俱棄細過,偕之大道,結兄弟之義,以全天下元元
之民。和親以定,始於今年。」

  三年春二月,行幸代。

  四年夏四月丙寅晦,日有蝕之。五月,赦天下。免官奴婢為庶人。行幸雍。

  五年春正月,行幸隴西。三月,行幸雍。秋七月,行幸代。

  六年冬,匈奴三萬騎入上郡,三萬騎入雲中。以中大夫令免為車騎將軍,屯飛狐;
故楚相蘇意為將軍,屯句注;將軍張武屯北地;河內太守周亞夫為將軍,次細柳;宗正
劉禮為將軍,次霸上;祝茲侯徐厲為將軍,次棘門,以備胡。

  夏四月,大旱,蝗。令諸侯無人貢,弛山澤,減諸服禦,損郎吏員,發倉庚以振民
,民得賣爵。

  七年夏,六月己亥,帝崩于未央宮。遺詔曰:「朕聞之:蓋天下萬物之萌生,靡不
有死。死者天地之理,物之自然,奚可甚哀!當今之世,鹹嘉生而惡死,厚葬以破業,
重服以傷生,吾甚不取。且朕既不德,無以佐百姓。今崩,又使重服久臨,以罹寒暑之
數,哀人父子;傷長老之志,損其飲食,絕鬼神之祭祀,以重吾不德,謂天下何!朕獲
保宗廟,以眇眇之身托于天下君王之上,二十有餘年矣。賴天之靈。社稷之福,方內安
寧,靡有兵革。朕既不敏,常畏過行,以羞先帝之遺德;惟年之久長,懼於不終。今乃
幸以天年得複供養于高廟,朕之不明與嘉之,其奚哀念之有!其令天下吏民,令到出臨
三日,皆釋服。無禁取婦、嫁女、祠祀、飲酒、食肉。自當給喪事服臨者,皆無踐。絰
帶無過三寸。無布車及兵器。無發民哭臨宮殿中。殿中當臨者,皆以旦夕各十五舉音,
禮皆罷。非旦夕臨時,禁無得擅哭臨。以下,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纖七日,釋
服。它不在令中者,皆以此令比類從事。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霸陵山川因其故,無
有所改。歸夫人以下至少使。」令中尉亞夫為車騎將軍,屬國悍為將屯將軍,郎中令張
武為複士將軍,發近縣卒萬六千人,發內史卒萬五千人,臧郭、穿、複土屬將軍武。賜
諸侯王以下至孝悌、力田金、錢、帛各有數。乙巳,葬霸陵。

  贊曰: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禦無所增益。有不便,輒弛
以利民。嘗欲作露臺,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吾奉先帝
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身衣弋綈,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帳無文繡,以示敦
樸,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因其山,不起墳。南越
尉佗自立為帝,召貴佗兄弟,以德懷之,佗遂稱臣。與匈奴結和親,後而背約入盜,令
邊備守,不發兵深入,恐煩百姓。吳王詐病不朝,賜以幾杖。群臣袁盎等諫說雖切,常
假借納用焉。張武等受賂金錢,覺,更加賞賜,以愧其心。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殷
富,興於禮義,斷獄數百,幾致刑措。嗚呼,仁哉!



漢書 卷五

【景帝紀第五】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竇皇后。後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
,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於西方。

  元年冬十月,詔曰:「蓋聞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禮樂各有由。歌者,所以發德
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廟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廟酎,奏
《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臨天下,通關梁,不異遠方;除誹謗,去肉刑,賞
賜長老,收恤孤獨,以遂群生;減耆欲,不受獻,罪人不帑,不誅亡罪,不私其利也;
除宮刑,出美人,重絕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勝識。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
帝親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澤施四海,靡不獲福。明象乎日月,而廟樂不稱,朕甚懼焉
。其為孝文皇帝廟為《昭德》這舞,以明休德。然後祖宗之功德,施于萬世,永永無窮
,朕甚嘉之。其與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禮官具禮儀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
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謹議:世功莫
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
宗之廟。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諸侯王、列侯
使者侍祠天子所獻祖宗之廟。請宣佈天下。」制曰「可」。

  春正月,詔曰:「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郡國或磽狹,
無所農桑系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與匈奴和親。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詔曰:「吏受所監臨,以飲食免,重;受財物,賤買貴賣,論輕。廷尉與
丞相更議著令。」廷尉信謹與丞相議曰:「吏及諸有秩受其官屬所監、所治、所行、所
將,其與飲食,計償費,勿論。它物,若買故賤,賣故貴,皆坐臧為盜,沒入臧縣官。
吏遷徙、兔、罷,受其故官屬所將、監、治送財物,奪爵為士伍,免之。無爵,罰金二
斤,令沒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於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為河間王,閼為臨江王,餘為淮陽王,非為汝南王,彭祖為廣川
王,發為長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國蕭何孫系為列侯。

  秋,與匈奴和親。

  三年冬十二月,詔曰:「襄平侯嘉子恢說不孝,謀反,欲以殺嘉,大逆無道。其赦
嘉為襄平侯,及妻子當坐者複故爵。論恢說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陽王宮正殿災。

  吳王濞、膠西王卬、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舉兵
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亞夫、大將軍竇嬰將兵擊之。斬御史大夫晁錯以謝七國。

  二月壬子晦,日有蝕之。

  諸將破七國,斬首十余萬級。追斬吳王濞於丹徒。膠西王卬、楚王戊、趙王遂、濟
南王辟光、菑川王賢、膠東王雄渠皆自殺。

  夏六月,詔曰:「乃者吳王濞等為逆,起兵相脅,詿誤吏民,吏民不得已。今濞等
已滅,吏民當坐濞等及逋逃亡軍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藝等與濞等為逆,朕不忍加法,
除其籍,毋令汙宗室。」立平陸侯劉禮為楚王,續元王后。立皇子端為膠西王,勝為中
山王。賜民爵一級。

  四年春,複置諸關用傳出入。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榮為皇太子,徹為膠東王。

  六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秋七月,臨江王閼薨。

  十月戊戌晦,日有蝕之。

  五年春正月,作陽陵邑。夏,募民徙陽陵,賜錢二十萬。

  遣公主嫁匈奴單于。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秋九月,皇后薄氏廢。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蝕之。

  春正月,廢皇太子榮為臨江王。

  二月,罷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

  丁巳,立膠東王徹為皇太子。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

  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孫子為列侯。

  二年春二月,令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國,大鴻臚奏諡、誄、策。列侯薨及諸侯
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諡、誄、策。王薨,遣光祿大夫吊襚、祠、賵,視喪事,因立嗣
子。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視喪事,因立嗣。其葬,國得發民挽喪、穿、複土,治
墳無過三百人畢事。

  匈奴入燕。

  改磔曰棄市,勿複磔。

  三月,臨江王榮坐侵太宗廟地,征詣中尉,自殺。

  夏四月,有星孛於西北。

  立皇子越為廣川王,寄為膠東王。

  秋七月,更郡守為太守,郡尉為都尉。

  九月,封故楚、趙傅、相、內史前死事者四人子皆為列侯。

  甲戌晦,日有蝕之。

  三年冬十一月,罷諸侯御史大夫官。

  春正月,皇太后崩。

  夏,旱,禁酤酒。秋九月,蝗。有星孛於西北。戊戌晦,日有蝕之。

  立皇子乘為清河王。

  四年春三月,起德陽宮。

  御史大夫綰奏禁馬高五尺九寸以上,齒未平,不得出關。

  夏,蝗。

  秋,赦徒作陽陵者死罪;欲腐者,許之。

  十月戊午,日有蝕之。

  五年夏,立皇子舜為常山王。六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

  秋八月己酉,未央宮東闕災。

  更名諸侯丞相為相。

  九月,詔曰:「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獄,人之大命,死者不可複生。吏或
不奉法令,以貨賂為市,朋黨比周,以苛為察,以刻為明,令亡罪者失職,朕甚憐之。
有罪者不伏罪,奸法為暴,甚亡謂也。諸獄疑,若雖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厭者,輒讞之
。」

  六年冬十月,行幸雍,郊五畤。

  十二月,改諸官名。定鑄錢偽黃金棄市律。

  春三月,雨雪。

  夏四月,梁王薨。分梁為五國,立孝王子五人皆為王。

  五月,詔曰:「夫吏者,民之師也。車駕、衣服宜稱。吏六百石以上,皆長吏也。
亡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閭裏,與民亡異。令長吏二千石車硃兩轓;千石至六百石硃左轓
。車騎從者不稱其官衣服、下吏出入閭巷亡吏體者,二千石上其官屬,三輔舉不如法令
者,皆上丞相禦史請之。」先是,吏多軍功,車、服尚輕,故為設禁,又惟酷吏奉憲失
中,乃詔有司減笞法,定棰令。語在《刑法志》。

  六月,匈奴入雁門,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馬。吏卒戰死者二千人。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蝕之。

  後元年春正月,詔曰:「獄,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獄疑者讞有司,有司
所不能決,移廷尉。有令讞而後不當,讞者不為失。欲令治獄者務先寬。」

  三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中二千石、諸侯相爵右庶長。

  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

  五月,地震。

  秋七月乙巳晦,日有蝕之。

  條侯周亞夫下獄死。

  二年冬十月,省徹侯之國。

  春,匈奴入雁門,太守馮敬與戰死。發車騎材官屯。

  春,以歲不登,禁內郡食馬粟,沒入之。

  夏四月,詔曰:「雕文刻鏤,傷農事者也;錦繡纂組,害女紅者也。農事傷則饑之
本也,女紅害則寒之原也。夫饑寒並至,而能亡為非者寡矣。朕親耕,後親桑,以奉宗
廟粢盛、祭服,為天下先;不受獻,減太官,省徭賦,欲天下務農蠶,素有畜積,以備
災害。強毋攘弱,眾毋暴寡;老耆以壽終,幼孤得遂長。今,歲或不登,民食頗寡,其
咎安在?或詐偽為吏,吏以貨賂為市,漁奪百姓,侵牟萬民。縣丞,長吏也,奸法與盜
盜,甚無謂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職;不事官職、耗亂者,丞相以聞,請其罪。佈告天
下,使明知朕意。」

  五月,詔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為詐也;不患其不勇,患其為暴也;不患其不
富,患其亡厭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眾。有市籍
不得官,無訾又不得官,朕甚湣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職,貪夫長利。」

  秋,大旱。

  三年春正月,詔曰:「農,天下之本也。黃金、珠玉,饑不可食,寒不可衣,以為
幣用,不識其終始。間歲或不登,意為末者眾,農民寡也。其令郡國務勸農桑,益種樹
,可得衣食物。吏發民若取庸采黃金、珠玉者,坐臧為盜。二千石聽者,與同罪。」

  皇太子冠,賜民為父後者爵一級。

  甲子,帝崩于未央宮。遺詔賜諸侯王、列侯馬二駟,吏二千石黃金二斤,吏民戶百
錢。出宮人歸其家,複終身。

  二月癸酉,葬陽陵。

  贊曰:孔子稱「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
而奸軌不勝。漢興,掃除煩苛,與民休息。至於孝文,加之以恭儉,孝景遵業,五六十
載之間,至於移風易俗,黎民醇厚。周雲成、康,漢言文、景,美矣!




漢書 卷六

【武帝紀第六】

  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歲立為膠東王。七歲為皇太子,母為皇
后。十六歲,後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竇氏曰太皇太后,
皇后曰皇太后。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分、勝皆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詔丞相、禦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
言極諫之士。丞相綰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
請皆罷。」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年八十複二算,九十複甲卒。行三銖錢。

  夏四月己已,詔曰:「古之立孝,鄉里以齒,朝廷以爵,扶世導民,莫善於德。然
即于鄉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順孫願自竭盡以承其親,外迫公事
,內乏資財,是以孝心闕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為複子若孫,令
得身帥妻妾遂其供養之事。」

  五月,詔曰:「河海潤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為歲事,曲加禮。」

  赦吳、楚七國帑輸在官者。

  秋七月,詔曰:「衛士轉置送迎二萬人,其省萬人。罷苑馬,以賜貧民。」

  議立明堂。遣使者安車蒲輪,束帛加璧,征魯申公。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趙綰坐請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獄,自殺。丞
相嬰、太尉分免。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

  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饑,人相食。

  賜徙茂陵者戶錢二十萬,田二頃。初作便門橋。

  秋七月,有星孛於西北。

  濟川王明坐殺太傅、中傅廢遷防陵。

  閩越圍東甌,東甌告急。遣中大夫嚴助持節發會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閩越走,
兵還。

  九月丙子晦,日有蝕之。

  四年夏,有風赤如血。六月,旱。秋九月,有星孛于東北。

  五年春,罷三銖錢,行半兩錢。

  置《五經》博士。

  夏四月,平原君薨。

  五月,大蝗。

  秋八月,廣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遼東高廟災。

  夏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秋八月,有星孛於東方,長竟天。

  閩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將兵出豫章、大司農韓安國出會稽擊之,未至,越人
殺郢降,兵還。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屯雲中,中尉程不識為車騎將軍屯雁門,六月罷。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複七國宗室前絕屬者。

  五月,詔賢良曰:「朕聞昔在唐、虞,畫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燭,莫不率俾。周之
成、康,刑錯不用,德及鳥獸,教通四海,海外肅慎,北發渠搜,氐羌徠服;星辰不孛
,日月不蝕,山陵不崩,川穀不塞;麟、鳳在郊藪,河、洛出圖書。嗚乎,何施而臻此
與!今朕獲奉宗廟,夙興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淵水,未知所濟。猗與偉與!何行而可
以章先帝之洪業休德,上參堯、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遠德,此子大夫之所睹
聞也,賢良明于古今王事之體,受策察問,鹹以書對,著之於篇,朕親覽焉。」於是董
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秋七月癸未,日有蝕之。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詔問公卿曰:「朕飾子女以配單于,金幣文繡賂之甚厚,單于待命加曼,侵
盜亡已。邊境被害,朕甚閔之。今欲舉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議宜擊。

  夏六月,御史大夫韓安國為護軍將軍,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太僕公孫賀為輕車將
軍,大行王恢為將屯將軍,太中大夫李息為材官將軍,將三十萬眾屯馬邑穀中,誘致單
于,欲襲擊之。單于入塞,覺之,走出。六月,軍罷。將軍王恢坐首謀不進,下獄死。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入勃海。

  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後為列侯。

  河水決濮陽,泛郡十六。發卒十萬救決河。起龍淵宮。

  四年冬,魏其侯竇嬰有罪,棄市。

  春三月乙卯,丞相分薨。

  夏四月,隕霜殺草。五月,地震。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河間王德薨。

  夏,發巴、蜀治南夷道。又發卒萬人治雁門阻險。

  秋七月,大風拔木。

  乙巳,皇后陳氏廢。捕為巫蠱者,皆梟首。

  八月,螟。

  征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六年冬,初算商車。

  春,穿漕渠通渭。

  匈奴入上穀,殺略吏民。遣車騎將軍衛青出上谷,騎將軍公孫敖出代,輕車將軍公
孫賀出雲中,驍騎將軍李廣出雁門。青至龍城,獲首虜七百級。廣、敖失師而還。詔曰
:「夷狄無義,所從來久。間者匈奴數寇邊境,故遣將撫師。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虜之
方入,將吏新會,上下未輯。代郡將軍敖、雁門將軍廣所任不肖,校尉又背義妄行,棄
軍而北,少吏犯禁。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將率之過也;教令宣明,不能盡力,士卒之
罪也。將軍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於士卒,二者並行,非仁聖之心。朕閔眾庶
陷害,欲刷恥改行,複奉正義,厥路亡由。其赦雁門、代郡軍士不循法者。」

  夏,大旱,蝗。

  六月,行幸雍。

  秋,匈奴盜邊。遣將軍韓安國屯漁陽。

  元朔元年冬十一月,詔曰:「公卿大夫,所使總方略,壹統類,廣教化,美風俗也
。夫本仁祖義,褒德祿賢,勸善刑暴,五帝、三王所由昌也。朕夙興夜寐,嘉與宇內之
士臻于斯路。故旅耆老,複孝敬,選豪俊,講文學,稽參政事,祈進民心,深詔執事,
興廉舉孝,庶幾成風,紹休聖緒。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並行,厥有我師。今或
至闔郡而不薦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積行之君子雍于上聞也。二千石官長紀綱人倫,將
何以佐朕燭幽隱,勸元元,厲蒸庶,崇鄉黨之訓哉?且進賢受上賞,蔽賢蒙顯戮,古之
道也。其與中二千石、禮官、博士議不舉者罪。」有司奏議曰:「古者,諸候貢士,壹
適謂之好德,再適謂之賢賢,三適謂之有功,乃加九錫;不貢士,壹則黜爵,再則黜地
,三而黜,爵、地畢矣。夫附下罔上者死,附上罔下者刑;與聞國政而無益於民者斥;
在上位而不能進賢者退,此所以勸善黜惡也。今詔書昭先帝聖緒,令二千石舉孝廉,所
以化元元,移風易俗也。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
奏可。

  十二月,江都王非薨。

  春三月甲子,立皇后衛兵。詔曰:「朕聞天地不變,不成施化;陰陽不變,物不暢
茂。《易》曰『通其變,使民不倦』。《詩》雲『九變複貫,知言之選』。朕嘉唐、虞
而樂殷、周,據舊以鑒新。其赦天下,與民更始。諸逋貸及辭訟在孝景後三年以前,皆
勿聽治。」

  秋,匈奴入遼西,殺太守;入漁陽、雁門,敗都尉,殺略三千餘人。遣將軍衛青出
雁門,將軍李息出代,獲首虜數千級。

  東夷薉君南閭等口二十八萬人降,為蒼海郡。

  魯王餘、長沙王發皆薨。

  二年冬,賜淮南王、菑川王幾杖,毋朝。

  春正月,詔曰:「梁王、城陽王親慈同生,願以邑分弟,其許之,諸侯王請與子弟
邑者,朕將親覽,使有列位焉。」於是籓國始分,而子弟畢侯矣。

  匈奴入上谷、漁陽、殺略吏民千餘人。遣將軍衛青、李息出雲中,至高闕,遂西至
符離,獲首虜數千級。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三月乙亥晦,日有蝕之。

  夏,募民徙朔方十萬口。又徙郡國豪傑及訾三百萬以上於茂陵。

  秋,燕王定國有罪,自殺。

  三年春,罷蒼海郡。

  三月,詔曰:「夫刑罰所以防奸也,內長文所以見愛也。以百姓之未洽於教化,朕
嘉與士大夫日新厥業,祗而不解。其赦天下。」

  夏,匈奴入代,殺太守;入雁門,殺略千餘人。

  六月庚午,皇太后崩。

  秋,罷西南夷,城朔方城。令民大酺五日。

  四年冬,行幸甘泉。

  夏,匈奴入代、定襄、上郡,殺略數千人。

  五年春,大旱。大將軍衛青將六將軍兵十余萬人出朔方、高闕,獲首虜萬五千級。

  夏六月,詔曰:「蓋聞導民以禮,風之以樂。今禮壞樂崩,朕甚閔焉。故詳延天下
方聞之士,咸薦諸朝。其令禮官勸學,講議洽聞,舉遺舉禮,以為天下先。太常其議予
博士弟子,崇鄉黨之化,以厲賢材焉。」丞相弘請為博士置弟子員,學者益廣。

  秋,匈奴入代,殺都尉。

  六年春二月,大將軍衛青將六將軍兵十余萬騎出定襄,斬首三千餘級。還,休士馬
於定襄、雲中、雁門。赦天下。

  夏四月,衛青複將六將軍絕幕,大克獲。前將軍趙信軍敗,降匈奴。右將軍蘇建亡
軍,獨自脫還,贖為庶人。

  六月,詔曰:「朕聞五帝不相複禮,三代不同法,所由殊路而建德一也。蓋孔子對
定公以徠遠,哀公以論臣,景公以節用,非期不同,所急異務也。今中國一統而北邊未
安,朕甚悼之。日者大將軍巡朔方,征匈奴,斬首虜萬八千級,諸禁錮及有過者,咸蒙
厚賞,得免、減罪。今大將軍仍複克獲,斬首虜萬九千級,受爵賞而欲移賣者,無所流
貤。其議為令。」有司奏請置武功賞官,以寵戰士。

  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獲白麟,作《白麟之歌》。

  十一月,淮南王安、衡山王賜謀反,誅。党與死者數萬人。

  十二月,大雨雪,民凍死。

  夏四月,赦天下。

  丁卯,立皇太子。賜中二千石爵右庶長,民為父後者一級。詔曰:「朕聞咎繇對禹
,曰在知人,知人則哲,惟帝難之。蓋君者,心也,民猶支體,支體傷則心□怛。日者
淮南、衡山修文學,流貨賂,兩國接壤,怵於邪說,而造篡弑,此朕之不德。《詩》雲
:『憂心慘慘,念國之為虐。』已赦天下,滌除與之更始。朕嘉孝弟、力田,哀夫老眊
、孤、寡、鰥、獨或匱於衣食,甚憐湣焉。其遣謁者巡行天下,存問致賜。曰:『皇帝
使謁者賜縣三老、孝者帛,人五匹;鄉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年九十以上及鰥
、寡、孤、獨帛,人二匹,絮三斤;八十以上米,人三石。有冤失職,使者以聞。縣、
鄉即賜,毋贅聚。』」

  五月乙巳晦,日有蝕之。

  匈奴入上穀,殺數百人。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三月戊寅,丞相弘薨。

  遣驃騎將軍霍去病出隴西,至皋蘭,斬首八千餘級。

  夏,馬生余吾水中。南越獻馴象、能言鳥。

  將軍去病、公孫敖出北地二千餘裏,過居延,斬首虜三萬餘級。

  匈奴入雁門,殺略數百人。遣衛尉張騫、郎中令李廣皆出右北平。廣殺匈奴三千餘
人,盡亡其軍四千人,獨身脫還,及公孫敖、張騫皆後期,當斬,贖為庶人。

  江都王建有罪,自殺。膠東王寄薨。

  秋,匈奴昆邪王殺休屠王,並將其眾合四萬餘人來降,置五屬國以處之。以其地為
武威、酒泉郡。

  三年春,有星孛於東方。

  夏五月,赦天下。立膠東康王少子慶為六安王。封故相哈蕭何曾孫慶為列侯。

  秋,匈奴入右北平、定襄,殺略千餘人。

  遣謁者勸有水災郡種宿麥。舉吏民能假貸貧民者以名聞。

  減隴西、北地、上郡戍卒半。

  發謫吏穿昆明池。

  四年冬,有司言關東貧民徙隴西、北地、西河、上郡、會稽凡七十二萬五千口,縣
官衣食振業,用度不足,請收銀、錫造白金及皮幣以足用。初算緡錢。

  春,有星孛于東北。

  夏,有長星出於西北。

  大將軍衛青將四將軍出定襄,將軍去病出代,各將五萬騎。步兵踵軍後數十萬人。
青至幕北圍單于,斬首萬九千級,至闐顏山乃還。去病與左賢王戰,斬獲首虜七萬余級
,封狼居胥山乃還。兩軍士死者數萬人。前將軍廣、後將軍食其皆後期。廣自殺,食其
贖死。

  五年春三月甲午,丞相李蔡有罪,自殺。

  天下馬少,平牡馬,匹二十萬。

  罷半兩錢,行五銖錢。

  徙天下奸猾吏民于邊。

  六年冬十月,賜丞相以下至吏二千石金,千石以下至乘從者帛,蠻夷錦各有差。

  雨水亡冰。

  夏四月乙巳,廟立皇子閎為齊王,旦為燕王,胥為廣陵王。初作誥。

  六月,詔曰:「日者有司以幣輕多奸,農傷而未眾,又禁兼併之塗,故改幣以約之
。稽諸往古,制宜於今。廢期有月,而山澤之民未諭。夫仁行而從善,義立則俗易,意
奉憲者所以導之未明與?將百姓所安殊路,而撟虔吏因乘勢以侵蒸庶邪?何紛然其擾也
!今遣博士大等六人分循行天下,存問鰥、寡、廢、疾,無以自振業者貸與之。諭三老
、孝弟以為民師,舉獨行之君子,征詣行在所。朕嘉賢者,樂知其人。廣宣厥道,士有
特招,使者之任也。詳問隱處亡位及冤失職、奸猾為害、野荒治苛者,舉奏。郡國有所
以為便者,上丞相、禦史以聞。」

  秋九月,大司馬驃騎將軍去病薨。

  元鼎元年夏五月,赦天下,大酺五日。

  得鼎汾水上。

  濟東王彭離有罪,廢徙上庸。

  二年冬十一月,御史大夫張湯有罪,自殺。

  十二月,丞相青翟下獄死。

  春,起柏梁台。

  三月,大雨雪。夏,大水,關東餓死者以千數。

  秋九月,詔曰:「仁不異遠,義不辭難,今京師雖未為豐年,山林、池澤之饒與民
共之。今水潦移於江南,迫隆冬至,朕懼其饑寒不活。江南之地,火耕水耨,方下巴、
蜀之粟致之江陵,遣博士中等分循行,諭告所抵,無令重困。吏民有振救饑民免其厄者
,具舉以聞。」

  三年冬,徙函谷關於新安。以故關為弘農具。

  十一月,令民告緡者以其半與之。

  正月戊子,陽陵園火。

  夏四月,雨雹,關東郡國十餘饑,人相食。

  常山王舜薨。子嗣立,有罪,廢徙房陵。

  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行自夏陽,東幸汾
陰。

  十一月甲子,立後土祠于汾陰脽上。禮畢,行幸滎陽。還至洛陽,詔曰:「祭地翼
州,瞻望河、洛,巡省豫州,觀于周室,邈而無祀。詢問耆老,乃得孽子嘉。其封嘉為
周子南君,以奉周祀。」

  春二月,中山王勝薨。

  夏,封方士欒大為樂通侯,位上將軍。

  六月,得寶鼎後土祠旁。秋,馬生渥窪水中。作《寶鼎》、《天馬》之歌。

  立常山憲王子商為灑水王。

  五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遂逾隴,登空同,西臨祖厲河而還。

  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立泰畤於甘泉。天子親郊見,朝日夕月。詔曰:「朕以眇
身托于王侯之上,德未能綏民,民或饑寒,故巡祭後土以祈豐年。冀州隹壤乃顯文鼎
,獲薦於廟。渥窪水出馬,朕其禦焉。戰戰兢兢,懼不克任,思昭天地,內惟自新。《
詩》雲:『四牡翼翼,以征不服。』親省邊垂,用事所極。望見秦一,修天文禪。辛卯
夜,若景光十有二明。《易》曰:『先甲三日,後甲三日。』朕甚念年歲未鹹登,飭躬
齋戒,丁酉,拜況於郊。」

  夏四月,南越王相呂嘉反,殺漢使者及其王、王太后。赦天下。

  丁醜晦,日有蝕之。

  秋,蛙、蝦蟆鬥。

  遣伏波將軍路博多出桂陽,下湟水;樓船將軍楊僕出豫章,下湞水;歸義越侯嚴為
戈船將軍,出零陵,下離水;甲為下瀨將軍,下蒼梧。皆將罪人,江、淮以南樓船十萬
人,越馳義侯遺別將巴、蜀罪人,發夜郎兵,下牂柯江,鹹會番禺。

  九月,列侯坐獻黃金酎祭宗廟不如法奪爵者百六人,丞相趙周下獄死。樂通侯欒大
坐誣罔要斬。

  西羌眾十萬人反,與匈奴通使,攻故安,圍枹□。匈奴入五原,殺太守。

  六年冬十月,發隴西、天水、安定騎士及中尉、河南、河內卒十萬人,遣將軍李息
、郎中令徐自為征西羌,平之。

  行東,將幸緱氏,至左邑桐鄉,聞南越破,以為聞喜縣。

  春,至汲新中鄉,得呂嘉首,以為獲嘉縣。馳義侯遺兵未及下,上便令征西南夷,
平之。遂定越地,以為南海、蒼梧、郁林、合浦、交止、九真、日南、珠厓、儋耳郡
。定西南夷,以為武都、牂柯、越巂、沈黎、文山郡。

  秋,東越王餘善反,攻殺漢將、吏。遣橫海將軍韓說、中尉王溫舒出會稽,樓船將
軍楊僕出豫章擊之。又遣浮沮將軍公孫賀出九原,匈河將軍趙破奴出令居,皆二千餘裏
,不見虜而還。乃分武威、酒泉地置張掖、敦煌郡,徙民以實之。

  元封元年冬十月,詔曰:「南越、東甌咸伏其辜,西蠻、北夷頗未輯睦。朕將巡邊
垂,擇兵振旅,躬秉武節,置十二部將軍,親帥師焉。」行自雲陽,北曆上郡、西河、
五原,出長城,北登單于台,至朔方,臨北河。勒兵十八萬騎,旌旗徑千餘裏,威震匈
奴。遣使者告單于曰:「南越王頭已縣于漢北闕矣。單于能戰,天子自將待邊;不能,
亟來臣服。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為!」匈奴讋焉。還,祠黃帝於橋山,乃歸甘泉。

  東越殺王餘善降。詔曰:「東越險阻反復,為後世患,遷其民于江、淮間。」遂虛
其地。

  春正,行幸緱氏。詔曰:「朕用事華山,至於中嶽,」獲交麃,見夏後啟母石。
翌日,親登嵩高,禦史乘屬,在廟旁吏卒咸聞呼萬歲者三。登禮罔不答。其令祠官加增
太室祠,禁無伐其草木。以山下戶三百為之奉邑,名曰崇高,獨給祠,複亡所與。」行
,遂東巡海上。

  夏四月癸卯,上還,登封泰山,降坐明堂。詔曰:「朕以眇身承至尊,兢兢焉惟德
菲薄,不明于禮樂,故用事八神,遭天地況施,著見景象,屑然如有聞。震於怪物,欲
止不敢,遂登封泰山,至於梁父,然後升礻亶肅然。自新,嘉與士大夫更始,其以十月
為元封元年。行所巡至,博、奉高、蛇丘、曆城、梁父,民田租逋賦、貸,已除。加年
七十以上孤、寡帛,人二匹。四縣無出今年算。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行自泰山,複東巡海上,至碣石。自遼西曆北邊九原,歸於甘泉。

  秋,有星孛于東井,又孛於三台。

  齊王閎薨。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幸緱氏,遂至東萊。

  夏四月,還祠泰山。至瓠子,臨決河,命從臣將軍以下皆負薪塞河堤,作《瓠子之
歌》。赦所過徙,賜孤、獨、高年米,人四石。還,作甘泉通天台、長安飛廉館。

  朝鮮王攻殺遼東都尉,乃募天下死罪擊朝鮮。

  六月,詔曰:「甘泉宮內中產芝,九莖連葉。上帝博臨,不異下房,賜朕弘休。其
赦天下,賜雲陽都百戶牛、酒。」作《芝房之歌》。

  秋,作明堂于泰山下。

  遣樓船將軍楊僕、左將軍荀彘將應募罪人擊朝鮮。又遣將軍郭昌、中郎將衛廣發巴
、蜀兵平西南夷未服者,以為益州郡。

  三年在,作角抵戲,三百里內皆觀。

  夏,朝鮮斬其王右渠降,以其地為樂浪、臨屯、玄菟、真番郡。

  樓船將軍楊僕坐失亡多免為庶民,左將軍荀彘坐爭功棄市。

  秋七月,膠西王端薨。

  武都氐人反,分徙酒泉郡。

  四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通回中道,遂北出蕭關,曆獨鹿,鳴澤,自代而還
,幸河東。

  春三月,祠後土。詔曰:「朕躬祭後土地祇,見光集於靈壇,一夜三燭。幸中都宮
,殿上見光。其赦汾陰、夏陽、中都死罪以下,賜三縣及楊氏皆無出今年租賦。」

  夏,大旱,民多曷死。

  秋,以匈奴弱,可遂臣服,乃遣使說之。單于使來,死京師。匈奴寇邊,遣拔胡將
軍郭昌屯朔方。

  五年冬,行南巡狩,至於盛唐,望祀虞舜於九嶷。登灊天柱山,自尋陽浮江,親射
蛟江中,獲之。舳艫千里,薄樅陽而出,作《盛唐樅陽之歌》。遂北至琅邪,並海,所
過,禮祠其名山大川。

  春三月,還至泰山,增封。甲子,祠高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因朝諸侯王、列侯,
受郡國計。

  夏四月,詔曰:「朕巡荊、揚、輯江、淮物,會大海氣,以合泰山。上天見象,增
修封禪。其赦天下。所幸縣毋出今年租賦,賜鰥、寡、孤、獨帛,貧窮者粟。」還幸甘
泉,郊泰畤。

  大司馬大將軍青薨。

  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名臣文武欲盡,詔曰:「蓋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馬
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負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駕之馬,跅馳之士,亦在禦之而已。
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


  六年冬,行幸回中。

  春,作首山宮。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詔曰:「朕禮首山,昆田出珍物,化或為黃金。祭後土
,神光三燭。其赦汾陰殊死以下,賜天下貧民布、帛,人一匹。」

  益州、昆明反,赦京師亡命令從軍,遣拔胡將軍郭昌將以擊之。

  夏,京師民觀角抵于上林平樂館。

  秋,大旱,蝗。

  太初元年冬十月,行幸泰山。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祀上帝於明堂。

  乙酉,柏梁台災。

  十二月,礻亶高裏,祠後土。東臨勃海,望祠蓬萊。春,還,受計於甘泉。

  二月,起建章宮。

  夏五月,正曆,以正月為歲首。色上黃,數用五,定官名,協音律。

  遣因杅將軍公孫敖築塞外受降城。

  秋八月,行幸安定。遣貳師將軍李廣利發天下謫民西征大宛。

  蝗從東方飛至敦煌。

  二年春正月戊申,丞相慶薨。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令天下大酺五日,膢五日,祠門戶,比臘。

  夏四月,詔曰:「朕用事介山,祭後土,皆有光應。其赦汾陰、安邑殊死以下。」

  五月,籍吏民馬補車騎馬。

  秋,蝗。遣浚稽將軍趙破奴二萬騎出朔方擊匈奴,不還。

  冬十二月,御史大夫寬卒。

  三年春正月,行東巡海上。

  夏四月,還,修封泰山,礻亶石閭。

  遣光祿勳徐自為築五原塞外列城,西北至盧朐,遊擊將軍韓說將兵屯之。強弩都尉
路博多築居延。

  秋,匈奴人定襄、雲中,殺略數千人,行壞光祿諸亭、障;又入張掖、酒泉,殺都
尉。

  四年春,貳師將軍廣利斬大宛王首,獲汗血馬來。作《西極天馬之歌》。

  秋,起明光宮。

  冬,行幸回中。

  徙弘農都尉治武關,稅出入者以給關吏、卒食。

  天漢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

  匈奴歸漢使者,使使來獻。

  夏五月,赦天下。

  秋,閉城門大搜。發謫戍屯五原。

  二年春,行幸東海。還幸回中。

  夏五月,貳師將軍三萬騎出酒泉,與右賢王戰於天山,斬首虜萬餘級。又遣因杅將
軍出西河,騎都尉李陵將步兵五千人出居延北,與單于戰,斬首虜萬餘級。陵兵敗,降
匈奴。

  秋,止禁巫祠道中者。大搜。

  渠黎六國使使來獻。

  泰山、琅邪群盜徐等阻山攻城,道路不通。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衣繡衣、杖斧分
部逐捕。刺史、郡守以下皆伏誅。

  冬十一月,詔關都尉曰:「今豪傑多遠交,依東方群盜。其謹察出入者。」

  三年春二月,御史大夫王卿有罪,自殺。

  初榷酒酤。

  三月,行幸泰山,修封,祀明堂,因受計。還幸北地,祠常山,瘞玄玉。

  夏四月,赦天下。行所過毋出田租。

  秋,匈奴入雁門,太守坐畏忄耎棄市。

  四年春正月,朝諸侯王于甘泉宮。發天下七科謫及勇敢士,遣貳師將軍李廣利將六
萬騎、步兵七萬人出朔方,因杅將軍公孫敖萬騎、步兵三萬人出雁門,遊擊將軍韓說步
兵三萬人出五原,強弩都尉路博多步兵萬餘人與貳師會。廣利與單于戰余吾水上連日,
敖與左賢王戰不利,皆引還。

  夏四月,立皇子髆為昌邑王。

  秋九月,令死罪入贖錢五十萬減死一等。

  太始元年春正月,因杅將軍敖有罪,要斬。

  徙郡、國吏民豪桀於茂陵、雲陵。

  夏六月,赦天下。

  二年春正月,行幸回中。

  三月,詔曰:「有司議曰,往者朕郊見上帝,西登隴首,獲白麟以饋宗廟,渥窪水
出天馬,泰山見黃金,宜改故名。今更黃金為麟褭E156蹄以協瑞焉。」因以班賜諸侯王
。

  秋,旱。九月,募死罪人贖錢五十萬減死一等。

  御史大夫杜周卒。

  三年春正月,行幸甘泉宮,饗外國客。

  二月,令天下大酺五日。行幸東海,獲赤雁,作《硃雁之歌》。幸琅邪,禮日成山
。登之罘,浮大海。山稱萬歲。

  冬,賜行所過戶五千錢,鰥、寡、孤、獨帛,人一匹。

  四年春三月,行幸泰山。壬午,祀高祖于明堂,以配上帝,因受計。癸未,祀孝景
皇帝于明堂。甲申,修封。丙戌,礻亶石閭。

  夏四月,幸不其,祠神人于交門宮,若有鄉坐拜者。作《交門之歌》。

  夏五月,還幸建章宮,大置酒,赦天下。

  秋七月,趙有蛇從郭外入邑,與邑中蛇群鬥孝文廟下,邑中蛇死。

  冬十月甲寅晦,日有蝕之。

  十二月,行幸雍,祠五畤,西至安定、北地。

  征和元年春正月,還,行幸建章宮。

  三月,趙王彭祖薨。

  冬十一月,發三輔騎士大搜上林,閉長安城門索,十一日乃解。巫蠱起。

  二年春正月,丞相賀下獄死。

  夏四月,大風髮屋、折木。

  閏月,諸邑公主、陽石公主皆坐巫蠱死。

  夏,行幸甘泉。

  秋七月,按道侯韓說、使者江充等掘蠱太子宮。壬午,太子與皇后謀斬充,以節發
兵與丞相劉屈DA3E大戰長安,死者數萬人。庚寅,太子亡,皇后自殺。初置城門屯兵
。更節加黃旄。御史大夫暴勝之、司直田仁坐失縱,勝之自殺,仁要斬。

  八月辛亥,太子自殺于湖。

  癸亥,地震。

  九月,立趙敬肅王子偃為平幹王。

  匈奴入上谷、五原,殺略吏民。

  三年春正月,行幸雍,至安定、北地。匈奴入五原、酒泉,殺兩都尉。

  三月,遣貳師將軍廣利將七萬人出五原,御史大夫商丘成二萬人出西河,重合侯馬
通四萬騎出酒泉。成至浚稽山與虜戰,多斬首。通至天山,虜引去,因降車師。皆引兵
還。廣利敗,降匈奴。

  夏五月,赦天下。

  六月,丞相屈□下獄要斬,妻梟首。

  秋,蝗。

  九月,反者公孫勇、胡倩發覺,皆伏辜。

  四年春正月,行幸東萊,臨大海。

  二月丁酉,隕石於雍,二,聲聞四百里。

  三月,上耕於巨定。還幸泰山,修封。庚寅,祀於明堂。癸巳,禮礻亶石閭。

  夏六月,還幸甘泉。

  秋八月辛酉晦,日有蝕之。

  後元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遂幸安定。

  昌邑王髆薨。

  二月,詔曰:「朕郊見上帝,巡於北邊,見群鶴留止,以不羅罔,靡所獲獻。薦於
泰畤,光景並見。其赦天下。」

  夏六月,御史大夫商丘成有罪,自殺。侍中僕射莽河羅與弟重合侯通謀反,侍中駙
馬都尉金日磾、奉車都尉霍光、騎都尉上官桀討之。

  秋七月,地震,往往湧泉出。

  二月春正月,朝諸侯王于甘泉宮,賜宗室。

  二月,行幸盩厔五柞宮。乙丑,立皇子弗陵為皇太子。丁卯,帝崩于五柞宮,入殯
于未央宮前殿。

  三月甲申,葬茂陵。

  贊曰:漢承百王之弊,高祖撥亂反正,文、景務在養民,至於稽古禮文之事,猶多
闕焉。孝武初立,卓然罷黜百家,表章《六經》。遂畤咨海內,舉其俊茂,與之立功。
興太學,修郊祀,改正朔,定歷數,協音律,作詩樂,建封礻亶,禮百神,紹周後,號
令文章,煥焉可述。後嗣得遵洪業,而有三代之風。如武帝之雄材大略,不改文、景之
恭儉以濟斯民,雖《詩》、《書》所稱,何有加焉!



漢書 卷七

【昭帝紀第七】

  孝昭皇帝,武帝少子也。母曰趙婕妤,本以有奇異得幸,及生帝,亦奇異。語在《
外戚傳》。

  武帝末,戾太子敗,燕王旦、廣陵王胥行驕□,後元二年二月上疾病,遂立昭帝為
太子,年八歲。以侍中奉車都尉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詔輔少主。

  明日,武帝崩。戊辰,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帝姊鄂邑公主益湯沐邑,為長公主
,共養省中。

  大將軍光秉政,領尚書事,車騎將軍金日磾、左將軍上官桀副焉。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孛於東方。

  濟北王寬有罪,自殺。

  賜長公主及宗室昆弟各有差。追遵趙婕妤為皇太后,起雲陵。

  冬,匈奴入朔方,殺略吏民。發軍屯西河,左將軍桀行北邊。

  始元元年春二月,黃鵠下建章宮太液池中。公卿上壽。賜諸侯王、列侯、宗室金錢
各有差。

  已亥,上耕於鉤盾弄田。

  益封燕王、廣陵王及鄂邑長公主各萬三千戶。

  夏,為太后起園廟雲陵。

  益州廉頭、姑繒、牂柯談指、同並二十四邑皆反。遣水衡都尉呂破胡募吏民及發犍
為、蜀郡奔命擊益州,大破之。

  有司請河內屬冀州,河東屬並州。

  秋七月,赦天下,賜民百戶牛、酒。大雨,渭橋絕。

  八月,齊孝王孫劉澤謀反,欲殺青州刺史雋不疑,發覺,皆伏誅。遷不疑為京兆尹
,賜錢百萬。

  九月丙子,車騎將軍日磾薨。

  閏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節行郡國,舉賢良,問民所疾苦、冤、失職者。

  冬,無冰。

  二年春正月,大將軍光、左將軍桀皆以前捕斬反虜重合侯馬通功封,光為博陸侯,
桀為安陽侯。

  以宗室毋在位者,舉茂才劉辟強、劉長樂皆為光祿大夫,辟強守長樂衛尉。

  三月,遣使者振貸貧民毋種、食者。

  秋八月,詔曰:「往年災害多,今年蠶、麥傷,所振貸種、食勿收責,毋令民出令
年田租。」

  冬,發習戰射士詣朔方,調故吏將屯田張掖郡。

  三年春二月,有星孛於西北。

  秋,募民徙雲陵,賜錢、田、宅。

  冬十月,鳳皇集東海,遣使者祠其處。

  十一月壬辰朔,日有蝕之。

  四年春三月甲寅,立皇后上官氏。赦天下。辭訟在後二年前,皆勿聽治。

  夏六月,皇后見高廟。賜長公主、丞相、將軍、列侯、中二千石以下及郎吏、宗室
錢、帛各有差。

  徙三輔富人雲陵,賜錢,戶十萬。

  秋七月,詔曰:「比歲不登,民匱於食,流庸未盡還,往時令民共出馬,其止勿出
。諸給中都官者,且減之。」

  冬,遣大鴻臚田廣明擊益州。

  廷尉李種坐故縱死罪棄市。

  五年春正月,追尊皇太后父為順成侯。

  夏陽男子張延年詣北闕,自稱衛太子,誣罔,要斬。

  夏,罷天下亭母馬及馬弩關。

  六月,封皇后父驃騎將軍上官安為桑樂侯。

  詔曰:「朕以眇身獲保宗廟,戰戰慄栗,夙興夜寐,修古帝王之事,誦《保傅傳》
、《孝經》、《論語》、《尚書》,未雲有明。其令三輔、太常舉賢良各二人,郡國文
學高第各一人。賜中二千石以下至吏、民爵,各有差。」

  罷儋耳、真番郡。

  秋,大鴻臚廣明、軍正王平擊益州,斬首捕虜三萬餘人,獲畜產五萬餘頭。

  六年春正月,上耕于上林。

  二月,詔有司問郡國所舉賢良、文學民所疾苦。議罷鹽、鐵、榷酤。

  栘中監蘇武前使匈奴,留單于庭十九歲乃還,奉使全節,以武為典屬國,賜錢百萬
。

  夏,旱,大雩,不得舉火。

  秋七月,罷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賣酒升四錢。以邊塞闊遠,取天水、隴西、
張掖郡各二縣置金城郡。

  詔曰:「鉤町侯毋波率其君長、人民擊反者,斬首捕虜有功。其立毋波為鉤町王。
大鴻臚廣明將率有功,賜爵關內侯,食邑。」

  元鳳元年春,長公主共養勞苦,複以藍田益長公主湯沐邑。

  泗水戴王前甍,以毋嗣,國除。後宮有遺腹子爰,相、內史不奏言,上聞而憐之
,立爰為泗水王。相、內史皆下獄。

  三月,賜郡國所選有行義者涿郡韓福等五人帛,人五十匹,遣歸。詔曰:「朕閔勞
以官職之事,其務修孝、弟以孝鄉里。令郡、縣常以正月賜羊、酒。有不幸者賜衣被一
襲,祠以中牢。」

  武都氐人反,遣執金吾馬適建、龍額侯韓增、大鴻臚廣明將三輔、太常徒,皆免刑
擊之。

  夏六月,赦天下。

  秋七月乙亥晦,日有蝕之,既。

  八月,改始元為元鳳。

  九月,鄂邑長公主、燕王旦與左將軍上官桀、桀子票騎將軍安、御史大夫桑弘羊皆
謀反,伏誅。初,桀、安父子與大將軍光爭權,欲害之,詐使人為燕王旦上書言光罪。
時上年十四,覺其詐。後有譖光者,上輒怒曰:「大將軍國家忠臣,先帝所屬,敢有譖
毀者,坐之。」光由是得盡忠。語在燕王、霍光《傳》。

  冬十月,詔曰:「左將軍安陽侯桀、票騎將軍桑樂侯安、御史大夫弘羊皆數以邪枉
幹輔政,大將軍不聽,而懷怨望,與燕王通謀,置驛往來相約結。燕王遣壽西長、孫縱
之等賂遺長公主、丁外人、謁者杜延年、大將軍長史公孫遺等,交通私書,共謀令長公
主置酒,伏兵殺大將軍光,征立燕王為天子,大逆毋道。故稻田使者燕倉先發覺,以告
大司農敞,敞告諫大夫延年,延年以聞。丞相征事任宮手捕斬桀,丞相少史王壽誘將安
入府門,皆已伏誅,吏民得以安。封延年、倉、宮、壽皆為列侯。」又曰:「燕王迷惑
失道,前與齊王子劉澤等為逆,抑而不揚,望王反道自新,今乃與長公主及左將軍桀等
謀危宗廟。王及公主皆自伏辜。其赦王太子建、公主子文信及宗室子與燕王、上官桀等
謀反父母同產當坐者,皆免為庶人。其吏為桀等所詿誤,未發覺在吏者,除其罪。」

  二年夏四月,上自建章宮徙未央宮,大置酒。賜郎從宮帛,及宗室子錢,人二十萬
。吏民獻牛、酒者賜帛,人一匹。

  六月,赦天下。詔曰:「朕閔百姓未贍,前年減漕三百萬石。頗省乘輿馬及苑馬,
以補邊郡三輔傳馬。其令郡國毋斂今年馬口錢,三輔、太常郡得以叔、粟當賦。」

  三年春正月,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柳樹枯僵自起生。

  罷中牟苑賦貧民。詔曰:「乃者民被水災,頗匱於食,朕虛倉廩,使使者振困乏。
其止四年毋漕。三年以前所振貸,非丞相、禦史所請,邊郡受牛者勿收責。」

  夏四月,少府徐仁、廷尉王平、左馮翊賈勝胡皆坐縱反者,仁自殺,平、勝胡皆要
斬。

  冬,遼東烏桓反,以中朗將范明友為度遼將軍,將北邊七郡,郡二千騎擊之。

  四年春正月丁亥,帝加元服,見於高廟。賜諸侯王、丞相、大將軍、列侯、宗室下
至吏、民金、帛、牛、酒各有差。賜中二千石以下及天下民爵。毋收四年、五年口賦。
三年以前逋更賦未入者,皆勿收。令天下酺五日。

  甲戌,丞相千秋薨。

  夏四月,詔曰:「度遼將軍明友前以羌騎校尉將羌王、侯、君、長以下擊益州反虜
,後複率擊武都反氐,今破烏桓,斬虜獲生,有功。其封明友為平陵侯。平樂監傅介子
持節使,誅斬樓蘭王安,歸首縣北闕,封義陽侯。」

  五月丁醜,孝文廟正殿火,上及群臣皆素服。發中二千石將五校作治,六月成。太
常及廟令、丞、郎吏皆劾大不敬,會赦,太常EC40陽侯德免為庶人。

  六月,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廣陵王來朝,益國萬一千戶,賜錢二千萬,黃金二百斤,劍二,安車
一,乘馬二駟。

  夏,大旱。

  六月,發三輔及郡國惡少年吏有告劾亡者,屯遼東。

  秋,罷象郡,分屬郁林、牂□。

  冬十一月,大雷。

  十二月庚戌,丞相薨。

  六年春正月,募郡國徒築遼東玄菟城。夏,赦天下。詔曰:「夫谷賤傷農,今三輔
、太常穀減賤,其令以叔粟當今年賦。」

  右將軍張安世宿衛忠謹,封富平侯。

  烏桓複犯塞,遣度遼將軍范明友擊之。

  元平元年春二月,詔曰:「天下以農、桑為本。日者省用,罷不急官,減外徭,耕
、桑者益眾,而百姓未能家給,朕甚湣焉。其減口賦錢。」有司奏請減什三,上許之。

  甲申晨,有流星,大如月,眾星皆隨西行。

  夏四月癸未,帝崩于未央宮。

  六月壬申,葬平陵。

  贊曰:昔周成以孺子繼統,而有管、蔡四國流言之變。孝昭幼年即位,亦有燕、盍
、上官逆亂之謀。成王不疑周公,孝昭委任霍光,各因其時以成名,大矣哉!承孝武奢
侈余敝師旅之後,海內虛耗,戶口減半,光知時務之要,輕徭薄賦,與民休息。至始元
、元鳳之間,匈奴和親,百姓充實。舉賢良、文學,問民所疾苦,議鹽、鐵而罷榷酤,
尊號曰「昭」,不亦宜乎!





漢書 卷八

【宣帝紀第八】

  孝宣皇帝,武帝曾孫,戾太子孫也。太子納史良娣,生史皇孫。皇孫納王夫人,生
宣帝,號曰皇曾孫。生數月,遭巫蠱事,太子、良娣、皇孫、王夫人皆遇害。語在《太
子傳》。曾孫雖在繈褓,猶坐收系郡邸獄。而邴吉為廷尉監,治巫蠱于郡邸,憐曾孫之
亡辜,使女徒複作淮陽趙征卿、渭城胡組更乳養,私給衣食,視遇甚有恩。

  巫蠱事連歲不決。至後元二年,武帝疾,往來長楊、五柞宮,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
天子氣,上遣使者分條中都官獄系者,輕、重皆殺之。內謁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獄,吉拒
閉,使者不得入,曾孫賴吉得全。因遭大赦,吉乃載曾孫送祖母史良娣家。語在吉及外
戚《傳》。

  後有詔掖庭養視,上屬籍宗正。時掖庭令張賀嘗事戾太子,思顧舊恩,哀曾孫,奉
養甚謹,以私錢供給教書。既壯,為取暴室嗇夫許廣漢女。曾孫因依倚廣漢兄弟及祖母
家史氏。受《詩》於東海澓中翁,高材好學,然亦喜遊俠,鬥雞走馬,具知閭裏奸邪,
吏治得失。數上下諸陵,周遍三輔,常困於蓮勺鹵中。尤樂杜、鄠之間,率常在下杜。
時會朝請,舍長安尚冠裏,身足下有毛,臥居數有光耀。每買餅,所從買家輒大讎,亦
以是自怪。

  元平元年四月,昭帝崩,毋嗣。大將軍霍光請皇后征昌邑王。六月丙寅,王受皇帝
璽、綬,尊皇后曰皇太后。癸已,光奏王賀淫亂,請廢。語在賀及光《傳》。

  秋七月,光奏議曰:「禮,人道親親故尊祖,尊祖故敬宗。大宗毋嗣,擇支子孫賢
者為嗣。孝武皇帝曾孫病已,有詔掖庭養視,至今年十八,師受《詩》、《論語》、《
孝經》,操行節儉,慈仁愛人,可以嗣孝昭皇帝後,奉承祖宗,子萬姓。」奏可。遣宗
正德至曾孫尚冠裏舍,洗沐,賜禦府衣。太僕以軨獵車奉迎曾孫,就齊宗正府。庚申,
入未央宮,見皇太后,封為陽武侯。已而群臣奉上璽、綬,即皇帝位,謁高廟。

  八月已巳,丞相敞薨。

  九月,大赦天下。

  十一月壬子,立皇后許氏。賜諸侯王以下金錢,至吏、民鰥、寡、孤、獨各有差。
皇太后歸長樂宮。長樂宮初置屯衛。

  本始元年春正月,募郡國吏、民訾百萬以上徙平陵。遣使者持節詔郡國二千石謹牧
養民而風德化。

  大將軍光稽首歸政,上謙讓委任焉。論定策功,益封大將軍光萬七千戶,車騎將軍
光祿勳富平侯安世萬戶。詔曰:「故丞相安平侯敞等居位守職,與大將軍光、車騎將軍
安世建議定策,以安宗廟,功賞未加而甍。其益封敞嗣子忠及丞相陽平侯義、度遼將軍
平陵侯明友、前將軍龍雒侯增、太僕建平侯延年、太常蒲伺昌、諫大夫宜春侯譚、當塗
侯平、杜侯屠耆堂、長信少府關內侯勝邑戶各有差。封御史大夫廣明為昌水侯,後將軍
充國為營平侯,大司農延年為陽城侯,少府樂成為爰氏侯,光祿大夫遷為平丘侯。賜右
扶風德、典屬國武、廷尉光、宗正德、大鴻臚賢、詹事畸、光祿大夫吉、京輔都尉廣漢
爵皆關內侯。德、武食邑。」

  夏四月庚午,地震。詔內郡國舉文學高第各一人。

  五月,鳳皇集膠東、千乘。赦天下。賜吏二千石、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
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至五大夫。賜天下人爵各一級,孝者二級,女子百戶牛、酒。
租稅勿收。

  六月,詔曰:「故皇太子在湖,未有號諡、歲時祠。其議諡,置園邑。」語在《太
子傳》。

  秋七月,詔立燕剌王太子建為廣陽王,立廣陵王胥少子弘為高密王。

  二年春,以水衡錢為平陵,徙民起第宅。

  大司農陽城侯田延年有罪,自殺。

  夏五月,詔曰:「朕以眇身奉承祖宗,夙夜惟念孝武皇帝躬履仁義,選明將,討不
服,匈奴遠遁,平氐、羌、昆明、南越,百蠻鄉風,款塞來享;建太學,修郊祀,定正
朔,協音律;封泰山,塞宣房,符瑞應,寶鼎出,白麟獲。功德茂盛,不能盡宣,而廟
樂未稱,其議奏。」有司奏請宜加尊號。

  六月庚午,尊孝武廟為世宗廟,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天子世世
獻。武帝巡狩所幸之郡國,皆立廟。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匈奴數侵邊,又西伐烏孫。烏孫昆彌及公主因國使者上書,言昆彌願發國精兵擊匈
奴,唯天子哀憐,出兵以救公主。

  秋,大發興調關東輕車銳卒,選郡國吏三百石伉健習騎射者,皆從軍。御史大夫田
廣明為祁連將軍,後將軍趙充國為蒲類將軍,雲中太守田順為虎牙將軍,及度遼將軍范
明友、前將軍韓增,凡五將軍,兵十五萬騎,校尉常惠持節護烏孫兵,咸擊匈奴。

  三年春正月癸亥,皇后許氏崩。戊辰,五將軍師發長安。

  夏五月,軍罷。祁連將軍廣明、虎牙將軍順有罪,下有司,皆自殺。校尉常惠將烏
孫兵入匈怒右地,大克獲,封列侯。

  大旱,郡國傷旱甚者,民毋出租賦。三輔民就賤者,且毋收事,盡四年。

  六月已醜,丞相義薨。

  四年春正月,詔曰:「蓋聞農者興德之本也,今歲不登,已遣使者振貸困乏。其令
太官損膳省宰,樂府減樂人,使歸就農業。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書入谷,輸長安倉
,助貸貧民。民以車船載谷入關者,得毋用傳。」

  三月乙卯,立皇后霍氏。賜丞相以下至郎吏從官金、錢、帛各有差。赦天下。

  夏四月壬寅,郡國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詔曰:「蓋災異者,天地之戒也。朕
承洪業,奉宗廟,托於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壞祖宗廟,朕甚
懼焉。丞相、禦史其與列侯、中二千石博問經學之士,有以應變,輔朕之不逮,毋有所
諱。令三輔、太常、內郡國舉賢良方正各一人。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條奏。被地震
壞敗甚者,勿收租賦。」大赦天下。上以宗廟墮,素服,避正殿五日。

  五月,鳳皇集北海安丘、淳於。

  秋,廣川王吉有罪,廢遷上庸,自殺。

  地節元年春正月,有星孛於西方。

  三月,假郡國貧民田。

  夏六月,詔曰:「蓋聞堯親九族,以和萬國。朕蒙遺德,奉承聖業,惟念宗室屬未
盡而以罪絕,若有賢材,改行勸善,其複屬,使得自新。」

  冬十一月,楚王延壽謀反,自殺。

  十二月癸亥晦,日有蝕之。

  二年春三月庚午,大司馬大將軍光薨。詔曰:「大司馬大將軍博陸侯宿衛孝武皇帝
三十餘年,輔孝昭皇帝十有餘年,遭大難,躬秉義,率三公、諸侯、九卿、大夫定萬世
策,以安宗廟。天下蒸庶,咸以康寧,功德茂盛,朕甚嘉之。複其後世,疇其爵邑,世
世毋有所與。功如蕭相國。」

  夏四月,鳳皇集魯,群鳥從之。大赦天下。

  五月,光祿大夫平丘侯王遷有罪,下獄死。

  上始親政事,又思報大將軍功德,乃複使樂平侯山領尚書事,而令群臣得奏封事,
以知下情。五日一聽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職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試功能。侍中尚書功
勞當遷及有異善,厚加賞賜,至於子孫,終不改易。樞機周密,品式備具,上下相安,
莫有苟且之意也。

  三年春三月,詔曰:「蓋聞有功不賞,有罪不誅,雖唐、虞猶不能以化天下。今膠
東相成勞來不怠,流民自占八萬餘口,治有異等,其秩成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

  又曰:「鰥、寡、孤、獨、高年、貧困之民,朕所憐也。前下詔假公田,貸種、食
。其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二千石嚴教吏謹視遇,毋令失職。」

  令國郡國舉賢良方正可親民者。

  夏四月戊申,立皇太子,大赦天下。賜御史大夫爵關內侯,中二千石爵右庶長。天
下當為父後者爵一級。賜廣陵王黃金千斤,諸侯王十五人黃金各百斤,列侯在國者八十
七人黃金各二十斤。

  冬十月,詔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懼焉。有能箴朕過失,及賢良方正直言
極諫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諱有司。朕既不德,不能附遠,是以邊境屯戍未息。今複飭
兵重屯,久勞百姓,非所以綏天下也。其罷車騎將軍、右將軍屯兵。」又詔:「池崇未
禦幸者,假與貧民。郡國宮、館,勿複修治。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且勿算
事。」

  十一月,詔曰:「朕既不逮,導民不明,反側晨興,念慮萬方,不忘元元。唯恐羞
先帝聖德,故並舉賢良方正以親萬姓,曆載臻茲,然而俗化闕焉。傳曰:『孝、弟也者
,其為仁之本與!』其令郡國舉孝、弟有行義聞於鄉里者各一人。」

  十二月,初置廷尉平四人,秩六百石。

  省文山郡,並蜀。

  四年春二月,封外祖母為博平君,故酂侯蕭何曾孫建世為侯。

  詔曰:「導民以孝,是天下順。今百姓或遭衰絰凶災,而吏徭事使不得葬,傷孝子
之心,朕甚憐之。自今,諸有大父母、父母喪者勿徭事,使得收斂送終,盡其子道。」

  夏五月,詔曰:「父子之親,夫婦之道,天性也。雖有患禍,猶蒙死而存之。誠愛
結于心,仁厚之至也,豈能違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
。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

  立廣川惠王孫文為廣川王。

  秋七月,大司馬霍禹謀反。詔曰:「乃者,東織室令史張赦使魏郡豪李竟報冠陽侯
霍雲謀為大逆,朕以大將軍故,抑而不揚,冀其自新。今大司馬博陸侯禹與母宣成侯夫
人顯及從昆弟冠陽侯雲、樂平侯山、諸姊妹婿度遼將軍范明友、長信少府鄧廣漢、中郎
將任勝、騎都尉趙平、長安男子馮殷等謀為大逆。顯前又使女侍醫淳於衍進藥殺共哀後
,謀毒太子,欲危宗廟。逆亂不道,咸伏其辜。諸為霍氏所詿誤未發覺在吏者,皆赦除
之。」

  八月已酉,皇后霍氏廢。

  九月,詔曰:「朕惟百姓失職不贍,遣使者循行郡國問民所疾苦。吏或營私煩擾,
不顧厥咎,朕甚閔之。今年郡國頗被水災,已振貸。鹽,民之食,而賈鹹貴,眾庶重困
。其減天下鹽賈。」

  又曰:「令甲,死者不可生,刑者不可息。此先帝之所重,而吏未稱。今系者或以
掠辜若饑寒瘐死獄中,何用心逆人道也!朕甚痛之。其令郡國歲上系囚以掠笞若瘐死者
所坐名、縣、爵、裏,丞相、禦史課殿最以聞。」

  十二月,清河王年有罪,廢遷房陵。

  元康元年春,以杜東原上為初陵,更名杜縣為杜陵。徙丞相、將軍、列侯、吏二千
石、訾百萬者杜陵。

  三月,詔曰:「乃者鳳皇集泰山、陳留,甘露降未央宮。朕未能章先帝休烈,協甯
百姓,承天順地,調序四時,獲蒙嘉瑞,賜茲祉福,夙夜兢兢,靡有驕色,內省匪解,
永惟罔極。《書》不雲乎?『鳳皇來儀,庶尹允諧。』其赦天下徒,賜勤事吏中二千石
以下至六百石爵,自中郎吏至五大夫,佐史以上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
鰥、寡、孤、獨、三老、孝弟、力田帛。所振貸勿收。」

  夏五月,立皇考廟。益奉明園戶為奉明縣。

  複高皇帝功臣絳侯周勃等百三十六人家子孫,令奉祭祀,世世勿絕。其毋嗣者,複
其次。

  秋八月,詔曰:「朕不明六藝,郁于大道,是以陰陽風雨未時。其博舉吏民,厥身
修正,通文學,明于先王之術,宣究其意者,各二人,中二千石各一人。」

  冬,置建章衛尉。

  二年春正月,詔曰:「《書》雲『文王作罰,刑茲無赦』,今吏修身奉法,未有能
稱朕意,朕甚湣焉。其赦天下,與士大夫厲精更始。」

  二月乙丑,立皇后王氏。賜丞相以下至郎從官錢、帛各有差。

  三月,以鳳皇、甘露降集,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
孤、獨、高年帛。

  夏五月,詔曰:「獄者,萬民之命,所以禁暴止邪,養育群生也。能使生者不怨,
死者不恨,則可謂文吏矣。今則不然,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貳端,深淺不平,增辭飾非
,以成其罪。奏不如實,上亦亡由知。此朕之不明,吏之不稱,四方黎民將何仰哉!二
千石各察官屬,勿用此人。吏務平法。或擅興徭役,飾廚、傳,稱過使客,越職逾法,
以取名譽,譬猶踐薄冰以待白日,豈不殆哉!今天下頗被疾疫之災,朕甚湣之。其令郡
國被災甚者,毋出今年租賦。」

  又曰:「聞古天子之名,難知而易諱也。今百姓多上書觸諱以犯罪者,朕甚憐之。
其更諱詢。諸觸諱在令前者,赦之。」

  冬,京兆尹趙廣漢有罪,要斬。

  三年春,以神爵數集泰山,賜諸侯王、丞相、將軍、列侯二千石金,郎從官帛,各
有差。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

  三月,詔曰:「蓋聞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親粲而不殊。其封故昌邑王賀為海昏
侯。」

  又曰:「朕微眇時,御史大夫丙吉,中郎將史曾、史玄、長樂衛尉許舜、侍中光祿
大夫許延壽皆與朕有舊恩。及故掖庭令張賀輔導朕躬,修文學經術,恩惠卓異,厥功茂
焉。《詩》不雲乎?『無德不報。』封賀所子弟子侍中中郎將彭祖為陽都侯,追賜賀諡
曰陽都哀侯。吉、曾、玄、舜、延壽皆為列侯。故人下至郡邸獄複作嘗有阿保之功,皆
受官祿、田宅、財物,各以恩深淺報之。」

  夏六月,詔曰:「前年夏,神爵集雍。今春,五色鳥以萬數飛過屬縣,翱翔而舞,
欲集未下。其令三輔毋得以春夏E74E巢探卵,彈射飛鳥。具為令。」

  立皇子欽為淮陽王。

  四年春正月,詔曰:「朕惟耆老之人,發齒墮落,血氣衰微,亦亡暴虐之心,今或
罹文法,拘執囹圄,不終天命,朕甚憐之。自今以來,諸年八十以上,非誣告、殺傷人
,佗皆勿坐。」

  遣太中大夫強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問鰥、寡,覽觀風俗,察吏治得失,舉茂材異
倫之士。

  二月,河東霍徵史等謀反,誅。

  三月,詔曰:「乃者,神爵五采以萬數集長樂、未央、北宮、高寢、甘泉泰畤殿中
及上林苑。朕之不逮,寡於德厚,屢獲嘉祥,非朕之任。其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
女子百戶牛、酒。加賜三老、孝弟、力田帛,人二匹,鰥、寡、孤、獨各一匹。」

  秋八月,賜故右扶風尹翁歸子黃金百斤。以奉其祭祀。又賜功臣適後黃金,人二十
斤。

  丙寅,大司馬衛將軍安世薨。

  比年豐,谷石五錢。

  神爵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詔曰:「朕承宗
廟,戰戰慄栗,惟萬事統,未燭厥理。乃元康四年嘉谷、玄稷降于郡國,神爵仍集,金
芝九莖產於函德殿銅池中,九真獻奇獸,南郡獲白虎、威鳳為寶。朕之不明,震於珍物
,飭躬齋精,祈為百姓。東濟大河,天氣清靜,神魚舞河。幸萬歲宮,神爵翔集。朕之
不德,懼不能任。其以五年為神爵元年。賜天下勤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
酒,鰥、寡、孤、獨、高年帛。所振貸物勿收。行所過,毋出田租。」

  西羌反,發三輔、中都官徒弛刑,及應募佽飛射士、羽林孤兒,胡、越騎,三河、
潁川、沛郡、淮陽、汝南材官,金城、隴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騎士、羌騎,詣
金城。

  夏四月,遣後將軍趙充國、強弩將軍許延壽擊西羌。

  六月,有星孛於東方。

  即拜酒泉太守辛武賢為破羌將軍,與兩將軍並進。詔曰:「軍旅暴露,轉輸煩勞,
其令諸侯王、列侯、蠻夷王、侯、君、長當朝二年者,皆毋朝。」

  秋,賜故大司農硃邑子黃金百斤,以奉祭祀。後將軍充國言屯田之計,語在《充國
傳》。

  二年春二月,詔曰:「乃者正月乙丑,鳳皇、甘露降集京師,群鳥從以萬數。朕之
不德,屢獲天福,祗事不怠,其赦天下。」

  夏五月,羌虜降服,斬其首惡大豪楊玉、酋非首。置金城屬國以處降羌。

  秋,匈奴日逐王先賢撣將人眾萬餘來降。使都護西域騎都尉鄭吉迎日逐,破車師,
皆封列侯。

  九月,司隸校尉蓋寬饒有罪,下有司,自殺。

  匈奴單于遣名王奉獻,賀正月,始和親。

  三年春,起樂游苑。

  三月丙午,丞相相薨。

  秋八月,詔曰:「吏不廉平則治道衰。今小吏皆勤事,而奉祿薄,欲其毋侵漁百姓
,難矣。其益吏百石以下奉十五。」

  四年春二月,詔曰:「乃者鳳皇、甘露降集京師,嘉瑞並見。修興泰一、五帝、後
士之祠,祈為百姓蒙祉福。鸞鳳萬舉,蜚覽翱翔,集止於旁。齋戒之暮,神光顯著。薦
鬯之夕,神光交錯。或降於天,或登於地,或從四方來集於壇。上帝嘉饗,海內承福。
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

  夏四月,潁川太守黃霸以治行尤異秩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及潁川吏
、民有行義者爵,人二級,力田一級,貞婦、順女帛。

  令內郡國舉賢良可親民者各一人。

  五月,匈奴單于遣弟呼留若王勝之來朝。

  冬十月,鳳皇十一集杜陵。

  十一月,河南太守嚴延年有罪,棄市。

  十二月,鳳皇集上林。

  五鳳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皇太子冠。皇太后賜丞相、將軍、列侯、中二千石帛,人百匹,大夫人八十匹,夫
人六十匹。又賜列侯嗣子爵五大夫,男子為父後者爵一級。

  夏,赦徒作杜陵者。

  冬十二月乙酉朔,日有蝕之。

  左馮翊韓延壽有罪,棄市。

  二年春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已醜,大司馬車騎將軍增薨。

  秋八月,詔曰:「夫婚姻之禮,人倫之大者也;酒食之會,所以行禮樂也。今郡國
二千石或擅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賀召。由是廢鄉黨之禮,令民亡所樂,非所
以導民也。《詩》不雲乎?『民之失德,乾餱以愆。』勿行苛政。」

  冬十一月,匈奴呼DD35累單于帥眾來降,封為列侯。

  十二月,平通侯楊惲坐前為光祿勳有罪,免為庶人。不悔過,怨望,大逆不道,要
斬。

  三年春正月癸卯,丞相吉薨。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詔曰:「往者匈奴數為邊寇,百姓被其害。朕承至尊,
未能綏安匈奴。虛閭權渠單于請求和親,病死。右賢王屠耆堂代立。骨肉大臣立虛閭權
渠單于子為呼韓邪單于,擊殺屠耆堂。諸王並自立,分為五單于,更相攻擊,死者以萬
數,畜產大耗什八九,人民饑餓,相燔燒以求食,因大乖亂。單于閼氏子孫、昆弟及呼
DD35累單于、名王、右伊秩訾、且渠、當戶以下將眾五萬餘人來降歸義。單于稱臣,使
弟奉珍朝駕正月,北邊晏然,靡有兵革之事。朕飭躬齋戒,郊上帝,祠後土,神光並見
,或興于穀,燭耀齊宮,十有餘刻。甘露降,神爵集。已詔有司告祠上帝、宗廟。三月
辛醜,鸞鳳又集長樂宮東闕中樹上,飛下止地,文章五色,留十餘刻,吏民並觀。朕之
不敏,懼不能任,婁蒙嘉瑞,獲茲祉福。《書》不雲乎?『雖休勿休,祗事不怠。』公
卿大夫其□焉。減天下口錢。赦殊死以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大酺五日。
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

  置西河、北地屬國以處匈奴降者。

  四年春正月,廣陵王胥有罪,自殺。

  匈奴單于稱臣,遣弟谷蠡王入侍。以邊塞亡寇,減戍卒什二。

  大司農中丞耿壽昌奏設常平倉,以給北邊,省轉漕。賜爵關內侯。

  夏四月辛醜晦,日有蝕之。昭曰:「皇天見異,以戒朕躬,是朕之不逮,吏之不稱
也。以前使使者問民所疾苦,複遣丞相、禦史掾二十四人循行天下,舉冤獄,察擅為苛
禁深刻不改者。」

  甘露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匈奴呼韓邪單于遣子右賢王銖婁渠堂入侍。

  二月丁已,大司馬車騎將軍延壽薨。

  夏四月,黃龍見新豐。

  丙申,太上皇廟火。甲辰,孝文廟火。上素服五日。

  冬,匈奴單于遣弟左賢王來朝賀。

  二年春正月,立皇子囂為定陶王。

  詔曰:「乃者鳳皇、甘露降集,黃龍登興,醴泉滂流,枯槁榮茂,神光並見,鹹受
禎祥。其赦天下。減民算三十。賜諸侯王、丞相、將軍、列侯、中二千石金、錢各有差
。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

  夏四月,遣護軍都尉祿將兵擊珠崖。

  秋九月,立皇子宇為東平王。

  冬十二月,行幸萯陽宮屬玉觀。

  匈奴呼韓邪單于款五原塞,願奉國珍朝三年正月。詔有司議。鹹曰:「聖王之制,
施德行禮,先京師而後諸夏,先諸夏而後夷狄。《詩》雲:『率禮不越,遂視既發。相
土烈烈,海外有截。』陛下聖德。充塞天地,光被四表。匈奴單于鄉風慕義,舉國同心
,奉珍朝賀,自古未之有也。單于非正朔所加,王者所客也,禮儀宜如諸侯王,稱臣昧
死再拜,位次諸侯王下。」詔曰:「蓋聞五帝三王,禮所不施,不及以政。今匈奴單于
稱北籓臣,朝正月,朕之不逮,德不能弘覆。其以客禮待之,位在諸侯王上。」

  三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匈奴呼韓邪單于稽侯犬冊來朝,贊謁稱籓臣而不名。賜以璽綬、冠帶、衣裳、安車
、駟馬、黃金、錦繡、繒絮。使有司道單于先行就邸長安,宿長平。上自甘泉宿池陽宮
。上登長平阪,詔單于毋謁。共左右當戶之群皆列觀,蠻夷君、長、王、侯迎者數萬人
,夾道陳。上登渭橋,鹹稱萬歲。單于就邸。置酒建章宮,饗賜單于,觀以珍寶。

  二月,單于罷歸。遣長樂衛尉高昌侯忠、車騎都尉昌、騎都尉虎將萬六千騎送單于
。單于居幕南,保光祿城。詔北邊振穀食。郅支單于遠遁,匈奴遂定。

  詔曰:「乃者鳳皇集新蔡,群鳥四面行列,皆鄉鳳皇立,以萬數。其賜汝南太守帛
百匹,新蔡長吏、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各有差。賜民爵二級。毋出今年
租。」

  三月已醜,丞相霸薨。

  詔諸儒講《五經》同異,太子太傅蕭望之等平奏其議,上親稱制臨決焉。乃立梁丘
《易》、大小夏侯《尚書》、穀梁《春秋》博士。

  冬,烏孫公主來歸。

  四年夏,廣川王海陽有罪,廢遷房陵。

  冬十月丁卯,未央宮宣室閣火。

  黃龍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匈奴呼韓邪單于來朝,禮賜如初。二月,單于歸國。

  詔曰:「蓋聞上古之治,君臣同心,舉措曲直,各得其所。是以上下和洽,海內康
平,其德弗可及已。朕既不明,數申詔公卿、大夫務行寬大,順民所疾苦,將欲配三王
之隆,明先帝之德也。今吏或以不禁奸邪為寬大,縱釋有罪為不苛,或以酷惡為賢,皆
失其中。奉詔宣化如此,豈不謬哉!方今天下少事,徭役省減,兵革不動,而民多貧,
盜賊不止,其咎安在?上計簿,具文而已,務為欺謾,以避其課。三公不以為意,朕將
何任?諸請詔省卒徒自給者皆止。禦史察計簿,疑非實者,按之,使真偽毋相亂。」

  三月,有星孛于王良、閣道,入紫宮。

  夏四月,詔曰:「舉廉吏,誠欲得其真也。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請,秩祿上通
,足以效其賢材,自今以來毋得舉。」

  冬十二月甲戌,帝崩于未央宮。癸巳,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贊曰:孝先之治,信賞必罰,綜核名實,政事、文學、法理之士鹹精其能,至於技
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間鮮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稱其職,民安其業也。遭值匈奴乖
亂,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單于慕義,稽首稱籓。功光祖宗,業垂後嗣,可謂中興,侔
德殷宗、周宣矣!




漢書 卷九

【元帝紀第九】

  孝元皇帝,宣帝太子也。母曰共哀許皇后,宣帝微時生民間。年二歲,宣帝即位。
八歲,立為太子。壯大,柔仁好儒。見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繩下,大臣楊惲、蓋
寬饒等坐刺譏辭語為罪而誅,嘗侍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
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
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歎曰:「亂我家者,太子也!
」由是疏太子而愛淮陽王,曰:「淮陽王明察好法,宜為吾子。」而王母張婕妤尤幸。
上有意欲用淮陽王代太子,然以少依許氏,俱從微起,故終不背焉。

  黃龍元年十二月,宣帝崩。癸巳,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皇后曰皇太后。

  初元元年春正月辛醜,孝宣皇帝葬杜陵。賜諸侯王、公主、列侯黃金,吏二千石以
下錢、帛,各有差。大赦天下。

  三月,封皇太后兄侍中中郎將王舜為安平侯。丙午,立皇后王氏。以三輔、太常、
郡國公田及苑可省者振業貧民,訾不滿千錢者賦貸種、食。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產弟子
中常侍許嘉為平恩侯,奉戴侯後。

  夏四月,詔曰:「朕承先帝之聖緒,獲奉宗宙,戰戰兢兢。間者地數動而未靜,懼
於天地之戒,不知所由。方田作時,朕憂蒸庶之失業,臨遣光祿大夫褒等十二人循行天
下,存問耆老、鰥、寡、孤、獨、困乏、失職之民,延登賢俊,招顯側陋,因覽風俗之
化。相、守二千石誠能正躬勞力,宣明教化,以親萬姓,則六合之內和親,庶幾虖無憂
矣。《書》不雲乎?『股肱良哉,庶事康哉!』佈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又曰:「關
東今年穀不登,民多困乏。其令郡國被災害甚者毋出租賦。江、海、陂、湖、園、池屬
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賜宗室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三老、孝者帛五匹,弟者、
力田三匹、鰥、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

  六月,以民疾疫,令大官損膳,減樂府員,省苑馬,以振困乏。

  秋八月,上郡屬國降胡萬餘人亡入匈奴。

  九月,關東郡國十一大水,饑,或人相食,轉旁郡錢、穀以相救。詔曰:「間者,
陰陽不調,黎民饑寒,無以保治,惟德淺薄,不足以充入舊貫之居。其令諸宮、館希禦
幸者勿繕治,太僕減谷食馬,水衡省肉食獸。」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賜雲陽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立弟竟為清河王。

  三月,立廣陵厲王太子霸為王。

  詔罷黃門乘輿狗馬,水衡禁囿、宜春下苑、少府佽飛外池、嚴B054池田假與貧民。
詔曰:「蓋聞賢聖在位,陰陽和,風雨時,日月光,星辰靜,黎庶康寧,考終厥命。今
朕恭承天地,托于公侯之上,明不能燭,德不能綏,災異並臻,連年不息。乃二月戊午
,地震於隴西郡,毀落太上皇廟殿壁木飾,壞敗E56C道縣城郭官寺及民室屋,壓殺人眾
。山崩地裂,水泉湧出。天惟降災,震驚朕師。治有大虧,咎至於斯。夙夜兢兢,不通
大變,深惟鬱悼,未知其序。間者歲數不登,元元困乏,不勝饑寒,以陷刑辟,朕甚閔
之。郡國被地動災甚者,無出租賦。赦天下。有可蠲除、減省以便萬姓者,條秦,毋有
所諱。丞相、禦史、中二千石舉茂材異等、直言極諫之士,朕將親覽焉。」

  夏四月丁巳,立皇太子。賜御史大夫爵關內侯,中二千石右庶長,天下當為父後者
爵一級,列侯錢各二十萬,五大夫十萬。

  六月,關東饑,齊地人相食。

  秋七月,詔曰:「歲比災害,民有菜色,慘怛於心。已詔吏虛倉廩,開府庫振救,
賜寒者衣。今秋禾麥頗傷。一年中地再動。北海水溢,流殺人民。陰陽不和,其咎安在
?公卿將何以憂之?其悉意陳朕過,靡有所諱。」

  冬,詔曰:「國之將興,尊師而重傅。故前將軍望之傅朕八年,道以經書,厥功茂
焉。其賜爵關內侯,食邑八百戶,朝朔、望。」

  十二月,中書令弘恭、石顯等譖望之,令自殺。

  三年春,令諸侯相位在郡守下。

  珠厓郡山南縣反,博謀群臣。待詔賈捐之以為宜棄珠厓,救民饑饉。乃罷珠厓。

  夏四月乙未晦,茂陵白鶴館災。」詔曰:「乃者火災降于孝武園館,朕戰慄恐懼。
不燭變異,咎在朕躬。群司又未肯極言朕過,以至於斯,將何以寤焉!百姓仍遭凶厄,
無以相振,加以煩擾虖苛吏,拘牽乎微文,不得永終性命,朕甚閔焉。其赦天下。」

  夏,旱。立長沙煬王弟宗為王。封故海昏侯賀子代宗為侯。

  六月,詔曰:「蓋聞安民之道,本由陰陽。間者陰陽錯謬,風雨不時。朕之不德,
庶幾群公有敢言朕之過者,今則不然。偷合苟從,未肯極言,朕甚閔焉。惟□庶之饑寒
,遠離父母、妻子,勞于非業之作,衛于不居之宮,恐非所以佐陰陽之道也。其罷甘泉
、建章宮衛,令就農。百官各省費。條奏毋有所諱。有司勉之,毋犯四時之禁。丞相、
禦史舉天下明陰陽災異者各三人。」於是言事者眾,或進擢召見,人人自以得上意。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赦汾陰徒。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高
年帛。行所過無出租賦。

  五年春正月,以周子南君為周承休侯,位次諸侯王。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有星孛於參。詔曰:「朕之不逮,序位不明,眾僚久曠,未得其人。元元
失望,上感皇天,陰陽為變,咎流萬民,朕甚懼之。乃者關東連遭災害。饑寒疾疫,夭
不終命。《詩》不雲乎,『凡民有喪,匍匐救之。』其令太官毋日殺,所具各減半。乘
輿秣馬,無乏正事而已。罷角抵、上林宮、館希禦幸者、齊三服官、北假田官、鹽鐵官
、常平倉。博士弟子毋置員,以廣學者。賜宗室子有屬籍者馬一匹至二駟,三老、孝者
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鰥、寡、孤、獨二匹,吏民五十戶牛、酒。」省刑罰七
十餘事。除光祿大夫以下至郎中保父母同產之令。令從官給事宮司馬中者,得為大父母
、父母、兄弟通籍。

  冬十二月丁未,御史大夫貢禹卒。

  衛司馬谷吉使匈奴,不還。

  永光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效泰畤。赦雲陽徒。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高年帛。行所過毋出租賦。

  二月,詔丞相、禦史舉質樸敦厚遜讓有行者,光祿歲以此科第郎、從宮。

  三月,詔曰:「五帝、三王任賢使能,以登至平,而今不治者,豈斯民異哉?咎在
朕之不明,亡以知賢也。是故壬人在位,而起士雍蔽。重以周、秦之弊,民漸薄俗,去
禮義,觸刑法,豈不哀哉!由此觀之,元元何辜?其赦天下,令厲精自新,各務農畝。
無田者皆假之,貸種、食如貧民。賜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勤事吏二級,民一級,女
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是月雨雪,隕霜傷麥稼,秋罷。

  二年春二月,詔曰:「蓋聞唐、虞象刑而民不犯,殷周法行而奸軌服。今朕獲承高
祖之洪業,托位公侯之上,夙夜戰慄,永惟百姓之急,未嘗有忘焉。然而陰陽未調,三
光晻昧。元元大困,流散道路,盜賊並興。有司又長殘賊,失牧民之術。是皆朕之不明
,政有所虧。咎至於此,朕甚自恥。為民父母,若是之薄,謂百姓何?其大赦天下,賜
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三老、孝弟、力田帛。」又賜諸
侯王、公主、列侯黃金,中二千石以下至中都官長吏各有差,吏六百石以上爵五大夫,
勤事吏各二級。

  三月壬戌朔,日有蝕之。詔曰:「朕戰戰慄栗,夙夜思過失,不敢荒寧。惟陰陽不
調,未燭其咎,婁敕公卿,日望有效。至今有司執政,未得其中,施與禁切,未合民心
,暴猛之俗彌長,和睦之道日衰,百姓愁苦,靡所錯躬。是以氛邪歲增,侵犯太陽,正
氣湛掩,日久奪光。乃壬戌,日有蝕之,天見大異,以戒朕躬,朕甚悼焉。其令內郡國
舉茂材異等、賢良、直言之士各一人。」

  夏六月,詔曰:「間者連年不收,四方鹹困。元元之民,勞於耕耘,又亡成功,困
於饑饉,亡以相救。朕為民父母,德不能覆,而有其刑,甚自傷焉。其赦天下。」

  秋七月,西羌反,遣右將軍馮奉世擊之。

  八月,乙太常任千秋為奮威將軍,別將五校並進。

  三年春,西羌平,軍罷。

  三月,立皇子康為濟陽王。

  夏四月癸未,大司馬車騎將軍接薨。

  冬十一月,詔曰:「乃者已醜地動,中冬雨水、大霧,盜賊並起。吏何不以時禁?
各悉意對。」

  冬,複鹽鐵官、博士弟子員。以用度不足,民多複除,無以給中外徭役。

  四年春二月,詔曰:「朕承至尊之重,不能燭理百姓,婁遭凶咎。加以邊境不安,
師旅在外,賦斂、轉輸,元元騷動,窮困亡聊,犯法抵罪。夫上失其道而繩下以深刑,
朕甚痛之。其赦天下,所貸貧民勿收責。」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六月甲戌,孝宣園東闕災。

  戊寅晦,日有蝕之。詔曰:「蓋聞明王在上,忠賢布職,則群生和樂,方外蒙澤。
今朕晻于王道,夙夜憂勞,不通其理,靡瞻不眩,靡聽不惑,是以政令多還,民心未得
,邪說空進,事亡成功。此天下所著聞也。公卿大夫好惡不同,或緣奸作邪,侵削細民
,元元安所歸命哉!乃六月晦,日有蝕之。《詩》不雲乎?『今此下民,亦孔之哀!』
自今以來,公卿大夫其勉思天戒,慎身修永,以輔朕之不逮。直言盡意,無有所諱。」

  九月戊子,罷衛思後園及戾園。冬十月乙丑,罷祖宗宙在郡國者。諸陵分屬三輔。
以渭城壽陵亭部原上為初陵。詔曰:「安土重遷,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願也。
頃者有司緣臣子之義,奏徙郡國民以奉園陵,令百姓遠棄先祖墳墓,破業失產,親戚別
離,人懷思慕之心,家有不安之意。是以東垂被虛耗之害,關中有無聊之民,非久長之
策也。《詩》不雲乎?『民亦勞止,迄可小康,惠此中國,以綏四方。』今所為初陵者
,勿置縣邑,使天下咸安土樂業,亡有動搖之心。佈告天下,令明知之。」又罷先後父
母奉邑。

  五年春正月,行幸甘泉,效泰畤。

  三月,上幸河東,祠後土。

  秋,潁川水出,流殺人民。吏、從官縣被害者與告,士卒遣歸。

  冬,上幸長楊射熊館,布車騎,大獵。

  十二月乙酉,毀太上皇、孝惠皇帝寢廟園。

  建昭元年春三月,上幸雍,祠五畤。

  秋八月,有白蛾群飛蔽日,從東都門至枳道。

  冬,河間王元有罪,廢遷房陵。罷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寢園。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益三河大郡太守秩。戶十二萬為大郡。

  夏四月,赦天下。

  六月,立皇子輿為信都王,閏月丁酉,太皇太后上官氏崩。

  冬十一月,齊、楚地震,大雨雪,樹折屋壞。

  淮陽王舅張博、魏君太守京房坐窺道諸侯王以邪意,漏泄省中語,博要斬,房棄市
。

  三年夏,令三輔都尉、大郡都尉秩皆二千石。

  六月甲辰,丞相玄成薨。

  秋,使護西域騎都尉甘延壽、副校尉陳湯撟發戊已校尉屯田吏、士及西域胡兵攻郅
支單于。冬,斬其首,傳詣京師,縣蠻夷邸門。

  四年春正月,以誅郅支單于告祠郊廟。赦天下。群臣上壽。置酒,以其圖書示後宮
貴人。

  夏四月,詔曰:「朕承先帝之休烈,夙夜栗栗,懼不克任。間者陰陽不調,五行失
序,百姓饑饉。惟□庶之失業,臨遣諫大夫博士賞等二十一人循行天下,存問耆老、鰥
、寡、孤、獨、乏困、失職之人,舉茂材特立之士。相、將、九卿,其帥意毋怠,使朕
獲觀教化之流焉。」

  六月甲申,中山王竟薨。

  藍田地沙石雍霸水,安陵岸崩雍涇水,水逆流。

  五年春三月,詔曰:「蓋聞明王之治國也,明好惡而定去就,崇敬讓而民興行,故
法設而民不犯,令施而民從。今朕獲保宗廟,兢兢業業,匪敢解怠,德薄明晻,教化淺
微。傳不雲乎?『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其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
三老、孝弟、力田帛。」又曰:「方春,農桑興,百姓戮力自盡之時也,故是月勞農勸
民,無使後時。今不良之吏,覆案小罪,徵召證案,興不急之事,以妨百姓,使失一時
之作,亡終歲之功,公卿其明察申敕之。」

  夏六月庚申,複戾園。

  壬申晦,日有蝕之。

  秋七月庚子,複太上皇寢廟園、原廟,昭靈後、武哀王、昭哀後、衛思後園。

  竟甯元年春正月,匈奴乎韓邪單于來朝。詔曰:「匈奴郅支單于背叛禮義,既伏其
辜,乎韓邪單于不忘恩德,鄉慕禮義,複修朝賀之禮,願保塞傳之無窮,邊垂長無兵革
之事。其改元為竟甯,賜單于待詔掖庭王檣為閼氏。」

  皇太子冠。賜列侯嗣子爵五大夫,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

  二月,御史大夫延壽卒。

  三月癸未,複孝惠皇帝寢廟園、教文太后、孝昭太后寢園。

  夏,封騎都尉甘延壽為列侯。賜副校尉陳湯爵關內侯、黃金百斤。

  五月壬辰,帝崩于未央宮。

  毀太上皇、孝惠、孝景皇帝廟。罷孝文、孝昭太后、昭靈後、武哀王、昭哀後寢園
。

  秋七月丙戌,葬渭陵。

  贊曰:臣外祖兄弟為元帝侍中,語臣曰:元帝多材藝,善史書。鼓琴瑟,吹洞簫,
自度曲,被歌聲,分□節度,窮極幼眇。少而好儒,及即位,徵用儒生,委之以政,貢
、薛、韋、匡迭為宰相。而上牽制文義,優遊不斷,孝宣之業衰焉。然寬弘盡下,出於
恭儉,號令溫雅,有古之風烈。



漢書 卷十

【成帝紀第十】

  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母曰王皇后。元帝在太子宮生甲觀畫堂,為世嫡皇孫。宣
帝愛之,字曰太孫,常置左右。年三歲而宣帝崩,元帝即位,帝為太子。壯好經書,寬
博謹慎。初居桂宮,上嘗急召,太子出龍樓門,不敢絕馳道,西至直城門,得絕乃度,
還入作室門。上遲之,問其故,以狀對。上大說,乃著令,令太子得絕馳道雲。其後幸
酒,樂燕樂,上不以為能。而定陶恭王有材藝,母傅昭儀又愛幸,上以故常有意欲以恭
王為嗣。賴侍中史丹護太子家,輔助有力,上亦以先帝尤愛太子,故得無廢。

  竟甯元年五月,元帝崩。六月已未,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皇后曰皇太后。以元舅侍中衛尉陽平侯王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

  乙未,有司言:「乘輿車、牛、馬、禽獸皆非禮,不宜以葬。」奏可。

  七月,大赦天下。

  建始元年春正月乙丑,皇曾祖悼考廟災。

  立故河間王弟上郡庫令良為王。

  有星勃于營室。

  罷上林詔獄。

  二月,右將軍長史姚尹等使匈奴還,去塞百餘裏,暴風火發,燒殺尹等七人。官吏
千石以下至二百石及宗室子有屬籍者、三老、孝弟、力田、鰥、寡、孤、獨錢、帛,各
有差,吏民五十戶牛、酒。

  詔曰:「乃者火災降于祖廟,有星孛於東方,始正而虧,咎孰大焉!《書》雲:『
惟先假王正厥事。』群公孜孜,帥先百寮,輔朕不逮。崇寬大,長和睦,凡事怒己,毋
行苛刻。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

  封舅諸吏光祿大夫關內侯王崇為安成侯。賜舅王譚、商、立、根、逢時爵關內侯。

  夏四月,黃霧四塞,博問公卿大夫,無有所諱。

  六月,有青蠅無萬數集未央宮殿中朝者坐。

  秋,罷上林宮、館希禦幸者二十五所。

  八月,有兩月相承,晨見東方。

  九月戊子,流星光燭地,長四五丈,委曲蛇形,貫紫宮。

  十二月,作長安南北郊,罷甘泉、汾陰祠。是日大風,拔甘泉畤中大木十韋以上。
郡國被災什四以上,毋收田租。

  二年春正月,罷雍五畤。辛已,上始郊祀長安南郊。詔曰:「乃者徙泰畤、後士於
南郊、北郊,朕親飭躬,郊祀上帝。皇天報應,神光並見。三輔長無共張徭役之勞,赦
奉郊縣長安、長陵及中都官耐罪徒。減天下賦錢,算四十。」

  閏月,以渭城延陵亭部為初陵。

  二月,詔三輔內郡舉賢良方正各一人。

  三月,北宮井水溢出。

  辛醜,上始祠後土於北郊。

  丙午,立皇后許氏。

  罷六廄、技巧官。

  夏,大旱。

  東平王宇有罪,削樊、亢父縣。

  秋,罷太子博望苑,以賜宗室朝請者。減乘輿廄馬。

  三年春三月,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諸逋租賦所振貸勿收。

  秋,關內大水。

  七月,B055上小女陳持弓聞大水至,走入橫城門,闌入尚方掖門,至未央宮鉤盾中
。吏民驚上城。

  九月,詔曰:「乃者郡國被水災,流殺人民,多至千數。京師無故訛言大水至,吏
民驚恐,奔走乘城。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失職者眾。遣諫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

  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蝕之。夜,地震未央宮殿中。詔曰:「蓋聞天生眾民,不能
相治,為之立君以統理之。君道得,則草木、昆蟲鹹得其所;人君不德,謫見天地,災
異婁發,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舉錯不中,乃戊申日蝕、地震,朕甚懼焉。公卿其各
思朕過失,明白陳之。『女無面從,退有後言。』丞相、禦史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
及內郡國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詣公車,朕將覽焉。」

  越巂山崩。

  四年春,罷中書宦官,初置尚書員五人。

  夏四月,雨雪。

  五月,中謁者丞陳臨殺司隸校尉轅豐于殿中。

  秋,桃、李實。大水,河決東郡金堤。冬十月,御史大夫尹忠以河決不憂職,自殺
。

  河平元年春三月,詔曰:「河決東郡,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堤塞輒平,其改元為
河平。賜天下吏民爵,各有差。」

  夏四月己亥晦,日有蝕之,既。詔曰:「朕獲保宗廟,戰戰慄栗,未能奉稱。傳曰
:『男教不修,陽事不得,則日為之蝕。』天著厥異,辜在朕躬。公卿大夫其勉,悉心
以輔不逮。百寮各修其職,□任仁人,退遠殘賊。陳朕過失,無有所諱。」大赦天下。

  六月,罷典屬國並大鴻臚。

  秋九月,複太上皇寢廟園。

  二年春正月,沛郡鐵官治鐵飛,語在《五行志》。

  夏六月,封舅譚、商、立、根、逢時皆為列侯。

  三年春二月丙戌,犍為地震、山崩、雍江水,水逆流。

  秋八月乙卯晦,日有蝕之。

  光祿大夫劉向校中秘書。謁者陳農使,使求遺書於天下。

  四年春正月,匈奴單于來朝。

  赦天下徒,賜孝弟、力田爵二級,諸逋租賦所振貸勿收。

  二月,單于罷歸國。

  三月癸醜朔,日有蝕之。

  遣光祿大夫博士嘉等十一人行舉瀕河之郡水所毀傷困乏不能自存者,財振貸。其為
水所流壓死,不能自葬,令郡國給□櫝葬埋。已葬者與錢,人二千。避水它郡國,在所
冗食之,謹遇以文理,無令失職。舉□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壬申,長陵臨涇岸崩,雍涇水。

  夏六月庚戌,楚王囂薨。

  山陽火生石中,改元為陽朔。

  陽朔元年春二月丁未晦,日有蝕之。

  三月,赦天下徒。

  冬,京兆尹王章有罪,下獄死。

  二年春,寒。詔曰:「昔在帝堯,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時之事,令不失其序。故
《書》雲『黎民于蕃時雍』,明以陰陽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陽,薄而小之,所
奏請多違時政。傳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陰陽和調,豈不謬哉!其務順四時月令。
」

  三月,大赦天下。

  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

  秋,關東大水,流民欲入函穀、天井、壺口、五阮關者,勿苛留。遣諫大夫博士分
行視。

  八月甲申,定陶王康薨。

  九月,奉使者不稱。詔曰:「古之立太學,將以傳先王之業,流化於天下也。儒林
之官,四海淵原,宜皆明於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否則學者無述焉
,為下所輕,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禦史其與中二千
石、二千石雜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

  是歲,御史大夫張忠卒。

  三年春三月壬戌,隕石東郡,八。

  夏六月,潁川鐵官徒申屠聖等百八十人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將軍,經歷九郡。遣
丞相長史、禦史中丞逐捕,以軍興從事,皆伏辜。

  秋八月丁已,大司馬、大將軍王鳳薨。

  四年春正月,詔曰:「夫《洪範》八政,以食為首,斯誠家給刑錯之本也。先帝劭
農,薄其租稅,寵其強力,令與孝弟同科。間者,民彌惰怠,鄉本者少,趨末者眾,將
何以矯之?方東作時,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致勞來之。《書》不雲乎?『
服田力嗇,乃亦有秋。』其□之哉!」

  二月,赦天下。

  秋九月壬申,東平王宇薨。

  閏月壬戌,御史大夫于永卒。

  鴻嘉元年春二月,詔曰:「朕承天地,獲保宗廟,明有所蔽,德不能綏,刑罰不中
,眾冤失職,趨闕告訴者不絕。是以陰陽錯謬,寒暑失序,日月不光,百姓蒙辜,朕甚
閔焉。《書》不雲乎?『即我禦事,罔克耆壽,咎在厥躬。』方春生長時,臨遣諫大夫
理等舉三輔、三河、弘農冤獄。公卿大夫、部刺史明申敕守、相,稱朕意焉。其賜天下
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逋貸未入者勿收。」壬午
,行幸初陵,赦作徒。以新豐戲鄉為昌陵縣,奉初陵,賜百戶牛、酒。

  上始為微行出。

  冬,黃龍見真定。

  二年春,行幸雲陽。

  三月,博士行飲酒禮,有雉蜚集於庭,曆階升堂而雊,後集諸府,又集承明殿。

  詔曰:「古之選賢,傅納以言,明試以功。故官無廢事,下無逸民,教化流行,風
雨和時,百谷用成,眾庶樂業,咸以康寧。朕承鴻業十有餘年,數遭水、旱、疾疫之災
,黎民婁困於饑寒,而望禮義之興,豈不難哉!朕既無以率道,帝王之道日以陵夷,意
乃招賢選士之路鬱滯而不通與,將舉者未得其人也?其舉敦厚有行義、能直言者,冀聞
切言嘉謀,匡朕之不逮。」

  夏,徒郡國豪傑貲五百萬以上五千戶於昌陵。賜丞相、禦史、將軍、列侯、公主、
中二千石塚地、第宅。

  六月,立中山憲王孫雲客為廣德王。

  三年夏四月,赦天下。令吏民得買爵,賈級千錢。

  大旱。

  秋八月乙卯,孝景廟闕災。

  冬十一月甲寅,皇后許氏廢。

  廣漢男子鄭躬等六十餘人攻官寺,篡囚徒,盜庫兵,自稱山君。

  四年春正月,詔曰:「數敕有司,務行寬大,而禁苛暴,訖今不改。一人有辜,舉
宗拘系,農民失業,怨恨者眾,傷害和氣,水旱為災,關東流冗者眾,青、幽、冀部尤
劇,朕甚痛焉。未聞在位有惻然者,孰當助朕憂之!已遣使者循行郡國。被災害什四以
上,民貲不滿三萬,勿出租賦。逋貸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關,輒籍內。所之郡國,
謹遇以理,務有以全活之。思稱朕意。」

  秋,勃海、清河河溢,被災者振貸之。

  冬,廣漢鄭躬等黨與浸廣,犯曆四縣,眾且萬人。拜河東都尉趙護為廣漢太守,發
郡中及蜀郡合三萬人擊之。或相捕斬,除罪。旬月平,遷護為執金吾,賜黃金百斤。

  永始元年春正月癸醜,太官淩室火。戊午,戾後園闕火。

  夏四月,封婕妤趙氏父臨為成陽侯。

  五月,封舅曼子侍中騎都尉光祿大夫王莽為新都侯。

  六月丙寅,立皇后趙氏。大赦天下。

  秋七月,詔曰:「朕執德不固,謀不盡下,過聽將作大匠萬年言昌陵三年可成。作
治五年,中陵、司馬殿門內尚未加功。天下虛耗,百姓罷勞,客土疏惡,終不可成。朕
惟其難,怛然傷心。夫『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其罷昌陵,及故陵勿徒吏民,令天下
毋有動搖之心。」立城陽孝王子俚為王。

  八月丁醜,太皇太后王氏崩。

  二年春正月己醜,大司馬車騎將軍王音薨。

  二月癸未夜,星隕如雨。乙酉晦,日有蝕之。詔曰:「乃者,龍見於東萊,日有蝕
之。天著變異,以顯朕郵,朕甚懼焉。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誡,有可省減便安百姓者
,條奏。所振貸貧民,勿收。」又曰:「關東比歲不登,吏民以義收食貧民、入穀物助
縣官振贍者,已賜直,其百萬以上,加賜爵右更,欲為吏,補三百石,其吏也,遷二等
。三十萬以上,賜爵五大夫,吏亦遷二等,民補郎。十萬以上,家無出租賦三歲。萬錢
以上,一年。」

  冬十一月,行幸雍,祠五畤。

  十二月,詔曰:「前將作大匠萬年知昌陵卑下,不可為萬歲居,奏請營作,建置郭
邑,妄為巧作,積土增高,多賦斂徭役,興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連屬,百姓罷極
,天下匱謁。常侍閎前為大司農中丞,數奏昌陵不可成。侍中衛尉長數白宜早止,徙家
反故處。朕以長言下閎章,公卿議者皆合長計。長首建至策,閎典主省大費,民以康寧
。閎前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其賜長爵關內侯,食邑千戶,閎五百戶。萬年佞邪不忠
,毒流眾庶,海內怨望,至今不息,雖蒙赦令,不宜居京師。其徙萬年敦煌郡。」

  是歲,御史大夫王駿卒。

  三年春正月乙卯晦,日有蝕之。詔曰:「天災仍重,朕甚懼焉。惟民之失職,臨遣
太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問耆老,民所疾苦。其與剖刺史舉□朴遜讓有行義者各一人
。」

  冬十月庚辰,皇太后詔有司複甘泉泰畤、汾陰後土、雍五畤、陳倉陳寶祠。語在《
郊祀志》。

  十一月,尉氏男子樊並等十三人謀反,殺陳留太守,劫略吏民,自稱將軍。徒李譚
等五人共格殺並等,皆封為列侯。

  十二月,山陽鐵官徒蘇令等二百二十八人攻殺長吏,盜庫兵,自稱將軍,經歷郡國
十九,殺東郡太守、汝南都尉。遣丞相長史、禦史中丞持節督趣逐捕。汝南太守嚴訢捕
斬令等。近訢為大司農,賜黃金百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神光降集紫殿。大赦天下。賜雲陽吏民爵,女子
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士,賜吏民如雲陽,行所過無出田租。

  夏四月癸未,長樂臨華殿、未央宮東司馬門皆災。

  六月甲午,霸陵園門闕災。出杜陵諸未嘗禦者歸家。詔曰:「乃者,地震京師,火
災婁降,朕甚懼之。有司其悉心明對厥咎,朕將親覽焉。」

  又曰:「聖王明禮制以序尊卑,異車服以章有德,雖有其財,而無其尊,不得逾制
,故民興行,上義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極,靡有厭足。公卿列侯親屬近臣,四方所
則,未聞修身遵禮,同心憂國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務廣第宅,治園池,多畜奴婢,被
服綺□,設鐘鼓,備女樂,車服、嫁娶、葬埋過制。吏民慕效,浸以成俗,而欲望百姓
儉節,家給人足,豈不難哉!《詩》不雲乎?『赫赫師尹,民具爾瞻。』其申敕有司,
以漸禁之。青、綠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隸校尉察不變者。」

  秋七月辛未晦,日有蝕之。

  元延元年春正月己亥朔,日有蝕之。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丁酉,無雲有雷,聲光耀耀,四面下至地,昏止。赦天下。

  秋七月,有星孛于東井。詔曰:「乃者,日蝕、星隕,謫見於天,大異重仍。在位
默然,罕有忠言。今孛星見於東井,朕甚懼焉。公卿大夫、博士、議郎其各悉心,惟思
變意,明以經對,無有所諱。與內郡國舉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北邊二十二郡舉勇
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封蕭相國後喜為酂侯。

  冬十二月辛亥,大司馬大將軍王商薨。

  是歲,昭儀趙氏害後宮皇子。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

  夏四月,立廣陵孝王子守為王。

  冬,行幸長楊宮,從胡客大校獵。宿萯陽宮,賜從官。

  三年春正月丙寅,蜀郡岷山崩,雍江三日,江水竭。

  二月,封侍中衛尉淳於長為定陵侯。

  三月,行幸雍,祠五畤。

  四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二月,罷司隸校尉官。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

  甘露降京師,賜長安民牛、酒。

  綏和元年春正月,大赦天下。

  二月癸醜,詔曰:「朕承太祖鴻業,奉宗廟二十五年,德不能綏理宇內,百姓怨恨
者眾。不蒙天晁,至今未有繼嗣,天下無所系心。觀于往古近事之戒,禍亂之萌,皆由
斯焉。定陶王欣於朕為子,慈仁孝順,可以承天序,繼祭祀。其立欣為皇太子。封中山
王舅諫大夫馮參為宜鄉侯,益中山國三萬戶,以慰其意。賜諸侯王、列侯金,天下當為
父後者爵,三老、孝弟、力田帛,各有差。」

  又曰:「蓋聞王者必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統也。昔成湯受命,列為三代,而祭祀
廢絕。考求其後,奠正孔吉。其封吉為殷紹嘉侯。」三月,進爵為公,及周承休侯皆為
公,地各百里。

  行幸雍,祠五畤。

  夏四月,以大司馬票騎將軍為大司馬,罷將軍官。御史大夫為大司空,封為列侯。
益大司馬、大司空奉如丞相。

  秋八月庚戌,中山王興薨。

  冬十一月,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

  定陵侯淳於長大逆不道,下獄死。廷尉孔光使持節賜貴人許氏藥,飲藥死。

  十二月,罷部刺史,更置州牧,秩二千石。

  二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二月壬子,丞相翟方進薨。

  三月,行幸河東,祠後土。

  丙戌,帝崩于未央宮。皇太后詔有司複長安南北郊。四月己卯,葬延陵。

  贊曰:臣之姑充後宮為婕妤,父子昆弟侍帷幄,數為臣言:成帝善修容儀,升車正
立,不內顧,不疾言,不親指,臨朝淵嘿,尊嚴若神,可謂穆穆天子之容者矣!博覽古
今,容受直辭。公卿稱職,奏議可述。遭世承平,上下和睦。然湛于酒色,趙氏亂內,
外家擅朝,言之可為於邑。建始以來,王氏始執國命,哀、平短祚,莽遂篡位,蓋其威
福所由來者漸矣!



漢書 卷十一

【哀帝紀第十一】

  孝哀皇帝,元帝庶孫,定陶恭王子也。母曰丁姬。年三歲嗣立為王,長好文辭法律
。元延四年入朝,盡從傅、相、中尉。時成帝少弟中山孝王亦來朝,獨從傅。上怪之,
以問定陶王,對曰:「令,諸侯王朝,得從其國二千石。傅、相、中尉皆國二千石,故
盡從之。」上令誦《詩》,通習,能說。他日問中山王:「獨從傅在何法令?」不能對
。令誦《尚書》,又廢。及賜食於前,後飽;起下,襪系解。成帝由此以為不能,而賢
定陶王,數稱其材。

  時王祖母傅太后隨王來朝,私賂遺上所幸趙昭儀及帝舅票騎將軍曲陽侯王根。昭儀
及根見上亡子,亦欲豫自結為長久計,皆更稱定陶王,勸帝以為嗣。成帝亦自美其材,
為加元服而遣之,時年十七矣。

  明年,使執金吾任宏守大鴻臚,持節征定陶王,立為皇太子。謝曰:「臣幸得繼父
守籓為諸侯王,材質不足以假充太子之宮。陛下聖德寬仁,敬承祖宗,奉順神祇,宜蒙
福晁子孫千億之報。臣願且得留國邸,旦夕奉問起居,俟有聖嗣,歸國守籓。」書奉,
天子報聞。後月余,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恭王祀,所以獎厲太子專為後之誼。語
在《外戚傳》。

  綏和二年三月,成帝崩。四月丙午,太子即皇帝位,謁高廟。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皇后曰皇太后。大赦天下。賜宗室王子有屬者馬各一駟,吏民爵,百戶牛酒,三老、
孝弟、力田、鰥、寡、孤、獨帛。太皇太后詔尊定陶恭王為恭皇。

  五月丙戌,立皇后傅氏。詔曰:「《春秋》『母以子貴』,奠定陶太后曰恭皇太后
,丁姬曰恭皇后,各置左右詹事,食邑如長信宮、中宮。」追尊傅父為崇祖侯、丁父為
褒德侯。封舅丁明為陽安侯,舅丁滿為平周侯。追諡滿父忠為平周懷侯,皇后父晏為孔
鄉侯,皇太后弟侍中光祿大夫趙欽為新成侯。

  六月,詔曰:「鄭聲淫而亂樂,聖王所放,其罷樂府。」

  曲陽侯根前以大司馬建社稷策,益封二千戶。太僕安陽侯舜輔導有舊恩,益封五百
戶,及丞相孔光、大司空汜鄉侯何武益封各千戶。

  詔曰:「河間王良喪太后三年,為宗室儀錶,益封萬戶。」

  又曰:「制節謹度以防奢淫,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諸侯王、列侯、公主、
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與民爭利,百姓失職,重困不足。其議限列。
」有司條奏:「諸王、列侯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及公主名田縣道,關內侯、吏民名
田,皆無得過三十頃。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侯、吏民三十人。年
六十以上,十歲以下,不在數中。賈人皆不得名田、為吏,犯者以律論。諸名田、畜、
奴婢過品,皆沒入縣官。齊三服官、諸官織綺繡,難成,害女紅之物,皆止,無作輸。
除任子令及誹謗詆欺法。掖庭宮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官奴婢五十以上,免為庶人。
禁郡國無得獻名獸。益吏三百石以下奉。察吏殘賊酷虐者,以時退。有司無得舉赦前往
事。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寧三年。」

  秋,曲陽侯王根、成都侯王況皆有罪,根就國,況免為庶人,歸故郡。

  詔曰:「朕承宗廟之重,戰戰兢兢,懼失天心。間者日月亡光,五星失行,郡國比
比地動。乃者河南、潁川郡水出,流殺人民,壞敗廬舍。朕之不德,民反蒙辜,朕甚懼
焉。已遣光祿大夫循行舉籍,賜死者棺錢,人三千。其令水所傷縣邑及他郡國災害什四
以上,民貲不滿十萬,皆無出今年租賦。」

  建平元年春正月,赦天下。侍中騎都尉新成侯趙欽、成陽侯趙皆有罪,免為庶人
,徙遼西。

  太皇太后詔外家王氏田非塚塋,皆以賦貧民。

  二月,詔曰:「蓋聞聖王之治,以得賢為首。其與大司馬、列侯、將軍、中二千石
、州牧、守、相舉孝弟□厚能直言通政事,延於側陋可親民者,各一人。」

  三月,賜諸侯王、公主、列侯、丞相、將軍、中二千石、中都、郎吏金、錢、帛,
各有差。

  冬,中山孝王太后媛、弟宜鄉侯馮參有罪,皆自殺。

  二年春三月,罷大司空,複御史大夫。

  夏四月,詔曰:「漢家之制,推親親以顯尊尊。定陶恭皇之號不宜複稱定陶。尊恭
皇太后曰帝太太後,稱永信宮;恭皇后曰帝太后,稱中安宮。立恭皇廟于京師。郝天下
徒。」

  罷州牧,複刺史。

  六月庚申,帝太后丁氏崩。上曰:「朕聞夫婦一體。《詩》雲:『穀則異室,死則
同穴。』昔季武子成寢,杜氏之殯在西階下,請合葬而許之。附葬之禮,自周興焉。『
鬱鬱乎文哉!吾從周。』孝子事亡如事存。帝太后宜起陵恭皇之園。」遂葬定陶。發陳
留、濟陰近郡國五萬人穿複土。

  待詔夏賀良等言赤精子之讖,漢家曆運中衰,當再受命,宜改元、易號。詔曰:「
漢興二百載,歷數開元。皇天降非材之佑,漢國再獲受命之符,朕之不德,曷敢不通!
夫基事之元命,必與天下自新,其大赦天下。以建平二年為太初元年。號曰陳聖劉太平
皇帝。漏刻以百二十為度。」

  七月,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為初陵。勿徙郡國民,使得自安。

  八月,詔曰:「待詔夏賀良等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國家。朕過聽
賀良等言,冀為海內獲福,卒亡嘉應。皆違經背古,不合時宜。六月甲子制書,非赦令
也皆蠲除之。賀良等反道惑眾,下有司。」皆伏辜。

  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孔鄉侯晏有罪。博自殺,玄減死二等論,晏削戶四分之一。
語在《博傳》。

  三年春正月,立廣德夷王弟廣漢為廣平王。

  癸卯,帝太太後所居桂宮正殿火。

  三月己酉,丞相當薨。有星孛於河鼓。

  夏六月,立魯頃王子□鄉侯閔為王。

  冬十一月壬子,複甘泉泰畤、汾陰後土祠,罷南、北郊。

  東平王雲、雲後謁、安成恭侯夫人放皆有罪。雲自殺,謁、放棄市。

  四年春,大旱。關東民傳行西王母籌,經歷郡國,西入關至京師。民又會聚祠西王
母,或夜持火上屋,擊鼓號呼相驚恐。

  二月,封帝太太後從弟侍中傅商為汝昌侯,太后同母弟子侍中鄭業為陽信侯。

  三月,侍中駙馬都尉董賢、光祿大夫息夫躬、南陽太守孫寵皆以告東平王封列侯。
語在《賢傳》。

  夏五月,賜中二千石至六百石及天下男子爵。

  六月,尊帝太太後為皇太太後。

  秋八月,恭皇園北門災。

  冬,詔將軍、中二千石舉明兵法有大慮者。

  元壽元年春正月辛醜朔,日有蝕之。詔曰:「朕獲保宗廟,不明不敏,宿夜憂勞,
未皇寧息。惟陰陽不調,元元不贍,未賭厥咎。婁敕公卿,庶幾有望。至今有司執法,
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勢獲名,溫良寬柔,陷於亡滅。是故殘賊彌長,和睦日衰,百
姓愁怨,靡所錯躬。乃正月朔,日有蝕之,厥咎不遠,在餘一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
帥百寮,敦任仁人,黜遠殘賊,期於安民。陳朕之過失,無有所諱。其與將軍、列侯、
中二千石舉賢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下。」

  丁巳,皇太太後傅氏崩。

  三月,丞相嘉有罪,下獄死。

  秋九月,大司馬票騎將軍丁明免。

  孝元廟殿門銅龜蛇鋪首鳴。

  二年春正月,匈奴單于、烏孫大昆彌來朝。二月,歸國,單于不說。語在《匈奴傳
》。

  夏四月壬辰晦,日有蝕之。

  五月,正三公官公職。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為大司馬,丞相孔光為大司徒,御史大夫
彭宣為大司空,封長平侯。正司直、司隸,造司寇職,事未定。

  六月戊午,帝崩于未央宮。秋九月壬寅,葬義陵。

  贊曰:孝哀自為籓王及充太子之宮,文辭博敏,幼有令聞。賭孝成世祿去王室,權
柄外移,是故臨朝婁誅大臣,欲強主威,以則武、宣。雅性不好聲色,時覽卞射武戲。
即位痿痹,末年B056劇,饗國不永,哀哉!




漢書 卷十二

【平帝紀第十二】

  孝平皇帝,元帝庶孫,中山孝王子也。母曰衛姬。年三歲嗣立為王。元壽二年六月
,哀帝崩,太皇太后詔曰:「大司馬賢年少,不合眾心。其上印、綬,罷。」賢即日自
殺。新都侯王葬為大司馬,領尚書事。秋七月,遣車騎將軍王舜、大鴻臚左鹹使持節迎
中山王。辛卯,貶皇太后趙氏為孝成皇后,退居北宮,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宮。孔鄉侯
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九月辛酒,中山王即皇帝位,謁高廟,大赦天下
。

  帝年九歲,太皇太后臨朝,大司馬莽秉政,百官總己以聽於莽。詔曰:「夫赦令者
,將與天下更始,誠欲令百姓改行潔己,全其性命也。往者有司多舉奏赦前事,累增罪
過,誅陷亡辜,殆非重信慎刑,灑心自新之意也。及選舉者,其曆職更事有名之士,則
以為難保,廢而弗舉,甚謬於赦小過舉賢材之義。諸有臧及內惡未發而薦舉者,勿案驗
。令士厲精鄉進,不以小疵妨大材。自今以來,有司無得陳赦前事置奏上。有不如詔書
為虧恩,以不道論。定著令,佈告天下,使明知之。」

  元始元年春正月,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詔使三公以薦宗廟。

  群臣奏言大司馬莽功德比周公,賜號安漢公,及太師孔光等皆益封。語在《莽傳》
。賜天下民爵一級,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滿秩如真。

  立故東平王雲太子開明為王,故桃鄉頃侯子成都為中山王。封宣帝耳孫信等三十六
人皆為列侯。太僕王惲等二十五人前議定陶傅太后尊號,守經法,不阿指從邪;右將軍
孫建爪牙大臣,大鴻臚鹹前正議不阿,後奉節使迎中山王;及宗正劉不惡、執金吾任岑
、中郎將孔永、尚書令姚恂、沛郡太守石詡,皆以前與建策,東迎即位,奉事周密勤勞
,賜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賜帝征即位所過縣邑吏二千石以下至佐史爵,各有差。又
令諸侯王、公、列侯、關內侯亡子而有孫若子同產子者,皆得以為嗣。公、列侯嗣子有
罪,耐以上先請。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者,複其屬。其為吏舉廉佐史,補四百石。天下
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參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遣諫大夫行三輔,舉籍吏
民,以元壽二年倉卒時橫賦斂者,償其直。義陵民塚不妨殿中者勿發。天下吏民亡得置
什器儲□。

  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外史、閭師,秩六百石。班教化,禁淫祀,放鄭聲。

  乙未,義陵寢神衣在柙中,丙申旦,衣在外床上,寢令以急變聞。用太牢祠。

  夏五月丁巳朔,日有蝕之。大赦天下。公卿、將軍、中二千石舉敦厚能直言者各一
人。

  六月,使少府左將軍豐賜帝母中山孝王姬璽書,拜為中山孝王后。賜帝舅衛寶、寶
弟玄爵關內侯。賜帝女弟四人號皆曰君,食邑各二千戶。

  封周公後公孫相如為褒魯侯,孔子後孔均為褒成侯,奉其祀。追諡孔子曰褒成宣尼
公。

  罷明光宮及三輔馳道。

  天下女徒已論,歸家,顧山錢月三百。複貞婦,鄉一人。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
;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農桑。

  太皇太后省所食湯沐邑十縣,屬大司農,常別計其租入,以贍貧民。

  秋九月,赦天下徒。

  以中山苦陘縣為中山孝王后湯沐邑。

  二年春,黃支國獻犀牛。

  詔曰:「皇帝二名,通於器物,今更名,合于古制。使太師光奉太牢告祠高廟。」

  夏四月,立代孝王玄孫之子如意為廣宗王,江都易王孫盱台侯宮為廣川王,廣川惠
王曾孫倫為廣德王。封故大司馬博陸侯霍光從父昆弟曾孫陽、宣平侯張敖玄孫慶忌、絳
侯周勃玄孫共、舞陽侯樊噲玄孫之子章皆為列侯,複爵。賜故曲周侯酈商等後玄孫酈明
友等百一十三人爵關內侯,食邑各有差。

  郡國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安漢公、四輔、三公、卿大夫、吏民為百姓困
乏獻其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賦貧民。遣使者捕蝗,民捕蝗詣吏,以石、鬥受錢。天
下民貲不滿二萬及被災之郡不滿十萬,勿租稅。民疾疫者,舍空邸第,為置醫藥。賜死
者一家六屍以上葬錢五千,四屍以上三千,二屍以上二千。罷安定呼池苑,以為安民縣
,起官寺市里,募徙貧民,縣次給食。至徙所,賜田宅什器,假與□、牛、種、食。又
起五裏于長安城中,宅二百區,以居貧民。

  秋,舉勇武有節明兵法,郡一人,詣公車。

  九月戊申晦,日有蝕之。赦天下徒。

  使謁者大司馬掾四十四人持節行邊兵。

  遣執金吾侯陳茂假以鉦鼓,募汝南、南陽勇敢吏士三百人,諭說江湖賊成重等二百
餘人皆自出,送家在所收事。重徙雲陽,賜公田宅。

  冬,中二千石舉治獄平,歲一人。

  三年春,詔有司為皇帝納采安漢公莽女。語在《莽傳》。又詔光祿大夫劉歆等雜定
婚禮。四輔、公卿、大夫、博士、郎、吏家屬皆以禮娶,親迎立軺並馬。

  夏,安漢公奏車服制度,吏民養生、送終、嫁娶、奴婢、田宅、器械之品。立官稷
及學官:郡國曰學,縣、道、邑、侯國曰校,校、學置經師一人;鄉曰庠,聚曰序,序
、癢置《孝經》師一人。

  陽陵任橫等自稱將軍,盜庫兵,攻官寺,出囚徒。大司徒掾督逐,皆伏辜。

  安漢公世子宇與帝外家衛氏有謀。宇下獄死,誅衛氏。

  四年春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

  改殷紹嘉公曰宋公,周承休公曰鄭公。

  詔曰:「蓋夫婦正則父子親,人倫定矣。前詔有司複貞婦,歸女徒,誠欲以防邪辟
,全貞信。及眊掉之人刑罰所不加,聖王之所以制也。惟苛暴吏多拘系犯法者親屬,婦
女老弱,構怨傷化,百姓苦之。其明敕百僚,婦女非身犯法,及男子年八十以上七歲以
下,家非坐不道,詔所名捕,它皆無得系。其當驗者,即驗問。定著令。」

  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遣太僕王惲等八人置副,假節,分行天下,覽觀風俗。

  賜九卿已下至六百石、宗室有屬籍者爵,自五大夫以上各有差。賜天下民爵一級,
鰥、寡、孤、獨、高年帛。

  夏,皇后見於高廟。加安漢公號曰「宰衡」。賜公太夫人號曰功顯君。封公子安、
臨皆為列侯。

  安漢公奏立明堂、辟雍。尊孝宣廟為中宗,孝元廟為高宗,天子世世獻祭。

  置西海郡,徙天下犯禁者處之。

  梁王立有罪,自殺。

  分京師置前輝光、後丞烈二郡。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
。分界郡國所屬,罷、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紀。

  冬,大風吹長安城東門屋瓦且盡。

  五年春正月,□祭明堂。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征助祭
。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詔曰:「蓋聞帝王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昔堯睦九族,舜B129敘之。朕以
皇帝幼年,且統國政,惟宗室子皆太祖高皇帝子孫及兄弟吳頃、楚元之後,漢元至今,
十有餘萬人,雖有王侯這屬,莫能相糾,或陷入刑罪,教訓不至之咎也。傳不雲乎?『
君子篤于親,則民興於仁。』其為宗室,自太上皇以來族親,各以世氏,郡國置宗師以
糾之,致教訓焉。二千石選有德義者以為宗師。考察不從教令有冤失職者,宗師得因郵
亭書言宗信,請以聞。常以歲正月賜宗師帛各十匹。」

  羲和劉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漢與文王靈台、周公作洛同符。太僕王惲等八
人使行風俗,宣明德化,萬國齊同。皆封為列侯。

  征天下通知逸經、古記、天文、曆算、鐘律、小學、《史篇》、方術、《本草》及
以《五經》、《論語》、《孝經》、《爾雅》教授者,在所為駕一封軺傳,遣詣京師。
至者數千人。

  閏月,立梁孝王玄孫之耳孫音為王。

  冬十二月丙午,帝崩于未央宮。大赦天下。有司議曰:「禮,臣不殤君。皇帝年十
有四歲,宜以禮斂,加元服。」奏可。葬康陵。詔曰:「皇帝仁惠,無不顧哀,每疾一
發,氣輒上逆,害於言語,故不及有遺詔。其出媵妾,皆歸家得嫁,如孝文明故事。」

  贊曰: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顯功,以自尊盛。觀其文辭,方外百蠻,亡思不
服;休征嘉應,頌聲並作。至乎變異見於上,民怨於下,莽亦不能文也。



漢書 卷十三

【異姓諸侯王表第一】

  昔《詩》、《書》述虞、夏之際,舜、禹受禪,積德累功,治于百姓,攝位行政,
孝之於天,經數十年,然後在位。殷、周之王,乃繇卨、稷,修仁行義,曆十餘世,至
於湯、武,然後放殺。秦起襄公,章文、繆、獻、孝、昭、嚴,稍蠶食六國,百有餘載
,至始皇,乃並天下。以德若彼,用力如此其艱難也。

  秦既稱帝,患周之敗,以為起於處士橫議,諸侯力爭,四夷交侵,以弱見奪。於是
削去五等,墮城銷刃,箝語燒書,內鋤雄俊,外攘胡、粵,有一威權,為萬世安。然十
餘年間,猛敵橫發乎不虞,適戍強于五伯,閭閻逼于戎狄,回應□於謗議,奮臂威於甲
兵,鄉秦之禁,適所以資豪傑而速自斃也。是以漢亡尺土之階,繇一劍之任,五載而成
帝業。書傳所記,未嘗有焉。何則?古世相革,皆承聖王之烈,今漢獨收孤秦之弊。鐫
金石者難為功,摧枯朽者易為力,其勢然也。故據漢受命,譜十八王,月而列之,天下
一統,乃以年數。訖于孝文,異姓盡矣。

  (表略)




漢書 卷十四

【諸侯王表第二】

  昔周監於二代,三聖制法,立爵五等,封國八百,同姓五十有餘。周公、康叔建于
魯、衛,各數百里;太公于齊,亦五侯九伯之地。《詩》載其制曰:「介入惟籓,大師
惟垣。大邦惟屏,大宗惟翰。懷德惟甯,宗子惟城。毋俾城壞,毋獨斯畏。」所以親親
賢賢,褒表功德,關諸盛衰,深根固本,為不可撥者也。故盛則周、邵相其治,致刑錯
;衰則五伯扶其弱,與共守。自幽、平之後,日以陵夷,至虖厄區河洛之間,分為二
周,有逃責之台,被竊鐵之言。然天下謂之共主,強大弗之敢傾。曆載八百餘年,數極
德盡,既于王赧,降為庶人,用天年終。號位已絕于天下,尚猶枝葉相持,莫得居其虛
位,海內無主,三十餘年。

  秦據勢勝之地,騁狙詐之兵,蠶食山東,壹切取勝。因矜其所習,自任私知,姍笑
三代,蕩滅古法,竊自號為皇帝,而子弟為匹夫,內亡骨肉本根之輔,外亡尺土籓翼之
衛。陳、吳奮其白挺,劉、項隨而斃之。故曰,周過其曆,秦不及期,國勢然也。

  漢興之初,海內新定,同姓寡少,懲戒亡秦孤立之敗,於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
。功臣侯者百有餘邑,尊王子弟,大啟九國。自雁門以來,盡遼陽,為燕、代。常山以
南,太行左轉,度河、濟,漸於海,為齊、趙。穀、泗以往,奄有龜、蒙,為梁、楚。
東帶江、湖,薄會稽,為荊、吳。北界淮瀕,略廬、衡,為淮南。波漢之陽,亙九嶷,
為長沙。諸侯比境,周匝三垂,外接胡、越。天子自有三河、東郡、潁川、南陽,自江
陵以西至巴、蜀,北自雲中至隴西,與京師內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頗邑其中。而籓
國大者誇州兼郡,連城數十,宮室百官同制京師,可謂撟枉過其正矣。雖然,高祖創業
,日不暇給,孝惠享國又淺,高後女主攝位,而海內晏加,亡狂狡之憂,卒折諸呂之難
,成太宗之業者,亦賴之于諸侯也。

  然諸侯原本以大,末流濫以致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橫逆,以害身喪國。故
文帝采賈生之議分齊、趙,景帝用晁錯之計削吳、楚。武帝施主父之冊,下推恩之令,
使諸侯王得分戶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陡。而籓國自析。自此以來,齊分為七,趙分為六
,梁分為五,淮南分為三。皇子始立者,大國不過十餘城。長沙、燕、代雖有舊名,皆
亡南北邊矣。景遭七國之難,抑損諸侯,減黜其官。武有衡山、淮南之謀,作左官之律
,設附益之法,諸侯惟得衣食稅租,不與政事。

  至於哀、平之際,皆繼體苗裔,親屬疏遠,生於帷牆之中,不為士民所尊,勢與富
室亡異。而本朝短世,國統三絕,是故王莽知漢中外殫微,本末俱弱,亡所忌憚,生其
奸心;因母后之權,假伊、周之稱,顓作威福廟堂之上,不降價序而運天下。詐謀既成
,遂據南面之尊,分遣五威之吏,馳傳天下,班行符命。漢諸侯王厥角稽首,奉上璽韍
,惟恐在後,或乃稱美頌德,以求容媚,豈不哀哉!是以究其終始強弱之變,明監戒焉
。

  (表略)




漢書 卷十五

【王子侯表第三】

  大哉,聖祖之建業也!後嗣承序,以廣親親。至於孝武,以諸侯王□土過制,或替
差失軌,而子弟為匹夫,輕重不相准,於是制詔禦史:「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
,令各條上,朕且臨定其號名。」自是支庶畢侯矣。《詩》雲:「文王孫子,本支百世
」,信矣哉!

  孝元之世,亡王子侯者,盛衰終始,豈非命哉!元始之際,王莽擅朝,偽褒宗室,
侯及王之孫焉;居攝而愈多,非其正,故弗錄。旋踵亦絕,悲夫!

  (表略)




漢書 卷十六

【高惠高後文功臣表第四】

  自古帝王之興,曷嘗不建輔弼之臣所與共成天功者乎!漢興自秦二世元年之秋,楚
陳之歲,初以沛公總帥雄俊,三年然後西滅秦,立漢王之號,五年東克項羽,即皇帝位
。八載而天下乃平,始論功而定封。訖十二年,侯者百四十有三人。時大城名都民人散
亡,戶口可得而數裁什二三,是以大侯不過萬家,小者五六百戶。封爵之誓曰:「使黃
河如帶,泰山若厲,國以永存,爰及苗裔。」於是申以丹書之信,重以白馬之盟,又作
十八侯之位次。高後二年,複詔丞相陳平盡差列侯之功,錄弟下竟,臧諸宗廟,副在有
司。始未嘗不欲固根本,而枝葉稍落也。

  故逮文、景四五世間,流民既歸,戶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倍,富
厚如之。子孫驕逸,忘其先祖之艱難,多陷法禁,隕命亡國,或亡子孫。訖於孝武后元
之年,靡有孑遺,耗矣。罔亦少密焉。故孝宣皇帝湣而錄之,乃開廟臧,覽舊籍,詔令
有司求其子孫,鹹出庸保之中,並受複除,或加以金帛,用章中興之德。

  降及孝成,複加恤問,稍益衰微,不絕如線。善乎,杜業之納說也!曰:「昔唐以
萬國致時雍之政,虞、夏以之多群後饗共己之治。湯法三聖,殷氏太平。周封八百,重
譯來賀。是以內恕之君,樂繼絕世;隆名之主,安立亡國。至於不及下車,德念深矣。
成王察牧野之克,顧群後之勤,知其恩結于民心,功光於王府也,故追述先父之志,錄
遺老之策,高其位,大其,愛敬飭盡,命賜備厚。大孝之隆,於是為至。至其沒也,
世主歎其功,無民而不思。所息之樹且猶不伐,況其廟乎?是以燕、齊之祀與周並傳,
子繼弟及,曆載不墮。豈無刑辟,繇祖之竭力,故支庶賴焉。跡漢功臣,亦皆割符世爵
,受山河之誓,存以著其號,亡以顯其魂,賞亦不細矣。百余年間而襲封者盡,或絕失
姓,或乏無主,朽骨孤于墓,苗裔流於道,生為湣隸,死為轉屍。以往況今,甚可悲傷
。聖朝憐閔,詔求其後,四方忻忻,靡不歸心。出入數年而不省察,恐議者不思大義,
設言虛亡,則厚德掩息,遴柬布章,非所以視化勸後也。三人為眾,雖難盡繼,宜從尤
功。」於是成帝複紹蕭何。

  哀、平之世,增修曹參、周勃之屬,得其宜矣。以綴續前記,究其本末,並序位次
,盡于孝文,以昭元功之侯籍。

  (表略)




漢書 卷十七

【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第五】

  昔《書》稱「蠻夷帥服」,《詩》雲「徐方既俫」,《春秋》列潞子之爵,許其慕
諸夏也。漢興至於孝文時,乃有弓高、襄城之封,雖自外來,本功臣後。故至孝景始欲
侯降者,丞相周亞夫守約而爭。帝黜其議,初開封賞之科,又有吳、楚之事。武興胡、
越之伐,將帥受爵,應本約矣。後世承平,頗有勞臣,輯而序之,續元功次雲。

  (表略)




漢書 卷十八

【外戚恩澤侯表第六】

  自古受命及中興之君,必興滅繼絕,修廢舉逸,然後天下歸仁,四方之政行焉。傳
稱武王克殷,追存賢聖,至乎不及下車。世代雖殊,其揆一也。高帝撥亂誅暴,庶事草
創,日不暇給,然猶修祀六國,求聘四皓,過魏則寵無忌之墓,適趙則封樂毅之後。及
其行賞而授位也,爵以功為先後,宮用能為次序。後嗣共己遵業,舊臣繼踵居位。至乎
孝武,元功宿將略盡。會上亦興文學,進拔幽隱,公孫弘自海瀕而登宰相,於是寵以列
侯之爵。又疇咨前代,詢問耆老,初得周後,複加爵、邑。自是之後,宰相畢侯矣。元
、成之間,晚得殷世,以備賓位。

  漢興,外戚與定天下,侯者二人。故誓曰:「非劉氏不王,若有亡功非上所置而侯
者,天下共誅之。」是以高後欲王諸呂,王陵廷爭;孝景將侯王氏,修侯犯色。卒用廢
黜。是後薄昭、竇嬰、上官、衛、霍之侯,以功受爵。其餘後父據《春秋》褒紀之義,
帝舅緣《大雅》申伯之意,浸廣博矣。是以別而敘之。

  (表略)




漢書 卷十九

【百官公卿表第七】

  《易》敘宓羲、神農、黃帝作教化民,而《傳》述其官,以為宓羲龍師名官,神農
火師火名,黃帝雲師雲名,少昊鳥師鳥名。自顓頊以來,為民師而命以民事,有重黎、
句芒、祝融、後土、蓐收、玄冥之官,然已上矣。《書》載唐、虞之際,命羲、和四子
順天文,授民時;盜四嶽,以舉賢材,揚側陋;十有二牧,柔遠能邇;禹作司空,平水
土;棄作後稷,播百穀;卨作司徒,敷五教;咎繇作士,正五刑;垂作共工,利器用;
益作朕虞,育草木鳥獸;伯夷作秩宗,典三禮;夔典樂,和神人;龍作納言,出入帝命
。夏、殷亡聞焉,周官則備矣。天官塚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
,冬官司空,是為六卿,各有徒屬職分,用於百事。太師、太傅、太保,是為三公,蓋
參天子,坐而議政,無不總統,故不以一職為官名。又立三少為之副,少師、少傅、少
保,是為孤卿,與六卿為九焉。記曰三公無官,言有其人然後充之,舜之于堯,伊尹于
湯,周公、召公于周,是也。或說司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土,是為三公。四岳謂
四方諸侯。自周衰,官失而百職亂,戰國並爭,各變異。秦兼天下,建皇帝之號,立百
官之職。漢因循而不革,明簡易,隨時宜也。其後頗有所改。王莽篡位,慕從古官,而
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亂亡。故略表舉大分,以通古今,備溫故知新之義雲。

  相國、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綬,掌丞天子助理萬機。秦有左右,高帝即位,置一
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綬。孝惠、高後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置一丞相。有兩長史
,秋千石。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掌佐丞相
舉不法。

  太尉,秦官,金印紫綬,掌武事。武帝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將
軍之號。宣帝地節三年置大司馬,不冠將軍,亦無印綬官屬。成帝綏和元年初賜大司馬
金印紫綬,置官屬,祿比丞相,去將軍。哀帝建平二年複去大司馬印綬、官屬,冠將軍
如故。元壽二年複賜大司馬印綬,置官屬,去將軍,位在司徒上。有長史,秩千石。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丞相。有兩丞,秩千石。一曰中丞,在
殿中蘭台,掌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內領侍御史員十五人,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
成帝綏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綬,祿比丞相,置長史如中丞,官職如故。哀帝建平
二年複為御史大夫,元壽二年複為大司空,禦史中丞更名禦史長史。侍御史有繡衣直指
,出討奸猾,治大獄,武帝所制,不常置。

  太傅,古官,高後元年初置,金印紫綬。後省,八年複置。後省,哀帝元壽二年複
置。位在三公上。

  太師、太保,皆古官,平帝元始元年皆初置,金印紫綬。太師位在太傅上,太保次
太傅。

  前後左右將軍,皆週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綬。漢不常置,或有前後,或
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有長史,秩千石。

  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屬官有太樂、太祝、太宰
、太史、太卜、太醫六令丞,又均官、都水兩長丞,又諸廟寢園食宮令長丞,有雍太宰
、太祝令丞,五畤各一尉。又博士及諸陵縣皆屬焉。景帝中六年更名太祝為祠祀,武帝
太初元年更曰廟祀,初置太蔔。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員多至數十人。
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經》博士,宣帝黃龍元年稍增員十二人。元,帝永光元年分諸陵
邑屬三輔。王莽改太常曰秩宗。

  郎中令,秦官,掌宮殿掖門戶,有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光祿勳。屬官有大夫、郎
、謁者,皆秦官。又期門、羽林皆屬焉。大夫掌論議,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諫大夫,
皆無員,多至數十人。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諫大夫,秩比八百石,太初元年更名中大夫為
光祿大夫,秩比二千石,太中大夫秩比千石如故。郎掌守門戶,出充車騎,有議郎、中
郎、侍郎、郎中,皆無員,多至千人。議郎、中郎秩比六百石,侍郎比四百石,郎中比
三百石。中郎有五官、左、右三將,秩皆比二千石。郎中有車、戶、騎三將,秩皆比千
石。謁者掌賓贊受事,員七十人,秩比六百石,有僕射,秩比千石。期門掌執兵送從,
武帝建元三年初置,比郎,無員,多至千人,有僕射,秩比千石。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
賁郎,置中郎將,秩比二千石。羽林掌送從,次期門,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名曰建章營
騎,後更名羽林騎。又取從軍死事之子孫養羽林,官教以五兵,號曰羽林孤兒。羽林有
令丞。宣帝令中郎將、騎都尉監羽林,秩比二千石。僕射,秦官,自侍中、尚書、博士
、郎皆有。古者重武官,有主射以督課之,軍屯吏、騶、宰、永巷宮人皆有,取其領事
之號。

  衛尉,秦官,掌宮門衛屯兵,有丞。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後元年複為衛尉。屬官
有公車司馬、衛士、旅賁三令丞。衛士三丞。又諸屯衛候、司馬二十二官皆屬焉。長樂
、建章、甘泉衛尉皆掌其宮,職略同,不常置。

  太僕,秦官,掌輿馬,有兩丞。屬官有大廄、未央、家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車
府、路軨、騎馬、駿馬四令丞;又龍馬、閑駒、橐泉、□駼、承華五監長丞;又邊郡六
牧師菀令各三丞;又牧橐、昆□令丞皆屬焉。中太僕掌皇太后輿馬,不常置也。武帝太
初元年更名家馬為馬挏馬,初置路軨。

  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監,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
四年複為廷尉。宣帝地節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百石。哀帝元壽二年複為大理。王莽
改曰作士。

  典客,秦官,掌諸歸義蠻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
鴻臚。屬官有行人、譯官、別火三令丞及郡邸長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行人為大行令,
初置別火。王莽改大鴻臚曰典樂。初,置郡國邸屬少府,中屬中尉,後屬大鴻臚。

  宗正,秦官,掌親屬,有丞。平帝元始四年更名宗伯。屬官有都司空令丞,內官長
丞。又諸公主家令、門尉皆屬焉。王莽並其官于秩宗。初,內官屬少府,中屬主爵,後
屬宗正。

  治粟內史,秦官,掌穀貨,有兩丞。景帝后元年更名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
司農。屬官有太倉、均輸、平准、都內、籍田五令丞,斡官、鐵市兩長丞。又郡國諸倉
農監、都水六十五官長丞皆屬焉。騪粟都尉,武帝軍官,不常置。王莽改大司農曰羲和
,後更為納言。初,斡官屬少府,中屬主爵,後屬大司農。

  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澤之稅,以給共養,有六丞。屬官有尚書、符節、太醫、太
官、湯官、導官、樂府、若盧、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左右司空、東織、西
織、東園匠十六官令丞,又胞人、都水、均官三長丞,又上林中十池監,又中書謁者、
黃門、鉤盾、尚方、禦府、永巷、內者、宦者八官令丞。諸僕射、署長、中黃門皆屬焉
。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為考工,左弋為佽飛,居室為保宮,甘泉居室為昆台,永巷
為掖廷。佽飛掌弋射,有九丞兩尉,太官七丞,昆台五丞,樂府三丞,掖廷八丞,宦者
七丞,鉤盾五丞兩尉。成帝建始四年更名中書謁者令為中謁者令,初置尚書,員五人,
有四丞。河平元年省東織,更名西織為織室。綏和二年,哀帝省樂府。王莽改少府曰共
工。

  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師,有兩丞、候、司馬、千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執金吾。
屬官有中壘、寺互、武庫、都船四令丞。都船、武庫有三丞,中壘兩尉。又式道左右中
候、候丞及左右京輔都尉、尉丞兵卒皆屬焉。初,寺互屬少府,中屬主爵,後屬中尉。
自太常至執金吾,秩皆中二千石,丞皆千石。

  太子太傅、少傅,古官。屬官有太子門大夫、庶子、先馬、舍人。

  將作少府,秦官,掌治宮室,有兩丞、左右中候。景帝中六年更名將作大匠。屬官
有石庫、東園主章、左右前後中校七令丞,又主章長丞。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東園主章為
木工。成帝陽朔三年省中候及左右前後中校五丞。

  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有丞。屬官有太子率更、家令丞,僕、中盾、衛率
、廚廄長丞,又中長秋、私府、永巷、倉、廄、祠祀、食官令長丞。諸宦官皆屬焉。成
帝鴻嘉三年省詹事官,並屬大長秋。長信詹事掌皇太后宮,景帝中六年更名長信少府,
平帝元始四年更名長樂少府。

  將行,秦官,景帝中六年更名大長秋,或用中人,或用士人。

  典屬國,秦官,掌蠻夷降者。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複增屬國,置都尉、丞、候
、千人。屬官,九譯令。成帝河平元年省並大鴻臚。

  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有五丞。屬官有上林、均輸、禦羞、禁
圃、輯濯、鐘官、技巧、六廄、辯銅九官令丞。又衡官、水司空、都水、農倉,又甘泉
上林、都水七官長丞皆屬焉。上林有八丞十二尉,均輸四丞,禦羞兩丞,都水三丞。禁
圃兩尉,甘泉上林四丞。成帝建始二年省技巧、六廄官。王莽改水衡都尉曰予虞。初,
禦羞、上林、衡官及鑄錢皆屬少府。

  內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景帝二年,分置左、右內史。右內史武帝太初元
年更名京兆尹,屬官有長安市、廚兩令丞,又都水、鐵官兩長丞。左內史更名左馮翊,
屬官有廩犧令丞尉。又左都水、鐵官、雲壘、長安四市四長丞皆屬焉。

  主爵中尉,秦官,掌列侯。景帝中六年更名都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右扶風,治內
史右地。屬官有掌畜令丞。又右都水、鐵官、廄、雍廚四長丞皆屬焉。與左馮翊、京兆
尹是為三輔,皆有兩丞。列侯更屬大鴻臚。元鼎四年更置三輔都尉、都尉丞各一人。

  自太子太傅至右扶風,皆秩二千石,丞六百石。

  護軍都尉,秦官,武帝元狩四年屬大司馬,成帝綏和元年居大司馬府比司直,哀帝
元壽元年更名司寇,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護軍。

  司隸校尉,周官,武帝征和四年初置。持節,從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蠱,督大
奸猾。後罷其兵。察三輔、三河、弘農。元帝初元四年去節。成帝元延四年省。綏和二
年,哀帝複置,但為司隸,冠進賢冠,屬大司空,比司直。

  城門校尉掌京師城門屯兵,有司馬、十二城門候。中壘校尉掌北軍壘門內,外掌西
域。屯騎校尉掌騎士。步兵校尉掌上林苑門屯兵。越騎校尉掌越騎。長水校尉掌長水宣
曲胡騎。又有胡騎校尉,掌池陽胡騎,不常置。射聲校尉掌待詔射聲士。虎賁校尉掌輕
車。凡八校尉,皆武帝初置,有丞、司馬。自司隸至虎賁校尉,秩皆二千石。西域都護
加官,宣帝地節二年初置,以騎都尉、諫大夫使護西域三十六國,有副校尉,秩比二千
石,丞一人,司馬、候、千人各二人。戊己校尉,元帝初元元年置,有丞、司馬各一人
,候五人,秩比六百石。

  奉車都尉掌禦乘輿車,駙馬都尉掌駙馬,皆武帝初置,秩比二千石。侍中、左右曹
、諸吏、散騎、中常侍,皆加官,所加或列侯、將軍、卿大夫、將、都尉、尚書、太醫
、太官令至郎中,亡員,多至數十人。侍中、中常侍得入禁中,諸曹受尚書事,諸吏得
舉法,散騎騎並乘輿車。給事中亦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郎,掌顧問應對,位次
中常侍。中黃門有給事黃門,位從將大夫。皆秦制。

  爵: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
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
,十六大上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皆秦制,以賞功
勞。徹侯金印紫綬,避武帝諱,曰通侯,或曰列侯,改所食國令長名相,又有家丞、門
大夫,庶子。

  諸侯王,高帝初置,金璽□綬,掌治其國。有太傅輔王,內史治國民,中尉掌武職
,丞相統眾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漢朝。景帝中五年令諸侯王不得複治國,天子為置吏,
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謁者、郎諸官長丞皆損
其員。武帝改漢內史為京光尹,中尉為執金吾,郎中令為光祿勳,故王國如故。損其郎
中令,秩千石;改太僕曰僕,秩亦千石。成帝綏和元年省內史,更令相治民,如郡太守
,中尉如郡都尉。

  監禦史,秦官,掌監郡。漢省,丞相遣史分刺州,不常置。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
史,掌奉詔條察州,秩六百石,員十三人。成帝綏和元年更名牧,秩二千石。哀帝建平
二年複為刺史,元壽二年複為牧。

  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二千石。有丞,邊郡又有長史,掌兵馬,秩皆六百石。
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

  郡尉,秦官,掌佐守典武職甲卒,秩比二千石。有丞,秩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
名都尉。

  關都尉,秦官。農都尉、屬國都尉,皆武帝初置。

  縣令、長,皆秦官,掌治其縣。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為長,秩
五百石至三百石。皆有丞、尉,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為長吏。百石以下有鬥食、佐史
之秩,是為少吏。大率十裏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有秩、嗇夫、遊徼。
三老掌教化;嗇夫職聽訟,收賦稅;遊徼徼循禁賊盜。縣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則減,稀
則曠,鄉、亭亦如之。皆秦制也。列侯所食縣曰國,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
蠻夷曰道。凡縣、道、國、邑千五百八十七,鄉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萬九千六百三十
五。

  凡吏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銀印青綬,光祿大夫無。秩比六百石以上,皆銅印黑綬,
大夫、博士、禦史、謁者、郎無。其僕射、禦史治書尚符璽者,有印綬。比二百石以上
,皆銅印黃綬。成帝陽朔二年除八百石、五百石秩。綏和元年,長、相皆黑綬。哀帝建
平二年,複黃綬。吏員自佐史至丞相,十三萬二百八十五人。

  (表略)





漢書 卷二十

【古今人表第八】

  自書契之作,先民可得而聞者,經傳所稱,唐、虞以上,帝王有號諡。輔佐不可得
而稱矣,而諸子頗言之,雖不考虖孔氏,然猶著在篇籍,歸乎顯善昭惡,勸戒後人,故
博采焉。孔子曰:「若聖與仁,則吾豈敢?」又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未知
,焉得仁?」「生而知之者,上也;學而知之者,次也;因而學之,又其次也;困而不
學,民斯為下矣。」又曰:「中人以上,可以語上也。」「唯上智與下愚不移。」傳曰
:譬如堯、舜,禹、稷、卨與之為善則行,鮌、讙兜欲與為惡則誅。可與為善,不可與
為惡,是謂上智。桀、紂,龍逢、比干欲與之為善則誅,於莘、崇侯與之為惡則行。可
與為惡,不可與為善,是謂下愚。齊桓公,管仲相之則霸,豎貂輔之則亂。可與為善,
可與為惡,是謂中人。因茲以列九等之序,究極經傳,繼世相次,總備古今之略要雲。

  (表略)




漢書 卷二十一

【律曆志第一】

  《虞書》曰「乃同律度量衡」,所以齊遠近,立民信也。自伏羲畫八卦,由數起,
至黃帝、堯、舜而大備。三代稽古,法度章焉。周衰官失,孔子陳後王之法,曰:「謹
權量,審法度,修廢官,舉逸民,四方之政行矣。」漢興,北平侯張蒼首律曆事,孝武
帝時樂官考正。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譽,征天下通知鐘律者百餘人,使羲和劉
歆等典領條奏,言之最詳。故刪其偽辭,取正義著於篇。

  一曰備數,二曰和聲,三曰審度,四曰嘉量,五曰權衡。參五以變,錯綜其數,稽
之於古今,效之於氣物,和之於心耳,考之于經傳,咸得其實,靡不協同。

  數者,一、十、百、千、萬也,所以算數事物,順性命之理也。《書》曰:「先其
算命。」本起于黃鐘之數,始於一而三之,三三積之,曆十二辰之數,十有七萬七千一
百四十七,而五數備矣。其演算法用竹,徑一分,長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為
一握。徑象乾律黃鐘之一,而長象坤呂林鐘之長。其數以《易》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
十九,成陽六爻,得周流六虛之象也。夫推曆生律制器,規圜矩方,權重衡平,準繩嘉
量,探賾索隱,鉤深至遠,莫不用焉。度長短者不失毫釐,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權輕重
者不失黍累。紀于一,協於十,長於百,大於千,衍千萬,其法在算術。宣于天下,小
學是則。職在太史,羲和掌之。

  聲者,宮、商、角、徵、羽也。所以作樂者,諧八音,蕩滌人之邪意,全其正性,
移風易俗也。八音:土曰塤,匏曰笙,皮曰鼓,竹曰管,絲曰弦,石曰磬,金曰鐘,木
曰祝。五聲和,八音諧,而樂成。商之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角,觸也,物觸地
而出,戴芒角也。宮,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始施生,為四聲綱也。徵,祉也,物
盛大而繁祉也。羽,宇也,物聚臧,宇覆之地。夫聲者,中于宮,觸於角,祉于徵,章
于商,宇於羽,故四聲為宮紀也。協之五行,則角為木,五常為仁,五事為貌。商為金
,為義,為言;徵為火,為禮,為視;羽為水,為智,為聽;宮為土,為信,為思。以
君、臣、民、事、物言之,則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唱和有象,
故言君臣位事之體也。

  五聲為本,生於黃種之律。九寸為宮,或損或益,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生
,陰陽之應也。律十有二,陽六為律,陰六為呂。律以統氣類物,一曰黃鐘,二曰太族
,三曰姑洗,四曰蕤賓,五曰夷則,六曰亡射。呂以旅陽宣氣,一曰林鐘,二曰南呂,
三曰應鐘,四曰大呂,五曰夾鐘,六曰中呂。有三統之義焉。其傳曰,黃帝之所作也。
黃帝使泠綸自大夏之西,昆侖之陰,取竹之解穀,生其竅厚均者,斷兩節間而吹之,以
為黃鐘之宮。制十二筒以聽鳳之鳴,其雄鳴為六,雌鳴亦六,比黃鐘之宮,而皆可以生
之,是為律本。至治之世,天地之氣合以生風;天地之風氣正,十二律定。

  黃鐘:黃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鐘者,種也。天之中數五,五為聲,聲上宮,五
聲莫大焉。地之中數六,六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黃,五色莫盛焉。故陽氣施種於黃
泉,孳萌萬物,為六氣元也。以黃色名元氣律者,著宮聲也。宮以九唱六,變動不居,
周流六虛。始於子,在十一月。大呂:呂,旅也,言陰大,旅助黃鐘宣氣而牙物也。位
於醜,在十二月。太族:族,奏也,言陽氣大,奏地而達物也。位於寅,在正月,夾鐘
:言陰夾助太族宣四方之氣而出種物也。位於卯,在二月。姑洗:洗,潔也,言陽氣洗
物辜浩之也。位於辰,在三月。中呂:言微陰始起未成,著於其中旅助姑洗宣氣齊物也
。位於巳,在四月。蕤賓:蕤,繼也;賓,導也,言陽始導陰氣使繼養物也。位於午,
在五月。林鐘:林,君也,言陰氣受任,助蕤賓君主種物使長大茂盛也。位於未,在六
月。夷則:則,法也,言陽氣正法度,而使陰氣夷當傷之物也。位於申,在七月。南呂
:南,任也,言陰氣旅助夷則任成萬物也。位於酉,在八月。亡射:射,厭也,言陽氣
究物,而使陰氣畢剝落之,終而複始,亡厭已也。位於戌,在九月。應鐘:言陰氣應亡
謝,該臧萬物而雜陽閡種也。位於亥,在十月。

  三統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紀也。十一月,「乾」之初九,陽氣伏於地下,始著
為一,萬物萌動,鐘于太陰,故黃鐘為天統,律長九寸。九者,所以究極中和,為萬物
元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六月,「坤」之初六,陰氣受任於太陽,
繼養化柔,萬物生長,茂之於未,令種剛強大,故林鐘為地統,律長六寸。六者,所以
含陽之施,茂之於六合之內,令剛柔有體也「立地之道,曰柔與剛。」「『乾』知太始
,『坤』作成物。」正月,「乾」之九三,萬物棣通,族出於寅,人奉而成之,仁以養
之,義以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為仁;其聲,商也,為義。故太族為人統
,律長八寸,象八卦,宓戲氏之所以順天地,通神明,類萬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日
仁與義。」「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後以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此三律之謂矣,是為三統。

  其於三正也,黃鐘,子,為天正;林鐘,未之沖醜,為地正;太族,寅,為人正。
三正正始,是以地正適其始紐于陽東北醜位。《易》曰「東北喪朋,乃終有慶」,答應
之道也。及黃鐘為宮,則太族、姑洗、林鐘、南呂皆以正聲應,無有忽微,不復與它律
為役者,同心一統之義也。非黃鐘而它律,雖當其月自宮者,則其和應之律有空積忽微
,不得其正。此黃鐘至尊,亡與並也。

  《易》曰:「參天兩地而倚數。」天之數始於一,終於二十有五。其義紀之以三,
故置一得三又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終天之數,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終於
十者乘之,為八百一十分,應曆一統千五百三十九歲之章數,黃鐘之實也。繇此之義,
起十二律之周徑。地之數始於二,終於三十。其義紀之以兩,故置一得二,凡三十置,
終地之數,得六十,以地中數六乘之,為三百六十分,當期之日,林鐘之實。人者,繼
天順地,序氣成物,統八卦,調八風,理八政,正八節,諧八音,舞八佾,監八方,被
八荒,以終天地之功,故八八六十四。其義極天地之變,以天地五位之合終於十者乘之
,為六百四十分,以應六十四卦,大族之實也。《書》曰:「天功人其代之。」天兼地
,人則天,故以五位之合乘焉,「唯天為大,唯堯則之」之象也。地以中數乘者,陰道
理內,在中饋之象也。三統相通,故黃鐘、林鐘、太族律長皆全寸而亡餘分也。

  天之中數五,地之中數六,而二者為合。六為虛,五為聲,周流於六虛。虛者,爻
律夫陰陽,登降運行,列為十二,而律呂和矣。太極元氣,函三為一。極,中也。元,
始也。行於十二辰,始動於子。參之於醜,得三。又參之於寅,得九。又參之於卯,得
二十七。又參之於辰,得八十一。又參之於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參之於午,得七百二
十九。又參之於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參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參之於酉
,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參之於戌,得五萬九千四十九。又參之於亥,得十七萬七千
一百四十七。此陰陽合德,氣鐘於子,化生萬物者也。故孳萌於子,紐牙於醜,引達于
寅,冒茆於卯,振美於辰,已盛於巳,咢布於午,昧曖于未,申堅于申,留孰于酉,畢
入於戌,該閡於亥。出甲於甲,奮軋於乙,明炳於丙,大盛于丁,豐茂於戊,理紀於己
,斂更於庚,悉新于辛,懷任于壬,陳揆於癸。故陰陽之施化,萬物之終始,既類旅於
律呂,又經歷於日辰,而變化之情可見矣。

  玉衡杓建,天之綱也;日月初躔,星之紀也。綱紀之交,以原始造設,合樂用焉。
律呂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用焉。指顧取象,然後陰陽萬物靡不條鬯該成。故以成之
數忖該之積如法為一寸,則黃鐘之長也。參分損一,下生林鐘。參分林鐘益一,上生太
族。參分太族損一,下生南呂。參分南呂益一,上生姑洗。參分姑洗損一,下生應鐘。
參分應鐘益一,上生蕤賓。參分蕤賓損一,下生大呂。參分大呂益一,上生夷則。參分
夷則損一,下生夾鐘。參分夾鐘益一,上生亡射。參分亡射損一,下生中呂。陰陽相生
,自黃鐘始而左旋,八八為伍。其法皆用銅。職在大樂,太常掌之。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長短也。本起黃鐘之長。以子穀秬黍中者,
一黍之廣,度之九十分,黃鐘之長。一為一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十丈
為引,而五度審矣。其法用銅,高一寸,廣二寸,長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用
竹為引,高一分,廣六分,長十丈,其方法矩,高廣之數,陰陽之象也。分者,自三微
而成著,可分別也。寸者,忖也。尺者,蒦也。丈者,張也。引者,信也。夫度者,別
於分,忖於寸,蒦尺,張於丈,信於引。引者,信天下也。職在內官,廷尉掌之。

  量者,龠、合、升、鬥、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黃鐘之龠,用度數審其容,
以子穀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實其龠,以井水準其概。合龠為合,十合為升,十升為鬥,十
鬥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銅,方尺而圜其外,旁有□焉。其上為斛,其下為鬥。左
耳為升,右耳為合龠。其狀似爵,以縻爵祿。上三下二,參天兩地,圜而函方,左一右
二,陰陽之象也。其圜象規,其重二鈞,備氣物之數,合萬有一千五百二十。聲中黃鐘
,始于黃鐘而反覆焉,君制器之象也。龠者,黃鐘律之實也,躍微動氣而生物也。合者
,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鬥者,聚升之量也。斛者,角鬥平多少之量也。夫
量者,躍於龠,合於合,登於升,聚於鬥,角於斛也。職在太倉,大司農掌之。

  衡權者:衡,平也;權,重也,衡所以任權而均物平輕重也。其道如底,以見准之
正,繩之直,左旋見規。右折見矩,其在天也,佐助旋機,斟酌建指,以齊七政,故曰
玉衡。《論語》雲:「立則見其參於前也,在車則見其倚於衡也。」又曰:「齊之以禮
。」此衡在前居南方之義也。

  權者,銖、兩、斤、鈞、石也,所以稱物平施,知輕重也。本起于黃鐘之重,一龠
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銖,兩之為兩。二十四銖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
石。忖為十八,《易》十有八變之象也。五權之制,以義立之,以物鈞之,其餘小大之
差,以輕重為宜。圜而環之,令之肉倍好者,周旋無端,終而複始,無窮已也。銖者,
物繇忽微始,至於成著,可殊異也。兩者,兩黃鐘律之重也。二十四銖而成兩者,二十
四氣之象也。斤者,明也,三百八十四銖,《易》二篇之爻,陰陽變動之象也。十六兩
成斤者,四時乘四方之象也。鈞者,均也,陽施其氣,陰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
權與物均,重萬一千五百二十銖,當萬物之象也。四百八十兩者,六旬行八節之象也。
三十斤成鈞者,一月之象也。石者,大也,權之大者也。始于銖,兩於兩,明於斤,均
於鈞,終於石,物終石大也。四鈞為石者,四時之象也。重百二十斤者,十二月之象也
。終於十二辰而複于子,黃鐘之象也。千九百二十兩者,陰陽之數也。三百八十四爻,
五行之象也。四萬六千八十銖者,萬一千五百二十物曆四時之象也。而歲功成就,五權
謹矣。

  權與物鈞而生衡,衡運生規,規圜生矩,矩方生繩,繩直生准,准正則平衡而鈞權
矣。是為五則。規者,所以規圜器械,令得其類也。矩者,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
規矩相須,陰陽位序,圜方乃成。准者,所以揆平取正也。繩者,上下端直,經緯四通
也。準繩連體,衡權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輔弼執玉,以冀天子。《詩》雲:「
尹氏大師,秉國之鈞,四方是維,天子是毘,俾民不迷。」鹹有五象,其義一也。以陰
陽言之,大陰者,北方。北,伏也,陽氣伏于下,于時為冬。冬,終也,物終臧,乃可
稱。水潤下。知者謀,謀者重,故為權也。大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于
時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禮者齊,齊者平,故為衡也。少陰者,
西方。西,遷也,陰氣遷落物,于時為秋。秋□也,物□斂,乃成孰。金從革,改更也。
義者成,成者方,故為矩也。少陽者,東方。東,動也,陽氣動物,于時為春。春,蠢
也,物蠢生,乃動運。木曲直。仁者生,生者圜,故為規也。中央者,陰陽之內,四方
之中,經緯通達,乃能端直,于時為四季。土稼嗇蕃息。信者誠,誠者直,故為繩也。
五則揆物,有輕重、圜方、平直、陰陽之義,四方、四時之體,五常、五行之象。厥法
有品,各順其方而應其行。職在大行,鴻臚掌之。

  《書》曰:「予欲聞六律、五聲、八音、七始詠,以出內五言,女聽。」予者,帝
舜也。言以律呂和五聲,施之八音,合之成樂。七者,天地四時人之始也。順以歌詠五
常之言,聽之則順乎天地,序乎四時,應人倫,本陰陽,原情性,風之以德,感之以樂
,莫不同乎一。唯聖人為能同天下之意,故帝舜欲聞之也。今廣延群儒,博謀講道,修
明舊典,同律,審度,嘉量,平衡,均權,正准,直繩,立於五則,備數和聲,以利兆
民,貞天下於一,同海內之歸。凡律、度、量、衡用銅者,各自名也,所以同天下,齊
風俗也。銅為物之至精,不為燥濕、寒暑變其節,不為風雨、暴露改其形,介然有常,
有似于士君子之行,是以用銅也。用竹為引者,事之宜也。

  歷數之起上矣。傳述顓頊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其後三苗亂德,二官鹹廢,
而閏餘乖次,孟陬殄滅,攝提失方。堯複育重、黎之後,使纂其業,故《書》曰:「乃
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歲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
四時成歲,允厘百官,眾功皆美。」其後以授舜曰:「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
舜亦以命禹。」至周武王訪箕子,箕子言大法九章,而五紀明曆法。故自殷、周,皆創
業改制,咸正曆紀,服色從之,順其時氣,以應天道。三代既沒,五伯之末,史官喪紀
,疇人子弟分散,或在夷狄,故其所記,有《黃帝》、《顓頊》、《夏》、《殷》、《
周》及《魯曆》。戰國擾攘,秦兼天下,未皇暇也,亦頗推五勝,而自以獲水德,乃以
十月為正,色上黑。

  漢興,方綱紀大基,庶事草創,襲秦正朔。以北平侯張蒼言,用《顓頊曆》,比於
六曆,疏闊中最為微近。然正朔服色,未睹其真,而朔晦月見,弦望滿虧,多非是。

  至武帝元封七年,漢興百二歲矣,大中大夫公孫卿、壺遂、太史令司馬遷等言「曆
紀壞廢,宜改正朔」。是時御史大夫寬明經術,上乃詔寬曰:「與博士共議,今宜何
以為正朔?服色何上?」寬與博士賜等議,皆曰:「帝王必改正朔,易服色,所以明受
命於天也。創業變改,制不相複,推傳序文,則今夏時也。臣等聞學褊陋,不能明。陛
下躬聖發憤,昭配天地,臣愚以為三統之制,後聖複前聖者,二代在前也。今二代之統
絕而不序矣,唯陛下發聖德,宣考天地四時之極,則順陰陽以定大明之制,為萬世則。
」於是乃詔禦史曰:「乃者有司言曆未定,廣延宣問,以考星度,未能讎也。蓋聞古者
黃帝合而不死,名察發斂,定清濁,起五部,建氣物分數。然則上矣。書缺樂弛,朕甚
難之。依違以惟,未能修明。其以七年為元年。」遂詔卿、遂、遷與侍郎尊、大典星射
姓等議造《漢曆》。乃定東西,立晷儀,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舉終以定
朔晦分至,躔離弦望。乃以前曆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歲,至於元封七年,複得閼逢
攝提格之歲,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歲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
。姓等奏不能為算,願募治曆者,更造密度,各自增減,以造《漢太初曆》。乃選治曆
鄧平及長樂司馬可、酒泉候宜君、侍郎尊及與民間治曆者,凡二十余人,方士唐都、巴
郡落下閎與焉。都分天部,而閎運算轉曆。其法以律起曆,曰:「律容一龠,積八十一
寸,則一日之分也。與長相終。律長九寸,百七十一分而終複。三複而得甲子。夫律陰
陽九六,爻象所從出也。故黃鐘紀元氣之謂律。律,法也,莫不取法焉。」與鄧平所治
同。於是皆觀新星度、日月行,更以算推,如閎、平法。法,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
分日之四十三。先藉半日,名曰陽曆;不藉,名曰陰曆。所謂陽曆者,先朔月生;陰曆
者,朔而後月乃生。平曰:「陽曆朔皆先旦月生,以朝諸侯王群臣便。」乃詔遷用鄧平
所造八十一分律曆,罷廢尤疏遠者十七家,複使校曆律昏明。宦者淳于陵渠複覆《太初
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陵渠奏狀,遂用鄧平曆,以
平為太史丞。

  後二十七年,元鳳三年,太史令張壽王上書言:「曆者天地之大紀,上帝所為。傳
黃帝《調律曆》,漢元年以來用之。今陰陽不調,宜更曆之過也。」詔下主曆使者鮮于
妄人詰問,壽王不服。妄人請與治曆大司農中丞麻光等二十餘人雜候日、月、晦、朔、
弦、望、八節、二十四氣,鈞校諸曆用狀。奏可。詔與丞相、禦史、大將軍、右將軍史
各一人雜候上林清台,課諸曆疏密,凡十一家。以元鳳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盡五年十
二月,各有第。壽王課疏遠。案漢元年不用黃帝《調曆》,壽王非漢曆,朔天道,非所
宜言,大不敬。有詔勿劾。複候,盡六年。《太初曆》第一。即墨徐萬且、長安徐禹治
《太初曆》亦第一。壽王及待詔李信治黃帝《調曆》,課皆疏闊,又言黃帝至元鳳三年
六千餘歲。丞相屬寶、長安單安國、安陵杯育治《終始》,言黃帝以來三千六百二十九
歲,不與壽王合。壽王又移《帝王錄》,舜、禹年歲不合人年。壽王言化益為天子代禹
,驪山女亦為天子,在殷、周間,皆不合經術。壽王曆乃太史官《殷曆》也。壽王猥曰
安得五家曆,又妄盲《太初曆》虧四分日之三,去小餘七百五分,以故陰陽不調,謂之
亂世。劾壽王吏八百石,古之大夫,服儒衣,誦不詳之辭,作襖言欲亂制度,不道。奏
可。壽王候課,比三年下,終不服。再劾死,更赦勿劾,遂不更言,誹謗益甚,竟以下
吏。故曆本之驗在於天,自漢曆初起,盡元鳳六年,三十六歲,而是非堅定。

  至孝成世,劉向總六曆,列是非,作《五紀論》。向子歆究其微眇,作《三統曆》
及《譜》以說《春秋》,推法密要,故述焉。

  夫曆《春秋》者,天時也,列人事而因以天時。傳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
命也。是故有禮誼動作威儀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以之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故列十
二公二百四十二年之事,以陰陽之中制其禮。故春為陽中,萬物以生;秋為陰中,萬物
以成。是以事舉其中,禮取其和,歷數以閏正天地之中,以作事厚生,皆所以定命也。
《易》金、火相革之卦曰「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又曰「治曆明時」,所以
和人道也。

  周道既衰,幽王既喪,天子不能班朔,魯曆不正,以閏餘一之歲為DB69首。故《春
秋》刺「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於是辰在申,而司曆以為在建戌,史書建亥。哀
十二年,亦以建申流火之月為建亥,而怪蟄蟲之不伏也。自文公閏月不告朔,至此百有
餘年,莫能正歷數。故子貢欲去其餼羊,孔子愛其禮,而著其法於《春秋》。《經》曰
:「冬十月朔,日有食之。」《傳》曰:「不書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
禦,日官居卿以底日,禮也。日禦不失日以授百官於朝。」言告朔也。元典曆始曰元。
《傳》曰:「元,善之長也。」共養三德為善。又曰:「元,體之長也。」合三體而為
之原,故曰元。于春三月,每月書王,元之三統也。三統合於一元,故因元一而九三之
以為法,十一三之以為實。實如法得一。黃鐘初九,律之首,陽之變也。因而六之,以
九為法,得林鐘初六,呂之首,陰之變也。皆參天兩地之法也。上生六而倍之,下生六
而損之,皆以九為法。九六,陰陽、夫婦、子母之道也。律娶妻而呂生子,天地之情也
。六律六呂,而十二辰立矣。五聲清濁,而十日行矣。《傳》曰「天六地五」,數之常
也。天有六氣,降生五味。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所受以生也。故日有六甲,辰
有五子,十一而天地之道畢,言終而複始。太極中央元氣,故為黃鐘,其實一龠,以其
長自乘,故八十一為日法,所以生權衡、度量,禮樂之所繇出也。《經》元,一以統始
,《易》太極之首也。春秋二以目歲,《易》兩儀之中也。于春每月書王,《易》三極
之統也。於四時雖亡事必書時月,《易》四象之節也。時月以建分、至、啟、閉之分,
《易》八卦之位也。象事成敗,《易》吉凶之效也。朝聘會盟,《易》大業之本也。故
《易》與《春秋》,天人之道也。《傳》曰:「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
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統三也,四時四也,合而為十,成五體。以五乘
十,大衍之數也,而道據其一,其餘四十九,所當用也,故蓍以為數。以象兩兩之,又
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歸奇象閏十九,及所據一加之,因以再B43D兩之,是為
月法之實。如日法得一,則一月之日數也,而三辰之會交矣,是以能生吉凶。故《易》
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五,地數五,五位
相得而各有合。天數二十有五,地數三十,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
神也。」並終數為十九,《易》窮則變,故為閏法。參天九,兩地十,是為會數。參天
數二十五,兩地數三十,是為朔、望之會。以會數乘之,則周天朔旦冬至,是為會月。
九會而複元,黃鐘初九之數也。經於四時,雖亡事必書時月。時所以記啟、閉也,月所
以紀分、至也。啟、閉者,節也。分、至者,中也。節不必在其月,故時中必在正數之
月。故《傳》曰:「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舉正於中,歸余於終。履端於始,序則
不愆;舉正於中,民則不惑;歸余於終,事則不誖。」此聖王之重閏也。以五位乘會數
,而朔旦冬至,是為章月。四分月法,以其一乘章月,是為中法。參閏法為周至,以乘
月法,以減中法而約之,則七B43D之數,為一月之閏法,其餘七分。此中朔相求之術也
。朔不得中,是謂閏月,言陰陽雖交,不得中不生。故日法乘閏法,是為統歲。三統,
是為元歲。元歲之閏,陰陽災,三弦閏法。《易》九厄曰:初入元,百六,陽九;次三
百七十四,陽九;次四百八十,陽九;次七百二十,陰七;次七百二十,陽七;次六百
,陰五;次六百,陽五;次四百八十,陰三;次四百八十,陽三。凡四千六百一十七歲
,與一元終。經歲四千五百六十,災歲五十七。是以《春秋》曰:「舉正於中。」又曰
:「閏月不告朔,非禮也。閏以正時,時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於是乎在矣。不
告閏朔,棄時正也,何以為民?」故善僖「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視朔,
遂登觀台以望,而書,禮也。凡分、至、啟、閉,必書雲物,為備故也。」至昭二十年
二月己醜,日南至,失閏,至在非其月。梓慎望氛氣而弗正,不履端於始也。故傳不曰
冬至,而曰日南至。極于牽牛之初,日中之時景最長,以此知其南至也。鬥綱之端連貫
營室,織女之紀指牽牛之初,以紀日月,故曰星紀。五星起其初,日月起其中,凡十二
次。日至其初為節,至其中鬥建下為十二辰。視其建而知其次。故曰:「制禮上物,不
過十二,天之大數也」。《經》曰「春,王正月」,《傳》曰:周正月「火出,于夏為
三月,商為四月,周為五月。夏數得天」,得四時之正也。三代各據一統,明三統常合
,而迭為首,登降三統之首,周還五行之道也。故三五相包而生。天統之正,始施於子
半,日萌色赤。地統受之于醜初,日肇化而黃,至醜半,日牙化而白。人統受之于寅初
,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天施複於子,地化自醜畢于辰,人生自寅成于申
。故歷數三統,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孟、仲、季迭用事為統首。三微之統
既著,而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五行與三統相錯。傳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
然則三統五星可知也。《易》曰:「參五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極
其數,遂定天下之象。」太極運三辰五星於上,而元氣轉三統五行於下。其於人,皇極
統三德五事。故三辰之合於三統也,日合於天統,月合於地統,鬥合於人統。五星之合
於五行,水合於辰星,火合於熒惑,金合于太白,木合於歲星,土合於鎮星。三辰五星
而相經緯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以五生土。五勝
相乘,以生小周,以乘「乾」、「坤」之策,而成大周。陰陽比類,交錯相成,故九六
之變登隆於六體。三微而成著,三著而成象,二象十有八變而成卦,四營而成易,為七
十二,參三統兩四時相乘之數也。參之則得「乾」之策,兩之則得「坤」之策。以陽九
九之,為六百四十八;以陰六六之,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陰陽各一卦之微算策
也。八之,為八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引而信之,又八之,為六萬九千一百二十,
天地再之,為十三萬八千二百四十,然後大成。五星會終,觸類而長之,以乘章歲,為
二百六十二萬六千五百六十,而與日月會。三會為七百八十七萬九千六百八十,而與三
統會。三統二千三百六十三萬九千四十,而複於太極上元。九章歲而六之為法,太極上
元為實,實如法得一,陰陰各萬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氣體之數,天下之能事畢矣。

  統母

  日法八十一。元始黃鐘初九自乘,一龠之數,得日法。

  閏法十九,因為章歲。合天地終數,得閏法。

  統法一千五百三十九。以閏法乘日法,得統法。

  元法四千六百一十七。參統法,得元法。

  會數四十七。參天九,兩地十,得會數。

  章月二百三十五。五位乘會數,得章月。

  月法二千三百九十二。推大衍象,得月法。

  通法五百九十八。四分月法,得通法。

  中法十四萬五百三十。以章月乘通法,得中法。

  周天五十六萬二千一百二十。以章月乘月法,得周天。

  歲中十二。以三統乘四時,得歲中。

  月周二百五十四。以章月加閏法,得月周。

  朔望之會百三十五。參天數二十五,兩地數三十,得朔望之會。

  會月六千三百四十五。以會數乘朔望之會,得會月。

  統月一萬九千三十五。參會月,得統月。

  元月五萬七千一百五。參統月,得元月。

  章中二百二十八。以閏法乘歲中,得章中。

  統中一萬八千四百六十八。以日法乘章中,得統中。

  元中五萬五千四百四。參統中,得元中。

  策餘八千八十。什乘元中,以減周天,得策餘。

  周至五十七。參閏法,得周至。

  紀母。

  木金相乘為十二,是為歲星小周。小周乘「坤」策,為千七百二十八,是為歲星歲
數。

  見中分二萬七百三十六。

  積中十三,中餘百五十七。

  見中法一千五百八十三。見數也。

  見閏分萬二千九十六。

  積月十三,月余一萬五千七十九。

  見月法三萬七十七。

  見中日法七百三十萬八千七百一十一。

  見月日法二百四十三萬六千二百三十七。

  金火相乘為八,又以火乘之為十六而小複。小複乘「乾」策,為三千四百五十六,
是為太白歲數。

  見中分四萬一千四百七十二。

  積中十九,中餘四百一十三。

  見中法二千一百六十一。複數。

  見閏分二萬四千一百九十二。

  積月十九,月余三萬二千三十九。

  見月法四萬一千五十九。

  晨中分二萬三千三百二十八。

  積中七,中餘千七百一十八。

  夕中分一萬八千一百四十四。

  積中八,中餘八百五十六。

  晨閏分萬三千六百八。

  積月十一,月餘五千一百九十一。

  夕閏分萬五百八十四。

  積月八,月余二萬六千八百四十八。

  見中日法九百九十七萬七千三百三十七。

  見月日法三百三十二萬五千七百七十九。

  土木相乘而合經緯為三十,是為鎮星小周。小周乘「坤」策,為四千三百二十,是
為鎮星歲數。

  見中分五萬一千八百四十。

  積中十二,中餘一千七百四十。

  見中法四千一百七十五。見數也。

  見閏分三萬二百四十。

  積月十二,月余六萬三千三百。

  見月法七萬九千三百二十五。

  見中日法一千九百二十七萬五千九百七十五。

  見月日法六百四十二萬五千三百二十五。

  火經特成,故二歲而過初,三十二過初為六十四歲而小周。

  小周乘「乾」策,則太陽大周,為一萬三千八百二十四歲,是為熒惑歲數。

  見中分十六萬五千八百八十八。

  積中二十五,中餘四千一百六十三。

  見中法六千四百六十九。見數也。

  見閏分九萬六千七百六十八。

  積月二十六,月余五萬二千九百五十四。

  見月法一十二萬二千九百一十一。

  見中日法二千九百八十六萬七千三百七十三。

  見月日法九百九十五萬五千七百九十一。

  水經特成,故一歲而及初,六十四及初而小複。小複乘「坤」策,則太陰大周,為
九千二百一十六歲,是為辰星歲數。

  見中分十一萬五百九十二。

  積中三,中余二萬三千四百六十九。

  見中法二萬九千四十一。複數也。

  見閏分六萬四千五百一十二。

  積月三,月余五十一萬四百二十三。

  見月法五十五萬一千七百七十九。

  晨中分六萬二千二百八。

  積中二,中餘四千一百二十六。

  夕中分四萬八千三百八十四。

  積中一,中余一萬九千三百四十三。

  晨閏分三萬六千二百八十八。

  積月二,月余十一萬四千六百八十二。

  久閏分二萬八千二百二十四。

  積月一,月余三十九萬五千七百四十一。

  見中日法一億三千四百八萬二千二百九十七。

  見月日法四千四百六十九萬四千九十九。

  合太陰太陽之歲數而中分之,各萬一千五百二十。陽施其氣,陰成其物。以星行率
減歲數,餘則見數也。

  東九西七乘歲數,並九七為法,得一,金、水晨夕歲數。

  以歲中乘歲數,是為星見中分。

  星見數,是為見中法。

  以歲閏乘歲數,是為星見閏分。

  以章歲乘見數,是為見月法。

  以元法乘見數,是為見中日法。

  以統法乘見數,是為見月日法。

  五步

  木,晨始見,去日半次。順,日行十一分度二,百二十一日。始留,二十五日而旋
。逆,日行七分度一,八十四日。複留,二十四日三分而旋。複順,日行十一分度二,
百一十一日有百八十二萬八千三百六十二分而伏。凡見三百六十五日有百八十二萬八千
三百六十五分,除逆,定行星三十度百六十六萬一千二百八十六分。凡見一歲,行一次
而後伏。日行不盈十一分度一。伏三十三日三百三十三萬四千七百三十七分,行星三度
百六十七萬三千四百五十一分。一見,三百九十八日五百一十六萬三千一百二分,行星
三十三度三百三十三萬四千七百三十七分。通其率,故曰日行千七百二十八分度之百四
十五。

  金,晨始見,去日半次。逆,日行二分度一,六日,始留,八日而旋。始順,日行
四十六分度三十三,四十六日。順,疾,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十五,百八十四日而伏。
凡見二百四十四日,除逆,定行星二百四十四度。伏,日行一度九十二分度三十三有奇
。伏八十三日,行星百一十三度四百三十六萬五千二百二十分。凡晨見、伏三百二十七
日,行星三百五十七度四百三十六萬五千二百二十分。夕始見,去日半次。順,日行一
度九十二分度十五,百八十一日百七分日四十五。順,遲,日行四十六分度四十三,四
十六日。始留,七日百七分日六十二分而旋。逆,日行二分度一,六日而伏。凡見二百
四十一日,除逆,定行星二百四十一度。伏,逆,日行八分度七有奇。伏十六日百二十
九萬五千三百五十二分,行星十四度三百六萬九千八百六十八分。一凡夕見伏,二百五
十七日百二十九萬五千三百五十一分,行星二百二十六度六百九十萬七千四百六十九分
。一複,五百八十四日百二十九萬五千三百五十二分。行星亦如之,故曰日行一度。

  土,晨始見,去日半次。順,日行十五分度一,八十七日。始留,三十四日而旋。
逆,日行八十一分度五,百一日。複留,三十三日八十六萬二千四百五十五分而旋。複
順,日行十五分度一,八十五日而伏。凡見三百四十日八十六萬二千四百五十五分,除
逆,定餘行星五度四百四十七萬三千九百三十分。伏,日行不盈十五分度三。三十七日
千七百一十七萬一百七十分,行星七度八百七十三萬六千五百七十分。一見,三百七十
七日千八百三萬二千六百二十五分,行星十二度千三百二十一萬五百分。通其率,故曰
日行四千三百二十分度之百四十五。

  火,晨始見,去日半次,順,日行九十二分度五十三,二百七十六日,始留,十日
而旋。逆,日行六十二分度十七,六十二日。複留,十日而旋。複順,日行九十二分度
五十三,二百七十六日而伏。凡見六百三十四日,除逆,定行星三百一度。伏,日行不
盈九十二分度七十三,伏百四十六日千五百六十八萬九千七百分,行星百一十四度八百
二十一萬八千五分。一見,七百八十日千五百六十八萬九千七百分,凡行星四百一十五
度八百二十一萬八千五分。通其率,故曰日行萬三千八百二十四分度之七千三百五十五
。

  水,晨始見,去日半次。逆,日行二度,一日。始留,二日而旋。順,日行七分度
六,七日。順,疾,日行一度三分度一,十八日而伏。凡見二十八日,除逆,定行星二
十八度。伏,日行一度九分度七有奇,三十七日一億二千二百二萬九千六百五分,行星
六十八度四千六百六十一萬一百二十八分。凡晨見、伏,六十五日一億二千二百二萬九
千六百五分,行星九十六度四千六百六十一萬一百二十八分。夕始見,去日半次。順,
[疾],日行一度三分度一,十六日二分日一。順,遲,日行七分度六,七日。留,一
日二分日一而旋。逆,日行二度,一日而伏。凡見二十六日,除逆,定行星二十六度。
伏,逆,日行十五分度四有奇,二十四日,行星六百五千八百六十六萬二千八百二十分
。凡夕見伏,五十日,行星十九度七千五百四十一萬九千四百七十七分。一複,百一十
五日一億二千二百二萬九千六百五分。行星亦如之,故曰日行一度。

  統術

  推日月元統,置太極上元以來,外所求年,盈元法除之,餘不盈統者,則天統甲子
以來年數也。盈統,除之,餘則地統甲辰以來年數也。又盈統,除之,餘則人統甲申以
來年數也。各以其統首日為紀。

  推天正,以章月乘入統歲數,盈章歲得一,名曰積月,不盈者名曰閏餘。閏餘十二
以上,歲有閏。求地正,加積月一;求入正,加二。

  推正月朔,以月法乘積月,盈日法得一,名曰積日,不盈者名曰小餘。小餘三十八
以上,其月大。積日盈六十,除之,不盈者名曰大餘。數從統首日起,算外,則朔日也
。求其次月,加大餘二十九,小餘四十三。小餘盈日法得一,從大餘,數除如法。求弦
,加大餘七,小餘三十一。求望,倍弦。

  推閏餘所在,以十二乘閏餘,加七得一。盈章中,數所得,起冬至,算外,則中至
終閏盈。中氣在朔若二日,則前月閏也。

  推冬至,以策餘乘入統歲數,盈弦法得一,名曰大餘,不盈者名曰小餘。除數如法
,則所求冬至日也。

  求八節,加大餘四十五,小餘千一十。求二十四氣,三其小余,加大餘十五,小餘
千一十。

  推中部二十四氣,皆以元為法。

  推五行,其四行各七十三日,統法分之七十七。中央各十八日,統法分之四百四。
冬至後,中央二十七日六百六分。

  推合晨所在星,置積日,以統法乘之,以十九乘小餘而並之。盈周天,除去之;不
盈者,令盈統法得一度。數起牽牛,算外,則合晨所入星度也。

  推其日夜半所在星,以章歲乘月小餘,以減合晨度。小余不足者,破全度。

  推其月夜半所在星,以月周乘月小餘,盈統法得一度,以減合晨度。

  推諸加時,以十二乘小餘為實,各盈分母為法,數起於子,算外,則所加辰也。

  推月食,置會餘歲積月,以二十三乘之,盈百三十五,除之。不盈者,加二十三得
一月,盈百三十五,數所得,起其正,算外,則食月也。加時,在望日沖辰。

  紀術

  推五星見複,置太極上元以來,盡所求年,乘大終見複數,盈歲數得一,則定見複
數也。不盈者名曰見複餘。見複餘盈其見複數,一以上見在往年,倍一以上,又在前往
年,不盈者在今年也。

  推星所見中次,以見中分乘定見複數,盈見中法得一則積中也。不盈者名曰中餘。
以元中除積中,餘則中元餘也。以章中除之,余則入章中數也。以十二除之,餘則星見
中次也。中數從冬至起,次數從星紀起,算外,則星所見中次也。

  推星見月,以閏分乘定見複數,以章歲乘中餘從之,盈見月法得一,並積中,則積
月也。不盈者名曰月餘。以元月除積月餘,名曰月元餘。以章月除月元餘,則入章月數
也。以十二除之,至有閏之歲,除十三入章。三歲一閏,六歲二閏,九歲三閏,十一歲
四閏,十四歲五閏,十七歲六閏,十九歲七閏。不盈者數起於天正,算外,則星所見月
也。

  推至日,以中法乘中元餘,盈元法得一,名曰積日,不盈者名曰小餘。小餘盈二千
五百九十七以上,中大。數除積日如法,算外,則冬至也。

  推朔日,以月法乘月元餘,盈日法得一,名曰積日,餘名曰小餘。小餘三十八以上
,月大。數除積日如法,算外,則星見月朔日也。

  推入中次日度數,以中法乘中餘,以見中法乘其小餘並之。盈見中日法得一,則入
中日入次度數也。中以至日數,次以次初數,算外,則星所見及日所在度數也。求夕,
在日後十五度。

  推入月日數,以月法乘月餘,以見月法乘其小餘並之,盈見月日法得一,則入月日
數也。並之大餘,數除如法,則見日也。

  推後見中,加積中于中元餘,加後中余于中餘,盈其法得一,從中元餘,除數如法
,則後見中也。

  推後見月,加積月于月元餘,加後月余于月餘,盈其法得一,從月元餘,除數如法
,則後見月也。

  推至日及人中次度數,如上法。

  推朔日及入月數,如上法。

  推晨見加夕,夕見加晨,皆如上法。

  推五步,置始見以來日數,至所求日,各以其行度數乘之。其星若日有分者,分子
乘全為實,分母為法。其兩有分者,分母分度數乘全,分子從之,令相乘為實,分母相
乘為法,實如法得一,名曰積度。數起星初見所在宿度,算外,則星所在宿度也。

  歲術

  推歲所在,置上元以來,外所求年,盈歲數,除去之,不盈者以百四十五乘之,以
百四十四為法,如法得一,名曰積次,不盈者名曰次餘。積次盈十二,除去之,不盈者
名曰定次。數從星紀起,算盡之外,則所在次也。欲知太歲,以六十除積次,餘不盈者
,數從丙子起,算盡之外,則太歲日也。

  贏縮。傳曰:「歲棄其次而旅于明年之次,以害鳥帑,周、楚惡之。」五星之贏縮
不是過也。過次者殃大,過舍者災小,不過者亡咎。次度。六物者,歲時日月星辰也。
辰者,日月之會而建所指也。

  星紀,初鬥十二度,大雪。中牽牛初,冬至。于夏為十一月,商為十二月,周為正
月。終於婺女七度。

  玄枵,初婺女八度,小寒。中危初,大寒。于夏為十二月,商為正月,周為二月。
終於危十五度。

  諏訾,初危十六度,立春。中營室十四度,驚蟄。今日雨水,于夏為正月,商為二
月,周為三月。終於奎四度。

  降婁,初奎五度,雨水。今日驚蟄。中婁四度,春分。于夏為二月,商為三月,周
為四月。終於胃六度。

  大樑,初胃七度,穀雨。今日清明。中昴八度,清明。今日穀雨,于夏為三月,商
為四月,周為五月。終於畢十一度。

  實沈、初畢十二度,立夏。中井初,小滿。于夏為四月,商為五月,周為六月。終
於井十五度。

  鶉首,初井十六度,芒種。中井三十一度,夏至。于夏為五月。商為六月,周為七
月。終於柳八度。

  鶉火,初柳九度,小暑。中張三度,大暑。于夏為六月,商為七月,周為八月。終
於張十七度。

  鶉尾,初張十八度,立秋。中冀十五度,處暑。于夏為七月,商為八月,周為九月
。終於軫十一度。

  壽星,初軫十二度,白露。中角十度,秋分。于夏為八月,商為九月,周為十月。
終於氐四度。

  大火,初氐五度,寒露。中房五度,霜降。于夏為九月,商為十月,周為十一月。
終於尾九度。

  析木,初尾十度,立冬。中箕七度,小雪。于夏為十月,商為十一月,周為十二月
。終於鬥十一度。

  角十二。亢九。氐十五。房五。心五。尾十八。箕十一。

  東七十五度。

  鬥二十六。牛八。女十二。虛十。危十七。營室十六。壁九。

  北九十八度。

  奎十六。婁十二。胃十四。昴十一。畢十六。觜二。參九。

  西八十度。

  井三十三。鬼四。柳十五。星七。張十八。翼十八。軫十七。

  南百一十二度。

  九章歲為百七十一歲,而九道小終。九終千五百三十九歲而大終。三終而與元終。
進退於牽牛之前四度五分。九會。陽以九終,故曰有九道。陰兼而成之,故月有十九道
。陽名成功,故九會而終。四營而成易,故四歲中餘一,四章而朔餘一,為篇首,八十
一章而終一統。

  一,甲子元首。漢太初元年。十,辛酉。十九,己未。二十八,丁巳。三十七,乙
卯。四十六,壬子。五十五,庚戌。六十四,戊申。七十三,丙午,中。

  甲辰二統。辛醜。己亥。丁酉。乙未。壬辰。庚寅。戊子。丙戌,季。

  甲申三統。辛巳。乙卯。丁醜。文王[四]十二年。乙亥。[微二十六年]。壬申
。庚午。戊辰。丙寅,孟。湣二十二年。

  二,癸卯。十一,辛醜。二十,己亥。二十九,丁酉。三十八,甲午。四十七,壬
辰。五十六,庚寅。六十五,戊子。七十四,乙酉,中。

  癸未。辛巳。己卯。丁醜。甲戌。壬申。庚午。戊辰。乙丑,季。

  癸亥。辛酉。己未。丁巳。周公五年。甲寅。

  壬子。庚戌。戊申。元四年。乙巳,孟。

  三,癸未。十二,辛巳。二十一,己卯。三十,丙子。三十九,甲戌。四十八,壬
申。五十七,庚午。六十六,丁卯。七十五,乙丑,中。

  癸亥。辛酉。己未。丙辰。甲寅。壬子。庚戌。丁未。乙巳,季。

  癸卯。辛醜。己亥。丙申。甲午。壬辰。庚寅。成十二年。丁亥。乙酉,孟。

  四,癸亥。[初元二年]。十三,辛酉。二十二,戊午。三十一,丙辰。四十,甲
寅。四十九,壬子。五十八,己酉。六十七,丁未。七十六,乙巳,中。

  癸卯。辛醜。戊戌。丙申。甲午。壬辰。己醜。丁亥。乙酉,季。癸未。辛巳。戊
寅。丙子。甲戌。壬申。[惠三十八年]。己巳。丁卯。乙丑,孟。

  五,癸卯。河平元年。十四,庚子。二十三,戊戌。三十二,丙申。

  四十一,甲午。五十,辛卯。五十九,己醜。六十八,丁亥。七十七,乙酉,中。

  癸未。庚辰。戊寅。丙子。甲戌。辛未。己巳。丁卯。乙丑,季。

  癸亥。庚申。戊午。丙辰。甲寅。獻十五年。辛亥。己酉。丁未。乙巳,孟。商太
甲元年。楚元三年。

  六,壬午。十五,庚辰。二十四,戊寅。三十三,丙子。四十二,癸酉。五十一,
辛未。六十,己巳。六十九,丁卯。七十八,甲子,中。

  壬戌。庚申。戊午。丙辰。癸醜。辛亥。巳酉。丁未。甲辰,季。

  壬寅。庚子。戊戌。丙申。煬二十四年。癸巳。辛卯。己醜。丁亥。康四年。甲申
,孟。

  七,壬戌。始建國三年。十六,庚申。二十五,戊午。三十四,乙卯。四十三,癸
醜。五十二,辛亥。六十一,己酉。七十,丙午。七十九,甲辰,中。

  壬寅。庚子。戊戌。乙未。癸己。辛卯。己醜。丙戌。甲申,季。

  壬午。庚辰。戌寅。乙亥。癸酉。辛未。己巳。定七年。丙寅。甲子,孟。

  八,壬寅。十七,庚子。二十六,丁酉。三十五,乙未。四十四,癸巳。五十三,
辛卯。六十二,戊子。七十一,丙戌。八十,甲申,中。

  壬午。庚辰。丁醜。乙亥。癸酉。辛未。戊辰。丙寅。甲子,季。

  壬戌。庚申。丁巳。乙卯。癸醜。辛亥。僖五年。戊申。丙午。甲辰,孟。

  九,壬午。十八,己卯。二十七,丁醜。三十六,乙亥。四十五,癸酉。五十四,
庚午。六十三,戊辰。七十二,丙寅。八十一,甲子,中。

  壬戌。己未。丁巳。乙卯。癸醜。庚戌。戊申。丙午。甲辰,季。

  壬寅。己亥。丁酉。乙未。癸巳。懿九年。庚寅。戊子。丙戌。甲申,孟。元朔六
年。

  推章首朔旦冬至日,置大餘三十九,小餘六十一,數除如法,各從其統首起。求其
後章,當加大餘三十九,小餘六十一,各盡其八十一章。

  推篇,大餘亦如之,小餘加一。求周至,加大餘五十九,小餘二十一。

  世經

  《春秋》昭公十七年「郯子來朝」,《傳》曰:昭子問少昊氏鳥名何故,對曰:「
吾祖也,我知之矣。昔者,黃帝氏以雲紀,故為雲師而雲名;炎帝氏以為紀,故為火師
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紀,故為水師而水名;太昊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
昊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於鳥,為鳥師而鳥名。」言郯子據少昊受黃帝,黃帝受炎
帝,炎帝受共工,共工受太昊,故先言黃帝,上及太昊。稽之于《易》,砲犧、神農、
黃帝相繼之世可知。

  太昊帝《易》曰:「砲犧氏之王天下也。」言砲犧繼天而王,為百王先,首德始於
木,故為帝太昊。作罔罟以田漁,取犧牲,故天下號曰砲犧氏。《祭典》曰:「共工氏
伯九域。」言雖有水德,在火、木之間,其非序也。任知刑以強,故伯而不王。秦以水
德,在周、漢木火之間。周人遷其行序,故《易》不載。

  炎帝《易》曰:「砲犧氏沒,神農氏作。」言共工伯而不王,雖有水德,非其序也
。以火承木,故為炎帝。教民耕農,故天下號曰神農氏。

  黃帝《易》曰:「神農氏沒,黃帝氏作。」火生土,故為土德。與炎帝之後戰於阪
泉,遂王天下。始垂衣裳,有軒、冕之服,故天下號曰軒轅氏。

  少昊帝《孝德》曰少昊曰清。清者,黃帝之子清陽也,是其子孫名摯立。土生金,
故為金德,天下號曰金天氏。周遷其樂,故《易》不載,序於行。

  顓頊帝《春秋外傳》曰:少昊之衰,九黎亂德,顓頊受之,乃命重黎。蒼林昌意之
子也。金生水,故為水德。天下號曰高陽氏。周遷其樂,故《易》不載,序於行。

  帝嚳《春秋外傳》曰:顓頊之所建,帝嚳受之。清陽玄囂之孫也。水生木,故為木
德。天下號曰高辛氏。帝摯繼之,不知世數。周遷其樂,故《易》不載。周人禘之。

  唐帝《帝系》曰:帝嚳四妃,陳豐生帝堯,封于唐。蓋高辛氏衰,天下歸之。木生
火,故為火德,天下號曰陶唐氏。讓天下于虞,使子硃處於丹淵為諸侯。即位七十載。

  虞帝《帝系》曰:顓頊生窮蟬,五世而生瞽叟,瞽叟生帝舜,處虞之媯汭,堯嬗以
天下。火生土,故為土德。天下號曰有虞氏。讓天下于禹,使子商均為諸侯。即位五十
載。

  伯禹《帝系》曰:顓頊五世而生鯀,鯀生禹,虞舜嬗以天下。土生金,故為金德。
天下號曰夏後氏。繼世十七王,四百三十二歲。

  成湯《書經•湯誓》:湯伐夏桀。金生水,故為水德。天下號曰商,後曰殷。

  《三統》,上元至伐桀之歲,十四萬一千四百八十歲,歲在大火房五度,故《傳》
曰:「大火,閼伯之星也,實紀商人。」後為成湯,方即世崩沒之時,為天子用事十三
年矣。商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故《書序》曰:「成湯既沒,太甲元年,使伊尹作《伊
訓》。」《伊訓》篇曰:「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伊尹祀于先王,誕資有牧方明
。」言雖有成湯、太丁、外丙之服,以冬至越□祀先王于方明以配上帝,是朔旦冬至之
歲也。後九十五歲,商十二月甲申朔旦冬至,亡餘分,是為孟統。自伐桀至武王伐紂,
六百二十九歲,故《傳》曰殷「載祀六百」。

  《殷曆》曰:當成湯方即世用事十三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終六府首。當周公
五年,則為距伐桀四百五十八歲,少百七十一歲,不盈六百二十九。又以夏時乙丑為甲
子,計其年乃孟統後五章,癸亥朔旦冬至也。以為甲子府首,皆非是。凡殷世繼嗣三十
一王,六百二十九歲。

  《四分》,上元至伐桀十三萬二千一百一十三歲,其八十八紀,甲子府首,入伐桀
後百二十七歲。

  《春秋曆》,周文王四十二年十二月丁醜朔旦冬至,孟統之二會首也。後八歲而武
王伐紂。

  武王《書經•牧誓》:武王伐商紂。水生木,故為木德。天下號曰周室。

  《三統》,上元至伐紂之歲,十四萬二千一百九歲,歲在鶉火張十三度。文王受命
九年而崩,再期,在大祥而伐紂,故《書序》曰:「惟十有一年,武王伐紂,作《太誓
》。」八百諸侯會。還歸二年,乃遂伐紂克殷,以箕子歸,十三年也。故《書序》曰:
「武王克殷,以箕子歸,作《洪範》。《洪範》篇曰:「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
自文王受命而至此十三年,歲亦在鶉火,故《傳》曰:「歲在鶉火,則我有周之分野也
。」師初發,以殷十一月戊子,日在析木箕七度,故《傳》曰:「日在析木。」是夕也
,月在房五度。房為天駟,故《傳》曰:「月在天駟。」後三日得周正月辛卯朔,合辰
在鬥前一度,斗柄也,故《傳》曰:「辰在斗柄。」明日壬辰,晨星始見。癸巳武王始
發,丙午還師,戊午度于孟津。孟津去周九百里,師行三十裏,故三十一日而度。明日
己未冬至,晨星與婺女伏,曆建星及牽牛,至於婺女天黿之首,故《傳》曰:「星在天
黿。」《周書•武成》篇:「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於征
伐紂。」《序》曰:「一月戊午,師度于孟津。」至庚申,二月朔日也。四日癸亥,至
牧野,夜陳,甲子昧爽而合矣。故《外傳》曰:「王以二月癸亥夜陳。」《武成》篇曰
:「粵若來三月,既死霸,粵五日甲子,咸劉商王紂。」是歲也,閏數餘十八,正大寒
中,在週二月己醜晦。明日閏月庚寅朔。三月二日庚申驚蟄。四月己醜朔死霸。死霸,
朔也。生霸,望也。是月甲辰望,乙巳,旁之。故《武成》篇曰:「惟四月既旁生霸,
粵六日庚戌,武王燎于周廟。翌日辛亥,祀於天位。粵五日乙卯,乃以庶國祀馘于周廟
。」文王十五而生武王,受命九年而崩,崩後四年而武王克殷。克殷之歲八十六矣,後
七歲而崩。故《禮記•文王世子》曰:「文王九十七而終,武王九十三而終。」凡武王即
位十一年,周公攝政五年,正月丁巳朔旦冬至,《殷曆》以為六年戊午,距煬公七十六
歲,入孟統二十九章首也。後二歲,得周公七年「複子明辟」之歲。是歲二月乙亥朔,
庚寅望,後六日得乙未。故《召誥》曰:「惟二月既望,粵六日乙未。」又其三月甲辰
朔,三日丙午。《召誥》曰:「惟三月丙午朏。」古文《月采》篇曰「三日曰朏」。是
歲十二月戊辰晦,周公以反政。故《洛誥》篇曰:「戊辰,王在新邑,□祭歲。命作策
,惟周公誕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成王元年正月己巳朔,此命伯禽俾侯于魯之歲也。後三十年四月庚戌朔,十五日甲
子哉生霸。故《顧命》曰「惟四月哉生霸,王有疾不豫,甲子,王乃洮□水」,作《顧
命》。翌日乙丑,成王崩。康王十二年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故《畢命豐刑》曰:「
惟十有二年六月庚午朏,王命作策《豐刑》。」

  《春秋》、《殷曆》皆以殷,魯自周昭王以下亡年數,故據周公、伯禽以下為紀。
魯公伯禽,推即位四十六年,至康王十六年而薨。故《傳》曰「燮父、禽父並事康王」
,言晉侯燮、魯公伯禽俱事康王也。子考公就立,酋。考公,《世家》:即位四年,及
煬公熙立。煬公二十四年正月丙申朔旦冬至,《殷曆》以為丁酉,距微公七十六歲。

  《世家》:煬公即位六十年,子幽公宰立。幽公,《世家》:即位十四年,及微公
□立,□。微公二十六年正月乙亥朔旦冬至,《殷曆》以為丙子,距獻公七十六歲。

  《世家》:微公即位五十年,子厲公翟立,擢。厲公,《世家》:即位三十七年,
及獻公具立。獻公十五年正月甲寅朔旦冬至,《殷曆》以為乙卯,距懿公七十六歲。

  《世家》:獻公即位五十年,子慎公執立,嚊。慎公,《世家》:即位三十年,及
武公敖立。武公,《世家》:即位二年,子懿公被立,戲。懿公九年正月癸巳朔旦冬至
,《殷曆》以為甲午,距惠公七十六歲。

  《世家》:懿公即位九年,兄子柏禦立。柏禦,《世家》:即位十一年,叔父孝公
稱立。孝公,《世家》:即位二十七年,子惠公皇立。惠公三十八年正月壬申朔旦冬至
,《殷曆》以為癸酉,距釐公七十六歲。

  《世家》:惠公即位四十六年,子隱公息立。

  凡伯禽至春秋,三百八十六年。

  春秋隱公,《春秋》:即位十一年,及桓公軌立。此元年上距伐紂四百歲。

  桓公,《春秋》:即位十八年,子莊公同立。

  莊公,《春秋》:即位三十二年,子湣公啟方立。

  湣公,《春秋》:即位二年,及釐公申立。釐公五年正月辛亥朔旦冬至,《殷曆》
以為壬子,距成公七十六歲。

  是歲距上元十四萬二千五百七十七歲,得孟統五十三章首。故《傳》曰:「五年春
,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童謠雲:「丙子之辰,龍尾
伏辰,□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賁賁,天策□□,火中成軍,虢公其奔。」蔔偃曰:「
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是時也。」冬十二月丙子滅
虢。言曆者以夏時,故周十二月,夏十月也。是歲,歲在大火。故《傳》曰晉侯使寺人
披伐蒲,重耳奔狄。董因曰:「君之行,歲在大火。」後十二年,釐之十六歲,歲在壽
星。故《傳》曰:重耳處狄十二年而行,過衛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舉塊而與之。子
犯曰:「天賜也,後十二年,必獲此土。歲複于壽星,必獲諸侯。」後八歲,B341之二
十四年也,歲在實沈,秦伯納之。故《傳》曰董因雲:「君以辰出,而以參人,必獲諸
侯。」

  《春秋》:釐公即位三十三年,子文公興立。文西元年,距辛亥旦冬至二十九歲。
是歲閏餘十三,正小雪,閏當在十一月後,而在三月,故《傳》曰「非禮也」。後五年
,閏餘十,是歲亡閏,而置閏。閏,所以正中朔也。亡閏而置閏,又不告朔,故《經》
曰「閏月不告朔」,言亡此月也。《傳》曰:「不告朔,非禮也。」

  《春秋》:文公即位十八年,子宣公倭立。

  宣公,《春秋》:即位十八年,子成公黑肱立。成公十二年正月庚寅朔旦冬至,《
殷曆》以為辛卯,距定公七年七十六歲。

  《春秋》:成公即位十八年,子襄公午立。襄公二十七年,距辛亥百九歲。九月乙
亥朔,是建申之月也。魯史書:「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傳》曰:「冬十一月
乙亥朔,日有食之,於是辰在申,司曆過也,再失閏矣。」言時實行以為十一月也,不
察其建,不考之於天也。二十八年距辛亥百一十歲,歲在星紀,故《經》曰:「春無冰
。」《傳》曰:「歲在星紀,而淫于玄枵。」三十年歲在□訾。三十一年歲在降婁。是
歲距辛亥百一十三年,二月有癸未,上距文公十一年會于承匡之歲夏正月甲子朔凡四百
四十有五甲子,奇二十日,為日二萬六千六百有六旬。故《傳》曰:絳縣老人曰:「臣
生之歲,正月甲子朔,四百四十有五甲子矣。其季於今,三之一也。」師曠曰:「□成
子會于承匡之歲也,七十三年矣。」史趙曰:「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則其日數也
。」士文伯曰:「然則二萬六千六百有六旬也。」

  《春秋》:襄公即位三十一年,子昭公稠立。昭公八年,歲在析木,十年,歲在顓
頊之虛,玄枵也。十八年距辛亥百三十一歲,五月有丙子、戊寅、壬午,火始昏見,宋
、衛、陳、鄭火。二十年春王正月,距辛亥百三十三歲,是辛亥後八章首也。正月己醜
朔旦冬至,失閏。故《傳》曰:「二月己醜,日南至。」三十二年,歲在星紀,距辛亥
百四十五歲,盈一次矣。故《傳》曰:「越得歲,吳伐之,必受其咎。」

  《春秋》:昭公即位三十二年,及定公宋立。定公七年,正月己巳朔旦冬至,《殷
曆》以為庚午,距元公七十六年。

  《春秋》:定公即位十五年,子哀公蔣立。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流火,非建戌之月
也。是月也螽,故《傳》曰:「火伏而後蟄者畢,今火猶西流,司曆過也。」《詩》曰
:「七月流火。」《春秋》:哀公即位二十七年。自《春秋》盡哀十四年,凡二百四十
二年。

  六國《春秋》:哀公後十三年遜於邾,子悼公曼立,寧。悼公,《世家》:即位三
十七年,子元公嘉立。元公四年正月戊申朔旦冬至,《殷曆》以為己酉,距康公七十六
歲。元公,《世家》:即位二十一年,子穆公衍立,顯。穆公,《世家》:即位三十三
年,子恭公奮立。恭公,《世家》:即位二十二年,子康公毛立。康公四年正月丁亥朔
旦冬至,《殷曆》以為戊子,距緡公七十六歲。康公,《世家》:即位九年,子景公偃
公。景公,《世家》:即位二十九年,子平公旅立。平公,《世家》:即位二十年,子
緡公賈立。緡公二十二年正月丙寅朔旦冬至,《殷曆》以為丁卯,距楚元七十六歲。緡
公,《世家》:即位二十三年,子頃公仇立。頃公,《表》:十八年,秦昭王之五十一
年也,秦始滅周。周凡三十六王,八百六十七歲。

  秦伯昭王,《本紀》:無天子五年。孝文王,《本紀》:即位一年。元年,楚考烈
王滅魯,頃公為家人,周滅後六國也。莊襄王,《本紀》:即位三年。始皇,《本紀》
:即位三十七年。二世,《本紀》:即位三年。凡秦伯五世,四十九歲。

  漢高祖皇帝,著《紀》,伐秦繼周。木生火,故為火德。天下號曰「漢」。距上元
年十四萬三千二十五歲,歲在大棣之東井二十二度,鶉首之六度也。故《漢志》曰:歲
在大棣,名曰敦牂,太歲在午。八年十一月乙巳朔旦冬至,楚元三年也。故《殷曆》以
為丙午,距元朔七十六歲。著《紀》,高帝即位十二年。

  惠帝,著《紀》,即位七年。

  高後,著《紀》,即位八年。

  文帝,前十六年,後七年,著《紀》,即位二十三年。

  景帝,前七年,中六年,後三年,著《紀》,即位十六年。

  武帝建元、元光、元朔各六年。元朔六年十一月甲申朔旦冬至,《殷曆》以為乙酉
,距初元七十六歲。元狩、元鼎、元封各六年。漢曆太初元年,距上元十四萬三千一百
二十七歲。前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歲在星紀婺女六度,故《漢志》曰:歲名困敦,正
月歲星出婺女。太初、天漢、太始、征和各四年,後二年,著《紀》,即位五十四年。

  昭帝始元、元鳳各六年,元平一年,著《紀》,即位十三年。

  宣帝本始、地節、元康、神爵、五鳳、甘露各四年,黃龍一年,著《紀》,即位二
十五年。

  元帝初元二年十一月癸亥朔旦冬至,《殷曆》以為甲子,以為紀首。是歲也,十月
日食,非合辰之會,不得為紀首。距建武七十六歲。初元、永光、建昭各五年,竟寧一
年,著《紀》,即位十六年。

  成帝建始、河平、陽朔、鴻嘉、永始、元延各四年,綏和二年,著《紀》,即位二
十六年。

  哀帝建平四年,元壽二年,著《紀》,即位六年。

  平帝,著《紀》,即位元始五年,以宣帝玄孫嬰為嗣,謂之孺子。孺子,著《紀》
,新都侯王莽居攝三年,王莽居攝,盜襲帝位,竊號曰「新室」。始建國五年,天鳳六
年,地皇三年,著《紀》,盜位十四年。更始帝,著《紀》,以漢宗室滅王莽,即位二
年。赤眉賊立宗室劉盆子,滅更始帝。自漢元年訖更始二年,凡二百三十歲。

  光武皇帝,著《紀》,以景帝后高祖九世孫受命中興複漢,改元曰建武,歲在鶉尾
之張度。建武三十一年,中元二年,即位三十三年。




漢書 卷二十二

【禮樂志第二】

  《六經》之道同歸,而《禮》、《樂》之用為急。治身者斯須忘禮,則暴嫚入之矣
;為國者一朝失禮,則荒亂及之矣。人函天、地、陰、陽之氣,有喜、怒、哀、樂之情
。天稟其性而不能節也,聖人能為之節而不能絕也,故象天、地而制禮、樂,所以通神
明,立人倫,正情性,節萬事者也。

  人性有男女之情,妒忌之別,為制婚姻之禮;有交接長幼之序,為制鄉飲之禮;有
哀死思遠之情,為制喪祭之禮;有尊尊敬上之心,為制朝覲之禮。哀有哭踴之節,樂有
歌舞之容,正人足以副其誠,邪人足以防其失。故婚姻之禮廢,則夫婦之道苦,而淫辟
之罪多;鄉飲之禮廢,則長幼之序亂,而爭鬥之獄蕃;喪祭之禮廢,則骨肉之恩薄,而
背死忘先者眾;朝聘之禮廢,則君臣之位失,而侵陵之漸起。故孔子曰:「安上治民,
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
樂、政、刑四達而不誖,則王道備矣。

  樂以治內而為同,禮以修外而為異;同則和親,異則畏敬;和親則無怨,畏敬則不
爭。揖讓而天下治者,禮、樂之謂也。二者並行,合為一體。畏敬之意難見,則著之於
享獻、辭受,登降、跪拜;和親之說難形,則發之於詩歌詠言,鐘石、管弦。蓋嘉其敬
意而不及其財賄,美其歡心而不流其聲音。故孔子曰:「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樂雲
樂雲,鐘鼓雲乎哉?」此禮樂之本也。故曰:「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述
;作者之謂聖,述者之謂明。明聖者,述作之謂也。」

  王者必因前王之禮,順時施宜,有所損益,即民之心,稍稍製作,至太平而大備。
周監於二代,禮文尤具,事為之制,曲為之防,故稱禮經三百,威儀三千。於是教化浹
洽,民用和睦,災害不生,禍亂不作,囹圄空虛,四十餘年。孔子美之曰:「鬱鬱乎文
哉!吾從周。」及其衰也,諸侯逾越法度,惡禮制之害己,去其篇籍。遭秦滅學,遂以
亂亡。

  漢興,撥亂反正,日不暇給,猶命叔孫通制禮儀,以正君臣之位。高祖說而歎曰:
「吾乃今日知為天子之貴也!」以通為奉常,遂定儀法,未盡備而通終。

  至文帝時,賈誼以為:「漢承秦之敗俗,廢禮義,捐廉恥,今其甚者殺父兄,盜者
取廟器,而大臣特以簿書不報,期會為故,至於風俗流溢,恬而不怪,以為是適然耳。
夫移風易俗,使天下回心而鄉道,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綱紀有
序,六親和睦,此非天之所為,人之所設也。人之所設,不為不立,不修則壞。漢興至
今二十餘年,宜定制度,興禮樂,然後諸侯軌道,百姓素樸,獄訟衰息。」乃草具其儀
,天子說焉。而大臣絳、灌之屬害之,故其議遂寢。

  至武帝即位,進用英雋,議立明堂,制禮服,以興太平。會竇太后好黃老言,不說
儒術,其事又廢。後董仲舒對策言:「王者欲有所為,宜求其端於天。天道大者,在於
陰陽。陽為德,陰為刑。天使陽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長養為事;陰常居大冬,而積於空
虛不用之處,以此見天之任德不任刑也。陽出佈施於上而主歲功,陰入伏藏于下而時出
佐陽。陽不得陰之助,亦不能獨成歲功。王者承天意以從事,故務德教而省刑罰。刑罰
不可任以治世,猶陰之不可任以成歲也。今廢先王之德教,獨用執法之吏治民,而欲德
化被四海,故難成也。是故古之王者,莫不以教化為大務,立大學以教于國,設庠序以
化於邑。教化以明,習俗以成,天下嘗無一人之獄矣。至周末世,大為無道,以失天下
。秦繼其後,又益甚之。自古以來,未嘗以亂濟亂,大敗天下如秦者也。習俗薄惡,民
人抵冒。今漢繼秦之後,雖欲治之,無可奈何。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一歲之獄以
萬千數,如以湯止沸,沸俞甚而無益。辟之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乃可鼓也。
為政而不行,甚者必變而更化之,乃可理也。故漢得天下以來,常欲善治,而至今不能
勝殘去殺者,失之當更化而不能更化也。古人有言:『臨淵羡魚,不如歸而結網。』今
臨政而願治七十餘歲矣,不如退而更化。更化則可善治,而災害日去,福祿日來矣。」
是時,上方征討四夷,銳志武功,不暇留意禮文之事。

  至宣帝時,琅邪王吉為諫大夫,又上疏言:「欲治之主不世出,公卿幸得遭遇其時
,未有建萬世之長策,舉明主於三代之隆者也。其務在於簿書、斷獄、聽訟而已,此非
太平之基也。今俗吏所以牧民者,非有禮義科指可世世通行者也,以意穿鑿,各取一切
。是以詐偽萌生,刑罰無極,質樸日消,恩愛浸薄。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
非空言也。願與大臣延及儒生,述舊禮,明王制,驅一世之民,濟之仁壽之域,則俗何
以不若成、康?壽何以不若高宗?」上不納其言,吉以病去。

  至成帝時,犍為郡于水濱得古磐十六枚,議者以為善祥。劉向因是說上:「宜興辟
雍,設庠序,陳禮樂,隆雅頌之聲,盛揖攘之容,以風化天下。如此而不治者,未之有
也。或曰,不能具禮。禮以養人為本,如有過差,是過而養人也。刑罰之過,或至死傷
。今之刑,非皋陶之法也,而有司請定法,削則削,筆則筆,救時務也。至於禮樂,則
曰不敢,是敢於殺人不敢於養人也。為其俎豆、管弦之間小不備,因是絕而不為,是去
小不備而就大不備,或莫甚焉。夫教化之比於刑法,刑法輕,是舍所重而急所輕也。且
教化,所恃以為治也,刑法所以助治也。今廢所恃而獨立其所助,非所以致太平也。自
京師有誖逆不順之子孫,至於陷大辟受刑戮者不絕,繇不習五常之道也。夫承千歲之衰
周,繼暴秦之餘敝,民漸漬惡俗,貪饕險詖,不閑義理,不示以大化,而獨驅以刑罰,
終已不改。故曰:『導之以禮樂,而民和睦。』初,叔孫通將制定禮儀,見非于齊、魯
之士,然卒為漢儒宗,業垂後嗣,斯成法也。」成帝以向言下公卿議,會向病卒,丞相
大司空奏請立辟雍。案行長安城南,營表未作,遭成帝崩,群臣引以定諡。

  及王莽為宰衡,欲耀眾庶,遂興辟雍,因以篡位,海內畔之。世祖受命中興,撥亂
反正,改定京師於土中。即位三十年,四夷賓服,百姓家給,政教清明,乃營立明堂、
辟雍。顯宗即位,躬行其禮,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養三老、五更於辟雍,威儀既盛美
矣。然德化未流洽者,禮樂未具,群下無所誦說,而庠序尚未設之故也。孔子曰:「辟
如為山,未成一匱,止,吾止也。」今叔孫通所撰禮儀,與律令同錄,臧於理官,法家
又複不傳。漢典寢而不著,民臣莫有言者。又通沒之後,河間獻王采禮樂古事,稍稍增
輯,至五百餘篇。今學者不能昭見,但推士禮以及天子,說義又頗謬異,故君臣長幼交
接之道浸以不章。

  樂者,聖人之所樂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移風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

  夫民有血、氣、心、知之性,而無哀、樂、喜、怒之常,應感而動,然後心術形焉
。是以纖微憔瘁之音作,而民思憂;闡諧嫚易之音作,而民康樂;粗厲猛奮之音作,而
民剛毅;廉直正誠之音作,而民肅敬;寬裕和順之音作,而民慈愛;流辟邪散之音作,
而民淫亂。先王恥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本之情性,稽之度數,制之禮儀,合生氣之
和,異五常之行,使之陽而不散,陰而不集,剛氣不怒,柔氣不懾,四暢交於中,而發
作於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奪,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也,不使邪氣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
也。

  王者未作樂之時,因先王之樂以教化百姓,說樂其俗,然後改作,以章功德。《易
》曰:「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昔黃帝作《咸池》,顓頊作《六
莖》,帝嚳作《五英》,堯作《大章》,舜作《招》,禹作《夏》,湯作《□》,武王
作《武》,周公作《勺》。《勺》,言能勺先祖之道也。《武》,言以功定天下也。《
B324》言救民也。《夏》,大承二帝也。《招》,繼堯也。《大章》,章之也。《五英
》,英茂也。《六莖》,及根莖也。《咸池》,備矣。自夏以往,其流不可聞已,殷《
頌》猶有存者。周《詩》既備,而其器用張陳,《周官》具焉。典者自卿大夫、師瞽以
下,皆選有道德之人,朝夕習業,以教國子。國子者,卿大夫之子弟也,皆學歌九德,
誦六詩,習六舞,五聲、八音之和。故帝舜命夔曰:「女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
栗,剛而無虐,簡而無敖。詩言志,歌詠言,聲依詠,律和聲,八音克諧。」此之謂也
。又以外賞諸侯德盛而教尊者。其威儀足以充目,音聲足以動耳,詩語足以感心,故聞
其音而德和,省其詩而志正,論其數而法立。是以薦之郊廟則鬼神饗,作之朝廷則群臣
和,立之學官則萬民協。聽者無不虛己竦神,說而承流,是以海內遍知上德,被服其風
,光輝日新,化上遷善,而不知所以然,至於萬物不夭,天地順而嘉應降。故《詩》曰
:「鐘鼓鍠鍠,磐管鏘鏘,降福穰穰。」《書》雲:「擊石拊石,百獸率舞。」鳥獸且
猶感應,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故樂者,聖人之所以感天地,通神明,安萬民,成
性類者也。然自《雅》、《頌》之興,而所承衰亂之音猶在,是謂淫過凶嫚之聲,為設
禁焉。世衰民散,小人乘君子,心耳淺薄,則邪勝正。故《書》序:「殷紂斷棄先祖之
樂,乃作淫聲,用變亂正聲,以說婦人。」樂官師瞽抱其器而奔散,或適諸侯,或入河
海。夫樂本情性,浹肌膚而臧骨髓,雖經乎千載,其遺風余烈尚猶不絕。至春秋時,陳
公子完奔齊。陳,舜之後,《招》樂存焉。故孔子適齊聞《招》,三月不知肉味,曰:
「不圖為樂之至於斯!」美之甚也。

  周道始缺,怨刺之詩起。王澤既竭,而詩不能作。王官失業,《雅》、《頌》相錯
,孔子論而定之,故曰:「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是時
,周室大壞,諸侯恣行,設兩觀,乘大路。陪臣管仲、季氏之屬,三歸《雍》徹,八佾
舞廷。制度遂壞,陵夷而不反,桑間、濮上,鄭、衛、宋、趙之聲並出。內則致疾損壽
,外則亂政傷民。巧偽因而飾之,以營亂富貴之耳目。庶人以求利,列國以相間。故秦
穆遺戎而由余去,齊人饋魯而孔子行。至於六國,魏文侯最為好古,而謂子夏曰:「寡
人聽古樂則欲寐,及聞鄭、衛,餘不知倦焉。」子夏辭而辨之,終不見納,自此禮樂喪
矣。

  漢興,樂家有制氏,以雅樂聲律世世在大樂官,但能紀其鏗鎗鼓舞,而不能言其義
。高祖時,叔孫通因秦樂人制宗廟樂。大祝迎神於廟門,奏《嘉至》,猶古降神之樂也
。皇帝入廟門,奏《永至》,以為行步之節,猶古《采薺》、《肆夏》也。乾豆上,奏
《登歌》,獨上歌,不以管弦亂人聲,欲在位者遍聞之,猶古《清廟》之歌也。《登歌
》再終,下奏《休成》之樂,美神明既饗也。皇帝就酒東廂,坐定,奏《永安》之樂,
美禮已成也。又有《房中祠樂》,高祖唐山夫人所作也。周有《房中樂》,至秦名曰《
壽人》。凡樂,樂其所生,禮不忘本。高祖樂楚聲,故《房中樂》楚聲也。孝惠二年,
使樂府令夏侯寬備其簫管,更名曰《安世樂》。

  高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文廟奏《昭德》、《文始》、《四
時》、《五行》之舞;孝武廟奏《盛德》、《文始》、《四時》、《五行》之舞。《武
德舞》者,高祖四年作,以象天下樂己行武以除亂也。《文始舞》者,曰本舜《招舞》
也,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襲也。《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
六年更名曰《五行》也。《四時舞》者,孝文所作,以示天下之安和也。蓋樂己所自作
,明有制也;樂先王之樂,明有法也。孝景采《武德舞》以為《昭德》,以尊大宗廟。
至孝宣,采《昭德舞》為《盛德》,以尊世宗廟。諸帝廟皆常奏《文始》、《四時》、
《五行舞》雲。高祖六年又作《昭容樂》、《禮容樂》。《昭容》者,猶古之《昭夏》
也,主出《武德舞》。《禮容》者,主出《文始》、《五行舞》。舞人無樂者,將至至
尊之前不敢以樂也;出用樂者,言舞不失節,能以樂終也。大氐皆因秦舊事焉。

  初,高祖既定天下,過沛,與故人父老相樂,醉酒歡哀,作「風起」之詩,令沛中
僮兒百二十人習而歌之。至孝惠時,以沛宮為原廟,皆令歌兒習吹以相和,常以百二十
人為員。文、景之間,禮官肄業而已。至武帝定郊祀之禮,祠太一於甘泉,就乾位也;
祭後土于汾陰,澤中方丘也。乃立樂府,采詩夜誦,有趙、代、秦、楚之謳。以李延年
為協律都尉,多舉司馬相如等數十人造為詩賦,略論律呂,以合八音之調,作十九章之
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圜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夜常有神光如流星止
集於祠壇,天子自竹宮而望拜,百官侍祠者數百人皆肅然動心焉。

  《安世房中歌》十七章,其詩曰:

  大孝備矣,休德昭清。高張四縣,樂充官庭。芬樹羽林,雲景杳冥,金支秀華,庶
旄翠旌。

  《七始》、《華始》,肅倡和聲。神來宴娭,庶幾是聽。鬻鬻音送,細齊人情。忽
乘青玄,熙事備成。清思眑々,經緯冥冥。

  我定歷數,人告其心。敕身齊戒,施教申申。乃立祖廟,敬明尊親。大矣孝熙,四
極爰轃。

  王侯秉德,其鄰翼翼,顯明昭式。清明DBCB矣,皇帝孝德。竟全大功,撫安四極
。

  海內有奸,紛亂東北。詔撫成師,武臣承德。行樂交逆,《簫》、《勺》群慝。肅
為濟哉,蓋定燕國。

  大海蕩蕩水所歸,高賢愉愉民所懷。大山崔,百卉殖。民何貴?貴有德。

  安其所,樂終產。樂終產,世繼緒。飛龍秋,遊上天。高賢愉,樂民人。

  豐草葽,女羅施。善何如,誰能回!大莫大,成教德;長莫長,被無極。

  雷震震,電耀耀。明德鄉,治本約。治本約,澤弘大。加被寵,鹹相保。德施大,
世曼壽。

  都荔遂芳,□□桂華。孝奏天儀,若日月光。乘玄四龍,回馳北行。羽旄殷盛,芬
哉芒芒。孝道隨世,我署文章。《桂華》。

  馮馮翼翼,承天之則。吾易久遠,燭明四極。慈惠所愛,美若休德。杳杳冥冥,克
綽永福。《美若》。

  豈々即即,師象山則。烏呼孝哉,案撫戎國。蠻夷竭歡,象來致福。兼臨是愛,
終無兵革。

  嘉薦芳矣,告靈饗矣。告靈既饗,德音孔臧。惟德之臧,建侯之常。承保天休,令
問不忘。

  皇皇鴻明,蕩侯休德。嘉承天和,伊樂厥福。在樂不荒,惟民之則。

  浚則師德,下民鹹殖。令問在舊,孔容翼翼。

  孔容之常,承帝之明。下民之樂,子孫保光。承順溫良,受帝之光。嘉薦令芳,壽
考不忘。

  承帝明德,師象山則。雲施稱民,永受厥福。承容之常,承帝之明。下民安樂,受
福無疆。

  《郊祀歌》十九章,其詩曰:

  練時日,侯有望,□□蕭,延四方。九重開,靈之斿,垂惠恩,鴻祜休。靈之車,
結玄雲,駕飛龍,羽旄紛。靈之下,若風馬,左倉龍,右白虎。靈之來,神哉沛,先以
雨,般裔裔。靈之至,慶陰陰,相放■,震澹心。靈已坐,五音飭,虞至旦,承靈億。
牲繭栗,粢盛香,尊桂酒,賓八鄉。靈安留,吟青黃,遍觀此,眺瑤堂。眾□並,綽奇
麗,顏如荼,兆逐靡。被華文,廁霧□,曳阿錫,佩珠玉。俠嘉夜,□蘭芳,淡容與,
獻嘉觴。

  《練時日》一

  帝臨中壇,四方承宇,繩繩意變,備得其所。清和六合,制數以五。海內安寧,興
文□武。後土富媼,昭明三光。穆穆優遊,嘉服上黃。

  《帝臨》二

  青陽開動,根□以遂,膏潤並愛,□行畢逮。霆聲發榮,壧處頃聽,枯槁複產,乃
成厥命。眾庶熙熙,施及夭胎,群生啿々,惟春之祺。

  《青陽》三鄒子樂

  硃明盛長,敷與萬物,桐生茂豫,靡有所詘。敷華就實,既阜既昌,登成甫田,百
鬼迪嘗。廣大建祀,肅雍不忘,神若宥之,傳世無疆。

  《硃明》四鄒子樂

  西顥沆碭,秋氣肅殺,含秀垂穎,續舊不廢。奸偽不萌,襖孽伏息,隅辟越遠,四
貉鹹服。既畏茲威,惟慕純德,附而不驕,正心翊翊。

  《西顥》五鄒子樂

  玄冥陵陰,蟄蟲蓋臧,草木零落,抵冬降霍。易亂除邪,革正異俗,兆民反本,抱
素懷樸。條理信義,望禮五嶽。籍斂之時,掩收嘉穀。

  《玄冥》六鄒子樂

  惟泰元尊,媼神蕃釐,經緯天地,作成四時。精建日月,星辰度理,陰陽五行,周
而復始。雲風雷電,降甘露雨,百姓蕃滋,鹹循厥緒。繼統共勤,順皇之德,鸞路龍鱗
,罔不□飾。嘉籩列陳,庶幾宴享,滅除凶災,烈騰八荒。鐘鼓竽笙,雲舞翔翔,招搖
靈旗,九夷賓將。

  《惟泰元》

  《惟泰元》七建始元年,丞相匡衡奏罷「鸞路龍鱗」,更定詩曰「涓選休成」。

  天地並況,惟予有慕,爰熙紫壇,思求厥路。恭承禋祀,□豫為紛,黼繡周張,承
神至尊。千童羅舞成八溢,合好效歡虞泰一。九歌畢奏斐然殊,鳴琴竽瑟會軒硃。□磬
金鼓,靈其有喜,百官濟濟,各敬厥事。盛勝實俎進聞膏,神奄留,臨須搖。長麗前□
光耀明,寒暑不忒況皇章。展詩應律□玉鳴,函宮吐角激徵清。發梁揚羽申以商,造茲
新音永久長。聲氣遠條鳳鳥鴹,神夕奄虞蓋孔享。

  《天地》八丞相匡衡奏罷「黼繡周張」,更定詩曰「肅若舊典」。

  日出入安窮?時世不與人同。故春非我春,夏非我夏,秋非我秋,冬非我冬。泊如
四海之池,遍觀是邪謂何?吾知所樂,獨樂六龍,六龍之調,使我心若。訾黃其何不徠
下?

  《日出入》九

  太一況,天馬下,沾赤汗,沫流赭。志□儻,精權奇,□浮雲,晻上馳。體容與,
□萬里,今安匹,龍為友。

  元狩三年馬生渥窪水中作。

  天馬徠,從西極,涉流沙,九夷服。天馬徠,出泉水,虎脊兩,化若鬼。天馬徠,
曆無草,徑千里,循東道。天馬徠,執徐時,將搖舉,誰與期?天馬徠,開遠門,竦予
身,逝昆侖。天馬徠,龍之媒,遊閶闔,觀玉台。

  太初四年誅宛王獲宛馬作。《天馬》十

  天門開,詄蕩蕩,穆並聘,以臨饗。光夜燭,德信著,靈浸鴻,長生豫。大硃塗廣
,夷石為堂,飾玉梢以舞歌,體招搖若永望。星留俞,塞隕光,照紫幄,珠熉黃。幡比
翅回集,貳雙飛常羊。月穆穆以金波,日華耀以宣明。假清風軋忽,激長至重觴。神裴
回若留放,殣冀親以肆章。函蒙祉福常若期,寂□上天知厥時。泛泛滇滇從高斿,殷勤
此路臚所求。佻正嘉吉弘以昌,休嘉砰隱溢四方。專精厲意逝九閡,紛雲六幕浮大海。

  《天門》十一

  景星顯見,信星彪列,象載昭庭,日親以察。參侔開闔,爰推本紀,汾脽出鼎,皇
祜元始。五音六律,依韋饗昭,雜變並會,雅聲遠姚。空桑琴瑟結信成,四興遞代八風
生。殷殷鐘石羽□鳴。河龍供鯉醇犧牲。百末旨酒布蘭生。泰尊柘漿析朝酲。微感心攸
通修名,周流常羊思所並。穰穰複正直往甯,馮□切和疏寫平。上天佈施後土成,穰穰
豐年四時榮。

  《景星》十二元鼎五年得鼎汾陰作。

  齊房產草,九莖連葉,宮童效異,披圖案諜。玄氣之精,回復此都,蔓蔓日茂,芝
成靈華。

  《齊房》十三元封二年芝生甘泉齊房作。

  後皇嘉壇,立玄黃服,物發冀州,兆蒙祉福。□□四塞,假狄合處,經營萬億,鹹
遂厥宇。

  《後皇》十四

  華燁燁,固靈根。神之斿,過天門,車千乘,敦昆侖。神之出,排玉房,周流雜,
拔蘭堂。神之行,旌容容,騎遝遝,般縱縱。神之徠,泛翊翊,甘露降,慶雲集。神之
揄,臨壇宇,九疑賓,夔龍舞。神安坐,鴹吉時,共翊翊,合所思。神嘉虞,申貳觴,
福滂洋,邁延長。沛施晁,汾之阿,揚金光,橫泰河,莽若雲,增陽波。遍臚歡,騰天
歌。

  《華燁燁》十五

  五神相,包四鄰,土地廣,揚浮雲。□嘉壇,椒蘭芳,璧玉精,垂華光。益億年,
美始興,交於神,若有承。廣宣延,咸畢觴,靈輿位,偃蹇驤。卉汩臚,析奚遺?淫淥
澤,汪然歸。

  《五神》十六

  朝隴首,覽西垠,雷電□,獲白麟。爰五止,顯黃德,圖匈虐,熏鬻殛。□流離,
抑不詳,賓百僚,山河饗。掩回轅,□長馳,騰雨師,灑路陂。流星隕,感惟風,□歸
雲,撫懷心。

  《朝隴首》十七元狩元年行幸雍獲白麟作。象載瑜,白集西,食甘露,飲榮泉。赤
雁集,六紛員,殊翁雜,五采文。神所見,施祉福,登蓬萊,結無極。

  《象載瑜》十八太始三年行幸東海獲赤雁作。

  赤蛟綏,黃華蓋,露夜零,晝掩□。百君禮,六龍位,勺椒漿,靈已醉。靈既享,
錫吉祥,芒芒極,降嘉觴。靈殷殷,爛揚光,延壽命,永未央。杳冥冥,塞六合,澤汪
濊,輯萬國。靈禗禗,象輿轙,票然逝,旗逶蛇。禮樂成,靈將歸,托玄德,長無衰。

  《赤蛟》十九

  其餘巡狩福應之事,不序郊廟,故弗論。

  是時,河間獻王有雅材,亦以為治道非禮樂不成,因獻所集雅樂。天子下大樂官,
常存肄之,歲時以備數,然不常禦,常禦及郊廟皆非雅聲。然詩樂施於後嗣,猶得有所
祖述。昔殷、周之《雅》、《頌》,乃上本有□、姜原,□、稷始生,玄王、公劉、古
公、大伯、王季、薑女、大任、太姒之德,乃及成湯、文、武受命,武丁、成、康、宣
王中興,下及輔佐阿衡、周、召、太公、申伯、召虎、仲山甫之屬,君臣男女有功德者
,靡不褒揚。功德既信美矣,褒揚之聲盈乎天地之間,是以光名著於當世,遺譽垂於無
窮也。今漢郊廟詩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調均,又不協于鐘律,而內有掖庭材人,外
有上林樂府,皆以鄭聲施於朝廷。

  至成帝時,謁者常山王禹世受河間樂,能說其義,其弟子宋曄等上書言之,下大夫
博士平當等考試。當以為:「漢承秦滅道之後,賴先帝聖德,博受兼聽,修廢官,立大
學,河間獻王聘求幽隱,修興雅樂以助化。時,大儒公孫弘、董仲舒等皆以為音中正雅
,立之大樂。春秋鄉射,作於學官,希闊不講。故自公卿大夫觀聽者,但聞鏗鎗,不曉
其意,而欲以風諭眾庶,其道無由。是以行之百有餘年,德化至今未成。今曄等守習孤
學,大指歸於興助教化。衰微之學,興廢在人。宜領屬雅樂,以繼絕表微。孔子曰:『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河間區區,小國籓臣,以好學修古,能有所存,民到於今稱之
,況於聖主廣被之資,修起舊文,放鄭近雅,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於以風示海內,揚
名後世,誠非小功小美也。」事下公卿,以為久遠難分明,當議複寢。

  是時,鄭聲尤甚。黃門名倡丙強、景武之屬富顯於世,貴戚五侯定陵、富平外戚之
家淫侈過度,至與人主爭女樂。哀帝自為定陶王時疾之,又性不好音,及即位,下詔曰
:「惟世俗奢泰文巧,而鄭、衛之聲興。夫奢泰則下不孫而國貧,文巧則趨末背本者眾
,鄭、衛之聲興則淫辟之化流,而欲黎庶敦樸家給,猶濁其源而求其清流,豈不難哉!
孔子不雲乎?『放鄭聲,鄭聲淫。』其罷樂府官。郊祭樂及古兵法武樂,在經非鄭、衛
之樂者,條奏,別屬他官。」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郊祭樂人員六十二人,給祠
南北郊。大樂鼓員六人,《嘉至》鼓員十人,邯鄲鼓員二人,騎吹鼓員三人,江南鼓員
二人,淮南鼓員四人,巴俞鼓員三十六人,歌鼓員二十四人,楚嚴鼓員一人,梁皇鼓員
四人,臨淮鼓員二十五人,茲邡鼓員三人,凡鼓十二,員百二十八人,朝賀置酒陳殿下
,應古兵法。外郊祭員十三人,諸族樂人兼《雲招》給祠南郊用六十七人,兼給事雅樂
用四人,夜誦員五人,剛、別□員二人,給《盛德》主調□員二人,聽工以律知日冬、
夏至一人,鐘工、磬工、簫工員各一人,僕射二人主領諸樂人,皆不可罷。竽工員三人
,一人可罷。琴工員五人,三人可罷。柱工員二人,一人可罷。繩弦工員六人,四人可
罷。鄭四會員六十二人,一人給事雅樂,六十一人可罷。張瑟員八人,七人可罷。《安
世樂》鼓員二十人,十九人可罷。沛吹鼓員十二人,族歌鼓員二十七人,陳吹鼓員十三
人,商樂鼓員十四人,東海鼓員十六人,長樂鼓員十三人,縵樂鼓員十三人,凡鼓八,
員百二十八人,朝賀置酒,陳前殿房中,不應經法,治竽員五人,楚鼓員六人,常從倡
三十人,常從象人四人,詔隨常從倡十六人,秦倡員二十九人,秦倡象人員三人,詔隨
秦倡一人,雅大人員九人,朝賀置酒為樂。楚四會員十七人,巴四會員十二人,銚四會
員十二人,齊四會員十九人,蔡謳員三人,齊謳員六人,竽、瑟、鐘、磬員五人,皆鄭
聲,可罷。師學百四十二人,其七十二人給大官挏馬酒,其七十人可罷。大凡八百二十
九人,其三百八十八人不可罷,可領屬大樂,其四百四十一人不應經法,或鄭、衛之聲
,皆可罷。」奏可。然百姓漸漬日久,又不制雅樂有以相變,豪富吏民湛沔自若,陵夷
壞于王莽。

  今海內更始,民人歸本,戶口歲息,平其刑辟,牧以賢良,至於家給,既庶且富,
則須庠序、禮樂之教化矣。今幸有前聖遺制之威儀,誠可法象而補備之,經紀可因緣而
存著也。孔子曰:「殷因于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
周者,雖百世可知也。」今大漢繼周,久曠大儀,未有立禮成樂,此賈誼、仲舒、王吉
、劉向之徒所為發憤而增歎也。





漢書 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

  夫人宵天地之貌,懷五常之性,聰明精粹,有生之最靈者也。爪牙不足以供耆欲,
趨走不足以避利害,無毛羽以禦寒暑,必將役物以為養,用仁智而不恃力,此其所以為
貴也。故不仁愛則不能群,不能群則不勝物,不勝物則養不足。群而不足,爭心將作,
上聖卓然先行敬讓博愛之德者,眾心說而從之。從之成群,是為君矣;歸而往之,是為
王矣。《洪範》曰:「天子作民父母,為天下王。」聖人取類以正名,而謂群為父母,
明仁、愛、德、讓,王道之本也。愛待敬而不敗,德須威而久立,故制禮以崇敬,作刑
以明威也。聖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禮作教,立法設刑,動緣民情,而則
天象地。故曰:先王立禮,「則天之明,因地之性」也。刑罰威獄,以類天之震曜殺戮
也;溫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長育也。《書》雲「天秩有禮」,「天討有罪」。故聖人
因天秩而制五禮,因天討而作五刑。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鉞;中刑用刀鋸,其次用鑽
鑿;薄刑用鞭撲。大者陳諸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其所繇來者上矣。

  自黃帝有涿鹿之戰以定火災,顓頊有共工之陳以定水害。唐、虞之際,至治之極,
猶流共工,放讙兜,竄三苗,殛鯀,然後天下服。夏有甘扈之誓,殷、周以兵定天下矣
。天下既定,戢臧干戈,教以文德,而猶立司馬之官,設六軍之眾,因井田而制軍賦。
地方一裏為井,井十為通,通十為成,成方十裏;成十為終,終十為同,同方百里;同
十為封,封十為畿,畿方千里。有稅有賦。稅以足食,賦以足兵。故四井為邑,四邑為
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馬一匹,牛三頭。四丘為甸。甸,六十四井也,有戎馬四匹,
兵車一乘,牛十二頭,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備具,是謂乘馬之法。一同百里,
提封萬井,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園囿術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賦六千四百井,戎馬
四百匹,兵車百乘,此卿大夫埰地之大者也,是謂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六裏,提封
十萬井,定出賦六萬四千井,戎馬四千匹,兵車千乘,此諸侯之大者也,是謂千乘之國
。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萬井,定出賦六十四萬井,戎馬四萬匹,兵車萬乘,故稱萬乘
之主。戎馬、車徒、干戈素具,春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獮,冬大閱以狩,
皆于農隙以講事焉。五國為屬,屬有長;十國為連,連有帥;三十國為卒,卒有正;二
百一十四為州,州有牧。連師比年簡車,卒正三年簡徒,群牧五載大簡車、徒,此先王
為國立武足兵之大略也。

  周道衰,法度墮,至齊桓公任用管仲,而國富民安。公問行伯用師之道,管仲曰:
「公欲定卒伍,修甲兵,大國亦將修之,而小國設備,則難以速得志矣。」於是乃作內
政而寓軍令焉,故卒伍定虖裏,而軍政成虖郊。連其什伍,居處同樂,死生同憂,禍福
共之,故夜戰則其聲相聞,晝戰則其日相見,緩急足以相死。其教已成,外攘夷狄,內
尊天子,以安諸夏。齊桓既沒,晉文接之,亦先定其民,作被廬之法,總帥諸侯,迭為
盟主。然其禮已頗僭差,又隨時苟合以求欲速之功,故不能充王制。二伯之後,浸以陵
夷,至魯成公作丘甲,哀公用田賦,搜、狩、治兵、大閱之事皆失其正。《春秋》書而
譏之,以存王道。於是師旅亟動,百姓罷敝,無伏節死難之誼。孔子傷焉,曰:「以不
教民戰,是謂棄之。」故稱子路曰:「由也,千乘之國,可使治其賦也。」而子路亦曰
:「千乘之國,攝虖大國之間,加之以師旅,因之以饑饉,由也為之,比及三年,可使
有勇,且知方也。」治其賦兵教以禮誼之謂也。

  春秋之後,滅弱吞小,並為戰國,稍增講武之禮,以為戲樂,用相誇視。而秦更名
角抵,先王之禮沒于淫樂中矣。雄桀之士因勢輔時,作為權詐以相傾覆,吳有孫武,齊
有孫臏,魏有吳起,秦有商鞅,皆擒敵立勝,垂著篇籍。當此之時,合縱連衡,轉相攻
伐,代為雌雄。齊湣以技擊強,魏惠以武卒奮,秦昭以銳士勝。世方爭于功利,而馳說
者以孫、吳為宗。時唯孫卿明于王道,而非之曰:「彼孫、吳者,上勢利而貴變詐;施
于暴亂昏嫚之國,君臣有間,上下離心,政謀不良,故可變而詐也。夫仁人在上,為下
所卬,猶子弟之衛父兄,若手足之扞頭目,何可當也?鄰國望我,歡若親戚,芬若椒蘭
,顧視其上,猶焚灼仇讎。人情豈肯為其所惡而攻其所好哉?故以桀攻桀,猶有巧拙;
以桀詐堯,若卵投石,夫何幸之有!《詩》曰:『武王載旆,有虔秉鉞,如火烈烈,則
莫我敢遏。』言以仁誼綏民者,無敵於天下也。若齊之技擊,得一首則受賜金。事小敵
脆,則偷可用也;事巨敵堅,則煥然離矣。是亡國之兵也。魏氏武卒,衣三屬之甲,操
十二石之弩,負矢五十個,置戈其上,冠胄帶劍,嬴三日之糧,日中而趨百里,中試則
複其戶,利其田宅。如此,則其地雖廣,其稅必寡,其氣力數年而衰。是危國之兵也。
秦人,其生民也狹厄,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勢,隱之以厄,狃之以賞慶,道之以刑罰
,使其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戰無由也。功賞相長,五甲首而隸五家,是最為有數,故
能四世有勝於天下。然皆幹賞蹈利之兵,庸徒鬻賣之道耳,未有安制矜節之理也。故雖
地廣兵強,鰓鰓常恐天下之一合而共軋己也。至乎齊桓、晉文之兵,可謂入其域而有節
制矣。然猶未本仁義之統也。故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直秦之銳
士,秦之銳士不可以當桓、文之節制,桓、文之節制不可以敵湯、武之仁義。」

  故曰:「善師者不陳,善陳者不戰,善戰者不敗,善敗者不亡。」若夫舜修百僚,
咎繇作士,命以「蠻夷猾夏,寇賊奸軌」,而刑無所用,所謂善師不陳者也。湯、武征
伐,陳師誓眾,而放擒桀、紂,所謂善陳不戰者也。齊桓南服強楚,使貢周室,北伐山
戎,為燕開路,存亡繼絕,功為伯首,所謂善戰不敗者也。楚昭王遭闔廬之禍,國滅出
亡,父老送之。王曰:「父老反矣!何患無君?」父老曰:「有君如是其賢也!」相與
從之。或奔走赴秦,號哭請救,秦人為之出兵。二國並力,遂走吳師,昭王返國,所謂
善敗不亡者也。若秦因四世之勝,據河山之阻,任用白起、王翦豺狼之徒,奮其爪牙,
禽獵六國,以並天下。窮武極詐,士民不附,卒隸之徒,還為敵仇,□起雲合,果共軋
之。斯為下矣。凡兵,所以存亡繼絕,救亂除害也。故伊、呂之將,子孫有國,與商、
周並。至於末世,苟任詐力,以快貪殘,急城殺人盈城,爭地殺人滿野。孫、吳、商、
白之徒,皆身誅戮於前,而國滅亡於後。報應之勢,各以類至,其道然矣。

  漢興,高祖躬神武之材,行寬仁之厚,總攬英雄,以誅秦、項。任蕭、曹之文,用
良、平之謀,騁陸、酈之辯,明叔孫通之儀,文武相配,大略舉焉。天下既定,踵秦而
置材官于郡國,京師有南、北軍之屯。至武帝平百粵,內增七校,外有樓船,皆歲時講
肄,修武備雲。至元帝時,以貢禹議,始罷角抵,而未正治兵振旅之事也。

  古人有言:「天生五材,民並用之,廢一不可,誰能去兵?」鞭撲不可弛於家,刑
罰不可廢于國,征伐不可偃於天下。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順耳。孔子曰:「工欲善其
事,必先利其器。」文德者,帝王之利器;威武者,文德之輔助也。夫文之所加者深,
則武之所服者大;德之所施者博,則威之所制者廣。三代之盛,至於刑錯兵寢者,其本
末有序,帝王之極功也。

  昔周之法,建三典以刑邦國,詰四方:一曰,刑新邦用輕典;二曰,刑平邦用中典
;三曰,刑亂邦用重典。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宮罪五百,刖罪五百,殺罪五百
,所謂刑平邦用中典者也。凡殺人者踣諸市,墨者使守門,劓者使守關,宮者使守內,
刖者使守囿,完者使守積。其奴,男子入於罪隸,女子入舂槁。凡有爵者,與七十者,
與未□者,皆不為奴。

  周道既衰,穆王眊荒,命甫侯度時作刑,以詰四方。黑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髕
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蓋多於平邦中典五百
章,所謂刑亂邦用重典者也。

  春秋之時,王道浸壞,教化不行,子產相鄭而鑄刑書。晉叔向非之曰:「昔先王議
事以制,不為刑辟。懼民之有爭心也,猶不可禁禦,是故閑之以誼,糾之以政,行之以
禮,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為祿位以勸其從,嚴斷刑罰以威其淫。懼其未也,故誨之
以忠,竦之以行,教之以務,使之以和,臨之以敬,蒞之以強,斷之以剛。猶求聖哲之
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長,慈惠之師。民於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禍亂。民知有辟,則
不忌於上,並有爭心,以征於書,而僥倖以成之,弗可為矣。夏有亂政而作禹刑,商有
亂政而作湯刑,周有亂政而作九刑。三辟之興,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鄭國,制參辟,鑄
刑書,將以靖民,不亦難乎!《詩》曰:『儀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儀
刑文王,萬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征於書。錐刀之末,將
盡爭之,亂獄滋豐,貨賂並行。終子之世,鄭其敗虖!」子產報曰:「若吾子之言,僑
不材,不能及子孫,吾以救世也。」偷薄之政,自是滋矣。孔子傷之,曰:「導之以德
,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
;刑罰不中,則民無所錯手足。」孟氏使陽膚為士師,問于曾子,亦曰:「上失其道,
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

  陵夷至於戰國,韓任申子,秦用商鞅,連相坐之法,造參夷之誅;增加肉刑、大辟
,有鑿顛、抽脅、鑊亨之刑。

  至於秦始皇,兼吞戰國,遂毀先王之法,滅禮誼之官,專任刑罰,躬操文墨,晝斷
獄,夜理書,自程決事日縣石之一。而奸邪並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潰
而叛之。

  漢興,高祖初入關,約法三章曰:「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蠲削煩苛,兆民
大說。其後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禦奸,於是相國蕭何攈摭秦法,取其
宜於時者,作律九章。

  當孝惠、高後時,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長幼養老。蕭、曹為相,填以無為,從民之
欲而不擾亂,是以衣食滋殖,刑罰用稀。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勸趣農桑,減省租賦。而將相皆舊功臣,少文多質,懲惡
亡秦之政,論議務在寬厚,恥言人之過失。化行天下,告訐之俗易。吏安其官,民樂其
業,畜積歲增,戶口浸息。風流篤厚,禁罔疏闊。選張釋之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
刑罰大省,至於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

  即位十三年齊太倉令淳於公有罪當刑,詔獄逮系長安。淳於公無男,有五女,當行
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緩急非有益!」其少女緹縈,自傷悲泣,乃隨其父至
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複生,刑
者不可複屬,雖後欲改過自新,其道亡繇也。妾願沒入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
。」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遂下令曰:「制詔禦史: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
章服以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
之薄而教不明與?吾甚自愧。故夫訓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弟君子,民之
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憐之。夫刑
至斷支休,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輕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為令。」

  丞相張倉、御史大夫馮敬奏言:「肉刑所以禁奸,所由來者久矣。陛下下明詔,憐
萬民之一有過被刑者終身不息,及罪人欲改行為善而道亡繇至,于盛德,臣等所不及也
。臣謹議請定律曰:諸當完者,完為城旦舂;當黥者,髡鉗為城旦舂;當劓者,笞三百
;當斬左止者,笞五百;當斬右止,及殺人先自告,及吏坐受賕枉法,守縣官財物而即
盜之,已論命複有笞罪者,皆棄市。罪人獄已決,完為城旦舂,滿三歲為鬼薪、白粲。
鬼薪、白粲一歲,為隸臣妾。隸臣妾一歲,免為庶人。隸臣妾滿二歲,為司寇。司寇一
歲,及作如司寇二歲,皆免為庶人。其亡逃及有罪耐以上,不用此令。前令之刑城旦舂
歲而非禁錮者,完為城旦舂歲數以免。臣昧死請。」制曰:「可。」是後,外有輕刑之
名,內實殺人。斬右止者又當死。斬左止者笞五百,當劓者笞三百,率多死。

  景帝元年,下詔曰:「加笞與重罪無異,幸而不死,不可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
三百,笞三百曰二百。」獄尚不全。至中六年,又下詔曰:「加笞者,或至死而笞未畢
,朕甚憐之。其減笞三百曰二百,笞二百曰一百。」又曰:「笞者,所以教之也,其定
箠令。」丞相劉舍、御史大夫衛綰請:「笞者,箠長五尺,其本大一寸,其竹也,末薄
半寸,皆平其節。當笞者,笞臀。毋得更人,畢一罪乃更人。」自是笞者得全,然酷吏
猶以為威。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輕,民易犯之。

  及至孝武即位,外事四夷之功,內盛耳目之好,徵發煩數,百姓貧耗,窮民犯法,
酷吏擊斷,奸軌不勝。於是招進張湯、趙禹之屬,條定法令,作見知故縱、監臨部主之
法,緩深故之罪,急縱出之誅。其後奸猾巧法,轉相比況,禁罔浸密。律、令凡三百五
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條,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決事比萬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書盈于
幾閣,典者不能遍睹。是以郡國承用者駁,或罪同而論異。奸吏因緣為市,所欲活則傅
生議,所欲陷則予死比,議者鹹冤傷之。

  宣帝自在閭閻而知其若此。及即尊位,廷史路溫舒上疏,言秦有十失,其一尚存,
治獄之吏是也。語在《溫舒傳》。上深湣焉,乃下詔曰:「間者吏用法,巧文浸深,是
朕之不德也。夫決獄不當,使有罪興邪,不辜蒙戮,父子悲恨,朕甚傷之。今遣廷史與
郡鞠獄,任輕祿薄,其為置廷平,秩六百石,員四人。其務平之,以稱朕意。」於是選
于定國為廷尉,求明察寬恕黃霸等以為廷平,季秋後請讞。時上常幸宣室,齋居而決事
,獄刑號為平矣。時涿郡太守鄭昌上疏言:「聖王置諫爭之臣者,非以崇德,防逸豫之
生也;立法明刑者,非以為治,救衰亂之起也。今明主躬垂明聽,雖不置廷平,獄將自
正;若開後嗣,不若刪定律令。律令一定,愚民知所避,奸吏無所弄矣。今不正其本,
而置廷平以理其末也,政衰聽怠,則廷平將招權而為亂首矣。」宣帝未及修正。

  至元席初立,乃下詔曰:「夫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難犯而易避也。今律、
令煩多而不約,自典文者不能分明,而欲羅元元之不逮,斯豈刑中之意哉!其議律、令
可蠲除輕減者,條奏,唯在便安萬姓而已。」

  至成帝河平中,複下詔曰:「《甫刑》雲『五刑之屬三千,大辟之罰其屬二百』,
今大辟之刑千有餘條,律、令煩多,百有餘萬言,奇請它比,日以益滋,自明習者不知
所由,欲以曉喻眾庶,不亦難乎!于以羅元元之民,夭絕亡辜,豈不哀哉!其與中二千
石、二千石、博士及明習律、令者議減死刑及可蠲除約省者,令較然易知,條奏。《書
》不雲乎?『惟刑之恤哉!』其審核之,務准古法,朕將盡心覽焉。」有司無仲山父將
明之材,不能因時廣宣主恩,建立明制。為一代之法,而徒鉤摭微細,毛舉數事,以塞
詔而已。是以大議不立,遂以至今。議者或曰,法難數變,此庸人不達,疑塞治道,聖
智之所常患者也。故略舉漢興以來,法令稍定而合古便今者。

  漢興之初,雖有約法三章,網漏吞舟之魚。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
當三族者,皆先黥,劓,斬左右止,笞殺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誹謗詈詛者,
又先斷舌。」故謂之具五刑。彭越、韓信之屬皆受此誅。

  至高後元年,乃除三族罪、襖言令。

  孝文二年,又詔丞相、太尉、禦史:「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衛善人也。今犯
法者已論,而使無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收,朕甚弗取。其議。」左、右丞
相周勃、陳平奏言:「父、母、妻、子、同產相坐及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也。收
之之道,所由來久矣。臣之愚計,以為如其故便。」文帝複曰:「朕聞之,法正則民愨
,罪當則民從。且夫牧民而道之以善者,吏也;既不能道,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法反
害於民,為暴者也。朕夫見其便,宜熟計之。」平、勃乃曰:「陛下幸加大惠於天下,
使有罪不收,無罪不相坐,甚盛德,臣等所不及也。臣等謹奉詔,盡除收律、相坐法。
」其後,新垣平謀為逆,複行三族之誅。由是言之,風俗移易,人性相近而習相遠,信
矣。夫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猶有過刑謬論如此甚也,而況庸材溺於末流者乎?

  《周官》有五聽、八議、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五聽: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
曰氣聽,四曰耳聽,五曰目聽。八議:一曰議親,二曰議故,三曰議賢,四曰議能,五
曰議功,六曰議貴,七曰議勤,八曰議賓。三刺:一曰訊群臣,二曰訊群吏,三曰訊萬
民。三宥:一曰弗識,二曰過失,三曰遺忘。三赦:一曰幼弱,二曰老眊,三曰蠢愚。
凡囚,「上罪梏□而桎,中罪梏桎,下罪梏;王之同族□,有爵者桎,以待弊。」高皇帝
七年,制詔禦史:「獄之疑者,吏或不敢決,有罪者久而不論,無罪者久系不決。自今
以來,縣道官獄疑者,各讞所屬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當報。所不能決者,皆移
廷尉,廷尉亦當報之。廷尉所不能決,謹具為奏,傅所當比律、令以聞。」上恩如此,
吏猶不能奉宣。故孝景中五年複下詔曰:「諸獄疑,雖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厭者,輒讞
之。」其後獄吏複避微文,遂其愚心。至後元年,又下詔曰:「獄,重事也。人有愚智
,官有上下。獄疑者讞,有令讞者已報讞而後不當,讞者不為失。」自此之後,獄刑益
詳,近於五聽三宥之意。三年複下詔曰:「高年老長,人所尊敬也;鰥、寡不屬逮者,
人所哀憐也。其著令:年八十以上,八歲以下,及孕者未乳,師、硃儒當鞠系者,頌系
之。」至孝宣元康四年,又下詔曰:「朕念夫耆老之人,發齒墮落,血氣既衰,亦無逆
亂之心,今或羅于文法,執於囹圄,不得終其年命,朕甚憐之。自今以來,諸年八十非
誣告、殺傷人,它皆勿坐。」至成帝鴻嘉元年,定令:「年未滿七歲,賊鬥殺人及犯殊
死者,上請廷尉以聞,得減死。」合於三赦幼弱、老眊之人。此皆法令稍近古而便民者
也。

  孔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善人為國百年,可以勝殘去殺矣。」言聖王承
衰撥亂而起,被民以德教,變而化之,必世然後仁道成焉;至於善人,不入於室,然猶
百年勝殘去殺矣。此為國者之程式也。今漢道至盛,曆世二百餘載,考自昭、宣、元、
成、哀、平六世之間,斷獄殊死,率歲千餘口而一人,耐罪上至右止,三倍有餘。古人
有言:「滿堂而飲酒,有一人鄉隅而悲泣,則一堂皆為之不樂。」王者之於天下,譬猶
一堂之上也,故一人不得其平,為之悽愴於心。今郡、國被刑而死者歲以萬數,天下獄
二千餘所,其冤死者多少相覆,獄不減一人,此和氣所以未洽者也。

  原獄刑所以蕃若此者,禮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貧窮,豪傑務私,奸不輒得,獄
□不平之所致也。《書》雲「伯夷降典,哲民惟刑」,言制禮以止刑,猶堤之防溢水也
。今堤防淩遲,禮制未立;死刑過制,生刑易犯;饑寒並至,窮斯濫溢;豪傑擅私,為
之囊橐,奸有所隱,則狃而浸廣:此刑之所以蕃也。孔子曰:「古之知法者能省刑,本
也;今之知法者不失有罪,末矣。」又曰:「今之聽獄者,求所以殺之;古之聽獄者,
求所以生之。」與其殺不辜,寧失有罪。今之獄吏,上下相驅,以刻為明,深者獲功名
,平者多患害。諺曰:「鬻棺者欲歲之疫。」非憎人欲殺之,利在於人死也。今治獄吏
欲陷害人,亦猶此矣。凡此五疾,獄刑所以尤多者也。

  自建武、永平,民亦新免兵革之禍,人有樂生之慮,與高、惠之間同,而政在抑強
扶弱,朝無威福之臣,邑無豪傑之俠。以口率計,斷獄少於成、哀之間什八,可謂清矣
。然而未能稱意比靈斯于古者,以其疾未盡除,而刑本不正。

  善乎!孫卿之論刑也,曰:「世俗之為說者,以為治古者無肉刑,有象刑、墨鯨之
屬,菲履赭衣而不純,是不然矣。以為治古,則人莫觸罪邪,豈獨無肉刑哉,亦不待象
刑矣。以為人或觸罪矣,而直輕其刑,是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
輕,民無所畏,亂莫大焉,凡制刑之本,將以禁暴惡,且懲其未也。殺人者不死,傷人
者不刑,是惠暴而寬惡也。故象刑非生於治古,方起於亂今也。凡爵列官職,賞慶刑罰
,皆以類相從者也。一物失稱,亂之端也。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刑不當罪
,不祥莫大焉。夫征暴誅悖,治之威也。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
知其所由來者也。故治則刑重,亂則刑輕,犯治之罪故重,犯亂之罪故輕也。《書》雲
『刑罰世重世輕』,此之謂也。」所謂「象刑惟明」者,言象天道而作刑,安有菲屨赭
衣者哉?

  孫卿之言既然,又因俗說而論之曰:「禹承堯、舜之後,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湯、
武順而行之者,以俗薄于唐、虞故也。今漢承衰周暴秦極敝之流,俗已薄於三代,而行
堯、舜之刑,是猶以鞿而禦駻突,違救時之宜矣。且除肉刑者,本欲以全民也,今去髡
鉗一等,轉而入於大辟,以死罔民,失本惠矣。故死者歲以萬數,刑重之所致也。至乎
穿□之盜,忿怒傷人,男女淫佚,吏為奸臧,若此之惡,髡鉗之罰又不足以懲也。故刑
者歲十萬數,民既不畏,又曾不恥,刑輕之所生也。故俗之能吏,公以殺盜為威,專殺
者勝任,奉法者不治,亂名傷制,不可勝條。是以罔密而奸不塞,刑蕃而民愈嫚。必世
而未仁,百年而不勝殘,誠以禮樂闕而刑不正也。豈宜惟思所以清原正本之論,刪定律
、令,□二百章,以應大辟。其餘罪次,于古當生,今觸死者,皆可募行肉刑。及傷人
與盜,吏受賕枉法,男女淫亂,皆復古刑,為三千章。詆欺文致微細之法,悉蠲除。如
此,則刑可畏而禁易避,吏不專殺,法無二門,輕重當罪,民命得全,合刑罰之中,殷
天人之和,順稽古之制,成時雍之化。成、康刑錯,雖未可致,孝文斷獄,庶幾可及。
《詩》雲「宜民宜人,受祿於天」。《書》曰「立功立事,可以永年」。言為政而宜於
民者,功成事立,則受天祿而永年命,所謂「一人有慶,萬民賴之」者也。




漢書 卷二十四

【食貨志第四】

  《洪範》八政,一曰食,二曰貨。食謂農殖嘉穀可食之物,貨謂布帛可衣,及金、
刀、魚、貝,所以分財布利通有無者也。二者,生民之本,興自神農之世。「斫木為耜
煣木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而食足;「日中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
易而退,各得其所」,而貨通。食足貨通,然後國實民富,而教化成。黃帝以下「通其
變,使民不倦」。堯命四子以「敬授民時」,舜命後稷以「黎民祖饑」,是為政首。禹
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各因所生遠近,賦入貢□,茂遷有無,萬國作□。殷周之盛,
《詩》、《書》所述,要在安民,富而教之。故《易》稱:「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
大寶曰位;何以守位曰仁,何以聚人曰財。」財者,帝王所以聚人守位,養成群生,奉
順天德,治國安民之本也。故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亡貧,和
亡寡,安亡傾。」是以聖王域民,築城郭以居之;制廬井以均之;開市肆以通之;設庠
序以教之;士、農、工、商,四人有業。學以居位曰士,辟土殖谷曰農,作巧成器曰工
,通財鬻貨曰商。聖王量能授事,四民陳力受職,故朝亡廢官,邑亡敖民,地亡曠土。

  理民之道,地著為本。故必建步立畝,正其經界。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
,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方一裏,是為九夫。八家共之,各受私田百畝,公田十畝,
是為八百八十畝,餘二十畝以為廬舍。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
而教化齊同,力役生產可得而平也。

  民受田:上田夫百畝,中田夫二百畝,下田夫三百畝。歲耕種者為不易上田;休一
歲者為一易中田;休二歲者為再易下田,三歲更耕之,自爰其處。農民戶人己受田,其
家眾男為餘夫,亦以口受田如比。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當農夫一人。此謂平土可
以為法者也。若山林、藪澤、原陵、淳鹵之地,各以肥磽多少為差。有賦有稅。稅謂公
田什一及工、商、衡虞之人也。賦共車馬、兵甲、士徒之役,充實府庫、賜予之用。稅
給郊、社、宗廟、百神之祀,天子奉養、百官祿食庶事之費。民年二十受田,六十歸田
。七十以上,上所養也;十歲以下,上所長也;十一以上,上所強也。種穀必雜五種,
以備災害。田中不得有樹,用妨五穀。力耕數耘,收穫如寇盜之至。還廬樹桑,菜茹有
畦,瓜瓠、果□殖于疆易。雞、豚、狗、彘毋失其時,女修蠶織,則五十可以衣帛,七
十可以食肉。

  在野曰廬,在邑曰裏。五家為鄰,五鄰為裏,四裏為族,五族為常,五常為州,五
州為鄉。鄉,萬二千五百戶也。鄰長位下士,自此以上,稍登一級,至鄉而為卿也。於
是裏有序而鄉有庠。序以明教,庠則行禮而視化焉。春令民畢出在野,冬則畢入於邑。
其《詩》曰:「四之日舉止,同我婦子,饁彼南畝。」又曰:「十月蟋蟀,入我床下」
,「嗟我婦子,聿為改歲,入此室處。」所以順陰陽,備寇賊,習禮文也。春將出民,
裏胥平旦坐於右塾,鄰長坐于左塾,畢出然後歸,夕亦如之。入者必持薪樵,輕重相分
,班白不提挈。冬,民既入,婦人同巷,相從夜績,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從者,
所以省費燎火,同巧拙而合習俗也。男女有不得其所者,因相與歌詠,各言其傷。

  是月,餘子亦在於序室。八歲入小學,學六甲、五方、書計之事,始知室家長幼之
節。十五入大學,學先聖禮樂,而知朝廷君臣之禮。其有秀異者,移鄉學於庠序。庠序
之異者,移國學於少學。諸侯歲貢小學之異者于天子,學于大學,命曰造士。行同能偶
,則別之以射,然後爵命焉。

  孟春之月,群居者將散,行人振木鐸徇于路以采詩,獻之大師,比其音律,以聞于
天子。故曰王者不窺牖戶而知天下。此先王制土處民,富而教之之大略也。故孔子曰:
「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故民皆勸功樂業,先公而後私。
其《詩》曰:「有□淒淒,興雲祁祁,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民三年耕,則餘一年之
畜。衣食足而知榮辱,廉讓生而爭訟息,故三載考績。孔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
已可也,三年有成」,成此功也。三考黜陟,餘三年食,進業曰登;再故曰「如有王者
,必世而後仁」,繇此道也。

  周室既衰,暴君汙吏慢其經界,徭役橫作,政令不信,上下相詐,公田不治。故魯
宣公「初稅畝」,《春秋》譏焉。於是上貪民怨,災害生而禍亂作。

  陵夷至於戰國,貴詐力而賤仁誼,先富有而後禮讓。是時,李悝為魏文侯作盡地力
之教,以為地方百里,提封九百頃,除山澤、邑居參分去一,為田六百萬畝,治田勤謹
則畝益三升,不勤則損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減,輒為粟百八十萬石矣。又曰:糴甚貴
傷民,甚賤傷農。民傷則離散,農傷則國貧,故甚貴與甚賤,其傷一也。善為國者,使
民毋傷而農益勸。今一夫挾五口,治田百畝,歲收畝一石半,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
稅十五石,餘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終歲為粟九十石,餘有四十五石。石
三十,為錢千三百五十,除社閭嘗新、春秋之祠,用錢三百,餘千五十。衣,人率用錢
三百,五人終歲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喪之費,及上賦斂,又未與此。
此農夫所以常困,有不勸耕之心,而令糴至於甚貴者也。是故善平糴者,必謹觀歲有上
、中、下孰。上孰其收自四,余四百石;中孰自三,余三百石;下孰自倍,余百石。小
饑則收百石,中饑七十石,大饑三十石,故大孰則上糴三而舍一,中孰則糴二,下孰則
糴一,使民適足,賈平則止。小饑則發小孰之所斂、中饑則發中孰之所斂、大饑則發大
孰之所斂而糶之。故雖遇饑饉、水旱,糴不貴而民不散,取有餘以補不足也。行之魏國
,國以富強。

  及秦孝公用商君,壞井田,開阡陌,急耕戰之賞,雖非古道,猶以務本之故,傾鄰
國而雄諸侯。然王制遂滅,僭差亡度。庶人之富者累巨萬,而貧者食糟糠;有國強者兼
州域,而弱者喪社稷。至於始皇,遂並天下,內興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賦,發閭
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政,猶未足以澹
其欲也。海內愁怨,遂用潰畔。

  漢興,接秦之敝,諸侯並起,民失作業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
。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天下既定,民亡蓋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駟,而將相
或乘牛車。上於是約法省禁,輕田租,十五而稅一,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而山
川、園池、市肆租稅之人,自天子以至封君湯沐邑,皆各為私奉養,不領于天子之經費
。漕轉關東粟以給中都官,歲不過數十萬石。孝惠、高後之間,衣食滋殖。文帝即位,
躬修儉節,思安百姓。時民近戰國,皆背本趨末,賈誼說上曰:

  管子曰:「倉廩實而知禮節。」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嘗聞。古之人曰
:「一夫不耕,或受之饑;一女不織,或受之寒。」生之有時,而用之亡度,則物力必
屈。古之治天下,至□至悉也,故其畜積足恃。今背本而趨末,食者甚眾,是天下之大
殘也;淫侈之俗,日日以長,是天下之大賦也。殘賊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將泛,莫之
振救。生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財產何得不蹶!漢之為漢幾四十年矣,公私之積
猶可哀痛。失時不雨,民且狼顧;歲惡不入,請賣爵、子。既聞耳矣,安有為天下阽危
者若是而上不驚者!

  世之有饑穰,天之行也,禹、湯被之矣。即不幸有方二三千里之旱,國胡以相恤?
卒然邊境有急,數十百萬之眾,國胡以饋之?兵旱相乘,天下大屈,有勇力者聚徒而衡
擊,罷夫贏老易子而咬其骨。政治未畢通也,遠方之能疑者並舉而爭起矣,乃駭而圖之
,豈將有及乎?

  夫積貯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財有餘,何為而不成?以攻則取,以守則固,
以戰則勝。懷敵附遠,何招而不至?今毆民而歸之農,皆著於本,使天下各食基力,末
技遊食之民轉而緣南畝,則畜積足而人樂其所矣。可以為富安天下,而直為此廩廩也,
竊為陛下惜之!

  於是上感誼言,始開籍田,躬耕以勸百姓。晁錯複說上曰:

  聖王在上而民不凍饑者,非能耕而食之,織而衣之也,為開其資財之道也。故堯、
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亡捐瘠者,以畜積多而備先具也。今海內為一,土
地人民之眾不避湯、禹,加以亡天災數年之水旱,而畜積未及者,何也?地有遺利,民
有餘力,生穀之土未盡墾,山澤之利未盡出也,遊食之民未盡歸農也。民貧,則奸邪生
。貧生於不足,不足生於不農,不農則不地著,不地著則離鄉輕家,民如鳥獸,雖有高
城深池,嚴法重刑,猶不能禁也。

  夫寒之於衣,不待輕暖;饑之于食,不待甘旨;饑寒至身,不顧廉恥。人情,一日
不再食則饑,終歲不制衣則寒。夫腹饑不得食,膚寒不得衣,雖慈父不能保其子,君安
能以有其民哉!明主知其然也,故務民于農桑,薄賦斂,廣畜積,以實倉廩,備水旱,
故民可得而有也。

  民者,在上所以牧之,趨利如水走下,四方忘擇也。夫珠玉金銀,饑不可食,寒不
可衣,然而眾貴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為物輕微易臧,在於把握,可以周海內而亡饑
寒之患。此令臣輕背其主,而民易去其鄉,盜賊有所勸,亡逃者得輕資也。粟米布帛生
於地,長於時,聚於力,非可一日成也;數石之重,中人弗勝,不為奸邪所利,一日弗
得而饑寒至。是故明君貴五穀而賤金玉。

  今農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過百畝,百畝之收不過百石。春
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
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亡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來,吊死問疾,養孤長
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複被水旱之災,急政暴賦,賦斂不時,朝令而暮當具。有者半
賈而賣,亡者取倍稱之息,於是有賣田宅、鬻子孫以償責者矣。而商賈大者積貯倍息,
小者坐列販賣,操其奇贏,日遊都市,乘上之急,所賣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蠶織
,衣必文采,食必梁肉;亡農夫之苦,有仟佰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為過吏勢,
以利相傾;千里游遨,冠蓋相望,乘堅策肥,履絲曳縞。此商人所以兼併農人,農人所
以流亡者也。

  今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尊農夫,農夫已貧賤矣。故俗之所貴,主之所賤也
;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上下相反,好惡乖迕,而欲國富法立,不可得也。方今之務
,莫若使民務農而已矣。欲民務農,在於貴粟;貴粟之道,在於使民以粟為賞罰。今募
天下入粟縣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農民有錢,粟有所渫。夫能入
粟以受爵,皆有餘者也;取于有餘,以供上用,則貧民之賦可損,所謂損有餘補不足,
令出而民利者也。順于民心,所補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賦少,三曰勸農功。今令
民有車騎馬一匹者,複卒三人。車騎者,天下武備也,故為複卒。神農之教曰:「有石
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弗能守也。」以是觀之,粟者,王者大用,政
之本務。令民入粟受爵至五大夫以上,乃複一人耳,此其與騎馬之功相去遠矣。爵者,
上之所擅,出於口而亡窮;粟者,民之所種,生於地而不乏。夫得高爵與免罪,人之所
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邊,以受爵免罪,不過三歲,塞下之粟必多矣。

  於是文帝從錯之言,令民入粟邊,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為五大夫,萬二千
石為大庶長,各以多少級數為差。錯複奏言:「陛下幸使天下入粟塞下以拜爵,甚大惠
也。竊恐塞卒之食不足用大渫天下粟。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矣;足支一歲
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如此,德澤加于萬民,民俞勤農。時有軍役,若遭水旱,
民不困乏,天下安寧」歲孰且美,則民大富樂矣。」上複從其言,乃下詔賜民十二年租
稅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稅。

  後十三歲,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稅一也。其後,上郡以西旱,複修賣
爵令,而裁其賈以招民,及徒複作,得輸粟于縣官以除罪。始造苑馬以廣用,宮室、列
館、車馬益增修矣。然婁敕有司以農為務,民遂樂業。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間,國家亡事
,非遇水旱,則民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餘財。京師之錢累百巨萬,貫朽而
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腐敗不可食。眾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
群,乘□牝者擯而不得會聚。守閭閻者食粱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號。人人
自愛而重犯法,先行誼而黜愧辱焉。於是罔疏而民富,役財驕溢,或至並兼;豪党之徒
以武斷於鄉曲。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爭于奢侈,室廬車服僭上亡限。物盛而衰,固
其變也。

  是後,外事四夷,內興功利,役費並興,而民去本。董仲舒說上曰:「《春秋》它
穀不書,至於麥禾不成則書之,以此見聖人于五穀最重麥與禾也。今關中俗不好種麥,
是歲失《春秋》之所重,而損生民之具也。願陛下幸詔大司農,使關中民益種宿麥,令
毋後時。」又言:「古者稅民不過什一,其求易共;使民不過三日,其力易足。民財內
足以養老盡孝,外足以事上共稅,下足以蓄妻子極愛,故民說從上。至秦則不然,用商
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賣買,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又顓川澤
之利,管山林之饒,荒淫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裏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
不困?又加月為更卒,已,複為正,一歲屯戍,一歲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賦,鹽
鐵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五。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重以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轉為盜賊,赭衣半道,斷獄歲以千
萬數。漢興,循而未改。古井田法雖難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並兼
之路。鹽鐵皆歸於民。去奴婢,除專殺之威。薄賦斂,省徭役,以寬民力。然後可善治
也。」仲舒死後,功費愈甚,天下虛耗,人複相食。

  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為富民侯。下詔曰:「方今之務,在於力農。」
以趙過為搜粟都尉。過能為代田,一畝三□。歲代處,故曰代田,古法也。後稷始□田,
以二耜為耦,廣尺、深尺曰□,長終畝。一畝三□,一夫三百□,而播種於□中。苗生葉以
上,稍耨隴草,因貴阝其土以附苗根。故其《詩》曰:「或芸或□,黍稷□□。」芸,除
草也。□,附根也。言苗稍壯,每耨輒附根。比盛暑,隴盡而根深,能風與旱,故□□□而
盛也。其耕耘下種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夫為田一井一屋,故畝五頃,用耦犁,二牛
三人,一歲之收常過縵田畝一斛以上,善者倍之。過使教田太常、三輔,大農置工巧奴
與從事,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長、三老、力田及裏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學耕種養苗狀
。民或苦少牛,亡以趨澤,故平都令光教過以人挽犁。過奏光以為丞,教民相與庸挽犁
。率多人者田日三十畝,少者十三畝,以故田多墾辟。過試以離宮卒田其宮□地,課得
穀皆多旁田,畝一斛以上。令命家田三輔公田,又教邊郡及居延城。是後邊城、河東、
弘農、三輔、太常民皆便代田,用力少而得穀多。

  至昭帝時,流民稍還,田野益辟,頗有蓄積。宣帝即位,用吏多選賢良,百姓安土
,歲數豐穰,谷至石五錢,農人少利。時大司農中丞耿壽昌以善為算能商功利,得幸於
上,五鳳中奏言:「故事,歲漕關東谷四百萬斛以給京師,用卒六萬人。宜糴三輔、弘
農、河東、上黨、太原郡穀,足供京師,可以省關東漕卒過半。」又白增海租三倍,天
子皆從其計。御史大夫蕭望之奏言:「故禦史屬徐宮家在東萊,言往年加海租,魚不出
。長老皆言武帝時縣官嘗自漁,海魚不出,後複予民,魚乃出。夫陰陽之感,物類相應
,萬事盡然。今壽昌欲近糴漕關內之穀,築倉治船,費值二萬萬餘,有動眾之功,恐生
旱氣,民被其災。壽昌習于商功分銖之事,其深計遠慮,誠未足任,宜且如故。」上不
聽。漕事果便,壽昌遂白令邊郡皆築倉,以谷賤時增其賈而糴,以利農,谷貴時減賈而
糶,名曰常平倉。民便之。上乃下詔,賜壽昌爵關內侯。而蔡癸以好農使勸郡國,至大
官。

  元帝即位,天下大水,關東郡十一尤甚。二年,齊地饑,谷石三百餘,民多餓死,
琅邪郡人相食。在位諸儒多言鹽、鐵官及北假田官、常平倉可罷,毋與民爭利。上從其
議,皆罷之。又罷建章、甘泉宮衛、角抵、齊三服官,省禁苑以予貧民,減諸侯王廟衛
卒半。又減關中卒五百人,轉穀賑貸窮乏。其後用度不足,獨複鹽鐵官。

  成帝時,天下亡兵革之事,號為安樂,然俗奢侈,不以蓄聚為意。永始二年,梁國
、平原郡比年傷水災,人相食,刺史、守、相坐免。

  哀帝即位,師丹輔政,建言:「古之聖王莫不設井田,然後治乃可平。孝文皇帝承
亡周亂秦兵革之後,天下空虛,故務勸農桑,帥以節儉。民始充實,未有並兼之害,故
不為民田及奴婢為限。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數巨萬,而貧弱俞困。蓋君子為政,貴
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將以救急也。亦未可詳,宜略為限。」天子下其議。丞
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請:「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公主名田縣道
,及關內侯、吏、民名田,皆毋過三十頃。請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內
侯、吏、民三十人。期盡三年,犯者沒入官。」時田宅奴婢賈為減賤,丁、傅用事,董
賢隆貴,皆不便也。詔書:「且須後」,遂寢不行。宮室、苑囿、府庫之臧已侈,百姓
訾富雖不及文、景,然天下戶口最盛矣。

  平帝崩,王莽居攝,遂篡位。王莽因漢承平之業,匈奴稱籓,百蠻賓服,舟車所通
,盡為臣妾,府庫百官之富,天下晏然。莽一朝有之,其心意未滿,狹小漢家制度,以
為疏闊。宣帝始賜單于印璽,與天子同,而西南夷钅句町稱王。莽乃遣使易單于印,貶
钅句町王為侯。二方始怨,侵犯邊境。莽遣興師,發三十萬眾,欲同時十道並出,一舉
滅匈奴;募發天下囚徒、丁男、甲卒轉委輸兵器,自負海江、淮而至北邊,使者馳傳督
趣,海內擾矣。又動欲慕古,不度時宜,分裂州郡,改職作官,下令曰:「漢氏減輕田
租,三十而稅一,常有更賦,罷癃鹹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實十稅五
也。富者驕而為邪,貧者窮而為奸,俱陷於辜,刑用不錯。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
曰私屬,皆不得賣買。其男口不滿八,而田過一井者,分余田與九族鄉黨。」犯令,法
至死,制度又不定,吏緣為奸,天下謷謷然,陷刑者眾。

  後三年,莽知民愁,下詔諸食王田及私屬皆得賣買,勿拘以法。然刑罰深刻,它政
誖亂。邊兵二十余萬人仰縣官衣食,用度不足,數橫賦斂,民俞貧困。常苦枯旱,亡有
平歲,谷賈翔貴。

  末年,盜賊群起,發軍擊之,將吏放縱於外。北邊及青、徐地人相食,雒陽以東米
石二千。莽遣三公將軍開東方諸倉賑貸窮乏,又分遣大夫謁者教民煮木為酪;酪不可食
,重為煩擾。流民入關者數十萬人,置養澹官以廩之,吏盜其廩,饑死者什七八。莽恥
為政所至,乃下詔曰:「予遭陽九之厄,百六之會,枯、旱、霜、蝗,饑饉薦臻,蠻夷
猾夏,寇賊奸軌,百姓流離。予甚悼之,害氣將究矣。」歲為此言,以至於亡。

  凡貨,金、錢、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詳靡記雲。太公為周立九府圜法:黃金
方寸而重一斤;錢圜函方,輕重以銖;布、帛廣二尺二寸為幅,長四丈為匹。故貨寶于
金,利於刀,流於泉,布於布,束於帛。

  太公退,又行之于齊。至管仲相桓公,通輕重之權,曰:「歲有凶穰,故穀有貴賤
;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人君不理,則畜賈游於市,乘民之不給,百倍其本矣。故萬
乘之國必有萬金之賈,千乘之國必有千金之賈者,利有所並也。計本量委則足矣,然而
民有饑餓者,谷有所臧也。民有餘則輕之,故人君斂之以輕;民不足則重之,故人君散
之以重。凡輕重斂散之以時,即准平。守准平,使萬室之邑必有萬鐘之臧,臧繦千萬;
千室之邑必有千鐘之臧,臧繦百萬。春以奉耕,夏以奉耘,耒耜器械,種餉糧食,必取
澹焉。故大賈畜家不得豪奪吾民矣。」桓公遂用區區之齊合諸侯,顯伯名。

  其後百餘年,周景王時患錢輕,將更鑄大錢,單穆公曰:「不可。古者天降災戾,
於是乎量資幣,權輕重,以救民。民患輕,則為之作重幣以行之,於是有母權子而行,
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則多作輕而行之,亦不廢重,於是乎有子權母而行,小大利之。
今王廢輕而作重,民失其資,能無匱乎?民若匱,王用將有所乏,乏將厚取於民,民不
給,將有遠志,是離民也。且絕民用以實王府,猶塞川原為潢洿也,竭亡日矣。王其圖
之。」弗聽,卒鑄大錢,文曰「寶貨」,肉好皆有周郭,以勸農澹不足,百姓蒙利焉。

  秦兼天下,幣為二等:黃金以溢為名,上幣;銅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
其文。而珠、玉、龜、貝、銀、錫之屬為器飾寶臧,不為幣,然各隨時而輕重無常。

  漢興,以為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黃金一斤。而不軌逐利之民蓄積餘贏以稽
市,物痛騰躍,米至石萬錢,馬至匹百金。天下已平,高祖乃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
稅租以困辱之。孝惠、高後時,為天下初定,複弛商賈之律,然市井子孫亦不得為官吏
。孝文五年,為錢益多而輕,乃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除盜鑄錢令,使民放鑄
。賈誼諫曰:

  法使天下公得顧租鑄銅錫為錢,敢雜以鉛鐵為它巧者,其罪黥。然鑄錢之情,非□
雜為巧,則不可得贏;而□之甚微,為利甚厚。夫事有召禍而法有起奸,今令細民人操
造幣之勢,各隱屏而鑄作,因欲禁其厚利微奸,雖黥罪日報,其勢不止。乃者,民人抵
罪,多者一縣百數,及吏之所疑,榜笞奔走者甚眾。夫縣法以誘民,使入陷井,孰積如
此!曩禁鑄錢,死罪積下;今公鑄錢,黥罪積下。為法若此,上何賴焉?

  又,民用錢,郡縣不同:或用輕錢,百加若干;或用重錢,平稱不受。法錢不立,
吏急而壹之虖,則大為煩苛,而力不能勝;縱而弗呵虖,則市肆異用,錢文大亂。苟非
其術,何鄉而可哉!

  今農事棄捐而采銅者日蕃,釋其耒耨,冶熔炊炭;奸錢日多,五穀不為多;善人怵
而為奸邪,願民陷而之刑戮:將甚不詳,奈何而忽!國知患此,吏議必曰禁之。禁之不
得其術,其傷必大。令禁鑄錢,則錢必重。重則其利深,盜鑄如雲而起,棄市之罪又不
足以禁矣!奸數不勝而法禁數潰,銅使之然也。故銅布於天下,其為禍博矣。

  今博禍可除,而七福可致也。何謂七福?上收銅勿令布,則民不鑄錢,黥罪不積,
一矣。偽錢不蕃,民不相疑,二矣。采銅鑄作者反于耕田,三矣。銅畢歸於上,上挾銅
積以禦輕重,錢輕則以術斂之,重則以術散之,貨物必平,四矣。以作兵器,以假貴臣
,多少有制,用別貴賤,五矣。以臨萬貨,以調盈虛,以收奇羨,則官富實而末民困,
六矣。制吾棄財,以與匈奴逐爭其民,則敵必懷,七矣。故善為天下者,因禍而為福,
轉敗而為功。今久退七福而行博禍,臣誠傷之。

  上不聽。是時,吳以諸侯即山鑄錢,富埒天子,後卒叛逆。鄧通,大夫也,以鑄錢
,財過王者。故吳、鄧錢布天下。

  武帝因文、景之蓄,忿胡、粵之害,即位數年,嚴助、硃買臣等招徠東甌,事兩粵
,江、淮之間蕭然煩費矣。唐蒙、司馬相如始開西南夷,鑿山通道千餘裏,以廣巴、蜀
,巴、蜀之民罷焉。彭吳穿穢貊、朝鮮,置滄海郡,則燕、齊之間靡然發動。及王恢謀
馬邑,匈奴絕和親,侵擾北邊,兵連而不解,天下共其勞。干戈日滋,行者齎,居者送
,中外騷擾相奉,百姓抏敝以巧法,財賂衰耗而不澹。人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
陵夷,廉恥相冒,武力進用,法嚴令具。興利之臣自此而始。

  其後,衛青歲以數萬騎出擊匈奴,遂取河南地,築朔方。時又通西南夷道,作者數
萬人,千里負擔饋餉,率十余鐘致一石,散幣於邛、僰以輯之。數歲而道不通,蠻夷因
以數攻,吏發兵誅之。悉巴、蜀租賦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縣官,而內受
錢於都內。東置滄海郡,人徒之費疑于南夷。又興十余萬人築衛朔方,轉漕甚遠,自山
東咸被其勞,費數十百巨萬,府庫並虛。乃募民能人奴婢得以終身複,為郎增秩,及入
羊為郎,始於此。

  此後四年,衛青比歲十余萬眾擊胡,斬捕首虜之士受賜黃金二十余萬斤,而漢軍士
馬死者十余萬,兵甲轉漕之費不與焉。於是大司農陳臧錢經用賦稅既竭,不足以奉戰士
。有司請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減罪;請置賞官,名曰武功爵,級十七萬,凡值三十余
萬金。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先除;「千夫」如王大夫;其有罪又減二等;爵
得至「樂卿」。以顯軍功。軍功多用超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道雜而多端
,則官職秏廢。

  自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張湯以峻文決理為廷尉,於是見知之法生
,而廢格、沮誹窮治之獄用矣。其明年,淮南、衡山、江都王謀反跡見,而公卿尋端治
之,竟其黨與,坐而死者數萬人,吏益慘急而法令察。當是時,招尊方正賢良文學之士
,或至公卿大夫。公孫弘以實相,布被,食不重味,為下先,然而無益於俗,稍務于功
利矣。

  其明年,票騎仍再出擊胡,大克獲。渾邪王率數萬眾來降,於是漢發車三萬兩迎之
。既至,受賞,賜及有功之士。是歲費凡百餘巨萬。

  先是十餘歲,河決,灌梁、楚地,固已數困,而緣河之郡堤塞河,輒壞決,費不可
勝計。其後番系欲省底柱之漕,穿汾、河渠以為溉田;鄭當時為渭漕回遠,鑿漕直渠自
長安至華陰;而朔方亦穿溉渠。作者各數萬人,曆二三期而功未就,費亦各以巨萬十數
。

  天子為伐胡故,盛養馬,馬之往來食長安者數萬匹,卒掌者關中不足,乃調旁近郡
。而胡降者數萬人皆得厚賞,衣食仰給縣官,縣官不給,天子乃損膳,解乘輿駟,出禦
府禁臧以澹之。

  其明年,山東被水災,民多饑乏,於是天子遣使虛郡國倉廩以振貧。猶不足,又募
豪富人相假貸。尚不能相救,乃徙貧民于關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萬口,
衣食皆仰給于縣官。數歲貸與產業,使者分部護,冠蓋相望,費以億計,縣官大空。而
富商賈或滯財役貧,轉轂百數,廢居居邑,封君皆氐首仰給焉。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
,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

  於是天子與公卿議,更造錢幣以澹用,而摧浮淫並兼之徒。是時禁苑有白鹿而少府
多銀、錫。自孝文更造四銖錢,至是歲四十餘年,從建元以來,用少,縣官往往即多銅
山而鑄錢,民亦盜鑄,不可勝數。錢益多而輕,物益少而貴。有司言曰:「古者皮幣,
諸侯以聘享。金有三等,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今半兩錢法重四銖,而奸或
盜摩錢質而取鋊,錢益輕薄而物貴,則遠方用幣煩費不省。」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繢
,為皮幣,值四十萬。王侯、宗室朝覲、聘享,必以皮幣薦璧,然後得行。

  又造銀錫白金。以為天用莫如龍,地用莫如馬,人用莫如龜,故白金三品:其一曰
重八兩,圜之,其文龍,名「白撰」,值三千;二曰以重養小,方之,其文馬,值五百
;三曰複小,橢之,其文龜,值三百。令縣官銷半兩錢,更鑄三銖錢,重如其文。盜鑄
諸金錢罪皆死,而吏民之犯者不可勝數。

  於是以東郭咸陽、孔僅為大農丞,領鹽鐵事,而桑弘羊貴幸。咸陽,齊之大煮鹽;
孔僅,南陽大冶,皆至產累千金,故鄭當時進言之。弘羊,洛陽賈人之子。以心計,年
十三侍中。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矣。

  法既益嚴,吏多廢免。兵革數動,民多買複及五大夫、千夫,徵發之士益鮮。於是
除千夫、五大夫為吏,不欲者出馬;故吏皆適令伐棘上林,作昆明池。

  其明年,大將軍、票騎大出擊胡,賞賜五十萬金,軍馬死者十余萬匹,轉漕、車甲
之費不與焉。是時財匱,戰士頗不得祿矣。

  有司言三銖錢輕,輕錢易作奸詐,乃更請郡國鑄五銖錢,周郭其質,令不可得摩取
鋊。

  大農上鹽鐵丞孔僅、咸陽言:「山海,天地之臧,宜屬少府,陛下弗私,以屬大農
佐賦。願募民自給費,因官器作煮鹽,官與牢盆。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貨,以致富羨
,役利細民。其沮事之議,不可勝聽。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釱左趾,沒入其器物。郡
不出鐵者,置小鐵官,使屬在所縣。」使僅、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作官府,除故
鹽、鐵家富者為吏。吏益多賈人矣。

  商賈以幣之變,多積貨逐利。於是公卿言:「郡國頗被災害,貧民無產業者,募徙
廣饒之地。陛下損膳省用,出禁錢以振元元,寬貸,而民不齊出南畝,商賈滋眾。貧者
畜積無有,皆仰縣官。異時算軺車、賈人之緡錢皆有差小,請算如故。諸賈人末作貰貸
賣買,居邑貯積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緡錢二千而算一。
諸作有租及鑄,率緡錢四千算一。非吏比者、三老、北邊騎士,軺車一算;商賈人軺車
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邊一歲,沒入緡錢。有能告者,以其半
畀之。賈人有市籍,及家屬,皆無得名田,以便農。敢犯令,沒入田貨。」

  是時,豪富皆爭匿財,唯蔔式數求入財以助縣官。天子乃超拜式為中郎,賜爵左庶
長,田十頃,佈告天下,以風百姓。初,式不願為官,上強拜之,稍遷至齊相。語自在
其《傳》。

  孔僅使天下鑄作器,三年中至大司農,列於九卿。而桑弘羊為大司農中丞,管諸會
計事,稍稍置均輸以通貨物。始令吏得入穀補官,郎至六百石。

  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而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
,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余萬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無慮皆鑄金錢矣。犯法者眾
,吏不能盡誅,於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國,舉並兼之徒守、相為利者。而御史
大夫張湯方貴用事,減宣、杜周等為中丞,義縱、尹齊、王溫舒等用慘急苛刻為九卿,
直指夏蘭之屬始出。而大農顏異誅矣。

  初,異為濟南亭長,以廉直稍遷至九卿。上與湯既造白鹿皮幣,問異。異曰:「今
王侯朝賀以倉璧,直數千,而其皮薦反四十萬,本末不相稱。」天子不說。湯又與異有
隙,及人有告異以它議,事下湯治。異與客語,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脣
。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論死。自是後有腹非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
諂諛取容。

  天子既下緡錢令而尊卜式,百姓終莫分財佐縣官,於是告緡錢縱矣。

  郡國鑄錢,民多奸鑄,錢多輕,而公卿請令京師鑄官赤仄,一當五,賦官用非赤仄
不得行。白金稍賤,民弗寶用,縣官以令禁之,無益,歲餘終廢不行。

  是歲,湯死而民不思。

  其後二歲,赤仄錢賤,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廢。於是悉禁郡國毋鑄錢,專令上林
三官鑄。錢既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諸郡國前所鑄錢皆廢銷之,輸入其銅三官
。而民之鑄錢益少,計其費不能相當,唯直工大奸乃盜為之。

  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氐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乃分遣禦史、廷尉
正監分曹往,即治郡國緡錢,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
百餘頃;宅亦如之。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氐破,民□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業,而縣官
以鹽、鐵、緡錢之故,用少饒矣。益廣關,置左右輔。

  初,大農斡鹽鐵官布多,置水衡,欲以主鹽鐵。及楊可告緡,上林財物眾,乃令水
衡主上林。上林既充滿,益廣。是時粵欲與漢用船戰逐,乃大修昆明池,列館環之。治
樓船,高十餘丈,旗織加其上,甚壯。於是天子感之,乃作柏梁台,高數十丈。宮室之
修,繇此日麗。

  乃分緡錢諸官,而水衡、少府、太僕、大農各置農官,往往即郡縣比沒入田田之。
其沒入奴婢,分諸苑養狗、馬、禽獸,及與諸官。官益雜置多,徒奴婢眾,而下河漕度
四百萬石,及官自糴乃足。

  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鬥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乃征諸犯令,相引
數千人,名曰「株送徒」。入財者得補郎,郎選衰矣。

  是時山東被河災,乃歲不登數年,人或相食,方二三千里。天子憐之,令饑民得流
就食江、淮間,欲留,留處。使者冠蓋相屬於道護之,下巴、蜀粟以賑焉。

  明年,天子始出巡郡國。東度河,河東守不意行至,不辯,自殺。行西逾隴,卒,
從官不得食,隴西守自殺。於是上北出蕭關,從數萬騎行獵新秦中,以勒邊兵而歸。新
秦中或千里無亭徼,於是誅北地太守以下,而令民得畜邊縣,官假馬母,三歲而歸,及
息什一,以除告緡,用充入新秦中。

  既得寶鼎,立後土、泰一祠,公卿白議封禪事,而郡國皆豫治道,修繕故宮,及當
馳道縣,縣治宮儲,設共具,而望幸。

  明年,南粵反,西羌侵邊。天子為山東不澹,赦天下囚,因南方樓船士二十余萬人
擊粵,發三河以西騎擊羌,又數萬人度河築令居。初置張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
河、河西開田官,斥塞卒六十萬人戊田之。中國繕道饋糧,遠者三千,近者千餘裏,皆
仰給大農。邊兵不足,乃發武庫、工官兵器以澹之。車騎馬乏,縣官錢少,買馬難得,
乃著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上差出牝馬天下亭,亭有畜字馬,歲課息。

  齊相蔔式上書,願父子死南粵。天子下詔褒揚,賜爵關內侯,黃金四十斤,田十頃
。佈告天下,天下莫應。列侯以百數,皆莫求從軍。至飲酎,少府省金,而列侯坐酎金
失侯者百餘人。乃拜卜式為御史大夫。式既在位,見郡國多不便縣官作鹽鐵,器苦惡,
賈貴,或強令民買之。而船有算,商者少,物貴,乃因孔僅言船算事。上不說。

  漢連出兵三歲,誅羌,滅兩粵,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且以其故俗治,無
賦稅。南陽、漢中以往,各以地比給初郡吏卒奉食幣物,傳車馬被具。而初郡又時時小
反,殺吏,漢發南方吏卒往誅之,間歲萬余人,費皆仰大農。大農以均輸調鹽鐵助賦,
故能澹之。然兵所過縣,縣以為訾給毋乏而已,不敢言輕賦法矣。

  其明年,元封元年,蔔式貶為太子太傅。而桑弘羊為治粟都尉,領大農,盡代僅斡
天下鹽鐵。弘羊以諸官各自市相爭,物以故騰躍,而天下賦輸或不償其僦費,乃請置大
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各往往置均輸、鹽、鐵官,令遠方各以其物如異時商賈所
轉販者為賦,而相灌輸。置平准于京師,都受天下委輸。召工官治車諸器,皆仰給大農
。大農諸官盡籠天下之貨物,貴則賣之,賤則買之。如此,富商大賈亡所牟大利則反本
,而萬物不得騰躍。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天子以為然而許之。於是天子北至
朔方,東封泰山,巡海上,旁北邊以歸。所過賞賜,用帛百余萬匹,錢、金以巨萬計,
皆取足大農。

  弘羊又請令民得入粟補吏,及罪以贖。令民入粟甘泉各有差,以複終身,不復告緡
。它郡各輸急處。而諸農各致粟,山東漕益歲六百萬石。一歲之中,太倉、甘泉倉滿。
邊余谷,諸均輸帛五百萬匹。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於是弘羊賜爵左庶長,黃金者再百
焉。

  是歲小旱,上令百官求雨。蔔式言曰:「縣官當食租衣稅而已,今弘羊令吏坐市列
,販物求利。亨弘羊,天乃雨。」久之,武帝疾病,拜弘羊為御史大夫。

  昭帝即位六年,詔郡國舉賢良文學之士,問以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對願罷鹽、
鐵、酒榷均輸官,毋與天下爭利,視以儉節,然後教化可興。弘羊難,以為此國家大業
,所以制四夷,安邊足用之本,不可廢也。乃與丞相千秋共奏罷酒酤。弘羊自以為國興
大利,伐其功,欲為子弟得官,怨望大將軍霍光,遂與上官桀等謀反,誅滅。

  宣、元、成、哀、平五世,無所變改。元帝時嘗罷鹽、鐵官,三年而複之。貢禹言
:「鑄錢采銅,一歲十萬人不耕,民坐盜鑄陷刑者多。富人臧錢滿室,猶無厭足。民心
動搖,棄本逐末,耕者不能半,奸邪不可禁,原起于錢。疾其末者絕其本,宜罷采珠、
玉、金、銀鑄錢之官,毋複以為幣,除其販賣租銖之律,租稅、祿、賜皆以布、帛及谷
,使百姓壹意農桑。」議者以為交易待錢,布、帛不可尺寸分裂。禹議亦寢。

  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鑄五銖錢,至平帝元始中,成錢二百八十億萬餘雲。

  王莽居攝,變漢制,以周錢有子母相權,於是更造大錢,徑寸二分,重十二銖,文
曰「大錢五十」。又造契刀、錯刀。契刀,其環如大錢,身形如刀,長二寸,文曰「契
刀五百」。錯刀,以黃金錯其文,曰「一刀直五千」。與五銖錢凡四品,並行。

  莽即真,以為書「劉」字有「金」、「刀」,乃罷錯刀、契刀及五銖錢,而更作金
、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

  小錢徑六分,重一銖,文曰「小錢直一」。次七分,三銖,曰「么錢一十」。次八
分,五銖,曰「幼錢二十」。次九分,七銖曰「中錢三十」。次一寸,九銖,曰「壯錢
四十」。因前「大錢五十」,是為錢貨六品,直各如其文。

  黃金重一斤,直錢萬。硃提銀重八兩為一流,直一千五百八十。它銀一流直千。是
為銀貨二品。

  元龜□冉長尺二寸,直二千一百六十,為大貝十朋。公龜九寸,直五百,為壯貝十
朋。侯龜七寸以上,直三百,為么貝十朋。子龜五寸以上,直百,為小貝十朋。是為龜
寶四品。

  大貝四寸八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二百一十六。壯貝三寸六分以上,二枚為一朋
,直五十。么貝二寸四分以上,二枚為一朋,直三十。小貝寸二分以上,二枚為一朋,
直十。不盈寸二分,漏度不得為朋,率枚直錢三。是為貝貨五品。

  大布、次布、弟布、壯布、中布、差布、厚布、幼布、么布、小布。小布長寸五分
,重十五銖,文曰「小布一百」。自小布以上,各相長一分,相重一銖,文各為其布名
,直各加一百。上至大布,長二寸四分,重一兩,而直千錢矣。是為布貨十品。

  凡寶貨三物,六名,二十八品。

  鑄作錢布皆用銅,淆以連錫,文質周郭放漢五銖錢雲。其金、銀與它物雜,色不純
好,龜不盈五寸,貝不盈六分,皆不得為寶貨。元龜為蔡,非四民所得居,有者,入大
蔔受直。

  百姓憒亂,其貨不行。民私以五銖錢市買。莽患之,下詔:「敢非井田、挾五銖錢
者為惑眾,投諸四裔以禦魑魅。」於是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涕泣於市道。坐賣
買田、宅、奴婢、鑄錢抵罪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稱數。莽知民愁,乃但行小錢
直一,與大錢五十,二品並行,龜、貝、布屬且寢。

  莽性躁擾,不能無為,每有所興造,必欲依古得經文。國師公劉歆言周有泉府之官
,收不讎,與欲得,即《易》所謂「理財正辭,禁民為非」者也。莽乃下詔曰:「夫《
周禮》有賒、貸,《樂語》有五均,傳記各有斡焉。今開賒貸,張五均,設諸斡者,所
以齊眾庶,抑並兼也。」遂于長安及五都立五均官,更名長安東、西市令及洛陽、邯鄲
、臨菑、宛、成都市長皆為五均同市師、東市稱京,西市稱畿,洛陽稱中,餘四都各用
東、西、南、北為稱,皆置交易丞五人,錢府丞一人,工商能採金、銀、銅、連錫,登
龜、取貝者,皆自占司市錢府,順時氣而取之。

  又以《周官》稅民:凡田不耕為不殖,出三夫之稅;城郭中宅不樹藝者為不毛,出
三夫之布;民浮游無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布者,冗作,縣官衣食之。諸取眾物、
鳥、獸、魚、鱉、百蟲于山林、水澤及畜牧者,嬪婦桑蠶、織紝、紡績、補縫,工匠、
醫、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販、賈人坐肆、列裏區、謁舍,皆各自占所為於其所之縣
官,除其本,計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為貢。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實者,盡沒入所
採取,而作縣官一歲。

  諸司市常以四時中月實定所掌,為物上、中、下之賈,各自用為其市平,毋拘它所
。眾民賣買五穀、布帛、絲綿之物,周於民用而不讎者,均官有以考檢厥實,用其本賈
取之,毋令折錢。萬物卬貴,過平一錢,則以平賈賣與民。其賈氐賤,減平者,聽民自
相與市,以防貴庾者。民欲祭祀、喪紀而無用者,錢府以所入工、商之貢但賒之,祭祀
無過旬日,喪紀毋過三月。民或乏絕,欲貸以治產業者,均授之,除其費,計所得受息
。毋過歲什一。

  羲和魯匡言:「名山、大澤,鹽、鐵、錢、布、帛,五均賒貸,斡在縣官,唯酒酤
獨未斡。酒者,天之美祿,帝王所以頤養天下,享祀祈福,扶衰養疾。百禮之會,非酒
不行。故《詩》曰『無酒酤我』,而《論語》曰『酤酒不食』,二者非相反也。夫《詩
》據承平之世,酒酤在官,和旨便人,可以相禦也。《論語》孔子當周衰亂,酒酤在民
,薄惡不誠,是以疑而弗食。今絕天下之酒,則無以行禮相養;放而亡限,則費財傷民
。請法古,令官作酒,以二千五百石為一均,率開一盧以賣,讎五十釀為准。一釀用粗
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鬥。各以其市月朔米曲三斛,並計其賈而參分之,以其
一為酒一斛之平。除米曲本賈,計其利而什分之,以其七入官,其三及糟□、灰炭給工
器、薪樵之費。」

  羲和置命士督五均、六斡,郡有數人,皆用富賈。落陽薛子仲、張長叔、臨菑姓偉
等,乘傳求利,交錯天下,因與郡縣通姦,多張空簿,府臧不實,百姓俞病。莽知民苦
之,複下詔曰:「夫鹽,食肴之將;酒,百藥之長,嘉會之好;鐵,田農之本;名山、
大澤,饒衍之臧;五均、賒貸,百姓所取平,卬以給澹;鐵布、銅冶,通行有無,備民
用也。此六者,非編戶齊民所能家作,必卬於市,雖貴數倍,不得不買。豪民富賈,即
要貧弱,先聖知其然也,故斡之。每一斡為設科條防禁,犯者罪至死。」奸吏猾民並侵
,眾庶各不安生。

  後五歲,天鳳元年,複申下金、銀、龜、貝之貨,頗增減其賈直。而罷大、小錢,
改作貨布,長二寸五分,廣一寸,首長八分有奇,廣八分,其圜好徑二分半,足枝長八
分,間廣二分,其文右曰「貨」,左曰「布」,重二十五銖,直貨泉二十五。貨泉徑一
寸,重五銖,文右曰「貨」,左曰「泉」,枚直一,與貨布二品並行。又以大錢行久,
罷之,恐民挾不止,乃令民且獨行大錢,與新貨泉俱枚直一,並行盡六年,毋得複挾大
錢矣。每壹易錢,民用破業,而大陷刑。莽以私鑄錢死,及非沮寶貨投四裔,犯法者多
,不可勝行,乃更輕其法;私鑄作泉布者,與妻子沒入為官奴婢;吏及比伍,知而不舉
告,與同罪;非沮寶貨,民罰作一歲,吏免官。犯者俞眾,及五人相坐皆沒入,郡國檻
車鐵鎖,傳送長安鐘官,愁苦死者什六七。

  作貨布後六年,匈奴侵寇甚,莽大募天下囚徒、人奴,名曰豬突豨勇,壹切稅吏民
,訾三十而取一。又令公卿以下至郡縣黃綬吏,皆保養軍馬,吏盡複以與民。民搖手觸
禁,不得耕桑,徭役煩劇,而枯、旱、蝗蟲相因。又用製作未定,上自公侯,下至小吏
,皆不得奉祿,而私賦斂,貨賂上流,獄訟不決。吏用苛暴立威,旁緣莽禁,侵刻小民
。富者不得自保,貧者無以自存,起為盜賊,依阻山澤,吏不能禽而覆蔽之,浸淫日廣
,於是青、徐、荊楚之地往往萬數。戰鬥死亡,緣邊四夷所系虜,陷罪,饑疫,人相食
,及莽未誅,而天下戶口減半矣。

  自發豬突豨勇後四年,而漢兵誅莽。後二年,世祖受命,蕩滌煩苛,複五銖錢,與
天下更始。

  贊曰:《易》稱「裒多益寡,稱物平施」,《書》雲「茂遷有無」,周有泉府之官
,而《孟子》亦非「狗彘食人之食不知斂,野有餓殍而弗知發」。故管氏之輕重,李悝
之平糴,弘羊均輸,壽昌常平,亦有從徠。顧古為之有數,吏良而令行,故民賴其利,
萬國作乂。及孝武時,國用饒給,而民不益賦,其次也。至於王莽,制度失中,奸軌弄
權,官民俱竭,亡次矣。




漢書 卷二十五

【郊祀志第五】

  《洪範》八政,三曰祀。祀者,所以昭孝事祖,通神明也。旁及四夷,莫不修之;
下至禽獸,豺獺有祭。是以聖王為之典禮。民之精爽不貳,齊肅聰明者,神或降之,在
男曰覡,在女曰巫,使制神之處位,為之牲器。使先聖之後,能知山川,敬於禮儀,明
神之事者,以為祝;能知四時犧牲,壇場上下,氏姓所出者,以為宗。故有神民之官,
各司其序,不相亂也。民神異業,敬而不黷,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序,災禍不至,所
求不匱。

  及少昊之衰,九黎亂德,民神雜擾,不可放物。家為巫史,享祀無度,黷齊明而神
弗蠲。嘉生不降,禍災薦臻,莫盡其氣。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
司地以屬民,使復舊常,亡相侵黷。

  自共工氏霸九州,其子曰句龍,能平水土,死為社祠。有烈山氏王天下,其子曰柱
,能殖百穀,死為稷祠。故郊祀社稷,所從來尚矣。

  《虞書》曰:舜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遂類于上帝,禋于六宗,望秩於山川,遍
於群神。揖五瑞,擇吉月日,見四岳諸牧,班瑞。歲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岱宗,
泰山也。柴,望秩於山川。遂見東後。東後者,諸侯也。合時月正日,同律、度、量、
衡,修五禮、五樂,三帛二生一死為贄。五月,巡狩至南嶽。南嶽者,衡山也。八月,
巡狩至西嶽。西嶽者,華山也。十一月,巡狩至北嶽。北嶽者,恒山也。皆如岱宗之禮
。中嶽,嵩高也。五載一巡狩。

  禹遵之。後十三世,至帝孔甲,淫德好神,神黷,二龍去之。其後十三世,湯伐桀
,欲遷夏社,不可,作《夏社》。乃遷烈山子柱,而以周棄代為稷祠。後八世,帝太戊
有桑穀生於廷,一暮大拱,懼。伊陟曰:「祆不勝德。」太戊修德,桑穀死。伊陟贊巫
鹹。後十三世,帝武丁得傅說為相,殷復興焉,稱高宗。有雉登鼎耳而雊,武丁懼。祖
己曰:「修德。」武丁從之,位以永寧。後五世,帝乙嫚神而震死。後三世,帝紂淫亂
,武王伐之。由是觀之,始未嘗不肅祇,後稍怠嫚也。

  周公相成王,王道大洽,制禮作樂,天子曰明堂、辟雍,諸侯曰泮宮。郊祀後稷以
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助祭。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
懷柔百神,咸秩無文。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而諸侯祭其疆內名山、大川,大夫祭
門、戶、井、灶、中霤五祀,士、庶人祖考而已。各有典禮,而淫祀有禁。

  後十三世,世益衰,禮樂廢。幽王無道,為犬戎所敗,平王東徙雒邑。秦襄公攻若
救周,列為諸侯,而居西,自以為主少昊之神,作西畤,祠白帝,其牲用駠駒、黃牛、
羝羊各一雲。

  其後十四年,秦文公東獵汧、渭之間,卜居之而吉。文公夢黃蛇自天下屬地,其口
止於鄜衍。文公問史敦,敦曰:「此上帝之征,君其祠之」。於是作鄜畤,用三牲郊祭
白帝焉。

  自未作鄜,而雍旁故有吳陽武畤,雍東有好畤,皆廢無祀。或曰:「自古以雍州積
高,神明之隩,故立畤郊上帝,諸神祠皆聚雲。蓋黃帝時嘗用事,雖晚周亦郊焉。」其
語不經見,縉紳者弗道。

  作鄜後九年,文公獲若石雲,于陳倉北阪城祠之。其神或歲不至,或歲數。來也常
以夜,光輝若流星,從東方來,集於祠城,若雄雉,其聲殷殷雲,野雞夜鳴。以一牢祠
之,名曰陳寶。

  作陳寶祠後七十一年,秦德公立,卜居雍。子孫飲馬於河,遂都雍。雍之諸祠自此
興。用三百牢於鄜。作伏祠。磔狗邑四門,以禦蠱災。

  後四年,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祭青帝。

  後十三年,秦穆公立,病臥五日不寤,寤,乃言夢見上帝,上帝命穆公平晉亂。史
書而藏之府。而後世皆曰上天。

  穆公立九年,齊桓公既霸,會諸侯于蔡丘,而欲封禪。管仲曰:「古者封泰山禪梁
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記者十有二焉。昔無懷氏封泰山,禪云云;虙羲封泰山,禪云
云;神農氏封泰山,禪云云;炎帝封泰山,禪云云;黃帝封泰山,禪亭亭;顓頊封泰山
,禪云云;帝嚳封泰山,禪云云;堯封泰山,禪云云;舜封泰山,禪云云;禹封泰山,
禪會稽;湯封泰山,禪云云;周成王封泰山,禪於社首;皆受命然後得封禪。」桓公曰
:「寡人北伐山戎,過孤竹;西伐,束馬縣車,上卑耳之山;南伐至召陵,登熊耳山,
以望江、漢。兵車之會三,乘車之會六,九合諸侯,一匡天下,諸侯莫違我。昔三代受
命,亦何以異乎?」於是管仲睹桓公不可窮以辭,因設之以事,曰:「古之封禪,鄗上
黍,北裏禾,所以為盛;江、淮間一茅三脊,所以為藉也。東海致比目之魚,西海致北
翼之鳥。然後物有不召而自至者十有五焉。今鳳凰、麒麟不至,嘉禾不生,而蓬蒿、藜
莠茂,鴟梟群翔,而欲封禪,無乃不可乎?」於是桓公乃止。

  是歲,秦穆公納晉君夷吾。其後三置晉國之君,平其亂。穆公立三十九年而卒。

  後五十年,周靈王即位。時諸侯莫朝周,萇弘乃明鬼神事,設射不來,不來者,諸
侯之不來朝者也。依物怪,欲以致諸侯。諸侯弗從,而周室愈微。後二世,至敬王時,
晉人殺萇弘。

  是時,季氏專魯,旅于泰山,仲尼譏之。

  自秦宣公作密畤後二百五十年,而秦靈公于吳陽作上畤,祭黃帝;作下畤,祭炎帝
。

  後四十八年,周太史儋見秦獻公曰:「周始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載當複合,合七
十年而伯王出焉。」儋見後七年,櫟陽雨金,獻公自以為得金瑞,故作畦畤櫟陽,而祀
白帝。

  後百一十歲,周赧王卒,九鼎入于秦。或曰,周顯王之四十二年,宋太丘社亡,而
鼎淪沒于泗水彭城下。

  自赧王卒後七年,秦莊襄王滅東周,周祀絕。後二十八年,秦並天下,稱皇帝。

  秦始皇帝既即位,或曰:「黃帝得土德,黃龍地螾見。夏得木德,青龍止於郊,草
木鬯茂。殷得金德,銀自山溢。周得火德,有赤烏之符。今秦變周,水德之時。昔文公
出獵,獲黑龍,此其水德之瑞。」於是秦更名河曰「德水」,以冬十月為年首,色尚黑
,度以六為名,音上大呂,事統上法。

  即帝位三年,東巡郡縣,祠騶嶧山,頌功業。於是從齊、魯之儒生博士七十人,至
於泰山下。諸儒生或議曰:「古者封禪為蒲車,惡傷山之土、石、草、木;掃地而祠,
席用苴秸,言其易遵也。」始皇聞此議各乖異,難施用,由此黜儒生。而遂除車道,上
自泰山陽。至顛,立石頌德,明其得封也。從陰道上,禪于梁父。其禮頗采泰祝之祀雍
上帝所用,而封臧皆秘之,世不得而記。

  始皇之上泰山,中阪遇暴風雨,休於大樹下。諸儒既黜,不得與封禪,聞始皇遇風
雨,即譏之。

  於是始皇遂東遊海上,行禮祠名山川及八神,求仙人羨門之屬。八神將自古而有之
,或曰太公以來作之。齊所以為齊,以天齊也。其祀絕,莫知起時。八神:一曰天主,
祠天齊。天齊淵水,居臨菑南郊山下下者。二曰地主,祠泰山梁父。蓋天好陰,祠之必
于高山之下畤,命曰「畤」;地貴陽,祭之必於澤中圜丘雲。三曰兵主,祠蚩尤。蚩尤
在東平陸監鄉,齊之西竟也。四曰陰主,祠三山;五曰陰主,祠之罘山;六曰月主,祠
萊山:皆在齊北,並勃海。七曰日主,祠盛山。盛山鬥入海,最居齊東北陽,以迎日出
雲。八曰四時主,祠琅邪。琅邪在齊東北,蓋歲之所始。皆各用牢具祠,而巫祝所損益
,圭、幣雜異焉。

  自齊威、宣時,騶子之徒論著終始五德之運,及秦帝而齊人奏之,故始皇採用之。
而宋毋忌、正伯僑、元尚、羨門高最後,皆燕人,為方仙道,形解銷化,依於鬼神之事
。騶衍以陰陽主運顯于諸侯,而燕、齊海上之方士傳其術不能通,然則怪迂阿諛苟合之
徒自此興,不可勝數也。

  自威、宣、燕昭使人入海求蓬萊、方丈、瀛州。此三神山者,其傳在勃海中,去人
不遠。蓋嘗有到者,諸仙人及不死之藥皆在焉。其物、禽獸盡白,而黃金、銀為宮闕。
未至,望之如雲;及到,三神山反居水下,水臨之。患且至,則風輒引船而去,終莫能
至雲。世主莫不甘心焉。

  及秦始皇至海上,則方士爭言之。始皇如恐弗及,使人齎童男女入海求之。船交海
中,皆以風為解,曰未能至,望見之焉。其明年,始皇複遊海上,至琅邪,過恒山,從
上黨歸。後三年,游碣石,考入海方士,從上郡歸。後五年,始皇南至湘山,遂登會稽
,並海上,幾遇海中三神山之奇藥。不得,還到沙丘崩。

  二世元年,東巡碣石,並海,南曆泰山,至會稽,皆禮祠之,而胡亥刻勒始皇所立
石書旁,以章始皇之功德。其秋,諸侯叛秦。三年而二世弑死。

  始皇封禪之後十二年而秦亡。諸儒生疾秦皇焚《詩》、《書》,誅滅文學,百姓怨
其法,天下叛之,皆說曰:「始皇上泰山,為風雨所擊,不得封禪雲。」此豈所謂無其
德而用其事者邪?

  昔三代之居,皆河、洛之間,故嵩高為中嶽,而四岳各如其方,四瀆咸在山東。至
秦稱帝,都咸陽,則五嶽、四瀆皆並在東方。自五帝以至秦,迭興迭衰,名山、大川或
在諸侯,或在天子,其禮損益世殊,不可勝記。及秦並天下,令祠官所常奉天地、名山
、大川、鬼神可得而序也。

  於是自崤以東,名山五,大川祠二。曰太室。太室,嵩高也。恒山、泰山、會稽、
湘山。水曰□,曰淮。春以脯酒為歲禱,因泮凍;秋涸凍;冬塞禱祠。其牲用牛犢各一
,牢具、圭、幣各異。

  自華以西,名山七,名川四。曰華山、薄山。薄山者,襄山也。岳山、岐山、吳山
、鴻塚、瀆山。瀆山,蜀之岷山也。水曰河,祠臨晉;沔,祠漢中;湫淵,祠朝那;江
水,祠蜀。亦春秋泮涸禱塞如東方山川。而牲亦牛犢,牢具、圭、幣各異。而四大塚鴻
、岐、吳、嶽,皆有嘗禾。陳寶節來祠,其河加有嘗醪。此皆雍州之域,近天子都,故
加車一乘,駠駒四。

  霸、產、豐、澇、涇、渭、長水,皆不在大山、川數,以近咸陽,盡得比山川祠,
而無諸加。

  汧、洛二淵,鳴澤,蒲山、嶽壻山之屬,為小山川,亦皆禱塞、泮、涸祠,禮不必
同。

  而雍有日、月、參、辰、南北斗、熒惑、太白、歲星、填星、辰星、二十八宿、風
伯、雨師、四海、九臣、十四臣、諸布、諸嚴、諸逐之屬,百有餘廟。西亦有數十祠。
于湖有周天子祠。於下邽有天神。豐、鎬有昭明、天子辟池。于杜、毫有五杜主之祠、
壽星祠;而雍、菅廟祠亦有杜主。杜主,故周之右將軍,其在秦中最小鬼之神者也。各
以歲時奉祠。

  唯雍四畤上帝為尊;其光景動人民,唯陳寶。故雍四畤,春以為歲祠禱,因泮凍,
秋涸凍,冬賽祠,五月嘗駒,及四中之月月祠,陳寶節來一祠。春、夏用騂,秋、冬用
。畤駒四匹,木寓龍一駟,木寓車馬一駟,各如其帝色。黃犢羔各四,圭、幣各有數,
皆生瘞埋,無俎豆之具。三年一郊。秦以十月為歲首,故常以十月上宿郊見,通權火,
拜於咸陽之旁,而衣上白,其用如經祠雲。西畤、畦畤,祠如其故,上不親往。

  諸此祠皆太祝黨主,以歲時奉祠之。至如它名山川諸神及八神之屬,上過則祠,去
則已。郡縣遠方祠者,民各自奉祠,不領于天子之祝官。祝官有秘祝,即有災祥,輒祝
祠移過於下。

  漢興,高祖初起,殺大蛇,有物曰:「蛇,白帝子,而殺者赤帝子。」及高祖禱豐
枌榆社,徇沛,為沛公,則祀蚩尤,釁鼓旗。遂以十月至霸上,立為漢王。因以十月為
年首,色上赤。

  二年,東擊項籍而還入關,問:「故秦時上帝祠何帝也?」對曰:「四帝,有白、
青、黃、赤帝之祠。」高祖曰:「吾聞天有五帝,而四,何也?」莫知其說。於是高祖
曰:「吾知之矣,乃待我而具五也。」乃立黑帝祠,名曰北畤。有司進祠,上不親往。
悉召故秦祀官,複置太祝、太宰,如其故儀禮。因令縣為公社。下詔曰:「吾甚重祠而
敬祭。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諸神當祠者,各以其時禮祠之如故。」

  後四歲,天下已定,詔禦史令豐治枌榆社,常以時,春以羊、彘祠之。令祝立蚩尤
之祠于長安。長安置祠祀官、女巫。其梁巫祠天、地、天社、天水、房中、堂上之屬;
晉巫祠五帝、東君、雲中君、巫社、巫祠、族人炊之屬;秦巫祠杜主、巫保、族累之屬
;荊巫祠堂下、巫先、司命、施糜之屬;九天巫祠九天:皆以歲時祠宮中。其河巫祠河
于臨晉,而南山巫祠南山、秦中。秦中者,二世皇帝也。各有時日。

  其後二歲,或言曰周興而邑立後稷之祠,至今血食天下。於是高祖制詔禦史:「其
令天下立靈星祠,常以歲時祠以牛。」

  高祖十年春,有司清令縣常以春二月及臘祠稷以羊、彘,民裏社各自裁以祠。制曰
:「可。」

  文帝即位十三年,下詔曰:「秘祝之官移過於下,朕甚弗取,其除之。」

  始,名山、大川在諸侯,諸侯祝各自奉祠,天子官不領。及齊、淮南國廢,令太祝
盡以歲時致禮如故。

  明年,以歲比登,詔有司增雍五畤路車各一乘,駕被具;西畤、畦畤寓車各一乘,
寓馬四匹,駕被具;河、湫、漢水,玉加各二;及諸祀皆廣壇場,圭、幣、俎豆以差加
之。

  魯人公孫臣上書曰:「始秦得水德,及漢受之,推終始傳,則漢當土德,土德之應
黃龍見。宜改正朔,服色上黃。」時丞相張蒼好律曆,以為漢乃水德之時,河決金堤,
其符也。年始冬十月,色外黑內赤,與德相應。公孫臣言非是,罷之。明年,黃龍見成
紀。文帝召公孫臣,拜為博士,與諸生申明土德,草改曆、服色事。其夏,下詔曰:「
有異物之神見於成紀,毋害於民,歲以有年。朕幾郊祀上帝諸神,禮官議,毋諱以朕勞
。」有司皆曰:「古者天子夏親郊祀上帝於郊,故曰郊。」於是,夏四月文帝始幸雍郊
見五畤,祠衣皆上赤。

  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上,言「長安東北有神氣,成五采,若人冠冕焉。或曰東北,
神明之舍;西方,神明之墓也。天瑞下,宜立祠上帝,以合符應。」於是作渭陽五帝廟
,同宇,帝一殿,面五門,各如其帝色。祠所用及儀亦如雍五畤。

  明年夏四月,文帝親拜霸渭之會,以郊見渭陽五帝。五帝廟臨渭,其北穿薄池溝水
。權火舉而祠,若光輝然屬天焉。於是貴平至上大夫,賜累千金。而使博士諸生刺《六
經》中作《王制》,謀議巡狩封禪事。

  文帝出長門,若見五人於道北,遂因其直立五帝壇,祠以五牢。

  其明年,平使人持玉杯,上書闕下獻之。平言上曰:「闕下有寶玉氣來者。」已視
之,果有獻玉杯者,刻曰「人主延壽」。平又言「臣候日再中」。居頃之,日卻複中。
於是始更以十七年為元年,令天下大酺。平言曰:「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決通於泗,
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寶氣,意周鼎其出乎?兆見不迎則不至。」於是上使使治廟汾陰南
,臨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書告平所言皆詐也。下吏治,誅夷平。是後,文帝怠於改
正、服、鬼神之事,而渭陽、長門五帝使祠官領,以時致禮,不往焉。

  明年,匈奴數入邊,興兵守禦。後,歲少不登。數歲而孝景即位。十六年,祠官各
以歲時祠如故,無有所興。

  武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漢興已六十餘歲矣,天下艾安,縉紳之屬皆望天子封
禪改正度也,而上鄉儒術,招賢良。趙綰、王臧等以文學為公卿,欲議古立明堂城南,
以朝諸侯,草巡狩封禪、改曆、服色事,未就。竇太后不好儒術,使人微伺趙綰等奸利
事,按綰、臧,綰、臧自殺,諸所興為皆廢。六年,竇太后崩。其明年,徵文學之士。

  明年,上初至雍,郊見五畤。後常三歲一郊。是時上求神君,舍之上林中磃氏館。
神君者,長陵女子,以乳死,見神于先後宛若。宛若祠之其室,民多往祠。平原君亦往
祠,其後子孫以尊顯。及上即位,則厚禮置祠之內中。聞其言,不見其人雲。

  是時,李少君亦以祠灶、穀道、卻老方見上,上尊之。少君者,故深澤侯人,主方
。匿其年及所生長。常自謂七十,能使物,卻老。其游以方遍諸侯。無妻子。人聞其能
使物及不死,更饋遺之,常餘金錢、衣食。人皆以為不治產業而饒給,又不知其何所人
,愈信,爭事之。少君資好方,善為巧發奇中。常從武安侯宴,坐中有年九十余老人,
少君乃言與其大父游射處,老人為兒從其大父,識其處,一坐盡驚。少君見上,上有故
銅器,問少君。少君曰:「此器齊桓公十年陳于柏寢。」已而按其刻,果齊桓公器。一
宮盡駭,以為少君神,數百歲人也。少君言上:「祠灶皆可致物,致物而丹沙可化為黃
金,黃金成以為飲食器則益壽,益壽而海中蓬萊仙者乃可見之,以封禪則不死,黃帝是
也。臣嘗游海上,見安期生,安期生食臣棗,大如瓜。安期生仙者,通蓬萊中,合則見
人,不合則隱。」於是天子始親祠灶,遣方十入海求蓬萊安期生之屬,而事化丹沙諸藥
齊為黃金矣。久之,少君病死。天子以為化去不死也,使黃、錘史寬舒受其方,而海上
燕、齊怪迂之方士多更來言神事矣。

  毫人謬忌奏祠泰一方,曰:「天神貴者泰一,泰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泰
一東南郊,日一太牢,七日,為壇開八通之鬼道。」於是,天子令太祝立其祠長安城東
南郊,常奉祠如忌方。其後,人上書言:「古者天子三年一用太牢祠三一:天一、地一
、泰一。」天子許之,令太祝領祠之於忌泰一壇上,如其方。後人複有言:「古天子常
以春解祠,祠黃帝用一梟、破鏡;冥羊用羊祠;馬行用一青牡馬;泰一、皋山山君用牛
;武夷君用幹魚;陰陽使者以一牛。」令祠官領之如其方,而祠泰一於忌泰一壇旁。

  後二年,郊雍,獲一角獸,若麃然。有司曰:「陛下肅祗郊祀,上帝報享,錫一角
獸,蓋麟雲。」於是以薦五畤,畤加一牛以燎。賜諸侯白金,以風符應合於天也。於是
濟北王以為天子且封禪,上書獻泰山及其旁邑,天子以它縣償之。常山王有罪,遷,天
子封其弟真定,以續先王祀,而以常山為郡。然後五嶽皆在天子之郡。

  明年,齊人少翁以方見上。上有所幸李夫人,夫人卒,少翁以方蓋夜致夫人及灶鬼
之貌雲,天子自帷中望見焉。乃拜少翁為文成將軍,賞賜甚多,以客禮禮之。文成言:
「上即欲與神通,宮室被服非象神,神物不至。」乃作畫雲氣車,及各以勝日駕車辟惡
鬼。又作甘泉宮,中為台室,畫天地泰一諸鬼神,而置祭具以致天神。居歲余,其方益
衰,神不至。乃帛書以飯牛,陽不知,言此牛腹中有奇。殺視得書,書言甚怪。天子識
其手,問之,果為書。於是誅文成將軍,隱之。

  其後又作柏梁、銅柱、承露仙人掌之屬矣。

  文成死明年,天子病鼎湖甚,巫醫無所不致。游水發根言上郡有巫,病而鬼下之。
上召置祠之甘泉。及病,使人問神君,神君言曰:「天子無憂病。病少愈,強與我會甘
泉。」於是上病癒,遂起,幸甘泉,病良已。大赦,置壽宮神君。神君最貴者曰太一,
其佐曰太禁、司命之屬,皆從之,非可得見,聞其言,言與人音等。時去時來,來則風
肅然。居室帷中,時晝言,然常以夜。天子祓然後入。因巫為主人,關飲食,所欲言,
行下。又置壽宮、北宮,張羽旗,設共具,以禮神君。神君所言,上使受書,其名曰「
畫法」。其所言,世俗之所知也,無絕殊者,而天子心獨憙。其事秘,世莫知也。

  後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不宜以一二數。一元曰「建」,二元以長星曰「光」
,今郊得一角獸曰「狩」雲。

  其明年,天子郊雍,曰:「今上帝朕親郊,而後土無祀,則禮不答也。」有司與太
史令談、祠官寬舒議:「天地牲角繭粟。今陛下親祠後土,後土宜於澤中圜丘為五壇,
壇一黃犢牢具,已祠盡瘞。而從祠衣上黃。」於是天子東幸汾陰。汾陰男子公孫滂洋等
見汾旁有光如絳,上遂立後土祠于汾陰脽上,如寬舒等議。上親望拜,如上帝禮。禮畢
,天子遂至滎陽。還過雒陽,下詔封周後,令奉其祀。語在《武紀》。上始巡幸郡縣,
浸尋于泰山矣。

  其春,樂成侯上書言欒大。欒大,膠東宮人,故嘗與文成將軍同師,已而為膠東王
尚方。而樂成侯姊為康王后,無子。王死,它姬子立為王,而康後有淫行,與王不相中
,相危以法。康後聞文成死,而欲自媚於上,乃遣欒大入,因樂成侯求見言方。天子既
誅文成,後悔其方不盡,及見欒大,大說。大為人長美,言多方略,而敢為大言,處之
不疑。大言曰:「臣常往來海中,見安期、羨門之屬,顧以臣為賤,不信臣。又以為康
王諸侯耳,不足與方。臣數以言康王,康王又不用臣。臣之師曰:『黃金可成,而河決
可塞,不死之藥可得,仙人可致也。』然臣恐效文成,則方士皆掩口,惡敢言方哉!」
上曰:「文成食馬肝死耳。子誠能修其方,我何愛乎!」大曰:「臣師非有求人,人者
求之。陛下必欲致之,則貴其使者,令為親屬,以客禮侍之,勿卑。使各佩其信印,乃
可使通言于神人。神人尚肯邪不邪,尊其使然後可致也。」於是上使驗小方,鬥棋,棋
自相觸擊。

  是時,上方憂河決而黃金不就,乃拜大為五利將軍。居月余,得四印,得天士將軍
、地士將軍、大通將軍印。制詔禦史:「昔禹疏九河,決四瀆。間者,河溢皋陸,堤徭
不息。朕臨天下二十有八年,天若遺朕士而大通焉。《乾》稱『飛龍』,『鴻漸於般』
,朕意庶幾與焉。其以二千戶封地士將軍大為樂通侯。」賜列侯甲第,童千人。乘輿斥
車馬、帷帳、器物以充其家。又以衛長公主妻之,齎金十萬斤,更名其邑曰當利公主。
天子親如五利之弟,使者存問共給,相屬於道。自大主將、相以下,皆置酒其家,獻遺
之。天子又刻玉印曰「天道將軍」,使使衣羽衣,夜立白茅上,五利將軍亦衣羽衣,立
白茅上受印,以視不臣也。而佩「天道」者,且為天子道天神也。於是五利常夜祠其家
,欲以下神。後裝治行,東入海求其師雲。大見數月,佩六印,貴震天下,而海上燕、
齊之間,莫不搤掔而自言有禁方能神仙矣。

  其夏六月,汾陰巫錦為民祠魏脽後土營旁,見地如鉤狀,掊視得鼎。鼎大異於眾鼎
,文鏤無款識,怪之,言吏。吏告河東太守勝,勝以聞。天子使驗問巫得鼎無奸詐,乃
以禮祠,迎鼎至甘泉,從上行,薦之。至中山,晏溫,有黃雲焉。有鹿過,上自射之,
因之以祭雲。至長安,公卿大夫皆議尊寶鼎。天子曰:「間者河溢,歲數不登,故巡祭
後土,祈為百姓育谷。今年豐茂未報,鼎曷為出哉?」有司皆言:「聞昔泰帝興神鼎一
,一者一統,天地萬物所系象也。黃帝作寶鼎三,象天、地、人。禹收九牧之金,鑄九
鼎,象九州。皆嘗□享上帝鬼神。其空足曰鬲,以象三德,饗承天祜。夏德衰,鼎遷于
殷;殷德衰,鼎遷于周;周德衰,鼎遷于秦;秦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淪伏而不見。《
周頌》曰:『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不吳不敖,胡考之休。』今鼎至甘
泉,以光潤龍變,承休無疆。合茲中山,有黃白雲降,蓋若獸之為符,路弓乘矢,集獲
壇下,報祠大亨。唯受命而帝者心知其意而合德焉。鼎宜視宗禰廟,臧於帝庭,以合明
應。」制曰:「可。」

  入海求蓬萊者,言蓬萊不遠,而不能至者,殆不見其氣。上乃遣望氣佐候其氣雲。

  其秋,上雍,且郊。或曰「五帝,泰一之佐也。宜立泰一而上親郊之」。上疑未定
。

  齊人公孫卿曰:「今年得定鼎,其冬辛巳朔旦冬至,與黃帝時等。」卿有劄書曰:
「黃帝得寶鼎冕候,問于鬼臾區,鬼臾區對曰:『黃帝得寶鼎神策,是歲己酉朔旦冬至
,得天之紀,終而複始。』於是黃帝迎日推策,後率二十歲複朔旦冬至,凡二十推,三
百八十年,黃帝仙登於天。」卿因所忠欲奏之。所忠視其書不經,疑其妄言,謝曰:「
寶鼎事已決矣。尚何以為?」卿因嬖人奏之。上大說,乃召問卿。對曰:「受此書申公
,申公已死。」上曰:「申公何人也?」卿曰:「齊人,與安期生通,受黃帝言,無書
,獨有此鼎書。曰『漢興複當黃帝之時』。曰『漢之聖者,在高祖之孫且曾孫也。寶鼎
出而與神通,封禪。封禪七十二王,唯黃帝得上泰山封。』申公曰:『漢帝亦當上封,
上封則能仙登天矣。黃帝萬諸侯,而神靈之封君七千。天下名山八,而三在蠻夷,五在
中國。中國華山、首山、太室山、泰山、東萊山,此五山黃帝之所常遊,與神會。黃帝
且戰且學仙,患百姓非其首,乃斷斬非鬼神者。百餘歲然後得與神通。黃帝郊雍上帝,
宿三月。鬼臾區號大鴻,死葬雍,故鴻塚是也。其後黃帝接萬靈明庭。明庭者,甘泉也
。所謂寒門者,穀口也。黃帝采首山銅,鑄鼎于荊山下。鼎既成,有龍垂胡髯下迎黃帝
。黃帝上騎,群臣後宮從上龍七十余人,龍乃上去。餘小臣不得上,乃悉持龍髯,龍髯
拔,墮,墮黃帝之弓。百姓卬望黃帝既上天,乃抱其弓與龍髯號,故後世因名其處曰鼎
湖,其弓曰烏號』。」於是天子曰:「嗟乎!誠得如黃帝,吾視去妻子如脫屣耳。」拜
卿為郎,使東候神於太室。

  上遂郊雍,至隴西,登空桐,幸甘泉。今祠官寬舒等具泰一祠壇,祠壇放毫忌泰一
壇,三陔。五帝壇環居其下,各如其方。黃帝西南,除八通鬼道。泰一所用,如雍一畤
物,而加醴棗脯之屬,殺一犛牛以為俎豆牢具。而五帝獨有俎豆醴進。其下四方地,為
腏,食群神從者及北斗雲。已祠,胙餘皆燎之。其牛色白,白鹿居其中,彘在鹿中,鹿
中水而酒之。祭日以牛,祭月以羊、彘特。泰一祝宰則衣紫及繡,五帝各如其色,日赤
,月白。

  十一月辛已朔旦冬至,昒爽,天子始郊拜泰一。朝朝日,夕夕月,則揖;而見泰一
如雍郊禮。其贊饗曰:「天始以寶鼎神策授皇帝,朔而又朔,終而複始,皇帝敬拜見焉
。」而衣上黃。其祠列火滿壇,壇旁亨炊具。有司雲「祠上有光」。公卿言「皇帝始郊
見泰一雲陽,有司奉瑄玉嘉牲薦饗,是夜有美光,及晝,黃氣上屬天。」太史令談、祠
官寬舒等曰:「神靈之休,晁福兆祥,宜因此地光域立泰畤壇以明應。令太祝領,秋及
臘間祠。三歲天子壹郊見。」

  其秋,為伐南越,告禱泰一,以牡荊畫幡日、月、北斗、登龍,以象太一三星,為
泰一鏠,命曰「靈旗」。為兵禱,則太史奉以指所伐國。而五利將軍使不敢入海,之泰
山祠。上使人隨驗,實無所見。五利妄言見其師,其方盡,多不讎。上乃誅五利。

  其冬,公孫卿候神河南,言見仙人跡緱氏城上,有物如雉,往來城上。天子親幸緱
氏視跡,問卿:「得毋效文成、五利乎?」卿曰:「仙者非有求人主,人主者求之。其
道非少寬暇,神不來。言神事,如迂誕,積以歲,乃可致。」於是郡國各除道,繕治宮
館名山神祠所,以望幸矣。

  其春,既滅南越,嬖臣李延年以好音見。上善之,下公卿議,曰:「民間祠有鼓舞
樂,今郊祀而無樂,豈稱乎?」公卿曰:「古者祠天地皆有樂,而神祇可得而禮。」或
曰:「泰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為二十五弦。」於是塞南越,
禱祠泰一、後土,始用樂舞。益召歌兒,作二十五弦及空侯瑟自此起。

  其來年冬,上議曰:「古者先振兵釋旅,然後封禪。」乃遂北巡朔方,勒兵十余萬
騎,還祭黃帝塚橋山,釋兵涼如。上曰:「吾聞黃帝不死。有塚,何也?」或對曰:「
黃帝以仙上天,群臣葬其衣冠。」既至甘泉,為且用事泰山,先類祠泰一。

  自得寶鼎,上與公卿諸生議封禪。封禪用希曠絕,莫如其儀體,而群儒采封禪《尚
書》、《周官》、《王制》之望祀射牛事。齊人丁公年九十餘,曰:「封禪者,古不死
之名也。秦皇帝不得上封。陛下必欲上,稍上即無風雨,遂上封矣。」上於是乃令諸儒
習射牛,草封禪儀。數年,至且行。天子既聞公孫卿及方士之言,黃帝以上封禪皆致怪
物與神通,欲放黃帝以接神人蓬萊,高世比德於九皇,而頗采儒術以文之。群儒既已不
能辯明封禪事,又拘於《詩》、《書》古文而不敢聘。上為封祠器視群儒,群儒或曰「
不與古同」,徐偃又曰「太常諸生行禮不如魯善」,周霸屬圖封事,於是上黜偃、霸,
而盡罷諸儒弗用。

  三月,乃東幸緱氏,禮登中嶽太室。從官在山上聞若有言「萬歲」雲。問上,上不
言;問下,下不言。乃令祠官加增太室祠,禁毋伐其山木,以山下戶幾三百封崇高,為
之奉邑,獨給祠,複無有所與。上因東上泰山,泰山草木未生,乃令人上石立之泰山顛
。

  上遂東巡海上,行禮祠八神。齊人之上疏言神怪、奇方者以萬數,乃益發船,令言
海中神山者數千人求蓬萊神人。公孫卿持節常先行候名山,至東萊,言夜見大人,長數
丈,就之則不見,見其跡甚大,類禽獸雲。群臣有言見一老父牽狗,言「吾欲見巨公」
,已忽不見。上既見大跡,未信,及群臣又言老父,則大以為仙人也。宿留海上,與方
士傳車,及間使求神仙人以千數。

  四月,還至奉高。上念諸儒及方士言封禪人殊,不經,難施行。天子至梁父,禮祠
地主。至乙卯,令侍中儒者皮弁縉紳,射牛行事。封泰山下東方,如郊祠泰一之禮。封
廣丈二尺,高九尺,其下則有玉牒書,書秘。禮畢,天子獨與侍中泰車子侯上泰山,亦
有封。其事皆禁。明日,下陰道。丙辰,禪泰山下止東北肅然山,如祭後土禮。天子
皆親拜見,衣上黃而盡用樂焉。江、淮間一茅三脊為神藉。五色土益雜封。縱遠方奇獸
飛禽及白雉諸物,頗以加祠。□牛、象、犀之屬不用。皆至泰山,然後去。封禪祠,其
夜若有光,晝有白雲出封中。

  天子從禪還,坐明堂,群臣更上壽。下詔改元封元年。語在《武記》。又曰:「古
者天子五載一巡狩,用事泰山,諸侯有朝宿地。其令諸侯各治邸泰山下。」

  天子既已封泰山,無風雨,而方士更言蓬萊諸神若將可得,於是上欣然庶幾遇之,
複東至海上望焉。奉車子侯暴病,一日死。上乃遂去,並海上,北至碣石,巡自遼西,
曆北邊至九原。五月,乃至甘泉,周萬八千里雲。

  其秋,有星孛于東井。後十餘日,有星孛於三能。望氣王朔言:「候獨見填星出如
瓜,食頃,複入。」有司皆曰:「陛下建漢家封禪,天其報德星雲。」

  其來年冬,郊雍五帝。還,拜祝祠泰一。贊饗曰:「德星昭衍,厥維休祥。壽星乃
出,淵耀光明。信星昭見,皇帝敬拜泰祝之享。」

  其春,公孫卿言見神人東萊山,若雲「欲見天子」。天子於是幸緱氏城,拜卿為中
大夫。遂至東萊,宿留之數日,毋所見,見大人跡雲。複遣方士求神人、采藥以千數。
是歲旱。天子既出亡名,乃禱萬里沙,過祠泰山。還至瓠子,自臨塞決河,留二日,湛
祠而去。

  是時既滅兩粵,粵人勇之乃言:「粵人俗鬼,而其祠皆見鬼,數有效。昔東甌王敬
鬼,壽百六十歲。後世怠嫚,故衰耗。」;乃命粵巫立粵祝祠,安台無壇,亦祠天神帝
百鬼,而以雞蔔。上信之,粵祠雞蔔自此始用。

  公孫卿曰:「仙人可見,上往常遽,以故不見。今陛下可為館如緱氏城,置脯棗,
神人宜可致。且仙人好樓居。」於是上令長安則作飛廉、桂館,甘泉則作益壽、延壽館
,使卿持節設具而候神人。乃作通天台,置祠具其下,將招來神仙之屬。於是甘泉更置
前殿,始廣諸宮室。夏,有芝生甘泉殿房內中。天子為塞河,興通天,若有光雲,乃下
詔:「甘泉房中生芝九莖,赦天下,毋令複作。」

  其明年,伐朝鮮。夏,旱。公孫卿曰:「黃帝時,封則天旱,幹封三年。」上乃下
詔:「天旱,意幹封乎?其令天下尊祠靈星焉。」

  明年,上郊雍五畤,通回中道,遂北出蕭關,曆獨鹿,鳴澤,自西河歸,幸河東祠
後土。

  明年冬,上巡南郡,至江陵而東。登禮灊之天柱山,號曰南嶽。浮江,自潯陽出樅
陽,過彭蠡,禮其名山川。北至琅邪,並海上。四月,至奉高修封焉。

  初,天子封泰山,泰山東北止古時有明堂處,處險不敞。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
曉其制度。濟南人公玉帶上黃帝時明堂圖。明堂中有一殿,四面無壁,以茅蓋。通水,
水圜宮垣。為複道,上有樓,從西南入,名曰昆侖,天子從之入,以拜祀上帝焉。於是
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如帶圖。及是歲修封,則祠泰一、五帝於明堂上如郊禮。畢,燎
堂下。而上又上泰山,自有秘祠其顛。而泰山下祠五帝,各如其方,黃帝並赤帝所,有
司侍祠焉。山上舉火,下悉應之。還幸甘泉,郊泰畤。春幸汾陰,祠後土。

  明年,幸泰山,以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祀上帝於明堂,毋修封。其贊饗曰:「天
增援皇帝泰元神策,周而復始。皇帝敬拜泰一。」東至海上,考入海及方士求神者,莫
驗,然益遣,幾遇之。乙酉,柏梁災。十二月甲午朔,上親禪高裏,祠後土。臨勃海,
將以望祀蓬萊之屬,幾至殊庭焉。

  上還,以柏梁災故,受計甘泉。公孫卿曰:「黃帝就青靈台,十二日燒,黃帝乃治
明庭。明庭,甘泉也。」方士多言古帝王有都甘泉者。其後天子又朝諸侯甘泉,甘泉作
諸侯邸。勇之乃曰:「粵俗有火災,複起屋,必以大,用勝服之。」於是作建章宮,度
為千門萬戶。前殿度高未央。其東則鳳闕,高二十餘丈。其西則商中,數十裏虎圈。其
北治大池,漸台高二十餘丈,名曰泰液,池中有蓬萊、方丈、瀛州、壺梁,象海中神山
、龜、魚之屬。其南有玉堂璧門大鳥之屬。立神明台、井幹樓,高五十丈,輦道相屬焉
。

  夏,漢改曆,以正月為歲首,而色上黃,官更印章以五字,因為太初元年。是歲,
西伐大宛。蝗大起。丁夫人、雒陽虞初等以方祠詛匈奴、大宛焉。

  明年,有司言雍五畤無牢孰具,芬芳不備。乃令祠官進畤犢牢具,色食所勝,而以
木寓馬代駒雲。及諸名山川用駒者,悉以木寓馬代。獨行過親祠,乃用駒,它禮如故。

  明年,東巡海上,考神仙之屬,未有驗者。方士有言:黃帝時為五城十二樓,以候
神人于執期,名曰迎年。上許作之如方,名曰明年。上親禮祠,上犢黃焉。

  公玉帶曰:「黃帝時雖封泰山,然風後、封巨、岐伯令黃帝封東泰山,禪凡山,合
符,然後不死。」天子既令設祠具,至東泰山,東泰山卑小,不稱其聲,乃令祠官禮之
而不封焉。其後令帶奉祠候神物。複還泰山,修五年之禮如前,而加禪祠石閭。石閭者
,在泰山下止南方,方士言仙人閭也,故上親禪焉。

  其後五年,夏至泰山修封,還過祭恒山。

  自封泰山後,十三歲而周遍於五嶽、四瀆矣。

  後五年,複至泰山修封。東幸琅邪,禮日成山,登之罘,浮大海,用事八神延年。
又祠神人于交門宮,若有鄉坐拜者雲。

  後五年,上複修封于泰山。東游東萊,臨大海。是歲,雍縣無雲如雷者三,或如虹
氣蒼黃,若飛鳥集木或陽宮南,聲聞四百里。隕石二,黑如□,有司有以為美祥,以薦
宗廟。而方士之候神入海求蓬萊者終無驗,公孫卿猶以大人之跡為解。天子猶羈縻不絕
,幾遇其真。

  諸所興,如薄忌泰一及三一、冥羊、馬行、赤星,五。寬舒之祠官以歲時致禮。凡
六祠,皆大祝領之。至如八神,諸明年、凡山它名祠,行過則祠,去則已。方士所興祠
,各自主,其人終則已,祠官不主。它祠皆如故。甘泉泰一、汾陰後土,三年親郊祠,
而泰山五年一修封。武帝凡五修封。昭帝即位,富於春秋,未嘗親巡祭雲。

  宣帝即位,由武帝正統興,故立三年,尊孝武廟為世宗,行所巡狩郡國皆立廟。告
祠世宗廟日,有白鶴集後庭。以立世宗廟告祠孝昭寢,有雁五色集殿前。西河築世宗廟
,神光興於殿旁,有鳥如白鶴,前赤後青。神光又興于房中,如燭狀。廣川國世宗廟殿
上有鐘音,門戶大開,夜有光,殿上盡明。上乃下詔赦天下。

  時,大將軍霍光輔政,上共己正南面,非宗廟之祀不出。十二年,乃下詔曰:「蓋
聞天子尊事天地,修祀山川,古今通禮也。間者,上帝之祠闕而不親十有餘年,朕甚懼
焉。朕親飭躬齊戒,親泰祀,為百姓蒙嘉氣、獲豐年焉。」

  明年正月,上始幸甘泉,郊見泰畤,數有美祥。修武帝故事,盛車服,敬齊祠之禮
,頗作詩歌。

  其三月,幸河東,祠後土,有神爵集,改元為神爵。制詔太常:「夫江海,百川之
大者也,今闕焉無祠。其令祠官以禮為歲事,以四時祠江海雒水,祈為天下豐年焉。」
自是五嶽、四瀆皆有常禮。東嶽泰山於博,中嶽泰室于嵩高,南嶽灊山於用腄,西嶽華
山于華陰,北嶽常山于上曲陽,河于臨晉,江于江都,淮于平氏,濟於臨邑界中,皆使
者持節侍祠。唯泰山與河歲五祠,江水四,餘皆一禱而三祠雲。

  時,南郡獲白虎,獻其皮、牙、爪,上為立祠。又以方士言,為隨侯、劍寶、玉寶
璧、周康寶鼎立四祠于未央宮中。又祠太室山於即墨,三戶山於下密,祠天封苑火井於
鴻門。又立歲星、辰星、太白、熒惑、南斗祠于長安城旁。又祠參山八神于曲城,蓬山
石杜、石鼓於臨朐,之罘山于腄,成山於不夜,萊山于黃。成山祠日,萊山祠月。又祠
四時於琅邪,蚩尤于壽良。京師近縣,鄠則有勞穀、五床山、日、月、五帝、仙人、玉
女祠;雲陽有徑路神祠,祭休屠王也。又立五龍山仙人祠及黃帝、天神帝、原水凡四祠
于膚施。

  或言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可醮祭而致,於是譴諫大夫王褒使持節而求之。

  大夫劉更生獻淮南枕中洪寶、苑秘之方,令尚方鑄作。事不驗,更生坐論。京兆尹
張敞上疏諫門:「願明主時忘車馬之好,斥遠方士之虛語,遊心帝王之術,太平庶幾可
興也。」後尚方待詔皆罷。

  是時,美陽得鼎,獻之。下有司議,多以為宜薦見宗廟,如元鼎時故事。張敞好古
文字,桉鼎銘勒而上議曰:「臣聞周祖始乎後稷,後稷封於□,公劉發跡于□,大王建國
于支阝、梁,文、武興于豐、鎬。由此言之,則支阝、梁、豐、鎬之間周舊居也,固宜
有宗廟、壇場祭祀之臧。今鼎出於支阝東,中有刻書曰:王命屍臣『官此栒邑,賜爾旂
鸞、黼黻、雕戈。』屍臣拜手稽首曰:『敢對揚天子丕顯休命。』臣愚不足以跡古文,
竊以傳記言之,此鼎殆周之所以褒賜大臣,大臣子孫刻銘其先功,臧之于宮廟也。昔寶
鼎之出於汾脽也,河東太守以聞,詔曰:「朕巡祭後土,祈為百姓蒙豐年,今穀口兼未
報,鼎焉為出哉?』博問耆老,意舊藏與,誠欲考得事實也。有司驗脽上非舊臧處,鼎
大八尺一寸,高三尺六寸,殊異於眾鼎。今此鼎細小,又有款識,不宜薦見於宗廟。」
制曰:「京兆尹議是。」

  上自幸河東之明年正月,鳳凰集礻殳祤,於所集處得玉寶,起步壽宮,乃下詔赦天
下。後間歲,鳳凰、神爵、甘露降集京師,赦天下。其冬,鳳凰集上林,乃作鳳凰殿,
以答嘉瑞。明年正月複幸甘泉,郊泰畤,改元曰五鳳。明年,幸雍祠五畤。其明年春,
幸河東,祠後土,赦天下。後間歲,改元為甘露。正月,上幸甘泉,郊泰畤。其夏,黃
龍見新豐。建章、未央、長樂宮鐘虛銅人皆生長,長一寸所,時以為美祥。後間歲正月
,上郊泰畤,因朝單于于甘泉宮。後間歲,改元為黃龍。正月,複幸甘泉,郊泰畤,又
朝單于于甘泉宮。至冬而崩。鳳凰下郡國凡五十餘所。

  元帝即位,遵舊儀,間歲正月,一幸甘泉郊泰畤,又東至河東祠後土,西至雍祠五
畤。凡五奉泰畤、後土之祠。亦施恩澤,時所過毋出田租,賜百戶牛、酒,或賜爵,赦
罪人。

  元帝好儒,貢禹、韋玄成、匡衡等相繼為公卿。禹建言漢家宗廟祭祀多不應古禮,
上是其言。後韋玄成為丞相,議罷郡國廟,自太上皇、孝惠諸園寢廟皆罷。後元帝寢疾
,夢神靈譴罷諸廟祠,上遂複焉。後或罷或複,至哀、平不定。語在《韋玄成傳》。

  成帝初即位,丞相衡、御史大夫譚奏言:「帝王之事莫大乎承天之序,承天之序莫
重於郊祀,故聖王盡心極慮以建其制。祭天于南郊,就陽之義也;瘞地於北郊,即陰之
象也。天之于天子也,因其所都而各饗焉。往者,孝武皇帝居甘泉宮,即于雲陽立泰畤
,祭于宮南。今行常幸長安,郊見皇天,反北之泰陰,祠後土,反東之少陽,事與古制
殊。又至雲陽,行溪穀中,厄陝且百里,汾陰則渡大川,有風波舟楫之危,皆非聖主所
宜數乘,郡、縣治道共張,吏民困苦,百官煩費。勞所保之民,行危險之地,難以奉神
靈而祈福祐,殆未合于承天子民之意。昔者周文、武郊于豐、鎬,成王郊於雒邑。由此
觀之,天隨王者所居而饗之,可見也。甘泉泰畤、河東後土之祠宜可徙置長安,合于古
帝王。願與群臣議定。」奏可。大司馬車騎將軍許嘉等八人以為:所以從來久遠,宜如
故。右將軍王商、博士師丹、議郎翟方進等五十人以為:《禮記》曰「燔柴於太壇,祭
天也;瘞□於大折,祭地也。」兆於南郊,所以定天位也。祭地於大折,在北郊,就陰
位也。郊外各在聖王所都之南、北。《書》曰:「越三日丁已,用牲于郊,牛二。」周
公加牲,告徙新邑,定郊禮於雒。明王聖主,事天明,事地察。天地明察,神明章矣。
天地以王者為主,故聖王制祭天地之禮必于國郊。長安,聖主之居,皇天所觀視也。甘
泉、河東之祠非神靈所饗,宜徙就正陽、大陰之處。違俗復古,循聖制,定天位,如禮
便。於是衡、譚奏議曰:「陛下聖德■明,上通承天之大典,覽群下,使務悉心盡慮,
議郊祀之處,天下幸甚。臣聞廣謀從眾,則合於天心,故《洪範》曰『三人占,則從二
人言』,言少從多之義也。論當往古,宜於萬民,則依而從之;違道寡與,則廢而不行
。今議者五十八人,其五十人言當徙之義,皆著于經傳,同於上世,便於吏民;八人不
案經藝考古制,而以為不宜,無法之議,難以定吉凶。《太誓》曰:『正稽古立功立事
,可以永年,丕天之大律。』《詩》曰『毋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監在茲』,言天
之日監王者之處也。又曰『乃眷西顧,此維予宅,』言天以文王之都為居也。宜於長安
定南、北郊,為萬世基。」天子從之。

  既定,衡言:「甘泉泰畤紫壇,八觚宣通象八方。五帝壇周環其下,又有群神之壇
。以《尚書》禋六宗、望山川、遍群神之義,紫壇有文章、采鏤、黼黻之飾及玉、女樂
,石壇、仙人祠,瘞鸞路、騂駒、寓龍馬,不能得其象于古。臣聞郊柴饗帝之義,埽地
而祭,上質也。歌大呂舞《雲門》以俟天神,歌太蔟舞《咸池》以俟地祇,其牲用犢,
其席槁稽,其器陶匏,皆因天地之性,貴誠上質,不敢修其文也。以為神祇功德至大,
雖修精微而備庶物,猶不足以報功,唯至誠為可,故上質不飾,以章天德。紫壇偽飾女
樂、鸞路、騂駒、龍馬、石壇之屬,宜皆勿修。」

  衡又言:「王者各以其禮制事天地,非因異世所立而繼之。今雍鄜、密、上、下畤
,本秦侯各以其意所立,非禮之所載術也。漢興之初,儀制未及定,即且因秦故祠,複
立北畤。今既稽古,建定天地之大禮,郊見上帝,青、赤、白、黃、黑五方之帝皆畢陳
,各有位饌,祭祀備具。諸侯所妄造,王者不當長遵。及北畤,未定時所立,不宜複修
。」天子皆從焉。及陳寶祠,由是皆罷。

  明年,上始祀南郊,赦奉郊之縣及中都官耐罪囚徒。是歲,衡、譚複條奏:「長安
廚官、縣官給祠,郡國候神方士使者所祠,凡六百八十三所,其二百八所應禮及疑無明
文,可奉祠如故。其餘四百七十五所不應禮,或複重,請皆罷。」奏可。本雍舊祠二百
三所,唯山川諸星十五所為應禮雲。若諸布、諸嚴、諸逐,皆罷。杜主有五祠,置其一
。又罷高祖所立梁、晉、秦、荊巫、九天、南山、秦中之屬,及孝文渭陽、孝武薄忌泰
一、三一、黃帝、冥羊、馬行、泰一、皋山山君、武夷、夏後啟母石、萬里沙、八神、
延年之屬,及孝宣參山、蓬山、之罘、成山、萊山、四時、蚩尤、勞穀、五床、仙人、
玉女、徑路、黃帝、天神、原水之屬,皆罷。候神方士使者副佐、本草待詔七十餘人皆
歸家。

  明年,匡衡坐事免官爵。眾庶多言不當變動祭祀者。又初罷甘泉泰畤作南郊日,大
風壞甘泉竹宮,折拔畤中樹木十圍以上百餘。天子異之,以問劉向。對曰:「家人尚不
欲絕種祠,況于國之神寶舊畤!且甘泉、汾陰及雍五畤始立,皆有神祇感應,然後營之
,非苟而已也。武、宣之世,奉此三神,禮敬敕備,神光尤著。祖宗所立神祇舊位,誠
未易動。及陳寶祠,自秦文公至今七百餘歲矣,漢興世世常來,光赤黃,長四五丈,直
祠而息,音聲砰隱,野雞皆雊。每見雍太祝祠乙太牢,遣候者乘傳馳詣行在所,以為福
祥。高祖時五來,文帝二十六來,武帝七十五來,宣帝二十五年,初元元年以來亦二十
來,此陽氣舊祠也。及漢宗廟之禮,不得擅議,皆祖宗之君與賢臣所共定。古今異制,
經無明文,至尊至重,難以疑說正也。前始納貢禹之議,後人相因,多所動援。《易大
傳》曰:『誣神者殃及三世。』恐其咎不獨止禹等。」上意恨之。

  後上以無繼嗣故,令皇太后詔有司曰:「蓋聞王者承事天地,交接泰一,尊莫著於
祭祀。孝武皇帝大聖通明,始建上下之祀,營泰畤於甘泉,定後土于汾陰,而神祇安之
,饗國長久,子孫蕃滋,累世遵業,福流於今。今皇帝寬仁孝順,奉循聖緒,靡有大愆
,而久無繼嗣。思其咎職,殆在徙南、北郊,違先帝之制,改神祇舊位,失天地之心,
以妨繼嗣之福。春秋六十,未見皇孫,食不甘味,寢不安席,朕甚悼焉。《春秋》大復
古,善順祀。其複甘泉泰畤、汾陰後土如故,及雍五畤、陳寶祠在陳倉者。」天子複親
郊禮如前。又複長安、雍及郡國祠著明者且半。

  成帝末年頗好鬼神,亦以無繼嗣故,多上書言祭祀方術者,皆得待詔,祠祭上林苑
中長安城旁,費用甚多,然無大貴盛者。穀永說上曰:「臣聞:明於天地之性,不可或
以神怪;知萬物之情,不可罔以非類。諸背仁義之正道,不遵之法言,而盛稱奇怪鬼神
,廣崇祭祀之方,求報無福之祠,及言世有仙人,服食不終之藥,遙興輕舉,登遐倒景
,覽觀縣圃,浮游蓬萊,耕耘五德,朝種暮獲,與山石無極,黃冶變化,堅冰淖溺,化
色五倉之術者,皆奸人惑眾,挾左道,懷詐偽,以欺罔世主。聽其言,洋洋滿耳,若將
可遇;求之,蕩蕩如系風捕景,終不可得。是以明王距而不聽,聖人絕而不語。昔周史
萇弘欲以鬼神之術輔尊靈王會朝諸侯,而周愈微,諸侯愈叛。楚懷王隆祭祀,事鬼神,
欲以獲福助,卻秦師,而兵挫地削,身辱國危。秦始皇初並天下,甘心于神仙之道,遣
徐福、韓終之屬多齎童男童女入海求神、采藥,因逃不還,天下怨恨。漢興,新垣平、
齊人少翁、公孫卿、欒大等,皆以仙人黃冶、祭祠、事鬼使物、入海求神、采藥貴幸,
賞賜累千金。大尤尊盛,至妻公主,爵位重累,震動海內。元鼎、元封之際,燕、齊之
間方士瞋目扼□,言有神仙、祭。致福之術者以萬數。其後,平等皆以術窮詐得,誅夷
伏辜。至初無中,有天淵玉女、巨鹿神人、□陽侯師張宗之奸,紛紛複起。夫周、秦之
末,三五之隆,已嘗專意散財,厚爵祿,竦精神,舉天下以求之矣。曠日經年,靡有毫
釐之驗,足以揆今。《經》曰:『享多儀,儀不及物,惟曰不享。』《論語》說曰:『
子不語怪神。』唯陛下距絕此類,毋令奸人有以窺朝者。」上善其言。

  後成都侯王商為大司馬衛將軍輔政,杜鄴說商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瀹祭』
,言奉天之道,貴以誠質大得民心也。行穢祀豐,猶不蒙祐;德修薦薄,吉必大來。古
者壇場有常處,燎禋有常用,贊見有常禮;犧牲玉帛雖備而財不匱,車輿臣役雖動而用
不勞。是故每舉其禮,助者歡說,大路所曆,黎元不知。今甘泉、河東天地郊祀、鹹失
方位,違陰陽之宜。及雍五畤皆曠遠,奉尊之役,休而複起,繕治共張,無解已時,皇
天著象,殆可略知。前上甘泉,先驅失道;禮月之夕,奉引複迷。祠後土還,臨河當渡
,疾風起波,船不可禦。又雍大雨,壞平陽宮垣。乃三月甲子,震電災林光宮門。祥瑞
未著,咎征仍臻。跡三郡所奏,皆有變故。不答不饗,何以甚比!《詩》曰『率由舊章
』。舊章,先王法度,文王以之,交神於祀,子孫千億。宜如異時公卿之議,複還長安
南、北郊。」

  後數年,成帝崩,皇太后詔有司曰:「皇帝即位,思順天心,遵經義,定郊禮,天
下說憙。懼未有皇孫,故複甘泉泰畤、汾陰後土,庶幾獲福。皇帝恨難之,卒未得其祐
。其複南、北郊長安如故,以順皇帝之意也。」

  哀帝即位,寢疾,博征方術士,京師諸縣皆有侍祠使者,盡複前世所常興諸神祠官
,凡七百餘所,一歲三萬七千祠雲。

  明年,夏令太皇太后詔有司曰:「皇帝孝順,奉承聖業,靡有解怠,而久疾未瘳。
夙夜唯思,殆繼體之君不宜改作。其複甘泉泰畤、汾陰後土祠如故。」上亦不能親至,
遣有司行事而禮祠焉。後三年,哀帝崩。

  平帝元始五年,大司馬王莽奏言:「王者父事天,故爵稱天子。孔子曰:『人之行
莫大於孝,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王者尊其考,欲以配天,緣考之意,欲
尊祖,推而上之,遂及始祖。是以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禮記》:天子祭天地及山川,歲遍。《春秋穀梁傳》以十二月下辛蔔。正月上辛郊。高
皇帝受命,因雍四畤起北畤,而備五帝。未共天地之祀。孝文十六年用新垣平初起渭陽
五帝廟,祭泰一、地祇,以太祖高皇帝配。日冬至祠泰一,夏至祠地祇,皆並祠五帝,
而共一牲,上親郊拜。後平伏誅,乃不復自親,而使有司行事。孝武皇帝祠雍,曰:『
今上帝朕親郊,而後土無祠,則禮不答也。』於是元鼎四年十一月甲子始立後土祠于汾
陰。或曰,五帝,泰一之佐,宜立泰一。五年十一月癸未始立泰一祠於甘泉,二歲一郊
,與雍更祠,亦以高祖配,不歲事天,皆未應古制。建始元年,徙甘泉泰畤、河東後土
于長安南北郊。永始元年三月,以未有皇孫,複甘泉、河東祠。綏和二年,以卒不獲祐
,複長安南、北郊。建平三年,懼孝哀皇帝之疾未瘳,複甘泉、汾陰祠,竟複無福。臣
謹與太師孔光、長樂少府平晏、大司農左鹹、中壘校尉劉歆、太中大夫硃陽、博士薛順
、議郎國由等六十七人議,皆曰宜如建始時丞相衡等議,複長安南、北郊如故。」

  莽又頗改其祭禮,曰:「《周官》天地之祀,樂有別有合。其合樂曰『以六律、六
鐘、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祀天神,祭地祇;祀四望,祭山川,享先妣先祖。凡
六樂,奏六歌,而天地神祇之物皆至。四望,蓋謂日、月、星、海也。三光高而不可得
親,海廣大無限界,故其樂同。祀天則天文從,祭地則地理從。三光,天文也;山川,
地理也。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地,其誼一也。天地合精,夫婦判合。祭天南郊
,則以地配,一體之誼也。天地位皆南鄉,同席,地在東,共牢而食。高帝、高後配於
壇上,西鄉,後在北,亦同席共牢。牲用繭栗,玄酒陶匏。《禮記》曰天子籍田千畝以
事天地,繇是言之,宜有黍、稷。天地用牲一,燔燎,瘞□用牲一,高帝、高後用牲一
。天用牲左,及黍、稷燔燎南郊;地用牲右,及黍、稷瘞於北郊。其旦,東鄉再拜朝日
;其夕,西鄉再拜夕月。然後孝弟之道備,而神祇嘉享,萬福降輯。此天地合祀,以祖
、妣配者也。其別樂曰『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夏日至,於澤
中之方丘奏樂八變,則地祇皆出。』天地有常位,不得常合,此其各特祀者也。陰陽之
別於日冬、夏至;其會也,以孟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親合祀天地於南郊,以高帝、高
後配。陰陽有離合,《易》曰『分陰分陽,迭用柔剛』。以日冬至使有司奉祠南郊,高
帝配而望群陽;日夏至使有司奉祭北郊,高後配而望群陽。皆以助致微氣,通道幽弱。
當此之時,後不省方,故天子不親而遣有司,所以正承天順地,複聖王之制,顯太祖之
功也。渭陽祠勿複修。群望未悉定,定複奏。」奏可。三十餘年間,天地之祠五徙焉。

  後莽又奏言:「《書》曰『類於上帝,禋于六宗』。歐陽、大、小夏侯三家說六宗
,皆曰上不及天,下不及地,旁不及四方,在六者之間,助陰陽變化,實一而名六,名
實不相應。《禮記》祀典,功施於民則祀之。天文:日、月、星、辰,所昭仰也;地理
:山、川、海、澤,所生殖也。《易》有八卦,『乾』、『坤』六子,水火不相逮,雷
風不相誖,山澤通氣,然後能變化,既成萬物也。臣前奏徙甘泉泰畤、汾陰後土皆複于
南、北郊。謹案《周官》『兆五帝於四郊』,山川各因其方,今五帝兆居在雍五畤,不
合于古。又日、月、雷、風、山、澤,《易》卦六子之尊氣,所謂六宗也。星、辰、水
、火、溝、瀆,皆六完之屬也。今或未特祀,或無兆居。謹與太師光、大司徒宮、羲和
歆等八十九人議,皆曰:天子父事天,母事地。今稱天神曰皇天上帝,泰一兆曰泰畤,
而稱地祇曰後土,與中央黃靈同,又兆北郊,未有尊稱。宜令地祇稱皇地後祇,兆曰廣
畤。《易》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分群神以類相從為五部,兆天地之別神:中央
帝黃靈後土畤及日廟、北辰、北斗、填星、中宿中宮于長安城之未地兆;東方帝太昊青
靈勾芒畤及雷公、風伯廟、歲星、東宿東宮於東郊兆;南方炎帝赤靈祝融畤及熒惑星、
南宿南宮於南郊兆;西方帝少皞白靈蓐收畤及太白星、西宿西宮於西郊兆;北方帝顓頊
黑靈玄冥畤及月廟、雨師廟、辰星、北宿北宮於北郊兆。」奏可,於是長安旁諸廟兆畤
甚盛矣。

  莽又言:「帝王建立社稷,百王不易。社者,土也。宗廟,王者所居。稷者,百穀
之主,所以奉宗廟,共粢盛,人所食以生活也。王者莫不尊重親祭,自為之主,禮如宗
廟。《詩》曰『乃立塚土』。又曰『以禦田祖,以祈甘雨』。《禮記》曰『唯祭宗廟社
稷,為越紼而行事』。聖漢興,禮儀稍定,已有官社,未立官稷。」遂於官社後立官稷
,以夏禹配食官社,後稷配食官稷。稷種穀樹。徐州牧歲貢五色土各一鬥。

  莽篡位二年,興神仙事,以方士蘇樂言,起八風台于宮中。台成萬金,作樂其上,
順風作液湯。又種五梁禾於殿中,各順色置其方面,先煮鶴髓、毒冒、犀玉二十餘物漬
種,計粟斛成一金,言此黃帝穀仙之術也。以樂為黃門郎,令主之。莽遂崇鬼神淫祀,
至其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用三牲鳥獸三千餘種。後不能備
,乃以雞當鶩雁,犬當麋鹿。數下詔自以當仙,語在其《傳》。

  贊曰:漢興之初,庶事草創,唯一叔孫生略定朝廷之儀。若乃正朔、服色、郊望之
事,數世猶未章焉。至於孝文,始以夏郊,而張倉據水德,公孫臣、賈誼更以為土德,
卒不能明。孝武之世,文章為盛,太初改制,而寬、司馬遷等猶從臣、誼之言,服色
數度,遂順黃德。彼以五德之傳,從所不勝,秦在水德,故謂漢據土而克之。劉向父子
以為帝出於《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其後以母傳子,終而複始,自神農、黃帝下曆
唐、虞三代而漢得火焉。故高祖始起,神母夜號,著赤帝之符,旗章遂赤,自得天統矣
。昔共工氏以水德間於木、火,與秦同運,非其次序,故皆不永。由是言之,祖宗之制
蓋有自然之應,順時宜矣。究觀方士祠官之變,穀永之言,不亦正乎!不亦正乎!





漢書 卷二十六

【天文志第六】

  凡天文在圖籍昭昭可知者,經星常宿中外官凡百一十八名,積數七百八十三星,皆
有州國官宮物類之象。其伏見蚤晚,邪正存亡,虛實闊狹,及五星所行,合散犯守,陵
曆鬥食,彗孛飛流,日月薄食,暈適背穴,抱珥虹蜺,迅雷風襖,怪雲變氣:此皆陰陽
之精,其本在地,而上發於天者也。政失於此,則變見於彼,猶景之象形,鄉之應聲。
是以明君睹之而寤,飭身正事,思其咎謝,則禍除而福至,自然之符也。

  中宮天極星,其一明者,泰一之常居也,旁三星三公,或曰子屬。後句四星,末大
星正妃,余三星後宮之屬也。環之匡衛十二星,籓臣。皆曰紫宮。

  前列直鬥口三星,隨北耑銳,若見若不見,曰陰德,或曰天一。紫宮左三星曰天槍
,右四星曰天□。後十七星絕漢抵營室,曰閣道。

  北斗七星,所謂「旋、璣、玉衡,以齊七政」。杓攜龍角,衡殷南斗,魁枕參首。
用昏建者杓;杓,自華以西南。夜半建者衡;衡,殷中州河、濟之間。平旦建者魁;魁
,海岱以東北也。鬥為帝車,運於中央,臨制四海。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
,定諸記,皆系於鬥。

  鬥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宮:一曰上將,二曰次將,三曰貴相,四曰司命,五曰司祿
,六曰司災。在魁中,貴人之牢。魁下六星兩兩而比者,曰三能。三能色齊,君臣和;
不齊,為乖戾。柄輔星,明近,輔臣親強;斥小,疏弱。

  杓端有兩星:一內為矛,招搖;一外為盾,天蜂。有名圜十五星,屬杓,曰賤人之
牢,牢中星實則囚多,虛則開出。

  天一、槍、□、矛、盾動搖,角大,兵起。

  東宮蒼龍,房、心。心為明堂,大星天王,前後星子屬。不欲直,直,王失計。房
為天府,曰天駟。其陰,右驂。旁有兩星曰衿。衿北一星曰轄。東北曲十二星曰旗。旗
中四星曰天市。天市中星眾者實,其中虛則耗。房南眾星曰騎官。

  左角,理;右角,將。大角者,天王帝坐廷。其兩旁各有三星,鼎足句之,曰攝提
。攝提者,直鬥杓所指,以建時節,故曰「攝提格」。亢為宗廟,主疾。其南北兩大星
,曰南門。氐為天根,主疫。尾為九子,曰君臣;斥絕,不和。箕為敖客,後妃之府,
曰口舌。火犯守角,則有戰。房、心,王者惡之。

  南宮硃鳥,權、衡。衡、太微,三光之廷。筐衛十二星,籓臣;西,將;東,相;
南四星,執法;中,端門;左右,掖門。掖門內六星,諸侯。其內五星,五帝坐。後聚
十五星,曰哀烏郎位;旁一大星,將位也。月、五星順入,軌道,司其出,所守,天子
所誅也。其逆入,若不軌道,以所犯名之;中坐,成形,皆群下不從謀也。金、火尤甚
。廷籓西有隨星四,名曰少微,士大夫。權,軒轅,黃龍體。前大星,女主象;旁小星
,禦者後宮屬。月、五星守犯者,如衡占。

  東井為水事。火入之,一星居其左右,天子且以火為敗,東井西曲星曰戊;北,北
河;南,南河;兩河、天闕間為關梁。輿鬼,鬼祠事;中白者為質。為守南北河,兵起
,穀不登。故德成衡,觀成潢,傷成戊,禍成井,誅成質。

  柳為鳥喙,主木草。七星,頸,為員宮,主急事。張,嗉,為廚,主觴客。翼為羽
翮,主遠客。

  軫為車,主風。其旁有一小星,曰長沙,星星不欲明;明與四星等,若五星入軫中
,兵大起。軫南眾星曰天庫,庫有五車。車星角,若益眾,及不具,亡處車馬。

  西宮咸池,曰天五潢。五潢,五帝車舍。火入,旱;金,兵;水,水。中有三柱;
柱不具,兵起。

  奎曰封豨,為溝瀆。婁為聚眾。胃為天倉。其南眾星曰□積。

  昂曰旄頭,胡星也。為白衣會。畢曰□車,為邊兵,主弋獵。其大星旁小星為附耳
。附耳搖動,有讒亂臣在側。昂、畢間為天街。其陰,陰國;陽,陽國。

  參為白虎,三星直者,是為衡石。下有三星,銳,曰罰,為斬艾事。其外四星,左
右肩股也。小三星隅置,曰觜觿,為虎首,主葆旅事。其南有四星,曰天廁。天廁下一
星,曰天矢。矢黃則吉;青、白、黑、凶。其西有句曲九星,三處羅列:一曰天旗,二
曰天苑,三曰九斿。其東有大星曰狼,狼角變色,多盜賊。下有四星曰弧,直狼。比地
有大星,曰南極老人。老人見,治安;不見,兵起。常以秋分時候之南郊。

  北營玄武,虛、危。危為蓋屋;虛為哭泣之事。其南有眾星,曰羽林天軍。軍西為
壘,或曰戊。旁一大星。北落。北落若微亡,軍星動角益稀,及五星犯北落,入軍,軍
起。火、金、水尤甚。火入,軍憂;水,水患;木、土,軍吉。危東六星,兩兩而比,
曰司寇。

  營室為清廟,曰離宮、閣道。漢中四星,曰天駟。旁一星,曰王梁。王梁策馬,車
騎滿野。旁有八星,絕漢,曰天橫。天橫旁,江星。江星動,以人涉水。

  杵、臼四星,在危南。匏瓜,有青黑星守之,魚鹽貴。

  南斗為廟,其北建星。建星者,旗也。牽牛為犧牲,其北河鼓。河鼓在星,上將;
左,左將:右,右將。婺女,其北織女。織女,天女孫也。

  歲星曰東方,春,木;于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仁虧貌失,逆春令,傷木氣
,罰見歲星。歲星所在,國不可伐,可以伐人。超舍而前為贏,退舍為縮。贏,其國有
兵不復;縮,其國有憂,其將死,國傾敗。所去,失地;所之,得地。一曰,當居不居
,國亡;所之,國昌;已居之,又東西去之,國凶,不可舉事用兵,安靜中度,吉。出
入不當其次,必有天祅見其舍也。

  歲星贏而東南。《石氏》「見彗星」,《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彗,本類星,末類
彗,長二丈」。贏東北,《石氏》「見覺星」,《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天□,本類星
,末銳,長四尺。」縮西南,《石氏》「見□雲,如牛」,《甘氏》「不出三月乃生天
槍,左右銳,長數丈」。縮西北,《石氏》「見槍雲,如馬」,《甘氏》「不出三月乃
生天□,本類星,末銳,長數丈」。《石氏》「槍、□、□、彗異狀,其殃一也,必有
破國亂君,伏死其辜,餘殃不盡,為旱、凶、饑、暴疾」。至日行一尺,出二十餘日乃
入,《甘氏》「其國凶,不可舉事用兵」。出而易,「所當之國,是受其殃」。又曰「
祅星,不出三年,其下有軍,及失地,若國君喪」。

  熒惑曰南方,夏,火;禮也;視也。禮虧視失,逆夏令,傷火氣,罰見熒惑。逆行
一舍二舍為不祥,居之三月國有殃,五月受兵,七月國半亡地,九月地大半亡。因與俱
出入,國絕祀。熒惑為亂為賊,為疾為喪,為饑為兵,所居之宿國受殃。殃還至者,雖
大當小;居之久殃乃至者,當小反大。已去複還居之,若居之而角者,若動者,繞環之
,及乍前乍後,乍左乍右,殃愈甚。一曰,熒惑出則有大兵,入則兵散。周還止息,乃
為其死喪。寇亂在其野者亡地,以戰不勝。東行疾則兵聚於東方,西行疾則兵聚於西方
;其南為丈夫喪,北為女子喪。熒惑,天子理也。故曰雖有明天子,必視熒惑所在。

  太白曰西方,秋,金;義也;言也。義虧言失,逆秋令,傷金氣,罰見太白。日方
南太白居其南,日方北太白居其北,為贏,侯王不寧,用兵進吉退凶。日方南太白居其
北,日方北太白居其南,為縮,侯王有憂,用兵退吉進凶。當出不出,當入不入,為失
舍,不有破軍,必有死王之墓,有亡國。一曰,天下□兵,野有兵者,所當之國大凶。
當出不出,未當入而入,天下□兵,兵在外,入。未當出而出,當入而不入,天下起兵
,有至破國。未當出而出,未當入而入,天下舉兵,所當之國亡。當期而出,其國昌。
出東為東方,入為北方;出西為西方,入為南方。所居久,其國利;易,其鄉凶。入七
日複出,將軍戰死。入十日複出,相死之。入又複出,人君惡之。已出三日而複微入,
三日乃夏盛出,是為耎而伏,其下國有軍,其眾敗將北。已入三日,又複微出,三日乃
複盛入,其下國有憂,帥師雖眾,敵食其糧,用其兵,虜其帥。出西方,失其行,夷狄
敗;出東方,失其行,中國敗。一曰,出蚤為月食,晚為天祅及彗星,將發於亡道之國
。





漢書 卷二十七

【五行志第七】

  《易》曰:「天垂象,見吉凶,聖人象之;河出圖,雒出書,聖人則之。」劉歆以
為虙羲氏繼天而王,受《河圖》,則而畫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賜《雒書》,法而
陳之,《洪範》是也。聖人行其道而寶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師位而典之。周既克
殷,以箕子歸,武王親虛己而問焉。故經曰:「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王乃言曰:
『烏呼,箕子!惟天陰騭下民,相協厥居,我不知其彝倫逌敘』。箕子乃言曰:『我聞
在昔,鯀□洪水,汩陳其五行,帝乃震怒,弗畀《洪範》九疇,彝倫逌□。鯀則殛死,禹
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敘。』」此武王問《雒書》於箕子,箕子對禹
得《雒書》之意也。

  「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農用八政;次四曰旪用五紀;次五曰建用
皇極;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鄉用五福,畏用六
極。」凡此六十五字,皆《雒書》本文,所謂天乃錫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為《
河圖》、《洛書》相為經緯,八卦、九章相為表裏。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
敝,孔子述《春秋》。則《乾》、《坤》之陰陽,效《洪範》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
矣。

  漢興,承秦滅學之後,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儒者宗
。宣、元之後,劉向治《穀梁春秋》,數其禍福,傳以《洪範》,與促舒錯。至向子歆
治《左氏傳》,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傳》,又頗不同。是以促舒,別向
、歆,傳載眭孟、夏侯勝、京房、谷永、李尋之徒,所陳行事,訖于王莽,舉十二世,
以傅《春秋》,著於篇。

  經曰:「初一曰五行。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
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EBBC稼穡。」

  傳曰:「田獵不宿,飲食不享,出入不節,奪民農時,及有奸謀,則木不曲直。」

  說曰:「木,東方也。于《易》,地上之木為《觀》。其于王事,威儀容貌亦可觀
者也。故行步有佩玉之度,登車有和鸞之節,田狩有三驅之制,飲食有享獻之禮,出入
有名,使民以時,務在勸農桑,謀在安百姓:如此,則木得其性矣。若乃田獵馳騁不反
宮室,飲食沉湎不顧法度,妄興繇役以奪民時,作為奸詐以傷民財,則木失其性矣。蓋
工匠之為輪矢者多傷敗,乃木為變怪,是為木不曲直。

  《春秋》成公十六年「正月,雨,木冰」。劉歆以為上陽施不下通,下陰施不上達
,故雨,而木為之冰,雰氣寒,木不曲直也。劉向以為冰者陰之盛而水滯者也,木者少
陽,貴臣卿大夫之象也。此人將有害,則陰氣脅木,木先寒,故得雨而冰也。是時,叔
孫喬如出奔,公子偃誅死。一曰,時晉執季孫行父,又執公,此執辱之異。或曰,今之
長老名木冰為「木介」。介者,甲。甲,兵象也。是歲晉有□陵之戰,楚王傷目而敗。
屬常雨也。

  傳曰:「棄法律,逐功臣,殺太子,以妾以妻,則火不炎上。」

  說曰:火,南方,揚光輝為明者也。其于王者,南面鄉明而治。《書》雲:「知人
則哲,能官人。」故堯、舜舉群賢而命之朝,遠四佞而放諸野。孔子曰:「浸潤之譖、
膚受之訴不行焉,可謂明矣。」賢佞分別,官人有序,帥由舊章,敬重功勳,殊別適庶
,如此則火得其性矣。若乃通道不篤,或耀虛偽,讒夫昌,邪勝正,則火失其性矣。自
上而降,及濫炎妄起。災宗廟,燒宮館,雖興師眾,弗能救也,是為火不炎上。

  《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禦廩災」。董仲舒以為先是四國共伐魯,大破之
于龍門。百姓傷者未廖,怨咎未複,而君臣俱惰,內怠政事,外海四鄰,非能保守宗廟
終其天年者也,故天災禦廩以戒之。劉向以為禦廩,夫人八妾所舂米之臧以奉宗廟者也
,時夫人有淫行,挾逆心,天戒若曰,夫人不可以奉宗廟。桓不寤,與夫人俱會齊,夫
人譖桓公于齊侯,齊侯殺桓公。劉歆以為禦廩,公所親耕籍田以奉粢盛者也,棄法度亡
禮之應也。

  嚴公二十年「夏,齊大災」。劉向以為齊桓好色,聽女口,以妾為妻,適庶數更,
故致大災。桓公不寤,及死,適庶分爭,九月不得葬。《公羊傳》曰,大災,疫也。董
仲舒以為,魯夫人淫于齊,齊桓姊妹不嫁者七人。國君,民之父母;夫婦,生化之本。
本傷則末夭,故天災所予也。

  釐公二十年「五月乙巳,西宮災」。《穀梁》以為湣公宮也,以諡言之則若疏,故
謂之西宮。劉向以為釐立妾母為夫人以入宗廟,故天災湣宮,若曰,去其卑而親者,將
害宗廟之正禮。董仲舒以為釐娶于楚,而齊媵之,脅公使立以為夫人。西宮者,小寢,
夫人之居也。若曰,妾何為此宮!誅去之意也。以天災之,故大之曰西宮也。《左氏》
以為西宮者,公宮也,言西,知有東。東宮,太子所居。言宮,舉區皆災也。

  宣公十六年「夏,成周宣榭火」。榭者,所以臧樂器,宣其名也。董仲舒、劉向以
為十五年王劄子殺召伯、毛伯,天子不能誅。天戒若曰,不能行政令,何以禮樂為而臧
之?《左氏經》曰:「成周宣榭火,人火也。人火曰火,天火曰災。」榭者,講武之坐
星。

  成公三年「二月甲子,新宮災」。《穀梁》以為宣宮,不言諡,恭也。劉向以為時
魯三桓子孫始執國政,宣公欲誅之,恐不能,使大夫公孫歸父如晉謀。未反,宣公死。
三家譖歸父于成公。成公父喪未葬,聽讒而逐其父之臣,使奔齊,故天災宣宮,明不用
父命之象也。一曰,三家親而亡禮,猶宣公殺子赤而立。亡禮而親,天災宣廟,欲示去
三家也。董仲舒以為成居喪亡哀戚心,數興兵戰伐,故天災其父廟,示失子道,不能奉
宗廟也。一曰,宣殺君而立,不當列于群祖也。

  襄公九年「春,宋災」。劉向以為先是宋公聽讒,逐其大夫華弱,出奔魯。《左氏
傳》曰,宋災,樂喜為司城,先使火所未至徹小屋,塗大屋,陳畚■,具綆缶,備水器
,畜水潦,積土塗,繕守備,表火道,儲正徒。郊保之民,使奔火所。又飭眾官,各慎
其職。晉侯聞之,問士弱曰:「宋災,於是乎知有天道,何故?」對曰:「古之火正,
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以出入火。是故咮為鶉火,心為大火。陶唐氏之火正閼伯,居商
丘,祀大火,而火紀時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商人閱其禍敗之釁必始於火,是以
知有天道。」公曰:「可必乎?」對曰:「在道。國亂亡象,不可知也。」說曰:古之
火正,謂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季春昏,心星出東方,而咮、七星、鳥首正在南
方,則用火;季秋,星入,則止火,以順天時,救民疾。帝嚳則有祝融,堯時有閼伯,
民賴其德,死則以為火祖,配祭火星,故曰「或食於心,或食於咮也。」相土,商祖契
之曾孫,代閼伯後主火星。宋,其後也,世司其占,故先知火災。賢君見變,能修道以
除凶;亂君亡象,天不譴告,故不可必也。

  三十年「五月甲午,宋災」。董仲舒以為伯姬如宋五年,宋恭公卒,伯姬幽居守節
三十餘年,又憂傷國家之患禍,積陰生陽,故火生災也。劉向以為先是宋公聽讒而殺大
子座,應火不炎上之罰也。

  《左氏傳》昭公六年「六月丙戌,鄭災」。是春三月,鄭人鑄刑書。士文伯曰:「
火見,鄭其火乎?火未出而作火以鑄刑器,臧爭辟焉。火而象之,不火何為?」說曰:
火星出於週五月,而鄭以三月作火鑄鼎,刻刑辟書,以為民約,是為刑器爭辟,故火星
出,與五行之火爭明為災,其象然也,又棄法律之占也。不書于經,時不告魯也。

  九年「夏四月,陳火」。董仲舒以為陳夏征舒殺君,楚嚴王托欲為陳討賊,陳國辟
門而待之,至因滅陳。陳臣子尤毒恨甚,極陰生陽,故致火災。劉向以為先是陳侯弟招
殺陳太子偃師,皆外事,不因其宮館者,略之也。八年十月壬午,楚師滅陳,《春秋》
不與蠻夷滅中國,故複書陳火也。《左氏經》曰「陳災」。《傳》曰「鄭裨灶曰:『五
年,陳將複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子產問其故,對曰:『陳,水屬也。火,水妃也
,而楚所相也。今火出而火陳,逐楚而建陳也。妃以五成,故曰五年。歲五及鶉火,而
後陳卒亡,楚克有之,天之道也。』」說曰:顓頊以水王,陳其族也。今茲歲在星紀,
後五年在大樑。大樑,昴也。金為水宗,得其宗而昌,故曰「五年陳將複封」。楚之先
為火正,故曰「楚所相也」。天以一生水,地以二生火,天以三生木,地以四生金,天
以五生土。五位皆以五而合,而陰陽易位,故曰「妃以五成」。然則水之大數六,火七
,木八,金九,土十。故水以天一為火二牡,木以天三為土十牡,土以天五為水六牡,
火以天上為金四牡,金以天九為木八牡。陽奇為牡,陰耦為妃。故曰「水,火之牡也;
火,水妃也」。于《易》,「坎」為水,為中男,「離」為火,為中女,蓋取諸此也。
自大樑四歲而及鶉火,四周四十八歲,凡五及鶉火,五十二年而陳卒亡。火盛水衰,故
曰「天之道也」。哀公十七年七月己卯,楚滅陳。

  昭十八年「五月壬午,宋、衛、陳、鄭災」。董仲舒以為象王室將亂,天下莫救,
故災四國,言亡四方也。又宋、衛、陳、鄭之君皆荒淫于樂,不恤國政,與周室同行。
陽失節則火災出,是以同日災也。劉向以為,宋、陳,王者之後;衛、鄭,周同姓也。
時周景王老,劉子、單子事王子猛,尹氏、召伯、毛伯事王子晁。子晁,楚之出也。及
宋、衛、陳、鄭亦皆外附于楚,亡尊周室之心。後三年,景王崩,王室亂,故天災四國
。天戒若曰,不救周,反從楚,廢世子,立不正,以害王室,明同罪也。

  定公二年「五月,雉門及兩觀災」。董仲舒、劉向以為此皆奢僭過度者也。先是,
季氏逐昭公,昭公死於外。定公即位,既不能誅季氏,又用其邪說,淫于女樂,而退孔
子。天戒若曰,去高顯而奢僭者。一曰,門闕,號令所由出也,今舍大聖而縱有罪,亡
以出號令矣。京房《易傳》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燒宮」。

  哀公三年「五月辛卯,桓、釐宮災。」董仲舒、劉向以為此二宮不當立,違禮者也
。哀公又以季氏之故不用孔子。孔子在陳聞魯災,曰:「其桓、□之宮乎!」以為桓,
季氏之所出,釐,使季氏世卿者也。

  四年「六月辛醜,毫社災」。董仲舒、劉向以為亡國之社,所以為戒也。天戒若曰
,國將危亡,不用戒矣。《春秋》火災,屢於定、哀之間,不用聖人而縱驕臣,將以亡
國,不明甚也。一曰,天生孔子,非為定、哀也,蓋失禮不明,火災應之,自然象也。

  高後元年五月丙申,趙叢台災。劉向以為,是時呂氏女為趙王后,嫉妒,將為讒口
以害趙王。王不寤焉,卒見幽殺。

  惠帝四年十月乙亥,未央宮淩室災;丙子,織室災。劉向以為元年呂太后殺趙王如
意,殘戮其母戚夫人。是歲十月壬寅,太后立帝姊魯元公主女為皇后。其乙亥,淩室災
。明日,織室災。淩室所以供養飲食,織室所以奉宗廟衣服,與《春秋》禦廩同義。天
戒若曰,皇后亡奉宗廟之德,將絕祭祀。其後,皇后亡子,後宮美人有男,太后使皇后
名之,而殺其母。惠帝崩,嗣子立,有怨言,太后廢之,更立呂氏子弘為少帝。賴大臣
共誅諸呂而立文帝,惠後幽廢。

  文帝七年六月癸酉,未央宮東闕罘思災。劉向以為,東闕所以朝諸侯之門也,罘思
在其外,諸侯之象也。漢興,大封諸侯王,連城數十。文帝即位,賈誼等以為違古制度
,必將叛逆。先是,濟北、淮南王皆謀反,其後吳、楚七國舉兵而誅。

  景帝中五年八月己酉,未央宮東闕災。先是,栗太子廢為臨江王,以罪征詣中尉,
自殺。丞相條侯周亞夫以不合旨稱疾免,後二年下獄死。

  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遼東高廟災。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董仲舒對曰:「《
春秋》之道舉往以明來,是故天下有物,視《春秋》所舉與同比者,精微眇以存其意,
通倫類以貫其理,天地之變,國家之事,粲然皆見,亡所疑矣。按《春秋》魯定公、哀
公時,季氏之惡已孰,而孔子之聖方盛。夫以盛聖而易孰惡,季孫雖重,魯君雖輕,其
勢可成也。故字公二年五月兩觀災。兩觀,僭禮之物。天災之者,若曰,僭禮之臣可以
去。已見罪征,而後告可去,此天意也。定公不知省。至哀公三年五月,桓宮、釐宮災
。二者同事,所為一也,若曰燔貴而去不義雲爾。哀公未能見,故四年六月毫社災。兩
觀、桓、釐廟、毫社,四者皆不當立,天皆燔其不當立者以示魯,欲其去亂臣而用聖人
也。季氏亡道久矣,前是天不見災者,魯未有賢聖臣,雖欲去季孫,其力不能,昭公是
也。至定、哀乃見之,其時可也。不時不見,天之道也。今高廟不當居遼東,高園殿不
當居陵旁,於禮亦不當立,與魯所災同。其不當立久矣,至於陛下時天乃災之者,殆其
時可也。昔秦受亡周之敝,而亡以化之;漢受亡秦之敝,又亡以化之。夫繼二敝之後,
承其下流,兼受其猥,難治甚矣。又多兄弟親戚骨肉之連,驕揚奢侈,恣睢者眾,所謂
重難之時者也。陛下正當大敝之後,又遭重難之時,甚可憂也。故天災若語陛下:『當
今之世,雖敝而重難,非以太平至公,不能治出。視親戚貴屬在諸侯遠正最甚者,忍而
誅之,如吾燔遼東高廟乃可;視近臣在國中處旁仄及貴而不正者,忍而誅之,如吾燔高
園殿乃可』雲爾。在外而不正者,雖貴如高廟,猶災燔之,況諸侯乎!在內不正者,雖
貴如高園殿,猶燔災之,況大臣乎!此天意也。罪在外者天災外,罪在內者天災內,燔
甚罪當重,燔簡罪當輕,承天意之道也。」

  先是,淮南王安入朝,始與帝舅太尉武安侯田分有逆言。其後膠西于王、趙敬肅
王、常山憲王皆數犯法,或至夷滅人家,藥殺二千石,而淮南、衡山王遂謀反。膠東、
江都王皆知其謀,陰治兵弩,欲以應之。至元朔六年,乃發覺而伏辜。時田分已死,
不及誅。上思仲舒前言,使仲舒弟子呂步舒持斧鉞治淮南獄,以《春秋》誼顓斷於外,
不請。既還奏事,上皆是之。

  太初元年十一月乙酉,未央宮柏梁台災。先是,大風發其屋,夏侯始昌先言其災日
。後有江充巫蠱衛太子事。

  征和二年春,涿郡鐵官鑄鐵,鐵銷,皆飛上去,此火為變使之然也。其三月,涿郡
太守劉屈釐為丞相。後月,巫蠱事興,帝女諸邑公主、陽石公主、丞相公孫賀、子太僕
敬聲、平陽侯曹宗等皆下獄死。七月,使者江充掘蠱太子宮,太子與母皇后議,恐不能
自明,乃殺充,舉兵與丞相劉屈釐戰,死者數萬人,太子敗走,至湖自殺。明年,屈釐
複坐祝詛要斬,妻梟首也。成帝河平二年正月,沛那鐵官鑄鐵,鐵不下,隆隆如雷聲,
又如鼓音,工十三人驚走。音止,還視地,地陷數尺,爐分為十,一爐中銷鐵散如流星
,皆上去,與征和二年同象,其夏,帝舅五人封列侯,號五侯。元舅王鳳為大司馬、大
將軍,秉政。後二年,丞相王商與鳳有隙,鳳譖之,免官,自殺。明年,京兆尹王章訟
商忠直,言鳳顓權,鳳誣章以大逆罪,下獄死。妻子徙合浦。後許皇后坐巫蠱廢,而趙
飛燕為皇后,妹為昭儀,賊害皇子,成帝遂亡嗣。皇后、昭儀皆伏辜。一曰,鐵飛屬金
不從革。

  昭帝元鳳元年,燕城南門災。劉向以為時燕王使邪臣通於漢,為讒賊,謀逆亂。南
門者,通漢道也。天戒若曰,邪臣往來,為奸讒於漢,絕亡之道也。燕王不寤,卒伏其
辜。

  元鳳四年五月丁醜,孝文廟正殿災。劉向認為,孝文,太宗之君,與成周宣榭火同
義。先是,皇后父車騎將軍上官安、安父左將軍桀謀為逆,大將軍霍光誅之。皇后以光
外孫,年少不知,居位如故。光欲後有子,因上待疾醫言,禁內後宮皆不得進,唯皇后
顓寢。皇后年六歲而立,十三年而昭帝崩,遂絕繼嗣。光執朝政,猶周公之攝也。是歲
正月,上加元服,通《詩》、《尚書》,有明哲之性。光亡周公之德,秉政九年,久于
周公,上既已冠而不歸政,將為國害。故正月加元服,五月而災見。古之廟皆在城中,
孝文廟始出居外,天戒若曰,去貴而不正者。宣帝既立,光猶攝政,驕溢過制,至妻顯
殺許皇后,光聞而不討,後遂誅滅。

  宣帝甘露元年四月丙申,中山太上皇廟災。甲辰,孝文廟災。元帝初元三年四月乙
未,孝武園白鶴館災。劉向以為,先是前將軍蕭望之、光祿大夫擊堪輔政,為佞臣石顯
、許章等所譖,望之自殺,堪廢黜。明年,白鶴館災。園中五裏馳逐走馬之館,不當在
山陵昭穆之地。天戒若曰,去貴近逸遊不正之臣,將害忠良。後章坐走馬上林下烽馳逐
。免官。

  永光四年六月甲戌,孝宣杜陵園東闕南方災。劉向以為,先是上複徵用周堪為光祿
勳,及堪弟子張猛為太中大夫,石顯等複譖毀之,皆出外遷。是歲,上複征堪領尚書,
猛給事中,石顯等終欲害之。園陵小於朝廷,闕在司馬門中,內臣石顯之象也。孝宣,
親而貴;闕,法令所從出也。天戒若曰,去法令,內臣親而貴者必為國害。後堪希得進
見,因顯言事,事決顯口。堪病不能言。顯誣告張猛,自殺於公車。成帝即位,顯卒伏
辜。

  成帝建始元年正月乙丑,皇考廟災。初,宣帝為昭帝后而立父廟,于禮不正。是時
,大將軍王鳳顓權擅朝,甚于田分,將害國家,故天于元年正月而見象也。其後浸盛
,五將世權,遂以亡道。

  鴻嘉三年八月乙卯,孝景廟北闕災。十一月甲寅,許皇后廢。

  永始元年正月癸醜,大官淩室災。戊午,戾後園南闕災。是時,趙飛燕大幸,許後
既廢,上將立之,故天見象于淩室,與惠帝四年同應。戾後,衛太子妾,遭巫蠱之禍,
宣帝既立,追加尊號,於禮不正。又戾後起於微賤,與趙氏同應。天戒若曰,微賤亡德
之人不可以奉宗廟,將絕祭祀,有兇惡之禍至。其六月丙寅,趙皇后遂立,姊妹驕妒,
賊害皇子,卒皆受誅。

  永始四年四月癸未,長樂宮臨華殿及未央宮東司馬門災。六月甲午,孝文霸陵園東
闕南方災。長樂宮,成帝母王太后之所居也。未央宮,帝所居也。霸陵,太宗盛德園也
。是時,太后三弟相續秉政,舉宗居位,充塞朝廷,兩宮親屬將害國家,故天象仍見。
明年,成都侯商薨,弟曲陽侯根代為大司馬秉政。後四年,根乞骸骨,薦兄子新都侯莽
自代,遂覆國焉。

  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癸卯,桂宮鴻寧殿災,帝祖母傅太后之所居也。時,傅太后欲與
成帝母等號齊尊,大臣孔光、師丹等執政,以為不可,太后皆免官爵,遂稱尊號。後三
年,帝崩,傅氏誅滅。

  平帝元始五年七月己亥,高皇帝原廟殿門災盡。高皇帝廟在長安城中,後以叔孫通
譏複道,故複起原廟於渭北,非正也。是時,平帝幼,成帝母王太后臨朝,委任王莽,
將篡絕漢,墮高祖宗廟,故天象見也。其冬,平帝崩。明年,莽居攝,因以篡國,後卒
夷滅。

  傳曰:「治宮室,飾台榭,內淫亂,犯親戚,侮父兄,則稼穡不成。」

  說曰:土,中央,生萬物者也。其于王者,為內事。宮室、夫婦、親屬,亦相生者
也。古者天子諸侯,宮廟大小高卑有制,後夫人媵妾多少進退有度,九族親疏長幼有序
。孔子曰:「禮,與其奢也,寧儉。」故禹卑宮室,文王刑于寡妻,此聖人之所以昭教
化也。如此則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驕慢,則土失其性。亡水旱之災而草木百穀不孰,
是為稼穡不成。

  嚴公二十八年「冬,大亡麥禾。」董仲舒以為,夫人哀姜淫亂,逆陰氣,故大水也
。劉向以為,水旱當書,不書水旱而曰「大亡麥禾」者,土氣不養,稼穡不成者也。是
時,夫人淫于二叔,內外亡別,又因凶饑,一年而三築台,故應是而稼穡不成,飾台榭
內淫亂之罰雲。遂不改寤,四年而死,禍流二世,奢淫之患也。

  傳曰:「好戰攻,輕百姓,飾城郭,侵邊境,則金不從革。」

  說曰:金,西方,萬物既成,殺氣之始也。故立秋而鷹隼擊,秋分而微霜降。其于
王事,出軍行師,把旄杖鉞,誓士眾,抗威武,所以征畔逆、止暴亂也。《詩》雲:「
有虔秉鉞,如火烈烈。」又曰:「載戢干戈,載橐弓矢。」動靜應誼,「說以犯難,民
忘其死。」如此則金得其性矣。若乃貪欲恣睢,務立威勝,不重民命,則金失其性。蓋
工冶鑄金鐵,金鐵冰滯涸堅,不成者眾,及為變怪,是為金不從革。

  《左氏傳》曰昭公八年「春,石言于晉」。晉平公問于師曠,對曰:「石不能言,
神或馮焉。作事不時,怨讟動於民,則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宮室崇侈,民力雕盡,怨讟
並興,莫信其性,石之言不亦宜乎!」於是晉侯方築□祁之宮。叔向曰:「君子之言,
信而有征。」劉歆以為金石同類,是為金不從革,失其性也。劉向以為石白色為主,屬
白祥。

  成帝鴻嘉三年五月乙亥,天水冀南山大石鳴,聲隆隆如雷,有頃止,聞平襄二百四
十裏,野雞皆鳴。石長丈三尺,廣厚略等,旁著岸脅,去地二百餘丈,民俗名曰石鼓。
石鼓鳴,有兵。是歲,廣漢鉗子謀攻牢,篡死罪囚鄭躬等,盜庫兵,劫略吏民,衣繡衣
,自號曰山君,党與浸文。明年冬,乃伏誅,自歸者三千餘人。後四年,尉氏樊並等謀
反,殺陳留太守嚴普,自稱將軍,山陽亡徒蘇令等黨與數百人盜取庫兵,經歷郡國四十
餘,皆逾年乃伏誅。是時起昌陵,作者數萬人,徙郡國吏民五千餘戶以奉陵邑。作治五
年不成,乃罷昌陵,還徙家。石鳴,與晉石言同應,師曠所謂「民力雕盡」,傳雲「輕
百姓」者也。□祁離宮去絳都四十裏,昌陵亦在郊野,皆與城郭同占。城郭屬金,宮室
屬土,外內之別雲。

  傳曰:「簡宗廟,不禱祠,廢祭祀,逆天時,則水不潤下。」

  說曰:水,北方,終臧萬物者也。其於人道,命終而琪臧,精神放越,聖人為之宗
廟以收魂氣,春秋祭祀,以終孝道。王者即位,必郊祀開地,禱祈神祇,望秩山川,懷
柔百神,記不宗事。慎其齊戒。致其嚴敬,鬼神歆饗,多獲福助。此聖王所以順事陰氣
,和神人也。至發號施令,亦奉天時。十二月鹹得其氣,則陰陽調而終始成。如此則水
得其性矣。若乃不敬鬼神,政令逆時,則水失其性。霧水暴出,百川逆溢,壞鄉邑,溺
人民,及淫雨傷稼穡,是為水不潤下。京房《易傳》曰:「顓事有知,誅罰絕理,厥災
水,其水也,雨殺人以隕霜,大風天黃。饑而不損茲謖泰,厥災水,水殺人。辟遏有德
茲謂狂,厥災水,水流殺人,已水則地生蟲。歸獄不解,茲謂追非,厥水寒,殺人。追
誅不解,茲謂不理,厥水五穀不收。大敗不解,茲謂皆陰。解,舍也,王者於大敗,誅
首惡,赦其眾,不則皆函陰氣,厥水流入國邑,隕霜殺叔草。」

  桓西元年「秋炁大水」。董仲舒、劉向以為桓弑兄隱公,民臣痛隱而賤桓。後宋督
弑其君,諸侯會,將討之,桓受宋賂而歸,又背宋。諸侯由是伐魯,仍交兵結仇,伏屍
流血,百姓愈怨,故十三年夏複大水。一曰,夫人驕淫,將弑君,隱氣盛,桓不寤,卒
弑死。劉歆以為桓易許田,不祀周公,廢祭祀之罰也。

  嚴公七年「秋,大水,亡麥苗」。董仲舒、劉向以為,嚴母文姜與兄齊襄公淫,共
殺桓公,嚴釋父仇,複取齊女,未入,先與之淫,一年再出,會於道逆亂,臣下賤之之
應也。

  十一年「秋,宋大水」。董仲舒以為時魯、宋比年為乘丘、鄑之戰,百姓愁怨,陰
氣盛,故二國俱水。劉向以為時宋湣公驕慢,睹災不改,明年與其臣宋萬博戲,婦人在
側,矜而罵萬,萬殺公之應。

  二十四年,「大水」。董仲舒以為夫人哀姜淫亂不婦,陰氣盛也。劉向以為哀姜初
入,公使大夫宗婦見,用幣,又淫于二叔,公弗能禁。臣下賤之,故是歲、明年仍大水
。劉歆以為先是嚴飾宗廟,刻桷丹楹,以誇夫人,簡宗廟之罰也。

  宣公十年「秋,大水,饑」。董仲舒以為,時比伐邾取邑,亦見報復,兵仇連結,
百姓愁怨。劉向以為,宣公殺子赤而立,子赤,劉出也,故懼,以濟西田賂齊。邾子玃
且亦齊出也,而宣比與邾交兵。臣下懼齊之威,創邾之禍,皆賤公行而非其正也。

  成公五年「秋,大水」。董仲舒、劉向以為,時成幼弱,政在大夫,前此一年再用
師,明年複城鄆以強私家,仲孫蔑、叔孫僑和顓會宋、晉,陰勝陽。

  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董仲舒以為,先是一年齊伐晉,襄使大夫帥師救晉,
後又侵齊,國小兵弱,數敵強大,百姓愁怨,陰氣盛。劉向以為,先是襄慢鄰國,是以
邾伐其南,齊伐其北,莒伐其東,百姓騷動,後又仍犯強齊也。大水,饑,穀不成,其
災甚也。

  高後三年夏,漢中、南郡大水,水出流四千餘家。四年秋,河南大水,伊、雒流千
六百餘家,汝水流八百餘家。八年夏,漢中、南郡水複出,流六千餘家。南陽沔水流萬
餘家。是時,女主獨治,諸呂相王。

  文帝后三年秋,大雨,晝夜不絕三十五日。藍田山水出,流九百餘家。漢水出,壞
民室八千餘所,殺三百餘人。先是,趙人新垣平以望氣得幸,為上立渭陽五帝廟,欲出
周鼎,以夏四月,郊見上帝。歲餘懼誅,謀為逆,發覺,要斬,夷三族。是時,比再遣
公主配單于,賂遺甚厚,匈奴愈驕,侵犯北邊,殺略多至萬餘人,漢連發軍征討戍邊。

  元帝永光五年夏及秋,大水。潁川、汝南、淮陽、廬江雨,壞鄉聚民舍,及水流殺
人。先是一年,有司奏罷郡國廟,是歲又定迭毀,罷太上皇、孝惠帝寢廟,皆無複修,
通儒以為違古制。刑臣石顯用事。

  成帝建始三年夏,大水,三輔霖雨三十餘日,郡國十九雨,山谷水出,凡殺四千餘
人,壞官寺民舍八萬三千餘所。元年,有司奏徙甘泉泰疇、河東後土于長安南北郊。二
年,又罷雍五畦,郡國諸舊祀,凡六所。

  經曰:「羞用五事。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貌曰恭,
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恭作肅,從作艾,明作哲,聰作謀,睿作聖。休征
:曰肅,時雨若;艾,時陽若;哲,時奧若;謀,時寒若;聖,時風若。咎征;曰狂,
恒雨若;僭,恒陽若;舒,恒奧若;急,恒寒若;□,恒風若。」

  傳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厥罰恒雨,厥極惡。時則有服妖,時則有
龜孽,時則有雞禍,時則有下體生上之□,時則有青眚青祥。唯金沴木。」

  說曰:凡草木之類謂之妖。妖猶夭胎,言尚微。蟲豸之類謂之孽。孽則牙孽矣。及
六畜謂之禍,言其著也。及人,謂之□。□,病貌,言浸深也。甚則異物生,謂之眚;自
外來,謂之祥,祥猶禎也。氣相傷,謂之沴。沴猶臨蒞,不和意也。每一事雲「時則」
以絕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後也。

  孝武時,夏侯始昌通《五經》,善推《五行傳》,以傳族子夏侯勝,下及許商,皆
以教所賢弟子。其傳與劉向同,唯劉歆傳獨異。貌之不恭,是謂不肅。肅,敬也。內曰
恭,外曰敬。人君行己,體貌不恭,怠慢驕蹇,則不能敬萬事,失在狂易,故其咎狂也
。上嫚下暴,則陰氣勝,故其罰常雨也。水傷百穀,衣食不足,則奸軌並作,故其極惡
也。一曰,民多被刑,或形貌醜惡,亦是也。風俗狂慢,變節易度,則為剽輕奇怪之服
,故有服妖。水類動,故有龜孽。于《易》,「巽」為雞,雞有冠距文武之貌。不為威
儀,貌氣毀,故有雞禍。一曰,水歲雞多死及為怪,亦是也。上失威儀,則下有強臣害
君上者,故有下體生於上之□。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凡貌傷者病木氣,木氣病則金
沴之,沖氣相通也。于《易》,「震」在東方,為春為木也;「兌」在西方,為秋為金
也;「離」在南方,為夏為火也;「坎」在北方,為冬為水也。春與秋,日夜分,寒暑
平,是以金木之氣易以相變,故貌傷則致秋陰常雨,言傷則致春陽常旱也。至於冬夏,
日夜相反,寒暑殊絕,水火之氣不得相並,故視傷常奧,聽傷常寒者,其氣然也。逆之
,其極曰惡;順之,其福曰攸好德。劉韻貌傳曰有鱗蟲之孽,羊禍,鼻□。說以為于天
文東方辰為龍星,故為鱗蟲;于《易》,「兌」為羊,木為金所病,故致羊禍,與常雨
同應。此說非是。春與秋,氣陰陽相敵,木病金盛,故能相並,唯此一事耳。禍與妖、
□、祥、眚同類,不得獨異。

  史記成公十六年,公會諸侯于周,單襄公見晉厲公視遠步高,告公曰:「晉將有亂
。」魯侯曰:「敢問天道也?抑人故也?」對曰:「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吾見晉君之
容,殆必禍者也。夫君子目以定體,足以從之,是以觀其容而知其心矣。目以處誼,足
以步目。晉侯視遠而足高,目不在體,而足不步目,其心必異矣。目、體不相從,何以
能久?夫合諸侯,民之大事也,於是乎觀存亡。故國將無咎,其君在會,步、言、視、
聽必皆無謫,則可以知德矣。視遠,曰絕其誼;足高,曰棄其德;言爽,曰反其信;聽
淫,曰離其名。夫目以處誼,足以踐德,口以庇信,耳以聽名者也,故不可不慎。偏喪
有咎;既喪,則國從之。晉侯爽二,吾是以雲。」後二年,晉人殺厲公。凡此屬,皆貌
不恭之咎雲。

  《左氏傳》桓公十三年,楚屈瑕伐羅,鬥伯比送之,還謂其馭曰:「莫囂必敗,舉
止高,心不固矣。」遽見楚子以告。楚子使賴人追之,弗及。莫囂行,遂無次,且不設
備。及羅,羅人軍之,大敗。莫囂縊死。

  釐公十一年,周使內史過賜晉惠公命,受玉,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
王賜之命,而惰於受瑞,先自棄也已,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幹也;敬,禮之輿也。不
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二十一年,晉惠公卒,子懷公立,晉人殺
之,更立文公。

  成公十三年,晉侯使郤綺乞師于魯,將事不敬。孟獻子曰:「郤氏其亡乎!禮,身
之幹也;敬,身之基也。郤子無基。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師,將社稷是衛,而惰
棄君命也,不亡何為!」十七年,郤氏亡。

  成公十三年,諸侯朝王,遂從劉康公伐秦。成肅公受脤於社,不敬。劉子曰:「吾
聞之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禮義動作威儀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
以之福,不能者敗以取禍,是故君子勤禮,小人盡力。勤禮莫如致敬,盡力莫如惇篤。
敬在養神,篤在守業。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有執膰,戎有受脤,神之大節也。今成
子惰,棄其命矣,其不反乎!」五月,成肅公卒。

  成公十四年,衛定公享苦成叔,甯惠子相。苦成叔敖,□子曰:「苦成家其亡乎!
古之為享食也,以觀威儀省禍福也。故《詩》曰:『□觥其觩,旨酒思柔,匪□匪傲,萬
福來求。』今夫子傲,取禍之道也。」後三年,苦成家亡。

  襄公七年,衛孫文子聘于魯,君登亦登。叔孫穆子相,趨進曰:「諸侯之會,寡君
未嘗後衛君。今吾子不後寡君,寡君未知所過,吾子其少安!孫子亡辭,亦亡悛容。穆
子曰:「孫子必亡,為臣而君,過而不悛,亡之本也。」十四年,孫子逐其君而外叛。

  襄公二十八年,蔡景侯歸自晉,入于鄭。鄭伯享之,不敬。子產曰:「蔡君其不免
乎!曰其過此也,君使子展往勞於東門,而敖。吾曰:『猶將更之。』今還,受享而惰
,乃其心也。君小國,事大國,而惰敖以為己心,將得死乎?君若不免,必由其子。淫
而不父,如是者必有子禍。」三十年,為世子般所殺。

  襄公三十一年,公薨。季武子將立公子裯,穆叔曰:「是人也,居喪而不哀,在戚
而有嘉容,是謂不度。不度之人,鮮不為患。若果立,必為季氏憂。」武子弗聽,卒立
之。比及葬,三易衰,衰衽如故衰。是為昭公。立二十五年,聽讒攻季氏。兵敗,出奔
,死於外。

  襄公三十一年,衛北宮文子見楚令尹圍之儀,言于衛侯曰:「令尹似君矣,將有它
志;雖獲其志,弗能終也。」公曰:「子何以知之?」對曰:「《詩》雲『敬慎威儀,
惟民之則』,令尹無威儀,民無則焉。民所不則,以在民上,不可以終。」

  昭公十一年夏,周單子會于戚,視下言徐。晉叔向曰:「單子其死乎!朝有著定,
會有表,衣有襘,帶有結。會朝之言必聞於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視不過結襘之中
,所以道容貌也。言以命之,空貌以明之,失則有闕。今單子為王官伯,而命事於會,
視不登帶,言不過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不道不恭,不昭不從,無守氣矣。」十二
月,單成公卒。

  昭公二十一年三月,葬蔡平公,蔡太子硃失位,位在卑。魯大夫送葬者歸告昭子。
昭子歎曰:「蔡其亡乎!若不亡,是君也必不終。《詩》曰:『不解於位,民之攸■。
』今始即位而適卑,身將從之。」十月,蔡侯硃出奔楚。

  晉魏舒合諸侯之大夫于翟泉,將以城成周。魏子蒞政,衛彪傒曰:「將建天子,而
易位以令,非誼也。大事奸誼,必有大咎。晉不失諸侯,魏子其不免乎!」是行也,魏
獻子屬役于韓簡子,而田於大陸,焚焉而死。

  定公十五年,邾隱公朝于魯,執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其容俯。子贛觀焉,曰
:「以禮觀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禮,死生存亡之體也。將左右周施,進退俯仰,
於是乎取之;朝祀喪戎,於是乎觀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嘉事不體,
何以能久?高仰,驕也;卑俯,替也。驕近亂,替近疾。君為主,其先亡乎!」

  庶征之恒雨,劉歆以為《春秋》大雨也。劉向以為大水。

  隱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大雨,雨水也;震,雷也。
劉歆以為三月癸酉,于歷數春分後一日,始震電之時也,當雨,而不當大雨。大雨,常
雨之罰也。於始震電八日之間而大雨雪,常寒之罰也。劉向以為週三月,今正月也,當
雨水,雪雜雨,雷電未可以發也。既已發也,則雪不當複降。皆失節,故謂之異。于《
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萬物隨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
歸妹」,言雷複歸。入地則孕毓根核,保藏蟄蟲,避盛陰之害;出地則養長華實,發揚
隱伏,宣盛陽之德。入能除害,出能興利,人君之象也。是時,隱以弟桓幼,代而攝立
。公子翬見隱居位已久,勸之遂立。隱既不許,翬懼而易其辭,遂與桓共殺隱。天見其
將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電。是陽不閉陰,出涉危難而害萬物。天戒若曰,為君失時,
賊弟佞臣將作亂矣。後八日大雨雪,陰見間隙而勝陽,篡殺之禍將成也。公不寤,後二
年而殺。

  昭帝始元元年七月,大水雨,自七月至十月。成帝建始三年秋,大雨三十餘日;四
年九月,大雨十餘日。

  《左氏傳》湣公二年,晉獻公使太子申生帥師,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狐突歎曰
:「時,事之征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則命以始;服其身,則
衣之純;用其衷,則佩之度。今命以時卒,□其事也;衣以□服,遠其躬也;佩以金玦,
棄其衷也。服以遠之,時以□之,□涼冬殺,金寒玦離,胡可恃也!」梁餘子養曰:「帥
師者,受命於廟,受脤於社,有常服矣。弗獲而□,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
」罕夷曰:「□奇無常,金玦不復,君有心矣。」後四年,申生以讒自殺。近服妖也。

  《左氏傳》曰,鄭子臧好聚鷸冠,鄭文公惡之,使盜殺之,劉向以為近服妖者也。
一曰,非獨為子臧之身,亦文公之戒也。初,文公不禮晉文,又犯天子命而伐滑,不尊
尊敬上。其後晉文伐鄭,幾亡國。

  昭帝時,昌邑王賀遣中大夫之長安,多治仄注冠,以賜大臣,又以冠奴。劉向以為
近服妖也。時王賀狂悖,聞天子不豫,弋獵馳騁如故,與騶奴、宰人游居娛戲,驕嫚不
敬。冠者尊服,奴者賤人,賀無故好作非常之冠,暴尊象也。以冠奴者,當自至尊墜至
賤也。其後帝崩,無子,漢大臣征賀為嗣。即位,狂亂無道,縛戮諫者夏侯勝等。於是
大臣白皇太后,廢賀為庶人。賀為王時,又見大白狗冠方山冠而無尾,此服妖,亦犬禍
也。賀以問郎中令龔遂,遂曰:「此天戒,言在仄者盡冠狗也。去之則存,不去則亡矣
。」賀既廢數年,宣帝封之為列侯,複有罪,死不得置後,又犬禍無尾之效也。京房《
易傳》曰:「行不順,厥咎人奴冠,天下亂,辟無適巠,妾子拜。」又曰:「君不正,
臣欲篡,厥妖狗冠出朝門。」

  成帝鴻嘉、永始之間,好為微行出遊,選從期門郎有材力者,及私奴客,多至十餘
,少五六人,皆白衣袒幘,帶持刀劍。或乘小車,禦者在茵上,或皆騎,出入市里郊野
,遠至旁縣。時,大臣車騎將軍王音及劉同等數以切諫。穀永曰:「《易》稱『得臣無
家』,言王者臣天下,無私家也。今陛下棄萬乘之至貴,樂家人之賤事;厭高美之尊稱
,好匹夫之卑字;崇聚票輕無誼之人,以為私客;置私田於民間,畜私奴車馬于北宮;
數去南面之尊,離深宮之固,挺身獨與小人晨夜相隨,烏集醉飽吏民之家,亂服共坐,
混肴亡別,閔勉遁樂,晝夜在路。典門戶奉宿衛之臣執干戈守空宮,公卿百寮不知陛下
所在,積數年矣。昔虢公為無道,有神降曰『賜爾土田』,言將以庶人受土田也。諸侯
夢得土田,為失國祥,而況王者畜私田財物,為庶人之事乎!」

  《左氏傳》曰,周景王時大夫賓起見雄雞自斷其尾。劉向以為近雞禍也。是時王有
愛子子晁,王與賓起陰謀欲立之。田於北山,將因兵眾殺適子之黨,未及而崩。三子爭
國,王室大亂。其後,賓起誅死,子晁奔楚而敗。京房《易傳》曰:「有始無終,厥妖
雄雞自齧斷其尾。」

  宣帝黃龍元年,未央殿輅軨中雌雞化為雄,毛衣變化而不鳴,不將,無距。元帝初
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將。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者。京房《
易傳》曰:「雞知時,知時者當死。」房以為己知時,恐當之。劉向以為房失雞占。雞
者,小畜,主司時,起居人,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言小臣將秉君威,以害正事,猶石
顯也。竟甯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一曰,石顯何足以當此?昔武王伐殷,至於牧
野,誓師曰:「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今殷王紂惟婦言用。
」繇是論之,黃龍、初元、永光雞變,乃國家之占,妃、後象也。孝元王皇后以甘露二
年生男,立為太子。妃,王禁女也。黃龍元年,宣帝崩,太子立,是為元帝。王妃將為
皇后,故是歲未央殿中雌雞為雄,明其占在正宮也。不鳴不將無距,貴始萌而尊未成也
。至元帝初元元年,將立王皇后,先以為婕妤。三月癸卯制書曰:「其封婕妤父丞相少
史王禁為陽平侯,位特進。」丙午,立王婕妤為皇后。明年正月,立皇后子為太子。故
應是,丞相府史家雌雞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伏子者,明已有子也。冠距鳴將
者,尊已成也。永光二年,陽平頃侯禁薨,子鳳嗣侯,為侍中衛尉。元帝崩,皇太子立
,是為成帝。尊皇后為皇太后,以後弟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上委政,無所
與。王氏之權自鳳起,故於鳳始受爵位時,雄雞有角,明視作威顓君害上危國者,從此
人始也。其後群弟世權,以至於莽,遂篡天下。即位五年,王太后乃崩,此其效也。京
房《易傳》曰:「賢者居明夷之世,知時而傷,或眾在位,厥妖雞生角。雞生角,時主
獨。」又曰:「婦人顓政,國不靜;牝雞雄鳴,主不榮。故房以為己亦在占中矣。

  成公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又食其角。」劉向以為,近青祥,亦牛
禍也,不敬而□□之所致也。昔周公制禮樂,成周道,故成王命魯郊祀天地,以尊周公。
至成公時,三家始顓政,魯將從此衰。天湣周公之德,痛其將有敗亡之禍,故於郊祭而
見戒雲。鼠,小蟲,性盜竊;鼷,又其小者也。牛,大畜,祭天尊物也。角,兵象,在
上,君威也。小小鼷鼠,食至尊之牛角,象季氏乃陪臣盜竊之人,將執國命以傷君威而
害周公之祀也。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天重語之也。成公怠慢昏亂,遂君臣更執于晉
。至於襄公,晉為溴梁之會,天下大夫皆奪君政。其後三家逐昭公,卒死於外,幾絕周
公之祀。董仲舒以為,鼷鼠食郊牛,皆養牲不謹也。京房《易傳》曰:「祭天不慎,厥
妖鼷鼠齧郊牛角。」

  定公十五年「正月,鼷鼠食郊牛,牛死」。劉向以為,定公知季氏逐昭公,罪惡如
彼,親用孔子為夾穀之會,齊人俫歸鄆、訁雚、龜陰之田,聖德如此,反用季桓子,淫
于女樂,而退孔子,無道甚矣。《詩》曰:「人而亡儀,不死何為!」是歲五月,定公
薨,牛死之應也。京房《易傳》曰:「子不子,鼠食其郊牛。」

  哀西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劉向以為,天意汲汲于用聖人,逐三家,故複見
戒也。哀公年少,不親見昭公之事,故見敗亡之異。已而哀不寤,身奔於粵,此其效也
。

  昭帝元鳳元年九月,燕有黃鼠銜其尾舞王宮端門中,王往視之,鼠舞如故。王使吏
以酒脯祠,鼠舞不休,一日一夜死。近黃祥,時燕剌王旦謀反將死之象也。其月,發覺
伏辜。京房《易傳》曰:「誅不原情,厥妖鼠舞門。」

  成帝建始四年九月,長安城南有鼠銜黃蒿、柏葉,上民塚柏及榆樹上為巢,桐柏尤
多。巢中無子,皆有幹鼠矢數十。時議臣以為恐有水災。鼠,盜竊小蟲,夜出晝匿;今
晝去穴而登木,象賤人將居顯貴之位也。桐柏,衛思後園所在也。其後,趙皇后自微賤
登至尊,與衛後同類。趙後終無子而為害。明年,有鳶焚巢,殺子之異也。天象仍見,
甚可畏也。一曰,皆王莽竊位之象雲。京房《易傳》曰:「臣私祿罔辟,厥妖鼠巢。」

  文公十三年,「大室屋壞」。近金沴木,木動也。先是,冬,釐公薨,十六月乃作
主。後六月,又吉□於太廟而致釐公,《春秋》譏之。經曰:「大事於太廟,躋釐公。
」《左氏》說曰:太廟,周公之廟,饗有禮義者也;祀,國之大事也。惡其亂國之大事
於太廟,胡言大事也。躋,登也,登釐公於湣公上,逆祀也。釐雖湣之庶兄,嘗為湣臣
,臣子一例,不得在湣上,又未三年而吉□,前後亂賢父聖祖之大禮,內為貌不恭而狂
,外為言不從而僭。故是歲自十二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後年,若是者三,而太室屋壞
矣。前堂曰太廟,中央曰太室;屋,其上重層尊高者也,象魯自是陵夷,將墮周公之祀
也。《穀梁》、《公羊經》曰,世室,魯公伯禽之廟也。周公稱太廟,魯公稱世室。大
事者,祫祭也。躋釐公者,先禰後祖也。

  景帝三年十二月,吳二城門自傾,大船自覆。劉向以為,近金沴木,木動也。先是
,吳大王濞以太子死于漢,稱疾不朝,陰與楚王戊謀為逆亂。城猶國也,其一門名曰楚
門,一門曰魚門。吳地以船為家,以魚為食。天戒若曰,與楚所謀,傾國覆家。吳王不
寤,正月,與楚俱起兵,身死國亡。京房《易傳》曰:「上下鹹誖,厥妖城門壞。」

  宣帝時,大司馬霍禹所居第門自壞。時,禹內不順,外不敬,見戒不改,卒受滅亡
之誅。

  哀帝時,大司馬董賢第門自壞。時,賢以私愛居大位,賞賜無度,驕嫚不敬,大失
臣道,見戒不改。後賢夫妻自殺,家徙合浦。

  傳曰:「言之不從,是謂不艾,厥咎僭,厥罰恒陽,厥極憂。時則有詩妖,時則有
介蟲之孽,時則有犬禍。時則有口舌之□,時則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

  「言之不從」,從,順也。「是謂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
其言不善,則千里之外違之,況其邇者乎!」《詩》雲:「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言
上號令不順民心,虛嘩憒亂,則不能治海內,失在過差,故其咎僭,僭,差也。刑罰妄
加,群陰不附,則陽氣勝,故其罰常陽也。旱傷百穀,則有寇難,上下俱憂,故其極憂
也。君炕陽而暴虐,臣畏刑而柑口,則怨謗之氣發於歌謠,故有詩妖。介蟲孽者,謂小
蟲有甲飛揚之類,陽氣所生也,於《春秋》為□,今謂之蝗,皆其類也。于《易》,「
兌」為口,犬以吠守,而不可信,言氣毀故有犬禍。一曰,旱歲犬多狂死及為怪,亦是
也。及人,則多病口喉咳者,故有口舌□。金色白,故有白眚白祥。凡言傷者,病金氣
;金氣病,則木沴之。其極憂者,順之,其福曰康寧。劉歆言傳曰時有毛蟲之孽,說以
為于天文西方參為虎星,故為毛蟲。

  史記周單襄公與晉錡、郤犨、郤至、齊國佐語,告魯成公曰:「晉將有亂,三郤其
當之乎!夫郤氏,晉之寵人也,三卿而五大夫,可以戒懼矣。高位實疾顛,厚味實臘毒
。今郤伯之語犯,叔迂,季伐。犯則陵人,迂則誣人,伐則掩人。有是寵也,而益之以
三怨,其誰能忍之!雖齊國之亦將與焉。立于淫亂之國,而好盡言以招人過,怨之本也
。唯善人能受盡言,齊其有乎?」十七年,晉殺三郤。十八年,齊殺國佐。凡此屬,皆
言不從之咎雲。

  晉穆侯以條之役生太子,名之曰仇;其弟以千畮之戰生,名之曰成師。師服曰:「
異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誼,誼以出禮,禮以體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聽;
易則生亂。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名太子曰仇,弟曰成師,始兆亂矣,
兄其替乎!」及仇嗣立,是為文侯。文侯卒,子昭侯立,封成師于曲沃,號桓□。後晉
人殺昭侯而納桓叔,不克。複立昭侯子孝侯,桓權子嚴伯殺之。晉人立其弟鄂侯。鄂侯
生哀侯,嚴伯子武公複殺哀侯及其弟,滅之,而代有晉國。

  宣公六年,鄭公子曼滿與王子伯廖語,欲為卿。伯廖告人曰:「無德而貪,其在《
周易》『豐』之『離』,弗過之矣。」間一歲,鄭人殺之。

  襄公二十九年,齊高子容與宋司徒見晉知伯,汝齊相禮。賓出,汝齊語知伯曰:「
二子皆將不免!子容專,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專則速及,侈將以其力敝,專則人實
敝之,將及矣。」九月,高子出奔燕。

  襄公三十一年正月,魯穆叔會晉歸,告孟孝伯曰:「趙孟將死矣!其語偷,不似民
主;且年未盈五十,而諄諄焉如八九十者,弗能久矣。若趙孟死,為政者其韓子乎?吾
子盍與季孫言之?可以樹善,君子也。」孝伯曰:「民生幾何,誰能毋偷!朝不及夕,
將焉用樹!」穆叔告人曰:「孟孫將死矣!吾語諸趙孟之偷也,而又甚焉。」九月,孟
孝伯卒。

  昭西元年,周使劉定公勞晉趙孟,因曰:「子弁冕以臨諸侯,盍亦遠績禹功,而大
庇民乎?」對曰:「老夫罪戾是懼,焉能恤遠?吾儕偷食,朝不謀夕,何其長也?」齊
子歸,以語王曰:「諺所謂老將和而耄及之者,其趙孟之謂乎!為晉王卿以主諸侯,而
儕於隸人,朝不謀夕,棄神人矣。神怒民畔,何以能久?趙孟不復年矣!」是歲,秦景
公弟後子奔晉,趙孟問:「秦君如何?」對曰:「無道。」趙孟曰:「亡乎?」對曰:
「何為?一世無道,國未艾也。國於天地,有與立焉。不數世淫,弗能敝也。」趙孟曰
:「夭乎?」對曰:「有焉。」趙孟曰:「其幾何?」對曰:「钅咸聞國無道而年穀和
孰,天贊之也,鮮不五稔。」趙孟視廕,曰:「朝夕不相及,誰能待五?」後子出而告
人曰:「趙孟將死矣!主民玩歲而惕日,其與幾何?」冬,趙孟卒。昭五年,秦景公卒
。

  昭西元年,楚公子圍會盟,設服離衛。魯叔孫穆子曰:「楚公子美矣君哉!」伯州
犁曰:「此行也,辭也假之寡君。」鄭行人子羽曰:「假不反矣。」伯州犁曰:「子姑
憂予子晢之欲背誕也。」子羽曰:「假而不反,子其無憂乎?」齊國子曰:「吾代二子
閔矣。」陳公子招曰:「不憂何成?二子樂矣!」衛齊子曰:「苟或知之,雖憂不害。
」退會,子羽告人曰:「齊、衛、陳大夫其不免乎!國子代人憂,子招樂憂,齊子雖憂
費害。夫弗及而憂,與可憂而樂,與憂而弗害,皆取憂之道也。《太誓》曰:『民之所
欲,天必從之。』三大夫兆憂矣,能無至乎?言以知物,其是之謂矣。」

  昭公十五年,晉籍談如周葬穆後。既除喪而燕,王曰:「諸侯皆有以填撫王室,晉
獨無有,何也?」籍談對曰:「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於王室,故能薦彝器。晉居深山
,戎翟之與鄰,拜戎不暇,其何以獻器?」王曰:「叔氏其忘諸乎!叔父唐叔,成王之
母弟,其反亡分乎?昔而高祖司晉之典籍,以為大正,故曰籍氏。女,司典之後也,何
故忘之?」籍談不能對。賓出,王曰:「籍父其無後乎!數典而忘其祖。」籍談歸,以
語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終乎!吾聞所樂必卒焉。今王樂憂,若卒以憂,不可謂終。
王一歲而有三年之喪二焉,於是乎以喪賓燕,又求彝器,樂憂甚矣。三年之喪,雖貴遂
服,禮也。王雖弗遂,燕樂已早。禮,王之大經也;一動而失二禮,無大經矣。言以考
典,典以志經。忘經而多言舉典,將安用之!」

  哀公十六年,孔丘卒,公誄之曰:「□天不吊,不□遺一老,俾屏予一人。」子贛曰
:「君其不歿于魯乎?夫子之言曰:『禮失則昏,名失則愆。』失志為昏,失所為愆。
生弗能用,死而誄之,非禮也;稱『予一人』,非名也。君兩失之。」二十七年,公孫
於邾,遂死於越。

  庶征之恒陽,劉向以為《春秋》大旱也。其夏旱雩祀,謂之大雩。不傷二穀,謂之
不雨。京房《易傳》曰:「欲德不用茲謂張,厥災荒。荒,旱也,其旱陰雲不雨,變而
赤,因而除。師出過時茲謂廣,其旱不生。上下皆蔽茲謂隔,其旱天赤三月,時有雹殺
飛禽。上緣求妃茲謂□,其旱三月大溫亡雲。居高臺府,茲謂犯陰侵陽,其旱萬物根死
,數有火災。庶位逾節茲謂□,其旱澤物枯,為火所傷。」

  釐公二十一年「夏,大旱」。董仲舒、劉向以為,齊桓既死,諸侯從楚,釐尤得楚
心。楚來獻捷,釋宋之執。外倚強楚,炕陽失眾,又作南門,勞民興役。諸雩旱不雨,
略皆同說。

  宣公七年「秋,大旱」。是夏,宣與齊侯伐萊。

  襄公五年「秋,大雩」。先是,宋魚石奔楚,楚伐宋,取彭城以封魚石。鄭畔于中
國而附楚,襄與諸侯共圍彭城,城鄭虎牢以禦楚。是歲鄭伯使公子發來聘,使大夫會吳
于善道。外結二國,內得鄭聘,有炕陽動眾之應。

  八年「九月,大雩」。時作三軍,季氏盛。

  二十八年「八月,大雩」。先是,比年晉使荀吳、齊使慶封來聘,是夏邾子來朝。
襄有炕陽自大之應。

  昭公三年「八月,大雩」劉歆以為,昭公即位年十九矣,猶有童心,居喪不哀,炕
陽失眾。

  六年「九月,大雩」。先是,莒牟夷以二邑來奔,莒怒伐魯,叔弓帥師,距而敗之
,昭得入晉。外和大國,內獲二邑,取勝鄰國,有炕陽動眾之應。

  十六年「九月,大雩」。先是,昭公母夫人歸氏薨,昭不戚,又大搜于比蒲。晉叔
向曰:「魯有大喪而不廢搜。國不恤喪,不忌君也;君亡戚容,不顧親也。殆其失國」
。與三年同占。

  二十四年「八月,大雩」。劉歆以為,《左氏傳》二十三年邾師城翼,還經魯地,
魯襲取邾師,獲其三大夫。邾人訴于晉,晉人執我行人叔孫婼,是春乃歸之。

  二十五年「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旱甚也。劉歆以為時後氏與季氏有隙。又
季氏之族有淫妻為讒,使季平子與族人相惡,皆共DADA平子。子家駒諫曰:「讒人以
君徼幸,不可。」昭公遂代季氏,為所敗,出奔齊。

  定公七年「九月,大雩」。先是,定公自將侵鄭,歸而城中城。二大夫帥師圍鄆。

  嚴公三十一年「冬,不雨」。是歲,一年而三築台,奢侈不恤民。

  釐公二年「冬十月不雨」,三年「春正月不雨,夏四月不雨」,「六月雨」。先是
者,嚴公夫人與公子慶父淫。而殺二君。國人攻之,夫人遜于邾,慶父奔莒。釐公即位
,南敗邾,東敗營,獲其大夫。有炕陽之應。

  文公二年,「自十有二月不雨,至於秋七月」。文公即位,天子使叔服會葬,毛伯
賜命。又會晉侯于戚。公子遂如齊納幣。又與諸侯盟。上得天子,外得諸侯,沛然自大
。躋釐公主。大夫始顓事。

  十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先是,公子遂會四國而救鄭。楚使越椒來聘
。秦人歸禭。有炕陽之應。

  十三年,「自正月不雨,至於秋七月」。先是,曹伯、杞伯、滕子來朝,郕伯來奔
,秦伯使遂來聘,季孫行父城諸及鄆。二年之間,五國趨之,內城二邑。炕陽失眾。一
曰,不雨而五穀皆孰,異也。文公時,大夫始顓盟會,公孫敖會晉侯,又會諸侯盟于垂
隴。故不雨而生者,陰不出氣而私自行,以象施不由上出,臣下作福而私自成。一曰,
不雨近常陰之罰,君弱也。

  惠帝五年夏,大旱,江河水少,溪穀絕。先是,發民男女十四萬六千人城長安,是
歲城乃成。

  文帝三年秋,天下旱。是歲夏,匈奴右賢王寇侵上郡,詔丞相灌嬰發車騎士八萬五
千人詣高奴,擊右賢王走出塞。其秋,濟北王興居反,使大將軍討之,皆伏誅。

  後六年春,天下大旱。先是,發車騎材官屯廣昌。是歲二月,復發材官屯隴西。後
匈奴大入上郡、雲中,烽火通長安,三將軍屯邊,又三將軍屯京師。

  景帝中三年秋,大旱。

  武帝元光六年夏,大旱。是歲,四將軍征匈奴。

  元朔五年春,大旱。是歲,六將軍眾十余萬征匈奴。

  元狩三年夏,大旱。是歲,發天下故吏伐棘上林,穿昆明池。

  天漢元年夏,大旱;其三年夏,大旱。先是,貳師將軍征大宛還。天漢元年,發適
民。二年夏,三將軍征匈奴,李陵沒不還。

  征和元年夏,大旱。是歲,發三輔騎士閉長安城門,大搜,始治巫蠱。明年,衛皇
后、太子敗。

  昭帝始元六年,大旱。先是,大鴻臚田廣明征益州,暴師連年。

  宣帝本始三年夏,大旱,東西數千里。先是,五將軍眾二十萬征匈奴。

  神爵元年秋,大旱。是歲,後將軍趙充國征西羌。

  成帝永給三年、四年夏、大旱。

  《左氏傳》晉獻公時童謠曰:「丙子之晨,龍尾伏辰,袀服振振,取虢之旂。鶉之
賁賁,天策焞焞,火中成軍,虢公其奔。」是時,虢為小國,介夏陽之厄,怙虞國之助
,亢衡于晉,有炕陽之節,失臣下之心。晉獻伐之,問于蔔偃曰:「吾其濟乎?」偃以
童謠對曰:「克之。十月朔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此時也。」冬十二月
丙子朔,晉師滅虢,虢公醜奔周。周十二月,夏十月也。言天者以夏正。

  史記晉惠公時童謠曰:「恭太子更葬兮,後十四年,晉亦不昌,昌乃在其兄。」是
時,惠公賴秦力得立,立而背秦,內殺二大夫,國人不說。及更葬其兄恭太子申生而不
敬,故詩妖作也。後與秦戰,為秦所獲,立十四年而死。晉人絕之,更立其兄重耳,是
為文公,遂伯諸侯。

  《左氏傳》文、成之世童謠曰:「雊之鵒之,公出辱之。雊鵒之羽,公在外野,往
饋之馬。雊鵒跌跌,公在乾侯,征褰與襦。雊鵒來巢。遠,哉搖搖,裯父喪勞,宋父以
驕,雊鵒雊鵒,往歌來哭。」至昭公時,有雊鵒來巢。公攻季氏,敗,出奔齊,居外野
,次乾侯。八年,死於外,歸葬魯。昭公名裯。公子宋立,是為定公。

  元帝時童謠曰:「井水溢,滅灶煙,灌玉堂,流金門。」至成帝建始二年三月戊子
,北宮中井泉稍上,溢出南流,象春秋時先有雊鵒之謠,而後有來巢之驗。井水,陰也
;灶煙,陽也;玉堂、金門,至尊之居,象陰盛而滅陽,竊有宮室之應也。王莽生於元
帝初元四年,至成帝封侯,為三公輔政,因以篡位。

  成帝時童謠曰:「燕燕尾涎涎,張公子,時相見。木門倉琅根,燕飛來,啄皇孫,
皇孫死,燕啄矢。」其後帝為微行出遊,常與富平侯張放俱稱富平侯家人,過陽阿主作
樂,見舞者趙飛燕而幸之,故曰「燕燕尾涎涎」,美好貌也。「張公子」,謂富平侯也
。「木門倉琅根」,謂宮門銅鍰,言將尊貴也。後遂立為皇后。弟昭儀賊害後宮皇子,
卒皆伏辜,所謂「燕飛來,啄皇孫,皇孫死,燕啄矢」者也。

  成帝時歌謠又曰:「邪徑敗良田,讒口亂善人。桂樹華不實,黃爵巢其顛。故為人
所羨,今為人所憐。」桂,赤色,漢家象。華不實,無繼嗣也。王莽自謂黃象,黃爵巢
其顛也。

  嚴公十七年,冬,多麋」。劉歆以為毛蟲之孽為災。劉向以為麋色青,近青祥也。
麋之為言迷也,蓋牝獸之淫者也。是時,嚴公將取齊之淫女,其象先見。天戒若曰,勿
取齊女,淫而迷國。嚴不寤,遂取之。夫人既入,淫于二叔,終皆誅死,幾亡社稷。董
仲舒指略同。京房《易傳》曰:「廢正作淫,大不明,國多麋。」又曰:「『震』遂泥
,厥咎國多麋。」

  昭帝時,昌邑王賀聞人聲曰「熊」,視而見大熊。左右莫見,以問郎中令龔遂,遂
曰:「熊,山野之獸,而來入宮室,王獨見之,此天戒大王,恐宮室將空,危亡象也。
」賀不改寤,後卒失國。

  《左氏傳》襄公十七年十一月甲午,宋國人逐狾狗,狾狗入于華臣氏,國人從之。
臣懼,遂奔陳。先是,臣兄閱為宋卿,閱卒,臣使賊殺閱家宰,遂就其妻,宋平公聞之
,曰:「臣不唯其宗室是暴,大亂宋國之政。」欲逐之。左師向戌曰:「大臣不順,國
之恥也,不如蓋之。」公乃止。華臣炕暴失義,內不自安,故犬禍至,以奔亡也。

  高後八年三月,祓霸上,還過枳道,見物如倉狗,□高後掖,忽而不見。卜之,趙
王如意作崇。遂病掖傷而崩。先是,高後鴆殺如意,支斷其母戚夫人手足,□其眼,以
為人彘。

  文帝后五年六月,齊雍城門外有狗生角。先是,帝兄齊悼惠王亡後,帝分齊地,立
其庶子七人皆為王。兄弟並強,有炕陽心,故犬禍見也。犬守禦,角兵象,在前而上鄉
者也。犬不當主角,猶諸侯不當舉兵鄉京師也。天之戒人蚤矣,諸侯不寤。後六年,吳
、楚畔,濟南、膠西、膠東三國應之,舉兵至齊。齊王猶與城守,三國圍之。會漢破吳
、楚,因誅四王。故天狗下樑而吳、楚攻梁,狗生角于齊而三國圍齊。漢卒破吳、楚于
梁,誅四王于齊。京房《易傳》曰:「執政失,下將害之,厥妖狗生角。君子苟免,小
人陷之,厥妖狗生角。」

  景帝三年二月,邯鄲狗與彘交。悖亂之氣,近犬豕之禍也。是時,趙王遂悖亂,與
吳、楚謀為逆,遣使匈奴求助兵,卒伏其辜。犬,兵革失眾之占;豕,北方匈奴之象。
逆言失聽,交於異類,以生害也。京房《易傳》曰:「夫婦不嚴,厥妖狗與豕交。茲謂
反德,國有兵革。」

  成帝河平元年,長安男子石良、劉音相與同居,有如人狀在其室中,擊之,為狗,
走出。去後,有數人被甲持兵弩至良家,良等格擊,或死或傷,皆狗也。自二月至六月
乃止。

  鴻嘉中,狗與彘交。

  《左氏》昭公二十四年十月癸酉,王子晁以成周之寶圭湛於河,幾以獲神助。甲戌
,津人得之河上,陰不佞取將賣之,則為石。是時,王子晁篡天子位,萬民不鄉,號令
不從,故有玉變,近白祥也。癸酉入而甲戌出,神不享之驗雲。玉化為石,貴將為賤也
。後二年,子晁奔楚而死。

  史記秦始皇帝三十六年,鄭客從關東來,至華陰,望見素車白馬從華山上下,知其
非人,道住止而待之。遂至,持璧與客曰:「為我遺鎬池君。」因言「今年祖龍死」。
忽不見,鄭客奉璧,即始皇二十八年過江所湛璧也。與周子晁同應。是歲,石隕於東郡
,民或刻其石曰:「始皇死而地分」。此皆白祥,炕陽暴虐,號令不從,孤陽獨治,群
陰不附之所致也。一曰,石,陰類也,陰持高節,臣將危君,趙高、李斯之象也。始皇
不畏戒自省,反夷滅其旁民,而燔燒其石。是歲始皇死,後三年而秦滅。

  孝昭元鳳三年正月,泰山萊蕪山南匈匈有數千人聲。民視之,有大石自立,高丈五
尺,大四十八圍,入地深八尺,三石為足。石立處,有白烏數千集其旁。眭孟以為,石
陰類,下民象,泰山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代之處,當有庶人為天子者。孟坐伏誅。京
房《易傳》曰:「『《複》,崩來無咎。』自上下者為崩,厥應泰山之石顛而下,聖人
受命人君虜。」又曰:「石立如人,庶士為天下雄。立於山,同姓;平地,異姓。立于
水,聖人;於澤,小人。」

  天漢元年三月,天雨白毛;三年八月,天雨白□。京房《易傳》曰:「前樂後憂,
厥妖天雨羽。」又曰:「邪人進,賢人逃,天雨毛。」

  史記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金震,木動之也。是時,周室衰微,刑重而虐,
號令不從,以亂金氣,鼎者,宗廟之寶器也。宗廟將廢,寶鼎將遷,故震動也。是歲,
晉三卿韓、魏、趙篡晉君而分其地,威烈王命以為諸侯。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賊臣,
天下不附矣。後三世,周致德祚于秦。其後秦遂滅周,而取九鼎。九鼎之震,木沴金,
失眾甚。

  成帝元延元年正月,長安章城門門牡自亡,函谷關次門牡亦自亡。京房《易傳》曰
:「饑而不損茲謂泰,厥災水,厥咎牡亡。」《妖辭》曰:「關動牡飛,辟為亡道臣為
非,厥咎亂臣謀篡。」故穀永對曰:「章城門通路寢之路,函谷關距山東之險,城門關
守國之固,固將去焉,故牡飛也。」

  傳曰:「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厥咎舒,厥罰恒奧,厥極疾。時則有草妖,時則有
蠃蟲之孽,時則有羊禍,時則有目屙,時則有赤眚赤祥。惟水沴火。」

  「視之不明,是謂不哲」,哲,知也。《詩》雲:「爾德不明,以亡陪亡卿;不明
爾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則不能知善惡,親近勻,長同類,亡功者
受賞,有罪者不殺,百官廢亂,失在舒緩,故其咎舒也。盛夏日長,暑以養物,政弛緩
,故其罰常奧也。奧則冬溫,春夏不和,傷病民人,故極疾也。誅不行則霜不殺草,繇
臣下則殺不以時,故有草妖。凡妖,貌則以服,言則以詩,聽則以聲。視則以色者,五
色物之大分也,在於眚祥,故聖人以為草妖,失秉之明者也。溫奧生蟲,故有蠃蟲之孽
,謂螟□之類當死不死,未當生而生,或多於故而為災也。劉歆以為屬思心不容。于《
易》,剛而包柔為「離」,「離」為火為目。羊上角下蹄,剛而包柔,羊大目而為精明
,視氣毀故有羊禍。一曰,暑歲羊多疫死,及為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目者,故有
目屙。火色赤,故有赤眚赤祥。凡視傷者病火氣,火氣傷則水沴之。其極疾者,順之,
其福曰壽。劉歆視傳曰有羽蟲之孽,雞禍。說以為于天文南方喙為鳥星,故為羽蟲;禍
亦從羽,故為雞;雞于《易》自在「巽」。說非是。庶征之恒奧,劉向以為《春秋》亡
冰也。小奧不書,無冰然後書,舉其大者也。京房《易傳》曰:「祿不遂行茲謂欺,厥
咎奧,雨雪四至而溫。臣安祿樂逸茲謂亂,奧而生蟲。知罪不誅茲謂舒,其奧,夏則暑
殺人。冬則物華實。重過不誅,茲謂亡征,其咎當寒而奧六日也。」

  桓公十五年「春,亡冰」。劉向以為周春,今冬也。先是,連兵鄰國,三戰而再敗
也,內失百姓,外失諸侯,不敢行誅罰,鄭伯突篡兄而立,公與相親,長養同類,不明
善惡之罰也。董仲舒以為象夫人不正,陰失節也。

  成西元年「二月,無冰」。董仲舒以為方有宣公之喪,君臣無悲哀之心,而炕陽,
作丘甲。劉向以為時公幼弱,政舒緩也。

  襄公二十八年「春,無冰」。劉向以為先是公作三軍,有侵陵用武之意,於是鄰國
不和,伐其三鄙,被兵十有餘年,因之以饑饉,百姓怨望,臣下心離,公懼而弛緩,不
敢行誅罰,楚有夷狄行,公有從楚心,不明善惡之應。董仲舒指略同。一曰,水旱之災
,寒暑之變,天下皆同,故曰「無冰」,天下異也。桓公殺兄弑君,外成宋亂,與鄭易
邑,背畔周室。成公時,楚橫行中國,王劄子殺召伯、毛伯,晉敗天子之師之貿戎,天
子皆不能討。襄公時,天下諸侯之大夫皆執國權,君不能制。漸將日甚,善惡不明,誅
罰不行,周失之舒,秦失之急,故周衰亡寒歲,秦滅亡奧年。

  武帝元狩六年冬,亡冰。先是,比年遣大將軍衛青、霍去病攻祁連,絕大幕,窮追
單于,斬首十余萬級,還,大行慶賞。乃閔海內勤勞,是歲遣博士褚大等六人持節巡行
天下,存賜鰥寡,假與乏困,舉遺逸獨行君子詣行在所。郡國有以為便宜者,上丞相、
禦史以聞。天下鹹喜。

  昭帝始元二年冬,亡冰。是時上年九歲,大將軍霍光秉政,始行寬緩,欲以說下。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隕霜不殺草」。劉歆以為草妖也。劉向以為今十月,周十
二月。于《易》,五為天位,君位,九月陰氣至,五通於天位,其卦為「剝」,剝落萬
物,始大殺矣,明陰從陽命,臣受君令而後殺也。今十月隕霜而不能殺草,此君誅不行
,舒緩之應也。是時,公子遂顓權,三桓始世官,天戒若曰,自此之後,將皆為亂矣。
文公不寤,其後遂殺子赤,三家逐昭公。董仲舒指略同。京房《易傳》曰:「臣有緩茲
謂不順,厥異霜不殺也。」

  《書序》曰:「伊陟相太戊,亳有祥桑穀共生。」傳曰:「俱生乎朝,七日而大拱
。伊陟戒以修德,而木枯。」劉向以為殷道既衰,高宗承敝而起,盡涼陰之哀,天下應
之,既獲顯榮,怠于政事,國將危亡,故桑穀之異見。桑猶喪也,穀猶生也,殺生之秉
失而在下,近草妖也。一曰,野木生朝而暴長,小人將暴在大臣之位,危亡國家,象朝
將為虛之應也。

  《書序》又曰:「高宗祭成湯,有蜚雉登鼎耳而雊。」祖己曰:「惟先假王,正厥
事。」劉向以為雉雊鳴者雄也,以赤色為主。于《易》,「離」為雉,雉,南方,近赤
祥也。劉歆以為羽蟲之孽。《易》有「鼎卦」,鼎,宗廟之器,主器奉宗廟者長子也。
野鳥自外來,入為宗廟器主,是繼嗣將易也。一曰,鼎三足,三公象,而以耳行。野鳥
居鼎耳,小人將居公位,敗宗廟這祀。野木生朝,野鳥入廟,敗亡之異也。武丁恐駭,
謀於忠賢,修德而正事,內舉傅說,授以國政,外伐鬼方,以安諸夏,故能攘木、鳥之
妖,致百年之壽,所謂「六沴作見,若是共禦,五福乃降,用章於下」者也。一曰,金
沴木曰木不曲直。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實」。劉向以為周十二月,今十月也,李梅當剝落,
今反華實,近草妖也。先華而後實,不書華,舉重者也。陰成陽事,象臣顓君作威福。
一日,冬當殺,反生,象驕臣當誅,不行其罰也。故冬華者,象臣邪謀有端而不成,至
於實,則成矣。是時僖公死,公子遂顓權,文公不寤,後有子赤之變。一曰,君舒緩甚
,奧氣不臧,則華實複生。董仲舒以為李梅實,臣下強也。記曰:「不當華而華,易大
夫;不當實而實,易相室。」冬,水王,木相,故象大臣。劉歆以為庶征皆以蟲為孽,
思心蠃蟲孽也。李梅實,屬草妖。

  惠帝五年十月,桃李華,棗實。昭帝時,上林苑中大柳樹斷僕地,一朝起立,生枝
葉,有蟲食其葉,成文字,曰「公孫病已立」。又,昌邑王國社有枯樹複生枝葉。眭孟
以為,木陰類,下民象,當有故廢之家公孫氏從民間受命為天子者。昭帝富於春秋,霍
光秉政,以孟妖言,誅之。後昭帝崩,無子,征昌邑王賀嗣位,狂亂失道,光廢之,更
立昭帝兄衛太子之孫,是為宣帝。宣帝本名病已。京房《易傳》曰:「枯楊生□,枯木
複生,人君亡子。」

  元帝初元四年,皇后曾祖父濟南東平陵王伯墓門梓柱卒生枝葉,上出屋。劉向以為
王氏貴盛,將代漢家之象也。後王莽篡位,自說之曰:「初元四年,莽生之歲也,當漢
九世火德之厄,而有此祥興于高祖考之門。門為開通,梓猶子也,言王氏當有賢子開通
祖統,起于柱石大臣之位,受命而王之符也。」

  建昭五年,兗州刺史浩賞禁民私所自立社。山陽橐茅鄉社有大槐樹,吏伐斷之,其
夜樹複立其故處。成帝永始元年二月,河南街郵樗樹生支如人頭,眉、目、須皆具亡發
、耳。哀帝建平三年十月,汝南西平遂陽鄉柱僕地,生支如人形,身青黃色,面白,頭
有鬚髮,稍長大,凡長六寸一分。京房《易傳》曰:「王德衰,下人將起,則有木生為
人狀。」

  哀帝建平三年,零陵有樹僵地,圍丈六尺,長十丈七尺。民斷其本,長九尺餘,皆
枯。三月,樹卒自立故處。京房《易傳》曰:「棄正作淫,厥妖木斷自屬。妃後有顓,
木僕反立,斷枯複生。天辟惡之。」

  光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葉相□結,大如彈丸。平帝元始三年正月,天雨草
,狀如永光時,京房《易傳》曰:「君吝於祿,信衰賢去,厥妖天雨草。」

  昭公二十五年「夏,有雊鵒來巢」。劉歆以為,羽蟲之孽『其色黑,又黑祥也,視
不明、聽不聰之罰也。劉向以為,有蜚有蜮不言來者,氣所生,所謂眚也;雊鵒言來者
,氣所致,所謂祥也。雊鵒,夷狄穴藏之禽,來至中國,不穴而巢,陰居陽位,象季氏
將逐昭公,去宮室而居外野也。雊鵒白羽,旱之祥也;穴居而好水,黑色,為主急之應
也。天戒若曰,既失眾,不可急暴;急暴,陰將持節陽以逐爾,去宮室而居外野矣。昭
不寤,而舉兵圍季氏,為季氏所敗,出奔于齊,遂死於外野。董仲舒指略同。

  景帝三年十一月,有白頸烏與黑烏群鬥楚國呂縣,白頸不勝,墮泗水中,死者數千
。劉向以為近白黑祥也。時楚王戊暴逆無道,刑辱申公,與吳王謀反。烏群鬥者,師戰
之象也。白頸者小,明小者敗也。墮于水者,將死水地。王戊不寤,遂舉兵應吳,與漢
大戰,兵敗而走,至於丹徒,為越人所斬,墮死于水之效也。京房《易傳》曰:「逆親
親,厥妖白黑烏鬥于國。」

  昭帝元鳳元年,有烏與鵲鬥燕王宮中池上,烏墮池死,近黑祥也。時燕王旦謀為亂
,遂不改寤,伏辜而死。楚、燕皆骨肉籓臣,以驕怨而謀逆,俱有烏鵲鬥死之祥,行同
而占合,此天人之明表也。燕一烏鵲鬥于宮中而黑者死,楚以萬數鬥于野外而白者死,
象燕陰謀未發,獨王自殺于宮,故一烏水色者死,楚炕陽舉兵,軍師大敗于野,故眾烏
金色者死,天道精微之效也。京房《易傳》曰:「專征劫殺,厥妖烏鵲鬥。」

  昭帝時有鵜鶘或曰禿鶖,集昌邑王殿下,王使人射殺之。劉向以為,水鳥色青,青
祥也,時,王馳騁無度,慢侮大臣,不敬至尊、有服妖之象,故青祥見也。野鳥入處,
宮室將空。王不悟,卒以亡。京房《易傳》曰:「辟退有德,厥咎狂,厥妖水鳥集于國
中。」

  成帝河平元年二月庚子,泰山山桑穀有□焚其巢。男子孫通等聞山中群鳥□鵲聲,往
視,見巢然,盡墮地中,有三□□燒死。樹大四圍,巢去地五丈五尺。太守平以聞。□色
黑,近黑祥,貪虐之類也。《易》曰:「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泰山,岱宗,
五嶽之長,王者易姓告代之處也。天戒若曰,勿近貪虐之人,聽其賊謀,將生焚巢自害
其子絕世易姓之禍。其後,趙蜚燕得幸,立為皇后,弟為昭儀,姊妹專寵,聞後宮許美
人,曹偉能生皇子也,昭儀大怒,令上奪取而殺之,皆並殺其母。成帝崩,昭儀自殺,
事乃發覺,趙後坐誅。此焚巢殺子後號□之應也。一曰,王莽貪虐而任社稷之重,卒成
易姓之禍雲。京房《易傳》曰:「人君暴虐,鳥焚其舍。」

  鴻嘉二年三月,博士行大射禮,有飛雉集於庭,曆階登堂而雊。後雉又集太常、宗
正、丞相、御史大夫、大司馬車騎將軍之府,又集未央宮承明殿屋上。時大司馬車騎將
軍王音、待詔寵等上言:「天地之氣,以類相應,譴告人君,甚微而著。雉者聽察,先
聞雷聲,故《月令》以紀氣。經載高宗雊雉之異,以明轉禍為福之驗。今雉以博士行禮
之日大眾聚會,飛集於庭,曆階登堂,萬眾睢睢,驚怪連日。徑曆三公之府,太常宗正
典宗廟骨肉之官,然後入宮。其宿留告曉人,具備深切,雖人道相戒,何以過是!」後
帝使中常侍晁閎詔音曰:「聞捕得雉,毛羽頗摧折,類拘執者,得無人為之?」音複對
曰:「陛下安得亡國之語?不知誰主為佞諂之計,誣亂聖德如此者!左右阿諛甚眾,不
待臣音複諂而足。公卿以下,保位自守,莫有正言。如令陛下覺寤,懼大禍且至身,深
責臣下,繩以聖法,臣音當先受誅,豈有以自解哉!今即位十五年,繼嗣不立,日日駕
車而出,失行流聞,海內傳之,甚于京師。外有微行之害,內有疾病之憂,皇天數見災
異,欲人變更,終已不改。天尚不能感動陛下,臣子何望?獨有極言待死,命在朝暮而
已。如有不然,老母安得處所,尚何皇太后之有!高祖天下當以誰屬乎!宜謀於賢知,
克己復禮,以求天意,繼嗣可立,災變尚可銷也。」

  成帝綏和二年三月,天水準襄有燕生爵,哺食至大,俱飛去。京房《易傳》曰:「
賊臣在國,厥咎燕生爵,諸侯銷。」一曰,生非其類,子不嗣世。

  史記魯定公時,季桓子穿井,得土缶,中得蟲若羊,近羊禍也。羊者,地上之物,
幽於土中,象定公不用孔子而聽季氏,暗昧不明之應也。一曰,羊去野外而拘土缶者,
象魯君失其所而拘于季氏,季氏亦將拘於家臣也。是歲,季氏家臣陽虎囚季桓子。後三
年,陽虎劫公伐孟氏,兵敗,竊寶玉大弓而出亡。

  《左氏傳》魯襄公時,宋有生女子赤而毛,棄之堤下,宋平公母共姬之禦者見而收
之,因名曰棄。長而美好,納之平公,生子曰佐。後宋臣伊戾讒太子痤而殺之。先是,
大夫華元出奔晉,華弱奔魯,華臣奔陳,華合比奔衛。劉向以為時則火災赤眚之明應也
。京房《易傳》曰:「尊卑不別,厥妖女生赤毛。」

  惠帝二年,天雨血于宜陽,一頃所,劉向以為赤眚也。時又冬雷,桃李華,常奧之
罰也。是時,政舒緩,諸呂用事,讒口妄行,殺三皇子,建立非嗣,及不當立之王,退
王陵、趙堯、周昌。呂太后崩,大臣共誅滅諸呂,僵屍流血。京房《易傳》曰:「歸獄
不解,茲謂追非,厥咎天雨血;茲謂不親,民有怨心,不出三年,無其宗人。」又曰:
「佞人祿,功臣□,天雨血。」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陽湖陵雨血,廣三尺。長五尺,大者如錢,小者如麻子。後
二年,帝崩。王莽擅朝,誅貴戚丁、傅,大臣董賢等皆放徙遠方,與諸呂同象,誅死者
少,雨血亦少。

  傳曰:「聽之不聰,是謂不謀,厥咎急,厥罰恒寒,厥極貧。時則有鼓妖,時則有
魚孽,時則有豕禍,時則有耳屙,時則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聽之不聰,是謂不謀」,言上偏聽不聰,下情隔塞,則不能謀慮利害,失在嚴急
,故其咎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殺物,政促迫,故其罰常寒也。寒則不生百穀,上下俱
貧,故其極貧也。君嚴猛而閉下,臣戰慄而塞耳,則妄聞之氣發於音聲,故有鼓妖。寒
氣動,故有魚孽。雨以龜以孽,龜能陸處,非極陰也;魚去水而死,極陰之孽也。于《
易》,「坎」為豕,豕大耳而不聰察,聽氣毀,故有豕禍也,一曰,寒歲豕多死,及為
怪,亦是也。及人,則多病耳者,故有耳屙。水色黑,故有黑眚黑祥。凡聽傷者病水氣
,水氣病則火屙之。其極貧者,順之,其福曰富。劉歆聽傳曰有介蟲孽也,庶征之恒寒
。劉向以為春秋無其應,周之末世舒緩微弱,政在臣下,奧暖而已,故籍秦以為驗。秦
始皇即位尚幼,委政太后,太后淫于呂不韋及□毒,封毒為長信侯,以太原郡為毒國,
宮室苑囿自恣,政事斷焉。故天冬雷,以見陽不禁閉,以涉危害,舒奧迫近之變也。始
皇即冠,毒懼誅作亂,始皇誅之,斬首數百級,大臣二十人,皆車裂以徇,夷滅其宗,
遷四千余家于房陵。是歲四月,寒,民有凍死者。數年之間,緩急如此,寒奧輒應,此
其效也。劉歆以為大雨雪,及未當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隕霜殺叔草,皆常寒之罰也
。劉向以為常雨屬貌不恭。京房《易傳》曰:「有德遭險,茲謂逆命,厥異寒。誅過深
,當奧而寒,盡六日,亦為雹,害正不誅,茲謂養賊,寒七十二日,殺蜚禽。道人始去
茲謂傷,其寒物無霜而死,湧水出。戰不量敵,茲謂辱命,其寒雖雨物不茂。聞善不予
,厥咎聾。」

  桓公八年「十月,雨雪」。周十月,今八月也,未可以雪,劉向以為時夫人有淫齊
之行,而桓有妒□之心,夫人將殺,其象見也。桓不覺寤,後與夫人俱如齊而殺死。凡
雨,陰也,雪又雨之陰也,出非其時,迫近象也。董仲舒以為象夫人專恣,陰氣盛也。

  釐公十年「冬,大雨雪」。劉向以為,先是釐公立妾為夫人,陰居陽位,陰氣盛也
。《公羊經》曰「大雨雹」。董仲舒以為,公脅于齊桓公,立妾為夫人,不敢進群妾,
故專一之象見諸雹,皆為有所漸脅也,行專一之政雲。

  昭公四年「正月,大雨雪」。劉向以為,昭取于吳而為同姓,謂之吳孟子。君行於
上,臣非於下。又三家已強,皆賤公行,慢侮之心生。董仲舒以為季孫宿任政,陰氣盛
也。

  文帝四年六月,大雨雪。後三歲,淮南王長謀反,發覺,遷,道死。京房《易傳》
曰:「夏雨雪,戒臣為亂。」

  景帝中六年三月,雨雪。其六月,匈奴入上郡取苑馬,吏卒戰死者二千餘人。明年
,條侯周亞夫下獄死。

  武帝元狩元年十二月,大雨雪,民多凍死。是歲,淮南、衡山王謀反,發覺,皆自
殺。使者行郡國,治黨與,坐死者數萬人。

  元鼎二年三月,雪,平地厚五尺。是歲,御史大夫張湯有罪自殺,丞相嚴青翟坐與
三長史謀陷湯,青翟自殺,三長史皆棄市。

  元鼎三年三月水冰,四月雨雪,關東十餘郡人相食。是歲,民不占緡線有告者,以
半畀之。

  元帝建昭二年十一月,齊、楚地大雪,深五尺。是歲,魏郡太守京房為石顯所告,
坐與妻父淮陽王舅張博、博弟光勸視淮陽王以不義。博要斬,光、房棄市,御史大夫鄭
弘坐免為庶人。成帝即位,顯伏辜,淮陽王上書冤博,辭語增加,家屬徙者複得還。

  建昭四年三月,雨雪,燕多死。穀永對曰:「皇后桑蠶以治祭服,共事天地宗廟,
正以是日疾風自西北,大寒雨雪,壞敗其功,以章不鄉。宜齋戒辟寢,以深自責,請皇
后就宮,鬲閉門戶,毋得擅上。且令眾妾人人更進,以時博施。皇天說喜,庶幾可以得
賢明之嗣。即不行臣言,災異俞甚,天變成形,臣民欲複捐身關策,不及事已。」其後
許後坐祝詛廢。

  陽朔四年四月,雨雪,燕雀死。後十二年,許皇后自殺。

  定西元年「十月,隕霜殺菽」。劉向以為,周十月,今八月也。消卦為「觀」,陰
氣未至君位而殺,誅罰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是時,季氏逐昭公,公死於外,定公
得立,故天見災以視公也。釐公二年「十月,隕霜不殺草」,為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
。其後卒在臣下,則災為之生矣。異故言草,災故言菽,重殺穀。一曰菽,草之難殺者
也,言殺菽,知草皆死也;言不殺草,知菽亦不死也。董仲舒以為,菽,草之強者,天
戒若曰,加誅于強臣。言菽,以微見季氏之罰也。

  武帝元光四年四月,隕霜殺草木。先是二年,遣五將軍三十萬眾伏馬邑下,欲襲單
于,單于覺之而去。自是始征伐四夷,師出三十餘年,天下戶口減半。京房《易傳》曰
:「興兵妄誅,茲謂亡法,厥災霜,夏殺五穀,冬殺麥。誅不原情,茲謂不仁,其霜,
夏先大雷風,冬先雨,乃隕霜,有芒角。賢聖遭害,其霜附木不下地。佞人依刑,茲謂
私賊,其霜在草根土隙間。不教而誅茲謂虐,其霜反在草下。」

  元帝永興元年三月,隕霜殺桑;九月二日,隕霜殺稼,天下大饑。是時,中書令石
顯用事專權,與《春秋》定公時隕霜同應。成帝即位,顯坐作威福誅。

  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劉向以為,盛陽雨水,溫暖而湯熱,陰氣脅之不相
入,則轉而為雹;盛陰雨雪,凝滯而冰寒,陽氣薄之不相入,則散而為霰。故沸湯之在
閉器,而湛於寒泉,則為冰,及雪之銷,亦冰解而散,此其驗也。故雹者陰脅陽也,霰
者陽脅陰也,《春秋》不書霰者,猶月食也。釐公末年信用公子遂,遂專權自恣,將至
於殺君,故陰脅陽之象見。釐公不寤,遂終專權,後二年殺子赤,立宣公。《左氏傳》
曰:「聖人在上無雹,雖有不為災。」說曰:「凡物不為災不書,書大,言為災也。凡
雹,皆冬之愆陽,夏之伏陰也。」

  昭公三年,「大雨雹」。是時季氏專權,脅君之象見。昭公不寤,後季氏卒逐昭公
。

  元封三年十二月,雷雨雹,大如馬頭。宣帝地節四年五月,山陽濟陰雨雹如雞子,
深二尺五寸,殺二十人,蜚鳥皆死。其十月,大司馬霍禹宗族謀反,誅,霍皇后廢。

  成帝河平二年四月,楚國雨雹,大如斧,蜚鳥死。

  《左傳》曰釐公三十二年十二月己卯,「晉文公卒,庚辰,將殯于曲沃,出絳,柩
有聲如牛」。劉向以為近鼓妖也。喪,凶事;聲如牛,怒象也。將有急怒之謀,以生兵
革之禍。是時,秦穆公遣兵襲鄭而不假道,還,晉大夫先軫謂襄公曰,秦師過不假塗,
請擊之。遂要崤厄,以敗秦師,匹馬觭輪無反者,操之急矣。晉不惟舊,而聽虐謀,結
怨強國,四被秦寇,禍流數世,兇惡之效也。

  哀帝建平二年四月乙亥朔,御史大夫硃博為丞相,少府趙玄為御史大夫,臨延登受
策,有大聲如鐘鳴,殿中郎吏陛者皆聞焉。上以問黃門侍郎楊雄、李靈,尋對曰:「《
洪範》所謂鼓妖者也。師法以為人君不聰,為眾所惑,空名得進,則有聲無形,不知所
從生。其傳曰歲月日之中,則正卿受之。今以四月日加辰巳有異,是為中焉。正卿謂執
政大臣也。宜退丞相、禦史,以應天變。然雖不退,不出期年,其人自蒙其咎。」楊雄
亦以為鼓妖,聽失之象也。失博為人強毅多權謀,宜將不宜相,恐有兇惡亟疾之怒。八
月,博、玄坐為奸謀,博自殺,玄減死論。京房《易傳》曰:「今不修本,下不安,金
毋故自動,若有音。」

  史記秦二世元年,天無雲而雷。劉向以為,雷當托於雲,猶君托於臣,陰陽之合也
。二世不恤天下,萬民有怨畔之心。是歲,陳勝起,天下畔,趙高作亂,秦遂以亡。一
曰,《易》,「震」為雷,為貌不恭也。

  史記秦始皇八年,河魚大上。劉向以為近魚孽也。是歲,始皇弟長安君將兵擊趙,
反、死屯留,軍吏皆斬,遷其民於臨□。明年,有□毒之誅。魚陰類,民之象,逆流而上
者,民將不從君令為逆行也。其在天文,魚星中河而處,車騎滿野。至於二世,暴虐愈
甚,終用急亡。京房《易傳》曰:「眾逆同志,厥妖河魚逆流上。」

  武帝元鼎五年秋,蛙與蝦蟆群鬥。是歲,四將軍眾十萬征南越,開九郡。

  成帝鴻嘉四年秋,雨魚於信都,長五寸以下。成帝永始元年春,北海出大魚,長六
丈,高一丈,四枚。哀帝建平三年,東萊平度出大魚,長八丈,高丈一尺,七枚,皆死
。京房《易傳》曰:「海數見巨魚,邪人進,賢人疏。」

  桓公五年「秋,螽」。劉歆以為貪虐取民則螽,介蟲之孽也,與魚同占。劉向以為
介蟲之孽屬言不從。是歲,公獲二國之聘,取鼎易邑,興役起城。諸螽略皆從董仲舒說
雲。

  嚴公二十九年「有蜚」。劉歆以為負□也,性不食谷,食穀為災,介蟲之孽。劉向
以為蜚色青,近青眚也,非中國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澤,淫風所生,為蟲臭惡。
是時,嚴公取齊淫女為夫人,既入,淫于兩叔,故蜚至。天戒若曰,今誅絕之尚及,不
將生臭惡,聞于四方。嚴不寤,其後夫人與兩叔作亂,一嗣以殺,卒皆被辜。董仲舒指
略同。

  釐公十五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釐有鹹之會,後城緣陵,是歲,複以兵
車為牡丘會,使公孫敖帥師,及諸侯大夫救徐,丘比三年在外。

  文公三年「秋,雨螽于宋」。劉向以為,先是宋殺大夫而無罪。有暴虐賦斂之應。
《穀梁傳》曰上下皆合,言甚。董仲舒以為宋三世內取,大夫專恣,殺生不中,故螽先
死而至。劉歆以為,螽為穀災,卒遇賊陰,墜而死也。

  八年「十月,螽」。時公伐邾取須朐,城□。

  宣公六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時宣伐莒向,後比再如齊,謀伐萊。

  十三年「秋,螽」。公孫歸父會齊伐莒。

  十五年「秋,螽」。宣亡熟歲,數有軍旅。

  襄公七年「八月,螽」。劉向以為,先是襄興師救陳,滕子、郯子、小邾子皆來朝
。夏,城費。

  哀公十二年「十二月,螽」。是時,哀用田賦。劉向以為春用田賦,冬而螽。

  十三年「九月,螽;十二月,螽」。比三螽,虐取於民之效也。劉歆以為,周十二
月,夏十月也,火星既伏,蟄蟲皆畢,天之見變,因物類之宜,不得以螽,是歲,再失
閏矣。周九月,夏七月,故傳曰:「火猶西流,司曆過也」。

  宣公十五年「冬,蝝生」。劉歆以為,蝝,蚍蜉之有翼者,食穀為災,黑眚也。董
仲舒、劉向以為,蝝,螟始生也,一曰蝗始生。是時,民患上力役,解于公田。宣是時
初稅畝。稅畝,就民田畝擇美者稅者什一,亂先王制而為貪利,故應是而蝝生,屬蠃蟲
之孽。

  景帝中三年秋,蝗。先是,匈奴寇邊,中尉不害將車騎材官士屯代高柳。

  武帝元光五年秋,螟;六年夏,蝗。先是,五將軍眾三十萬伏馬邑,欲襲單于也。
是歲,四將軍征匈奴。

  元鼎五年秋,蝗。是歲,四將軍征南越及西南夷,開十餘郡。

  元封六年秋,蝗。先是,兩將軍征朝鮮,開三郡。

  太初元年夏,蝗從東方蜚至敦煌;三年秋,複蝗。元年,貳師將軍征大宛,天下奉
其役連年。

  征和三年秋,蝗;四年夏,蝗。先是一年,三將軍眾十余萬征匈奴。征和三年,貳
師七萬人沒不還。

  平帝元始二年秋,蝗,遍天下。是時,王莽秉政。

  《左氏傳》曰嚴公八年齊襄公田于貝丘,見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
:「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墜車,傷足喪屨。劉向以為近豕禍也。先是,齊襄淫
于妹魯桓公夫人,使公子彭生殺桓公,又殺彭生以謝魯。公孫無知有寵於先君,襄公絀
之,無知帥怨恨之徒攻襄于田所,襄匿其戶間,足見於戶下,遂殺之。傷足喪屨,卒死
於足,虐急之效也。

  昭帝元鳳元年,燕王宮永巷中豕出□,壞都灶,銜其鬴六、七枚置殿前。劉向以為
近豕禍也。是時,燕王旦與長公主、左將軍謀為大逆,誅殺諫者,暴急無道。灶者,生
養之本,豕而敗灶,陳鬴於庭,鬴灶將不用,宮室將廢辱也。燕王不改,卒伏其辜。京
房《易傳》曰:「眾心不安君政,厥妖豕人居室。」

  史記魯襄公二十三年,穀、洛水鬥,將毀王宮。劉向以為近火沴水也。周靈王將擁
之,有司諫曰:「不可。長民者不崇藪,不墮山,不防川,不竇澤。今吾執政毋乃有所
辭,而滑夫二川之神,使至於爭明,以防王宮室,王而飾之,毋乃不可乎!懼及子孫,
王室愈卑。」王卒擁之。以傳推之,以四瀆比諸侯,穀、洛其次,卿大夫之象也,為卿
大夫將分爭以危亂王室也。是時,世卿專權,儋括將有篡殺之謀,如靈王覺寤,匡其失
政,懼以承戒,則災禍除矣。不聽諫謀,簡慢大異,任其私心,塞埤擁下,以逆水勢而
害鬼神。後數年有黑如日者五。是歲蚤霜,靈王崩。景王立二年,儋括欲殺王,而立王
弟佞夫。佞夫不知,景王並誅佞夫。及景王死,五大夫爭權,或立子猛,或立子朝,王
室大亂。京房《易傳》曰:「天子弱,諸侯力政,厥異水鬥。」

  史記曰,秦武王三年渭水赤者三日,昭王三十四年渭水又赤三日。劉向以為近火沴
水也。秦連相坐之法,棄灰於道者黥,罔密而刑虐,加以武伐橫出,殘賊鄰國。至於變
亂五行,氣色謬亂。天戒若曰,勿為刻急,將致敗亡。秦遂不改,至始皇滅六國,二世
而亡。昔三代居三河,河洛出圖書,秦居渭陽,而渭水數赤,瑞異應德之效也。京房《
易傳》曰:「君湎於酒,淫于色,賢人潛,國家危,厥異流水赤也」。

  傳曰:「思心之不□,是謂不聖,厥咎□,厥罰恒風,厥極凶短折。時則有脂夜之妖
,時則有華孽,時則有牛禍,時則有心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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